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女性道德观及其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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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女性道德观及其社会机制

摘要:中国传统的女性道德观是以对女子要求“三从四德”为主的不平等的道德观。“三从四德”的精神实质是女子对男子的绝对服从。产生这种使女子屈从的道德要求的道德观的经济根源是自然经济,其社会根源是传统的封建宗法制度。

关键词:三从四德;自然经济;宗法制度

chinese traditional moral values of women and its social mechanisms

tian li-rong

abstract:“three kind of obedience and four virtues” is the main embodimen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oral values of women in is based whose essence is inequality and asks woman’s absolute obedience to man. its root of economy is the natural economy and its social root is traditional feudal patriarchal clan system.

key words:three kind of obedience and four virtues;natural economic; patriarchy

女性道德观是人们以性别对依据的对占人口半数的社会成员应

当有着怎么的行为和规范的道德要求的总称。在人类文明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女性所处的特殊社会地位,即处于夫权制之下的社会地位,以及女性行为对家庭所具有的影响力量,几千年来的

传统社会对于女性行为给予了有别于男性的许多特殊规定,其所体现的总的精神则是强调男尊女卑。男女的不平等地位导致对女性的不平等的道德观。本文试图简要阐述中国传统的女性道德观及其形成机制。

一、中国传统女性道德观

中国传统女性道德观集中体现在对女子的“三从四德”的道德要求上。“三从四德”是套在女性脖子上的精神枷锁,同时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压迫和奴役的真实写照,体现了传统封建女性伦理观和对传统女性道德人格的设定。

所谓“三从”,即在家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语出《大戴礼记本命篇》: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1]“四德”语出《周礼天宫》:“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2]汉代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从此本于“三从四德”和“三纲五常”而教育约束妇女的妇教典藉不断问世。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东汉女学者班昭的《女诫》,唐代宋若莘与宋若昭姐妹所作的《女论语》、郑氏作的《女孝经》,清代陆圻的《新妇谱》等等,都是专门论说妇女伦理道德和礼仪教育的,内容详尽具体,几乎涉及到妇女立身处世、待人接物,言行举止等人生的一切方面。然而,这些论著主要灌输的是“遵

三从,行四德,习礼仪”等封建礼仪和伦理道德观念。

三从者,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它是关于妇女在家庭及社会中的卑下,从属地位的定位性道德原则,依据“三从”之道,妇女在自幼至老的人生各个阶段和扮演的各种家庭角色时都应毫

无例外地处于从属,服从的地位。幼从父兄,即女子年幼至出嫁以前必须绝对服从父亲和兄长。嫁而从夫,体现在这样五个方面:一是女子从属丈夫的姓,“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家也”[3];二是女子从属于自己丈夫的社会地位,“妇人无爵,坐以夫之齿。”[4]四是生育上的从夫族,“不孝有三,为后为大”[5]不能生育,少生育尤其是无男性后代,不仅要遭受歧视冷遇,甚至还将因此被夫家遗弃;五是从一而终,即须尽心服待丈夫,对丈夫百依百顺,做贤惠的妻子。《女诫》强调在家“事人”,主要是事夫:“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6];又须“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7]夫死从子:则是对女性最后归宿的界定。一方面女性必须恪守贞节,不再改嫁,另一方面要“母以子贵”,在“三从”中,从父是基点,从夫是核心,从子是归宿。不过,由于传统道德中孝敬父母的基本德性的作用,最后一条“夫死从子”往往会转化为对母亲的敬从,这尤其是在丈夫早逝的家庭中是如此。但“三从”的总的精神,体现的是传统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基本道德观念。

对于女子的“三从”要求,表明了在传统封建社会中女子对于男

子的屈从地位,体现了夫权至上的观念。在班昭的《女诫》中,对于夫权至上的观念,有着更为具体的规定。在《女诫*专心》篇中,班昭发挥儒家关于男子可以再娶,女人不能再嫁的双重道德标准。在班昭以前,《礼记*郊特牲》曾说过:“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8]《白虎通义*嫁娶》则进一步扩充为“终身不改”的内含,指出妻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离开丈夫,说:“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夫虽有恶,不得去也”[9]。故《礼记*郊特牲》说‘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白虎通义》把夫妻关系比作天地关系,夫为妻之天,而妻则为地。这样也就规定了夫妻之间绝对的不平等性。而且,对于这种不平等的夫妻关系,如果丈夫十分恶劣也断然不可离去,所谓“终身不改”就不仅限于“夫死不嫁”,还包括夫虽未死,但有恶劣行径,妻亦不得去。妻离夫而去,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丈夫杀妻父母,悖逆人伦这样的大罪,这叫做“义绝”,妻才可离开这样恶毒的丈夫。

“四德”是“三从”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要求,“四德“的提法,最初见于《周礼*天官*九嫔》,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枲。”[10]所谓“婉娩”,是说能善于取媚于人。所谓“丝枲”,即手工纺织。郑玄的解释过于简单,其影响对于“四德”作了较为系统阐述的是东汉写出中国女性道德观史上第一部女德书《女诫》的作者班昭。班昭在《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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