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doc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最新版)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卫医管发[2012]2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其余各级各类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臵7章69节35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583款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 1.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I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细则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并能快速甄别出本地区医疗技术能力不能诊治的疾病迅速转往有条件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细则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 号)。
3.本细则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 7 章 73 节 378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 67 节 342 条 636 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48 项。
第七章共 6 节 36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 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表述方式(一)评审采用 A、B、C、D、E 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卫医管发[2012]2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其余各级各类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臵7章69节35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583款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1.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细则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并能快速甄别出本地区医疗技术能力不能诊治的疾病迅速转往有条件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细则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号)。
3.本细则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服务实施细则 2-1 预约诊疗服务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 2-1-1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2-1-1-1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各项指标符合要求:B 现场摹拟预约1、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达85%以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 100%5 分,号源未全部开放预约不得分;缺一项门诊预约扣 1 分;预约率每下降 10 个百分点扣0.5 分符合“B”,并: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 2-1-2 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2- 1-2-1 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4、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变动出诊时间提前公告现场摹拟出诊检查5、医务人员熟知预约诊疗制度与流程现场检查符合“C”,并:B 现场检查A 查看预约率1、对预约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转诊工作 5 分,未开展不得分 2-2 门诊流程管理 2-2-1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2-2-1-1 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各项指标符合要求:C 跟踪门诊患者就诊流程B 跟踪门诊患者就诊流程项目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挡标准2-2-2 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提供咨询服务,匡助患者有效就诊2-2-2-1 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解读(word完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解读目录1 背景 (2)历史过程 (2)第一轮医院评级 (2)第二轮医院评级 (3)涉及对象 (4)卫生主管部门 (4)医疗机构 (4)评审流程 (5)2 解读 (5)《细则》主要内容 (5)与信息化有关的内容解读 (7)坚持医院公益性 (7)医院服务 (7)患者安全 (8)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8)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9)医院管理 (9)评分办法 (10)3 总结 (11)《细则》的主要关注点 (11)《细则》要求医院建设的信息系统 (13)《细则》反映出的信息化几大热点 (14)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14)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14)其他系统 (14)附录1:与信息系统直接相关的指标 (15)附录2:与信息系统间接相关的指标 (19)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得出统计数据的指标 (19)利用信息化可以辅助医院提高通过概率的指标 (23)解读目的:针对卫生部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以下简称《细则》)做简要解读,目的是为《细则》相关知识内容做一个普及,让相关人员对三级医院的评审背景、对象、方式、主要内容、重要关注点有所了解,并清楚在《细则》中与医院信息化有关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阅读对象:市场销售人员、售前人员1背景1.1历史过程1.1.1第一轮医院评级1989年8月的全国医政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医院评审基本标准》;1989年11月29 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
至此,我国医院分级管理与医院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第一轮医院评审共评审出万余所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其中三级医院500余所,三级甲等医院占67%;二级医院3,000余所,二级甲等医院占57%;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13,000余所,一级甲等医院占55%。
第一轮评审虽然完成了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框架和布局,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评审把医院规模、医疗设备扩张作为追求的硬标准,致使医院盲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执行上缺乏规范化培训,其主观性和随意性使评审结果缺乏公平性;将评审作为一场晋级运动,对评审所发现的问题,缺乏追踪及持续有效监管;未能实现既定医院监管计划(周期性复审等)。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表述方式(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实施细那么6-1依法执业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标准,无院中院6-1-1-1院及科室命名标准,提供的诊疗工程与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全部相符。
凡医院内命名为“中心”、“研究所”等机构者,均持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定期校验医院改变名称、场所、法人、诊疗科目、床位,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医院实际提供效劳的诊疗工程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工程相符3、医院及科室命名标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内容一致符合“C”,并:1、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门急诊部醒目处,接受社会与公众监督检查2分,一项指标未到达,扣1分2、医院内命名为“中心”或“研究所”等机构均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文件3分,有1处不合要求扣1分符合“B”,并:1、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及“院中院”5分,一项未达标不得分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6-1-2-1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开展的诊疗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3、有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4、评审周期未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5、卫生行政部门督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或对卫生行政部门督查发现的未到达需要处分程度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6-1-2-1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符合“C”,并:1、评审周期内无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5分,评审周期内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发生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不得B符合“B”,并:1、职能部门对诊疗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分,未达标不得分6-1-2-2医院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有教育评价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进行培训教育评价,提高培训效果2.5分,不达标不得分2、员工对岗位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晓率≥90%2.5分,不达标不得分符合“B”,并:1、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注册地点在本院或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如多点执业或对口支援等〕,按照本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经过医院授权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3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效劳,不超范围执业定〔如多点执业、对口支援等〕,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符合“C”,并:1、无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5分,发现一例扣1分6-1-4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6-1-4-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按时完成医疗机构校验,发布的医疗信息真实可靠各项指标符合要求:1、根据规定按时进行医疗机构年度校验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发布的医疗信息真实可靠3、发布的医疗广告获得批准,符合法规要求符合“C”,并:1.有职能部门负责对发布医疗信息、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管理3分,无职能部门负责扣2分,未进行监督管理扣1分2.根据医疗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效劳信息2分,不及时扣1分,未更新扣2分符合“B”,并:1、制定完整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标准任何一项指标未到达,不得“C”2、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提高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自觉性3、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熟悉本部门、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知晓率≥80%工程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评审要点档次评审方法评档标准6-1-5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6-1-5-1制定完整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贯彻国家有关三级综合医院的规定,规范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审内容1.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2.人员配置和继续教育3.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4.服务质量和满意度5.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6.行政管理和经济运营7.资产管理和技术装备三、评审标准1.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评审将对医疗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包括医疗质量指标达标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感染控制制度完善情况等。
2.人员配置和继续教育评审将对医院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医院的职工配备是否合理,相应科室的医护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继续教育是评审的重要内容,需要评估医院是否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3.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评审将对医院的各个科室进行评估,包括科室的规划、组织架构和管理情况,以及科室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备设施情况。
4.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评审将对医院的患者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包括门诊和住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
评审还将关注医院对特殊群体患者的关怀和服务。
5.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评审将对医院的创新发展和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医院是否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和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情况。
6.行政管理和经济运营评审将对医院的行政管理和经济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医院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以及经济运营的效益和财务状况。
7.资产管理和技术装备评审将对医院的资产管理和技术装备情况进行审核,包括医院资产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技术设备的更新与维护情况。
四、评审程序评审将采用文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编制成评审报告。
五、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医院需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整改不足之处,并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方案和报告。
