第一章 地方政府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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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追求效率,其承担者大多是行政首长个人。 • 由于执行权和行政权在行使上存在着共同的要求,两者常常由同一机关 行使,即由执行机关承担行政职责。
• 就政治理念的差异而言,议决权和执行权都属于政治性权力,都涉及公 民意愿和利益的表达与维护,对它们的归属,不同理念有着不同的看法 。 • 强调“人民主权”的理论认为,主权属于人民,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 此,表达与实现人民意愿和利益的权力应由一个权力中心行使。
第一节 地方政府权力概述
一、权力及地方政府权力的 内涵 (一)什么是“权力” 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 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 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
不同人对权力的理解
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 方式去改变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防止他 自己的行为按照一种他不愿意的方式被改 变的能力。 权力指影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力量。总而 言之,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 意。 权力同奖励、法律、道德等是人类社会人 文管理体系的标志之一。
地方政府权力
议决权
执行权
行政权
地方政府权力的内容 决议权,是指地方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 公共事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方政 府发展目标,充分运用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政府部 门授予的权力,通过科学决策以维护和保障既定利 益实现所进行的行政决策的政府过程,决策结果以 决议、命令等方式体现。
:哪种事务由哪级政府执行最能发挥效率;民主因素:职务的执行要
和公民的距离较为接近,以便于接受公民的监督;历史因素:某些事 务传统上一向由某级政府执行,等等。 • 至于某个地方政府单位实际拥有的权限,在特定情况下还受另外一些 因素的影响。例如,该地方政府单位是否向中央政府取得了特别权力 ,地方政府是否拥有对于任意执法的自由裁量,各级地方政府之间是 否相互委托执行某些事务等等。
3、混合体地方政府
权力来自于本行政区居民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权力 机关的授权以及中央政府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地方政 府行政权的授予。 混合体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兼具有行政体和自治体 地方政府权力来源的某些特征。
二、地方政府权力的形成 对于行政体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直接 以行政方式分配和配置,或者由中央政府 立法间接地以法定方式规定。 对于自治体和混合体地方政府,主要通 过当地居民的选举授予而产生。在选举过 程中,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一般较低 层级的地方政府是直选,高层地方政府为 间接选举。
第三章 地方政府权力
基本问题 地方政府权力和权限概述 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配置 不同权力结构体制的地方政府 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
案例2-1 黑龙江强制婚检
伴随着一阵激烈的争吵声,一对青年男女跨进哈尔滨市妇保健 院的大门。 男子排队挂号,女子在一旁压低了声音嘟囔着:“国务院都说 婚检自愿了,凭什么你要强迫我?” “怎么是我强迫你,明明是省里下了文件嘛。”男答。 “到底是国务院大,还是省大?” “较这个真儿有什么用?再说,检查一下也没什么坏处!” “要是查出毛病,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 “当然不是。报上不是说艾滋病人都结婚了嘛。” “那结婚登记凭什么要出示医学检查证明?”女子反问道。 一旁打扫卫生的医院清洁员见状,扑哧一声乐了,扭头对一个 “白大褂”说,“这几天净看见打着架来婚检的了。”
2、地方政府权限的特点 • 相对于中央政府权限而言,地方政府权限涉及的法定范围 是地方政府管辖的地域范围和地方政府管理的事务范围。 地方政府行使权力时,不能超越法定的地域范围和事务范 围。 • 地方政府权限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地方政府的权限由中央政府划定。 • 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设臵的,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具有主权性,存在 、变更都由中央政府决定,无需地方政府的同意或认可,中央政府拥 有最高、最终的决定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建制,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 、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 • 变更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而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 由代表全国人民意愿的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的,不需要征得地方政府的 同意或认可。
所谓地方政府权力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 上级政府部门通过一定程 序,授予地方政府在地方 性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协调 过程中执行法律,履行政 府职能,对自然人、法人 和非法人组织直接施加强 制性、支配性的影响,最 终实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目标的强制性力量” 。

