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教程文件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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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一、医疗信息化建设医疗信息化建设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疗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病历管理、医院信息平台、远程诊断与会诊、医疗质量评估等内容,致力于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
二、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管理是指对每个居民建立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更新和共享。
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将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疾病诊断与治疗信息、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情况等内容,方便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科学研究。
三、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是指根据人口分布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合理调整医疗资源的空间布局和数量分布,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
根据需求预测和优化模型,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将合理规划医院建设、医生培养、药品配送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四、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质量控制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质量标准和指导原则,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质量控制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和认证、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测和评估、医疗差错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旨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医疗价格监管医疗价格监管是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调控,防止过高的医疗费用对患者造成经济负担。
医疗价格监管包括对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定价机制的完善等内容,旨在实现医疗价格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六、医改力度加大医改力度加大是指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和政策,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创新和改进。
医改力度加大包括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保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医疗技术创新医疗技术创新是指通过科技手段,研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医疗技术创新涉及医学研究、药物研发、医疗设备研制、临床实践等方面,旨在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的升级。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2022最新18项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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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2022最新18项医疗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第一条义务救治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义务救治职责,对生命危(wei)险的患者实行紧急救治,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对病情危(wei)险的患者实行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二条规范医疗行为制度:医务人员应当严守医德医风,遵守职业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法从事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应急医疗救援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参预应急医疗救援,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治的准备工作。
医务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原则和应急处置规定。
第四条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
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疗风险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建设,保证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从采购、储存、配送到使用环节,严格控制药品质量。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药品,减少药品滥用和错误用药。
第七条费用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明码标价,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医疗价格公开透明度。
第八条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医保支付制度:医保部门应当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按照医保目录规定,对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进行支付。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第十条疾病防治制度: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疾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开展疾病预防和科普宣传。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疾病疫情,开展病例分析和防控指导。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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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机构分类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职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等进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采购、使用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配备药品并加强监控和管理。
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应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确保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六、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八、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程序和责任,公正处理医疗纠纷。
九、医疗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监管,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医疗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流动、激励和评价机制,保证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
十一、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配备和管理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二、医疗机构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十三、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和管理,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十四、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十五、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
十六、医学伦理和道德制度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十七、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机制,保证医学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八、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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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文)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1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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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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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度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4月18日(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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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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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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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doc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文档目的1.1.2 