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和调查1、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长或当班驾驶员应及时用无线电话或其它联系方法向调度或分公司报告,必要时应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重就轻进行施救。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4、事故单位(分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或协助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按规定认真载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交接班记录,____小时(根据船舶所在位置)由当事人向分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事故报告。
6、发生事故接到上报后,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如实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充分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及以上在____日内向总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纪律、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9、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5篇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5篇范文)第1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员工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2、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5、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调查小组机构:组长胡兴民副组长金高彦成员董永梅江新民6、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加油加气站依据《安全考核细则》,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加油加气站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发生的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伤害等。
第四条公司所有职工及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第五条在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章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应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追究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过失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并依法进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全面。
调查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成员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四章责任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督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违反报告程序。
第五章审批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四条审批机构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追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并做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大型事故。
(3)如果属于大型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4)安全负责人应向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详细汇报,并提交事故报告。
3.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成立,由安全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和成员。
(2)调查组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收集证据,了解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3)调查组应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照相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记录。
(4)调查组应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重现,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5)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发生的责任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给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
(2)上级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3)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管理层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跟踪,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 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企业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3)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事故报告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和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报告程序1.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
3. 上级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理和救援工作。
四、调查程序1.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由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可以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全面收集并保留现场证据。
3. 调查组应采取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调查,并尽可能还原事故的发生过程,并推定或查明事故的原因。
4. 调查组应征询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并记录相关证言。
5. 调查组应制定调查报告,并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五、处理程序1. 根据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和处罚。
2. 对事故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和修复。
3. 对事故的教训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报和警示,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应及时移交给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于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督促企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物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实事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季度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厂内发生除轻伤外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发生轻伤事故,由厂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厂部要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病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埃塞俄比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员工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系统。
该制度的目的是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全面地调查、报告和处理,以便确定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事故报告: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报告,及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2. 事故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证人的取证、相关文件的搜集等工作,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 事故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人、损失情况等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提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定义和范围1.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人的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申报单位: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
三、报告义务及程序1.报告义务(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如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还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程序(1)申报单位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汇报事故的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及责任人。
(2)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进行。
2.责任追究(1)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2)对涉及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加强监督。
五、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1.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措施以阻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2)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理,对轻微事故,及时处理,以免发展成为严重事故。
(3)对严重事故,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处置。
2.救援措施(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2)指导申报单位进行一线救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装备。
六、事故报告登记和档案管理1.事故登记(1)申报单位应设置事故登记簿,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等。
(2)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或环境污染,并引发安全生产责任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上报、全面调查和有效处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七条在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重要信息,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作为证据。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报后的24小时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后果和处理措施。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独立的调查人员,以确保调查的客观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依法采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专家的建议,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和协助。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及时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事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和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生产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办公场所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二章报告第四条任何一员工发现或者了解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范围,并将事故情况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调查核实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领导批准。
第七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受伤人员、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第三章调查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及时采集相关证据,查明责任人。
第九条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应全面搜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并对事故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依法采访事故相关人员,并将采访内容逐一做好记录,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第四章处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究。