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是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政府部门 。这就是说,地方政府的权力存在权限,一方面必须通过 一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政府部门授予,另一方面 明确界定了权力的适用范围,这就有效阻止了权力的滥造 滥用。 • 地方政府权力的作用方式是强制性地推行命令。权力 的强制性或权威性,在于它是社会公认和法定的,并有强 大的国家机器做后盾,因而它的政令是权力作用对象必须 接受的。 • 地方政府权力的客体是地方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在地 方政府所管辖的区域内,其权力具有普遍性,不仅关注地 方性公共事务,而且致力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它 的作用对象是区域内全体公民、全部社会组织。
• 具体来说,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在内容上 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固有事务,也就是地方政府必然要
承担管理职责的事务(地方政府设臵的目的)。一种是委
任事务,也就是国家以法律或其他形式,将本属于中央或 上级政府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因为需要在地方执行,而 委任地方政府代表执行。
第二节 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配置
二、地方政府权力的内涵和配置 (一)地方政府权力的内涵 • 地方政府权限范围管辖的事务在内容上可 分为两种:1、固有事务,2、委任事务 • 地方政府行驶权限的权力,包括三个方面 的内容:该如何治理地方、如何实现地方 的治理、怎样通过具体的管理来完成对地 方的治理。即议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
地方政府权力内容
权力是“一个人或一些 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 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 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 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 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 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 他被公认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 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 )
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 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
一、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 1、行政体地方政府 不存在代议机关,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的下级行政组 织。 在民主政体下,中央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表者,代 表全体人民授予行政体地方政府治理本行政区域的权力。 在专制政体下,行政体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代表皇 权或专制统治者的中央政府。
2、自治体地方政府
权力来自于本行政区域的全体居民。全体居民组成法 人社团>自治体地方政府 自治体地方政府只对法律和自治团体居民负责,其同 中央或上级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的上下级关系,中 央依法对自治体地方政府进行监督
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权力是“预期效果 的产生”。 尼斯•朗:“权力是某些人 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
以上几种对权力的解释 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 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 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 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 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 果。
(三)地方政府权力的内涵
• 就权力的不同特性而言。 • 议决权是由全体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承担的,要求在充分讨论
、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会议作出决定的方式由全体代表集体行使。执行权
要执行议决机关的决定,其承担者适宜是一个人或少数人,其行使要求 及时、高效。行政权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力,其行使要求在统一
Baidu Nhomakorabea指挥和协调下,在行政系统内部自上而下层层授权,职权明确、权责一
案例3-1 黑龙江强制婚检
2005年6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了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黑龙江省 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 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 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 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 予办理结婚登记”。它的公布施行意味着黑龙江省成为自2003年 10月1日实行自愿婚检以来,我国第一个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省 份。同时它也引起人们对于我国的法律法规之间冲突的关注。 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废除了强制婚检, 实行自愿婚检制度;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母婴保健法则明确 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 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黑 龙江的《条例》违背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但却具有法律的依据 。 讨论:政府强制婚检行为是否正当?如何才能正当?
二、地方政府权力的配臵
• 地方政府权力由议决权、执行权和行政权构成。 • 地方政府权力的配臵是指这三种权力在政府各机关如何分配,由何种 机关行使何种权力。 • 不同国家、不同体制的地方政府因考虑因素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地方 政府权力配臵结构。
1、考虑因素:
• 一般而言,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有两个:一个是三种权力行使上的不同 特性,一个是政治理念上的差异。
• 从这种认识出发,地方政府的议决权和执行权应由一个机关行使,如果
议决机关的规模过大,代表人数过多,则可以由议决机关产生另一机关 ,在议决机关的授权下行使执行权,后者对前者负责,受其监督。

强调“权力制衡”的理论认为,权力具有为“恶”的本性,由于现实中难以真 正实现人民对所授权力进行监督,如果只有一个权力中心,权力必然被滥用, 甚至可能会导致专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阿克顿勋爵。因此,有必要在权力行使上形成一种制约机制来防止权力的滥用 。
第二,地方政府权限限于法定的地域范围。 • 地方政府是治理法定范围的政府单位,无论它是高层,中间 层,还是基层,它治理的地域范围都只能是法定的行政区域 ,它的治理权限都只能在它所管辖的法定行政区域内存在, 不能超越中央政府划定或认可的行政区域。 • 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在地方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具 有效力,对其他行政区域不产生效力。
第三,地方政府权限限于社会公共事务中的部分事务。 • 地方政府不可能包揽全部社会公共事务,只能是一部分。 • 社会公共事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分别承
担。
• 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 别承担。
• 地方政府事务一般不包括有可能直接危及国家统一和政治统治的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 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创立了机 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认为宇 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 体的总和。提出“自然状态”和 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 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 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 当君主可以履行该契约所约定的 保证人民安全的职责时,人民应 该对君主完全忠诚。
国家事务。
• •
对于何种事务属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国家通常以宪法、法律等方 式进行规定。 规定时考虑的因素各不相同,不过有一些主要的原则是都需要考虑的 :社会公共事务利益所涉及的范围;社会公共事务所涉及的地域;处 理社会公共事务所导致的结果和影响。

总之,在具体规定地方政府权限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效率因素
执行权是在明确居民意愿和利益后,通 过具体的行动,采取相应措施以实现这种意 愿与利益的权力,在这一政府过程中,会涉 及到以政府决策为指导、以决策实施过程中 的实际情况为落脚点的操作层面的方案、措 施等等的制定和运行。 行政权是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
三、地方政府的权限
1、权限定义 权限是指权力主体行使 权力的范围。它包括权力可 行使的地域范围和事务范围 ;它的确定意味着权力主体 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限度。 国家权力的权限是指国 家行使权力的范围,这种范 围在现代国家是通过法律规 定的。 • 讨论:地方政府权力的有 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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