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灌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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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水资源管理项目省级统一采购的通知》(冀水财〔2024〕9号)有关要求,省水利厅已于近日完成了“(灌溉用水量监控措施)-深层井管控项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统计和水资源监管预警服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流域地表水管控指标体系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审批预审核技术服务”(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招采工作,为做好后续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完成合同签订有关工作截至4月8日,省水利厅已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完成了项目集中采购和中标公示,并向各采购中标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发放了中标通知书,各相关市县要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28日前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将正式合同扫描件报送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统一在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平台(简称“一体化系统平台”)进行合同公示,合同公示满7个工作日后,各相关市县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合同备案等资金支付前序工作。

二、严格落实资金支付进度节点各项目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水利投资年度任务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部署的角度,高度重视项目投资落地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金支付关键进度节点要求。

各相关市县应在完成合同签订、年度建设任务验收等项目建设关键节点达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项目款,确保6月30日前项目总体支付进度达60%以上,10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支付进度达到100%。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1•【文号】办农水〔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农水〔2024〕3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4年度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特制定《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1日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真抓实干、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省份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县域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为重点,强化目标指标管理,抓紧组织编制、完善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杭林水〔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杭林水〔2017〕56号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之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意见的函(杭林水函〔2016〕53 号)明确了杭州市各地区 2020 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水办农〔2017〕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负责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继续采用市、县(市、区)两级工作责任机制,市级负责对各区、县(市)技术指导、编制全市成果报告,区、县(市)负责辖区内系数测算工作。

钱塘江灌区系数测算具体要求按照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钱塘江灌区十三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林水201726 号)执行。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技术支撑单位、乡镇政府、灌区管理单位等工作体系,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

要充分发挥杭州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协调工作组的作用,采用“互查互评”方式对全市系数工作进行检查。

二、进一步提高样点数量及代表性为进一步提高系数测算准确性和代表性,在 2016 年度基础上,根据我市小型灌区数量和中型灌区分布情况,各区、县(市)要对典型田块作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7.01•【文号】[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并指导和带动全国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司修订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编制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3、《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4、《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二OO三年七月一日附件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

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目标和要求第三条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24.07.10•【文号】水资管〔2024〕176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管〔2024〕176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取水计量是取用水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是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关键措施。

农业是我国用水大户,农业用水既是强化取水计量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前取水计量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灌溉机井取水点多面广量大,取水计量覆盖比例低、数据质量差、监管难度大,与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要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河北、内蒙古、山东等部分省份积极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有效解决了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成本高、运行维护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覆盖面,切实提高取用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水利部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坚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在全面摸清农业灌溉机井底数和计量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以电折水”工作范围,加快推进“水—电”信息关联建档,规范开展典型监测站网建设,科学进行“以电折水”系数测算,不断深化农业灌溉机井水电数据融合应用,有效扩大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覆盖面,切实提高取水计量管理水平,为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灌溉进度情况汇报材料模板

灌溉进度情况汇报材料模板

灌溉进度情况汇报材料模板尊敬的领导:
根据我部门的工作安排,现将灌溉进度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灌溉区域。

本次灌溉工作主要覆盖了我部门所辖的XX县、XX镇和XX村的农田,总面积约XXX亩。

二、灌溉设施检修情况。

针对本次灌溉工作,我们对灌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

具体包括水泵、输水管道、喷灌设备等。

经过检修,设施运行正常,保障了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灌溉进度。

自灌溉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XX%的灌溉工作。

具体包括了对农田的浇灌和喷灌工作,确保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同时,我们也对灌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保障了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灌溉效果。

经过我们的努力,农田的作物长势良好,长势均匀,没有出现干旱、水浸等现象。

农作物的生长状况良好,为后期的丰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灌溉工作,确保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设施出现的问题,保障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建议。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建议加强对农田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农作物的生长状况,做好灌溉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同时,也建议加强对灌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以上就是本次灌溉进度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5.24•【文号】办规计函〔2021〕435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21〕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水利部等9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推动相关工作水利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作出重要部署,各地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借鉴各地各领域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水利成果和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的需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水利项目,做好相关项目谋划、方案编制、资金落实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就近就地吸纳更多农村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劳动力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与管护,为农村人口就业增收创造条件。

各地要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灌区建设与改造,水土保持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十四五”相关水利规划和方案编制,适当拓展实施范围,积极谋划以工代赈水利项目,加大资金支持,有序推进实施。

对全部或部分建设内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水利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前期工作和招投标等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单位和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水农牧[2007]63号