第十四条对于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中存在责任推诿、隐瞒事故信息等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辞退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报告。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三)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四)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五)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六)事故现场的处理情况;(七)事故的教训和处理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尽快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专门的调查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
第六条调查小组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调查事故原因;(二)依法依规,严格处理责任;(三)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有效进行;(四)及时汇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第七条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事故的原因。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措施应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对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进行惩罚;(二)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善后处置和赔偿;(四)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与调查处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情况;(二)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措施的有效性评估;(五)监督与评估结果的汇报。
第十二条对于监督与评估结果不理想或者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需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1.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完善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2.责任部门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报告要求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并详细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调查程序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
5.处理措施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生产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措施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6.事故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还要求公司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7.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自查和评估,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
8.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
以上就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2)一、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损害。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二、报告制度1. 即时报告:任何员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予以回应,并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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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的分类1、人身伤亡事故。
凡属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
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
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停产事故。
由于停水、停电、停汽、冻结和误操作造成装置被迫停车而形成的停产事故。
6、跑损事故。
由于某种事故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水、汽和油等的跑损。
7、交通事故。
凡是厂内的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8、质量事故。
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理上报)。
9、其它事故。
(二)事故的性质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元,以下同);(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延期开工,使该装置日处理量减少20%以上者(生产装置处理量损失由公司会议研究提出);(4)、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的电气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2)、造成直接损失100元至1000元者(包括1000元在内)。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延期开工,致使该装置日处理最降低20%以下,5%以上者;(4)、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3、凡未达到上述1、2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
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降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电石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的管理1、事故的分管:(1)、人身伤亡、爆炸,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和锅炉方面的爆炸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3)、生产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由生产车间负责管理;(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5)、交通事故和厂区生活区的一切火灾事故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厂长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的上报: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
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由厂负责管理。
轻微事故由车间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和有关部门以及厂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
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将事故及原因在2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技科,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
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送安技科。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各分管部门(各车间或科室)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27日前汇总报安技科。
由安技科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隐瞒不报或有意延期报告等,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4、事故的损失计算(1)、人身伤亡事故以负伤率表示,不计金额。
死亡按年统计,重伤以月统计。
(2)、事故的直接损失系指造成的设备、器材、建筑物、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跑损的其它各类物品的损失,均折价计算(成品按出厂价格,半成品按半成品价格,器材、设备按新旧程度和实际使用价值计算)。
设备、器材、建筑物等,虽有部分损坏,但经修复仍可使用的,按其修理费(包括材料、人工、配件等)计算。
(3)、事故的间接损失(包括减产、停产损失和设备、车辆停运)均折合金额计算。
注:灭火消耗的消防器材的价值,另列单项计算。
(四)、事故的原因分析由于生产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的原因很多,往往一件事故涉及很多原因,但为了便于分析、统计、每一事故要尽力找出一个主要原因,现将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列如下,供各车间上报时或安技科向上报时参考。
1、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1)、事故类别及其直接原因(物质原因)1)、物体打击:指落物、锤击、砸伤、崩块(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挤、压、撞等。
3)、机械工具伤害:指绞、辗、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电击。
6)、淹溺。
7)、灼、烫伤。
8)、火灾:指着火和救火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9)、刺割;指机械工具伤害以外的刺割,例如钉子扎脚、尖物刺割等。
10)、扭伤:指扭腰、扭臂、扭脚等。
11)、高空坠落:指从三公尺以上的高空作业坠落和从平地坠入坑池、沟内。
12)、倒塌:指建筑物、框架、堆集物倒塌。
13)、瓦斯爆炸:指丙烷车、库爆炸、粉尘爆炸、如煤尘铝粉等。
14)、中毒和窒息:指油气、沥青、氮气、一氧化碳和各种化学气体等。
15)、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各种气瓶爆炸。
16)、其它伤害:指上述原因以外的,如跌伤、冻伤等。
(2)、间接原因:(组织技术原因)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2)、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通道条件不良。
5)、没有安全操作制度或不健全。
6)、劳动组织不合理。
7)、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8)、设计有缺陷。
9)、不懂操作技术知识。
10)、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
11)、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
2、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直接原因1)、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2)、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周。
3)、缺少检修或检修不良。
4)、设备本身故障或材质不良。
5)、设计错误。
6)、安装不合理或安装错误。
7)、其它原因(2)、间接原因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制度。
2)、劳动组织不合理。
3)、缺乏安全教育。
4)、验收不彻底。
5)、其它。
3、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1)、物质原因:1)、使用明火:如焊割、烘烤、加温、照明、取暖等。
2)、设备、工具缺陷:如漏油、漏气、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缺乏安全装置等。
3)、电气装置有缺陷:电器设备、线路产生火花、雷击、静电放电等。
4)、设备发生故障:如缺水、停汽、停电、腐蚀、结焦等。
5)、物质自燃:如油抹布自燃等。
6)、易燃物接触火源或灼、热物体。
7)、物质的化学作用。
8)、其它。
(五)附则1、外单位职工(包括代培实习人员)参加本厂工作发生工伤事故;由本厂负责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并通知原单位。
2、对于各类事故责任的处理: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处分、由厂级(公司)决定,一般事故处理由主管业务科室,会同安技科决定,其限期一般要在一个月内结案,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按本细则处理:(1)、在生产中为了防止事故或发生其它意外,而采取主动停车,或紧急放空措施者。
(2)、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风灾等)以及外来因素(厂外电源停电等)所造成的生产上的损失。
(3)、由工会、武装部等单位有组织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练兵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工会、武装部等部门组织处理。
(4)、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5)、医疗事故、食堂集体食物中毒,由行政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6)、交通事故,厂内由运输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厂外由保卫科负责分析处理。
(7)、不是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如家里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下河洗澡淹溺、驾驶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家中触电、或偷割电线触者均由个人负责。
(8)、在生产岗位上因打架头斗欧、闹玩等生产、工作无关而发生的一切伤害,其后果由个人负责。
(9)、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重伤事故划分标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重伤事故处理:1、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虽非要害部位,但灶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及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严重,有失明可能者。
6、手部伤害:吉林市诺鑫化工有限公司管理文件(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严重的,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等而造成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1)、脚趾砸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等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规定,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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