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代会代表产生办法与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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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各团支部:
经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6月4日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
1、代表的条件
(1)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者除外)或青年党员;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4)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2、代表的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代表名额为136人,其中团员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
代表选举以支部为单位划分选区,本着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根据团员分布、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3、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各支部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填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报院团委审核。
(2)各支部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法,按20%的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4、上报时间
各单位在5月1日前,将代表名单、《代表登记表》和代表的二寸彩色照片二张报院团委。
附1
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附3:
关于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我单位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审批后,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组织了代表选举工作。
按照要求,我单位于2011年月日召开共青团团代会(团代表会议)。会议应到代表名,因事因病缺席名,实到代表名,符合选举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共发选票张,收回选票张,无效票张。
我单位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得票
根据院团委分配给我单位的代表名额,最终确定我单位出席共青团温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是:。
特此报告。
选举单位:
(学院团委盖章)(党总支盖章)2011年月日
附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温州大学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汇总表单位(盖章)2011年月日
填写说明:“出生年月(岁)”栏中,应在填明出生年月的同时,填写实际年龄到周岁;“学历”栏中,按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填写,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填“在职研究生”,学生填写“大学(专)在学”;“参加工作时间”栏学生不必填写;“政治面貌”栏中,填写“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是预备党员的要填“预备党员”。代表候选人中,是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团委委员以及被授予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备注栏中说明。代表候选人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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