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水农牧[2007]63号
立 自愿性认证 与强制性 认证 、产 品认证与组织机构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工作机制 ,逐步完善农业 节水 灌溉和农村 供水产品质 量保 障体 系。
力争 经过 3 年的时间,使用 于农业节水 灌溉 和农村供 水工程 建设 的材 料设备 通过 认证 的 比 —5
例达到 7 %以上 ,逐步将产品认证作为农业 节水 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 采购材 料的必备条件。 0 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 水产 品认 证 的范 围为喷灌 专用设 备、微 灌专用设 备 、输 配水 管材 及管

4・
新疆水利 XN IN WA E R  ̄ L C S IJ G A T R E r E R
20 0 8年 第 3期
关于转发水 利部 《 关于加 强农业 节水 灌溉 和 农村供水 产品认证工作 的通知》 的通知
新水 农牧 [0 7 3号 20 ]6
伊犁哈萨克 自治州、各地 ( 州、市 )水利 ( )局 : 务 随着各级政府对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 的不断增加,农业节 水灌溉和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迅速,相关产 品需求数量 巨大,为确保产 品的质量安全 ,水 利厅 已经下发 了 < 关于 开展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 新水农 牧 [0 7 号 ) 2 0 ]8 ,并成 立了北京 中水 润科认 证 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驻新疆联 络处 ( 点设在水 利厅水科 院) 地 ,认证工
号) < 和 关于开展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 水农牧 [07 号 )文件 的有关 要求,做好 新 20 ]8 各级政府部 门、相 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使用单位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推荐有关企业参加产 品认
证。
二 、在 2 年时间 内,全 区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 供水工程建设 产 品通过认 证 比例 要达到 —3 9 %以上,产品认证将作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 程建设采购相关产品的必备条件 。 0 三 、通过产品认证的企业及产品要在 自治区水利厅登记备案,水利厅将定期发布获得认证 的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18号)

【发布单位】宁波市【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218号【发布日期】2009-09-08【生效日期】2009-09-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以喷、微灌工程为重点的先进灌溉技术是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的基础,是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建设又好又快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组织与推广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喷、微灌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由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加强对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下设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为全市先进灌溉技术推广的责任单位,负责喷、微灌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广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各县(市)区要同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各地要大力宣传喷、微灌工程的重要性和建设成效,充分调动当地农户、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行业协会等实施单位的积极性,在政府引导推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农民的建设主体作用。

各地对基层工作人员应加强技术培训,保证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批专门从事先进灌溉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技术力量。

同时,要以农业产业基地为重点,建立适宜不同作物的喷、微灌工程示范基地,通过2~3年努力,逐步探索出适宜当地推广和普及的喷、微灌建设模式,为项目区农户提供技术示范,促进该项技术及早惠及广大农户。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先进灌溉技术推广作为一项重要的惠农工程来抓,把喷、微灌工程建设列入政府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加快工程辐射受益速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国发[1996]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国发[1996]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国发〔1996〕6号1996年1月29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对“九五”期间和到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战略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措施是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建国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农田水利建设同农业和整个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很不适应。

许多地方严重干旱缺水;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众多的中小河流亟待治理;一些地方水土流失相当严重;很多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不配套,效益差等。

我们必须下大力量,使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貌在比较短的时期内有一个更快更大的改变,以确保农业的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确保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和方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大干5年到10年,使我国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

当前,在对现有工程进行除险加固、清淤除障、水毁修复、更新改造、挖潜配套的同时,要积极兴建一批蓄、引、提、灌、排等小型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面积;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建设一批节水、旱作增产重点县;组织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大力植树造林,加强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好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问题。

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明确重点,确定目标、任务,制订具体措施,并真正落到实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灌溉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灌溉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灌溉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灌溉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沙坡头区水务局,各渠道管理单位,水投跃进渠公司:当前,各大干渠陆续开灌,为进一步做好灌溉供水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供水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分片区、分站所、分渠段、分建筑物“包抓包保包联”制度,进一步落实好运行管理责任。

二、强化巡查巡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专项巡察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完善段(点)巡查、所(站)检查、管理处抽查分级巡查巡护机制,渠道放水初期、加减水、灌溉供水高峰期、汛期、异常天气等时段,应加密渠道巡查巡护频次,特别要加强向渠道偷排污水、偷倒垃圾等行为的巡查排查。

要充分应用好“巡渠通”APP、视频自动监控追踪等信息化设备和手段,加强提高巡护效率,以巡查险、以巡保安。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加强水利骨干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填方渠段、傍山渠道,水闸、渡槽、涵洞、跨(临)工程等渠系建筑物,机电和电气设备、压力管道等重要设施,獾(鼠)等害堤动物要重点排查。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准确判定隐患类型,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同时报水利厅列入重大隐患整治项目库统筹安排。