制定依据1.2 合用范围1.2.1 合用机构1.2.2 合用人员1.2.3 合用情况1.3 定义和解释1.3.1 基本术语1.3.2 专业术语二、职业道德2.1 医德医风2.1.1 职业道德规范2.1.2 医德医风培训2.2 保守机密2.2.1 机密定义2.2.2 保密制度2.2.3 泄密处罚2.3 客观公正2.3.1 诊疗确认制度2.3.2 医疗处方管理制度2.3.3 诊疗过程记录制度三、质量管理3.1 质控小组3.1.1 组织机构3.1.2 职责和义务3.1.3 工作流程3.2 质量管理制度3.2.1 医疗标准制定3.2.2 质量评价和监测3.2.3 质量改进措施3.3 病历管理3.3.1 病历归档规定3.3.2 病历保密制度3.3.3 病历质量评价制度四、预约和挂号4.1 预约管理4.1.1 预约方式4.1.2 预约流程4.1.3 预约信息管理4.2 挂号管理4.2.1 挂号方式4.2.2 挂号流程4.2.3 挂号信息管理五、诊疗服务5.1 医师执业5.1.1 执业医师申请5.1.2 执业医师管理 5.1.3 执业医师考核5.2 诊疗流程5.2.1 接诊流程5.2.2 诊断流程5.2.3 化验流程5.2.4 检查流程5.2.5 手术流程5.3 护理服务5.3.1 护理服务定义 5.3.2 护理技术规范5.3.3 护理工作计划六、药品管理6.1 药品采购6.1.1 采购程序6.1.2 采购计划6.1.3 采购合同6.2 药品存储6.2.1 药品存储原则6.2.2 药品存储条件6.2.3 药品存储管理6.3 药品使用6.3.1 药品配制工艺6.3.2 药品使用方法6.3.3 药品使用效果评价七、医疗安全7.1 安全责任7.1.1 安全责任分工7.1.2 安全工作计划7.1.3 安全考核和评价7.2 应急预案7.2.1 应急响应流程7.2.2 应急救援措施7.2.3 应急预警和监测7.3 环境卫生7.3.1 卫生保洁管理 7.3.2 病区环境管理7.3.3 医疗废物管理八、医患关系8.1 良好医患关系建立8.1.1 医患交流原则 8.1.2 医患沟通技巧 8.1.3 建立信任和友好8.2 医患纠纷处理8.2.1 纠纷调解工作 8.2.2 纠纷处置方法8.2.3 纠纷处理结果九、信息管理9.1 信息采集和归档9.1.1 信息采集流程 9.1.2 信息归档管理9.1.3 信息存储方式9.2 信息安全9.2.1 信息保密原则9.2.2 信息防泄露措施9.2.3 信息数据备份和恢复十、人员管理10.1 员工招聘10.1.1 岗位需求10.1.2 招聘流程10.1.3 招聘标准10.2 员工管理10.2.1 员工考勤管理10.2.2 员工培训管理10.2.3 员工福利管理十一、行政管理11.1 行政管理体制11.1.1 行政管理机构11.1.2 行政管理职责 11.1.3 行政管理流程11.2 行政审批11.2.1 审批申请流程 11.2.2 审批程序和时限 11.2.3 审批结果公示十二、财务管理12.1 财务预算和审批12.1.1 预算编制12.1.2 预算审批流程 12.1.3 预算执行监测12.2 费用管理12.2.1 费用审核和报销 12.2.2 费用分类和计算 12.2.3 费用控制和监测十三、宣传工作13.1 宣传内外部13.1.1 宣传渠道选择13.1.2 宣传工作计划13.1.3 宣传效果评估13.2 社会责任13.2.1 义诊和疾病防控活动13.2.2 社区服务和义工队伍13.2.3 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包括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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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新版)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新版)》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促进员工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1.1 提高员工对医疗核心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1.2 强化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3 建立持续的学习氛围,促进员工个人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1.4 规范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实现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是培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和权限如下:2.1 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2.2 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批并监督实施。
2.3 负责培训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控,合理控制培训成本。
2.4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5 建立内部讲师队伍,组织内部讲师的选拔、培养和激励工作。
2.6 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培训效果。
2.7 负责培训档案的管理,确保培训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2.8 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报批工作,协助员工提升学历和学位。
2.9 监督检查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培训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 第一阶段:基础入职培训- 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迅速了解公司文化、组织结构、基本工作流程和医疗核心制度,初步建立职业素养。
- 内容:公司文化、企业理念、组织架构、员工行为规范、基础医疗知识、急救技能等。
- 方式: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
- 时间:一般为入职后的前两周。
(2) 第二阶段:专业技能培训- 目的:根据岗位要求,提升应届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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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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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机构应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支持。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医疗机构责任与监督机制: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教育与沟通机制: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工作程序、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安全管理体系等。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十一、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学教育和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科研能力培养。
2.医疗机构应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学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审查机制,确保科研活动的合规性和伦理性。
十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伦理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尊重、关爱和责任意识。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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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一、教学内容1. 面积单位之间的换算(平方米、平方分米、平方厘米)2. 运用面积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如计算房间面积、花园面积等。
二、教学目标1. 学生能够掌握面积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并能灵活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2. 培养学生的空间观念,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积极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面积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以及运用面积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难点:面积单位换算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多媒体课件、黑板、粉笔、练习题。
学具:练习本、尺子、圆规、剪刀、彩笔。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教师展示一幅房屋平面图,让学生观察并说出房屋的面积。
引导学生发现,计算房屋面积需要知道长和宽,并且需要运用面积单位。
2. 知识讲解:教师讲解面积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如1平方米=100平方分米=10000平方厘米。
并通过多媒体展示换算过程,让学生直观地感受换算关系。
3. 例题讲解:教师讲解一道面积单位换算的例题,如“一个正方形的边长是5米,求这个正方形的面积”。
引导学生跟随教师一起解题,巩固面积单位换算的方法。
4. 随堂练习:教师给出几道面积单位换算的练习题,让学生独立完成。
然后挑选几位学生上台展示解题过程,并给予评价。
5. 实际问题解决:教师提出一个实际问题,如“一块地的长是100米,宽是50米,求这块地的面积”。
学生分组讨论,运用面积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面积单位换算:1平方米 = 100平方分米 = 10000平方厘米实际问题解决:长× 宽 = 面积七、作业设计1. 请用本节课学到的面积单位换算方法,计算下列图形的面积:(1)一个边长为4厘米的正方形。
(2)一个长为8米,宽为3米的长方形。
2. 运用面积单位解决实际问题:(1)计算你家房间的面积。
(2)计算学校花园的面积。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本节课通过实践情景引入,让学生感受到面积单位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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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4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讲课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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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 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 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 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 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