四、强化供水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方案,根据县(区)分配到干渠直开口的用水量制定并严格落实水量调度计划,规范水量调度程序。

要进一步加强渠道交接水断面、干渠直开口、扬水站供水计量管理和流量校测率定,完善供用水双方手续。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黄河滩区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4]32号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黄河滩区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4]32号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黄河滩区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黄河滩区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4〕32号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目前,我省第一期黄河滩区水利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完成,第二期项目正在加紧实施。

从总的情况看,我省黄河滩区水利建设的进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着建设与规划衔接不紧、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工程管理不善、回收资金落实差等问题。

为了确保滩区水利建设的健康进行,现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特作如下通知:一、要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实行综合治理。

近几年,我省滩区在实施水利建设项目中,主攻中低产田改造,坚持防洪、除涝、灌溉一起抓,实行水、田、林、路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滩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规划,克服重建设轻规划或建设与规划衔接不紧等现象,避免盲目性,提高科学性。

要突出抓好沟河整治、井渠建设、土地平整等工作,着重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继续抓好路、桥建设,种树种草,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搞活流通,以水利建设推动滩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地方匹配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地方匹配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一直是影响我省滩区水利建设的突出问题。

对此,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要突出抓好1993年度匹配资金的落实,务于7月底前按计划全部到位。

届时,省有关部门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拨付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

对匹配资金过期不到位的地方,省将调减计划投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市、县(区)水务局,各渠道管理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灌区节水,全面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107号)要求,现就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创建主体及实施计划大型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由各渠道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申报,中型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由各市、县(区)水务局组织实施并负责申报。

按照到2025年5个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灌区标准的工作计划,2023年重点推进固海扬水灌区,青铜峡灌区西干渠、汉延渠、秦汉渠灌域以及海原西河、原州区清水河、红寺堡巴庄子、彭阳茹河等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

2024-2025年有序推进其他灌区创建工作,详见附件1,满足条件的可提前申报。

二、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灌区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良性运行机制,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节水型灌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推进措施,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5月底前上报工作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6月9日前上报实施方案。

水利厅将加强工作指导,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申报评价及总结提升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节水型灌区评价指标与赋分说明》进行自查自评,9月底前按照统一格式将节水型灌区创建报告及佐证材料上报水利厅。

水利厅将组织开展审查复核,达到自治区级评价标准的,认定为自治区级节水型灌区,并上报水利部,争创国家级节水型灌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强节水灌溉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努力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农业,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总的看,全省发展节水灌溉还处于起步阶段,其规模、速度、水平不能适应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仅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将影响到我省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真正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切实抓紧抓好。

现就加快我省节水灌溉建设步伐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搞好节水灌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人多地少,不断改善灌溉条件,是保障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大户。

我省名曰“水乡”,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南丰北枯,夏多春少,淮北地区、丘陵山区、沿海地区一直受水资源紧缺的困扰,近年来苏南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水质型缺水。

发展节水灌溉,不仅可以降低灌溉用水量,使水资源得以优化配置,更重要的是对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着直接作用,对机电提水灌区而言,发展节水灌溉。

农灌成本能成倍下降,可以直接减轻农民负担。

传统的灌溉方式不仅严重浪费水资源,而且会带来农药、化肥的大量流失;成为水污染的重要源头。

普及节水灌溉,既是缓解我省当前农业用水供需矛盾的需要,又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我市属于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长期以来黄河水是我市农业生产灌溉的主要来源和农业丰产增收的重要保障。

做好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关系到保障农业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促进农业生产节水增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保障好农民用水权益。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科学引调分配使用黄河水,加强以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努力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使黄河水调得进、送得出、到末端,最大限度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求,保障农业丰产丰收。

本着谁受益谁负担、谁用水谁交钱的原则,多用多交、少用少交,禁止向用不上黄河水的村民收取水费,确保水费计收公平公正。

二、规范用水计量和计费标准。

坚持以实际灌溉用水量为计量标准,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按水表或“以时折水”“以电折水”等方式计量,严禁按人口或地亩平均摊派水费。

严格执行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当地最高限价标准。

加快计量设施改造步伐,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计量到户,为水费精准计收提供支撑。

三、严格水费计收审批程序。

农业水费以上年6月1日至本年5月31日为一个计收年度。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引(用)水情况负责制定农业水费计收方案,报市级减负部门、水利部门备案后集中实施;乡镇、村级农业水费计收方案报县级减负部门审批。

制定方案时,对由于条件受限或水源不足等原因造成个别村民无法灌溉的,由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负责核定后予以减免;整村(乡镇)出现无法灌溉的,报县级政府审批后予以减免。

当前灌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灌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湖南水利水电)2021年第3期当前灌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詹"#(湖南省双牌水库管理局,湖南永州425000)摘要:当代灌区经过五、六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在促进灌区农业发展、保证粮食产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灌区的水利设施和管理水平已经落后,制约着灌区的进一步发展。

文章结合作者多年灌区工作经验,对新时代灌区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灌区建设;问题;建议1当前灌区存在的问题1)灌溉技术落后,农民节水意识不强当前灌区农业仍主要采取漫水灌溉,较少采用现代化灌溉技术,水的利用率较低。

部分上游的群众缺乏水资源危机感,不管田间是否需要用水,都是挖水沟引进田塘,造成水资源浪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水渠下游干涸,部分基本农田因此抛荒,影响农业生产。

2)水污染较为严重,生态渠的生业水、猪粪、农药等未经处直灌区渠,严重灌区生态环,一些农因污染水灌溉产,损失。

3)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水利设施大多为20世纪60—70年代修建,,上费用得不到保障,现不的基不化等化前挖出的渠采取方、深挖方的方式,现在挖方段遇到下引起重引危害灌区公共安全。

4)灌区化管不现代社会各行业对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日益增长,而灌区尤其是中小型灌区的化水平还比较低,没有立灌区用水自动监控系统、远遥控系统,管水平和效率比较低。

5)灌区才队伍建设滞后灌区人才紧缺,尤其基层站所,职是子承父业或退伍军人,他们年龄偏大、专业水平较低、主动创新意识不强,有的日子磨洋工的心态推进现代化灌区上积极性不不利于新时代灌区升级改造。

2对灌区建设的建议1)大力建设节水型灌区一是宣传力通过广播、宣传栏、新闻媒介等进行宣传,提升灌区群众节约用水和水危机意识,节约和合利用水资源;二要重视节水快推进灌排工程除险加固,推广应用先进的灌溉技术,采取滴灌、喷灌等效节水灌溉少输水提输水、用水效率2)加大环境执法治理力度,防治水污染一是加强监管,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工业污水、废水的排放,使用一些(下转第96页)收稿日期:2021-04-05作者简介:唐朝辉(1984-),男,湖南永州人,大学本科,工程师,从事灌区管理工作,手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5.11•【字号】鲁农建字〔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关于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前期下发了《关于开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建字〔2021〕12号)、《关于抓紧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鲁农建字〔2021〕13号),对全省范围内高标准农田项目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灌溉机井使用难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有水有电有泵、安全有序运营为目标,按照全面排查、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各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大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对2011年以来辖区内所有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的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分类推进有井无水、有井无电、有井无泵和损毁失修、无人管理、浪费闲置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安排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专项治理主要分为工作部署、摸排自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半年内完成。

(一)工作部署(2021年5月中下旬)。

各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大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在其中要重点细化灌溉机井排查整治措施,部署开展工作。

(二)摸排自查(2021年5月下旬-6月)。

结合“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数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2018年底前建设的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机井工程开展排查;对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灌溉机井工程,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严格开展自查工作。

下水浇地通知范文

下水浇地通知范文

下水浇地通知范文
亲爱的邻居们: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园艺季节即将来临。

为了确保我们的花园和草坪得到充足的浇水,同时又不会浪费宝贵的水资源,我们特此通知大家有关浇水的一些注意事项:
1. 浇水时间:为了避免在白天高温时浇水导致大量水分蒸发浪费,请大家安排在早晨6点至8点或傍晚6点至8点这两个时间段内浇水。

2. 浇水方式:建议采用滴灌或微喷灌等节水型浇水方式,避免使用大面积喷洒的传统浇水方式。

同时可根据植物的实际需求合理控制浇水量。

3. 收集雨水:我们鼓励大家在家中设置雨水收集装置,将雨水收集起来用于浇灌植物,这是一种环保且经济的做法。

4. 保持草坪湿润:适当浇水有助于保持草坪的绿意盎然。

但也请注意不要过度浇水,以免造成浪费。

5. 分散用水高峰:为了避免集中用水时间导致供水不足,希望大家能错开用水高峰,平均分散用水。

让我们共同努力,合理用水,为我们居住的这片绿洲增添生机。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大家种植愉快!
小区绿化委员会20年月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冬灌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冬灌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冬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10.18•【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冬灌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水务局,各渠道管理处,宁西公司:按照2022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10月20日将全面启动冬灌工作。

为切实做好2022年冬灌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冬灌是保障灌区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