第12页,共86页。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要点
●主管医师职责—
做好准备工作,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 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 病程记录中。
第27页,共86页。
7.术前讨论制度
●讨论对象——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 前讨论,一般应术前1-2天进行。
●主持人——由科主任主持 参加人员——
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
●讨论内容——(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 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 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 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 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9页,共86页。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科室大查房
●频次——1~2次/周,危重病人随时随检、重点查房 ●主持人——科主任及其指定人员 ●参加人员——全科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
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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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医院18项核心制度(2022年版)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医院18项核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所有医院及其所有从业人员。
具体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民营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是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之一,是医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四条医院内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建设,着力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五条医院内部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坚持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运作,充分发挥医疗服务机构作用,保障泛博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服务是医院的主要业务,医院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温馨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业责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医院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医疗质量保障体系。
第九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医疗质量的机制,定期对医务人员和科室进行考核评估,以推动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安全是医院核心内容之一,医院应当高度重视医疗安全,确保医疗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医疗事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医疗事故,防止扩大影响。
第十三条医生、护士等医疗工作者应严格遵循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医患关系管理第十四条医患关系是医院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应积极开展医患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患者权益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合理诉求。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正规范本(通用版)](https://img.taocdn.com/s3/m/92e0730a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6a.png)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引言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行业中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而制订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2023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2.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2.1 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机制根据医疗项目的复杂程度、技术难度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机制,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公正、透明。
2.2 医疗服务价格透明机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透明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公布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确保患者明确了解医疗服务的费用构成和价格。
3. 医保支付机制3.1 医保支付方法改革通过与医疗服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改革医保支付方法,建立起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机制,保障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
3.2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机制定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建立选择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4. 医疗事故监管机制4.1 医疗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并进行调查,确保医疗事故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为患者维权提供依据。
4.2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明确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5.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5.1 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减少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5.2 医疗纠纷仲裁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仲裁机制,为医疗纠纷提供独立、公正的解决渠道,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6. 医疗质量评价机制6.1 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治疗效果、满意度、安全性等方面的指标,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提升医疗质量水平。
6.2 医疗质量信息公开机制推行医疗质量信息公开,让患者了解医疗机构的质量状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提供者。
7. 医疗技术标准制定机制7.1 医疗技术标准制定机构确立医疗技术标准制定机构,由专家组成,制定和修订医疗技术标准,推动医疗技术的改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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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三)内容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内容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
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
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一级医师查房规定(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内容疑难病例: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1、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区医师均参加。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3、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进行讨论。
4、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将患者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专家和医务科,医务科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5、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
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
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4.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5.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6.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四)内容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2、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2)科间会诊:;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经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患者的病史及体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等。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病房会诊(普通):邀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