当前疫情总体形势趋稳向好,但部分地区仍然严峻,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之受秋收工作延后、小麦种植面积增加、黄河来水不足等因素影响,今年冬灌形势不容乐观,全区水利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冬灌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未雨绸缪、做细做实应对一切困难的准备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冬灌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全力确保冬灌供水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做好灌前准备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冬灌供水的各项因素,周密做好灌前各项准备工作。

水管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协调沟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建设工地存在的劳务不足、物资材料供应等“卡脖子”问题,千方百计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渠道维修养护、跨临渠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冬灌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强化人员配置调度、提前驻守,最大限度保障生产一线人员力量,确保冬灌如期供水。

各县(区)要加快推进秋冬农田水利建设,督促协调乡镇尽快完成秋收工作,严格核实冬灌灌溉面积和水量,梳理统计人畜饮水需水量,落实灌溉管理人员,提前做好灌溉准备,及时对接水管单位,做到有序灌溉和水到既灌、应灌尽灌,全力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转发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转发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转发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渝水农水〔2020〕21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转发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委:
现将《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20〕2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灌溉井排查和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并建立台账。

2021年4月底前,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2)报送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处
联系人:袁美荧
电话:88705871 邮箱:***************
市农业农村委耕地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管军伟
电话:86866062
邮箱:****************
附件:1.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20〕274号)
2.区县(自治县)农村灌溉井排查与安全隐患处置情况总结报告提纲(参考)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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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灌溉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水管单位:
进入6月份以来,灌区持续高温,无有效降雨,旱情严重,虽然各干渠均处于满负荷、高水位、大流量运行状态,但供用水矛盾依然突出,供水形势严峻。

同时,在灌溉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泵站调度指令执行不及时,交水断面水位保持不到位;二是个别泵站供水不均衡,泵站领导对灌区灌溉情况不了解,协调解决灌溉矛盾的主动性差,导致灌区群众多次上访;三是个别泵站水费拖欠时间长、数额大。

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灌溉管理,抓好制度和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扎扎实实做好灌溉工作。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针对当前严峻的灌溉用水形势,各水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大局为重,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抗旱保灌。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实行“干渠配水流量和用水总量”双控制,严格执行管理处调度指令,服从调度大局。

要深入灌区调查作物灌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供水原则,适时调节斗口配水流量,及时化解灌溉矛盾,保证灌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强化指标供水管理,保障灌区同进度均衡灌溉。

各水管单位要认真按照下达的供水指标供水,及时认真核算灌季配水进度,按照“同比例增减”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合理调节斗口配水量,切实保障灌区同进度均衡灌溉。

三、强化水量调度管理,严肃供水纪律。

各水管单位要严
格执行管理处下达的月、旬水量控制指标,加强用水管理,严肃供水纪律。

一是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灌区作物的适时灌溉。

二是严格遵循“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调度原则,保证上下游均衡灌溉。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市县水务局与管理处、乡镇府、乡村群管组织与水管单位协调解决灌溉矛盾的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内部调整”的原则,适时调节所辖斗口的水量的措施。

四是要协同乡镇府、乡村群管组织开展有效节水灌溉的宣传工作,杜绝田面灌水层较深的浪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水效率,加快灌溉进度。

对于不及时执行调度指令、断面按规定交水不够、斗口间配水严重失衡、纵容灌区群众上访等现象,将按制度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及责任人。

五是要严格执行调度配水命令,坚决杜绝多配少计、少配多计,私开斗口,吃、拿、卡、要,谎报水情等现象。

管理处值班领导要加大查岗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章配水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

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灌区稳定。

要深入灌区田间地头,准确掌握灌溉情况,加强与灌区政府部门的协调,集中解决灌溉矛盾突出的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灌溉矛盾,做好灌区维稳工作。

对于因工作不主动、管理不到位、群众工作不扎实,使矛盾激化,造成灌区群众到泵站直至自治区政府上访或无理取闹者,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五、正确处理灌溉与防汛的关系,保证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必须坚决服从“灌溉服从安全、灌溉服从防汛”的防汛抗旱供水方针,正确处理好灌溉与防汛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防汛值班制度。

要牢固树立“防
大讯、抗大洪”的思想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渠道巡护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管理处下达的调度指令,加强水情、雨情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调控干渠水位,确保有效处置突发险情。

六、加大水费征收力度,强化配水管理,提高商品水率。

要严格执行“预购水票,凭票供水”的供配水制度,强化配水管理,加大斗口配水检查、监督、自查力度,切实提高商品水率,确保全年商品水率指标的完成。

要加大水费征收力度,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费及时收缴。

七、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水务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好优质服务和水务公开工作,及时将水指标、水量、水费、灌溉进度等向灌区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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