六、评审周期七、附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释义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特需医疗服务一般理解为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1.3.1 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2.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单病种质量指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3.医院有诊疗指南、操作规范以及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4.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及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院护理工作规范、标准。
【B】符合“C”,并
有专门部门和人员对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分析,及时反馈,改进。
4.到农村服务医师人数占符合晋升条件ຫໍສະໝຸດ 数比例≥60%。1.3.1.1
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及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C】
1.支援下级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有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下级医院支援协调工作。
3.针对受援医院的需求,制订重点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一、二级专业中选择 2~3 个重点,实施系统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管理帮扶。
【B】符合“C”,并
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
【A】符合“B”,并
有卫生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
1.1.4 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一、总则。
三级综合医院是国家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医疗救治、医学教育、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多项重要任务。
为了规范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审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管理、科研与教学等方面的评审标准。
三、评审标准。
1. 医疗质量,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评审标准,要求医院在各项医疗指标上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医疗安全,评审医院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情况、医疗风险防控等方面,确保医院在医疗安全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医院管理,评审医院的管理体系、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求医院的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高效。
4. 科研与教学,评审医院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鼓励医院加强科研与教学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评审程序。
1. 评审申请,医院应在评审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审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2. 评审准备,评审机构对医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评审时间和评审组成员。
3. 评审实施,评审组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听取医院相关负责人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数据。
4. 评审报告,评审组根据评审情况,编制评审报告,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5. 评审结果,评审机构根据评审报告,确定医院的评审结果,并对医院进行评价和指导。
五、评审效果。
医院应根据评审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评审机构应对医院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效果得到落实。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由相关部门提出修订建议,并经过评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结语。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医院的管理行为,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也将有利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医疗体系的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版(word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版(word版)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1.1 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规划要求评审标准: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1,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平均住院日≤12天,床位使用率≤93%。
医院功能、任务和定位符合卫生区域规划,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标准。
1.2 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评审标准:主要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急诊科独立设立,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重症医学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的2%~5%,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1.3 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评审标准: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医院设置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保持医院在上一周期三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且在医院评审时达到相应的层次。
医院需要提供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符合“C”要求,并且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可以符合“B”要求。
符合“B”要求,并且有卫生部批准的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可以符合“A”要求。
医技科室需要满足临床科室的需求,并且项目设备、人员梯队和技术能力需要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标准。
医务科需要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并且专业技术水平和质量需要处于本省前列。
医技科室服务需要满足临床科室的需求,并且项目设备、人员梯队和技术能力需要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标准。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26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 骤 .......27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 错误 ..28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29 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30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31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32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32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3 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34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适用 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 本细则共设置7 章73 节378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 节342 条636 款标准,用于对三级 综合 • 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 明的各 • 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 项。 • 第七章共6 节36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 院运 • 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一)评审采用 A、B、C、D、E 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 48 项。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 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 7 章 73 节 378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医院质量监管和评审评价制度,促进医院加强内涵建设,保证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统筹利用全社会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医疗体系整体功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 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评审组织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的专门机构。
评审组织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是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适宜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院均应当遵照本办法参加评审。
第四条医院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制订。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结合本地特点,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适当调整标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六条医院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周期性评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评审期满时对医院进行的综合评审。
不定期重点检查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评审周期内适时对医院进行的检查和抽查。
第七条通过医院评审,促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分级管理。
第二章评审权限与组织机构第八条卫生部和卫生部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抽验、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第九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
河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河南省医院评审“单项否决”条款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在校验期内的。
2、诊疗项目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项目范围执业的。
3、评审周期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的。
4、评审周期有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的。
5、年度内发生一级主要责任以上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6、核准有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7、发布虚假、违规医疗广告和医疗信息的。
8、在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实施中发现被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9、核准病房护士与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低于0.4︰1的。
10、优质护理服务未覆盖100%病区的。
11、不能提供在校验期内的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校验)合格文件的。
12、年度内发生放射安全事件或环保安全事故的。
13、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爆炸、火灾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恶性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
14、2年内发生重大医院感染暴发责任事件的。
15、评审周期内有非法定渠道用血和自采、自供血液行为的。
16、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不符合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规定的。
17、医院信息系统(Lis、His、Pacs)未能联网运行,不能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的。
18、未实现与省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联网的(二、三级医院)
19、政府指令性任务未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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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 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 章73 节378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 节342 条636 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48 项。
第七章共6 节36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plan,D即do,C即check,A即action,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
由于标准条款的性质不同,结果表达如表2。
表2 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目录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5)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5)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6)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8)
四、应急管理 (10)
五、临床医学教育 (12)
六、科研及其成果推广 (14)
第二章医院服务 (16)
一、预约诊疗服务 (16)
二、门诊流程管理 (17)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 . (19)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20)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21)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 (22)
七、投诉管理 (24)
八、就诊环境管理 (25)
第三章患者安全 (27)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27)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28)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29)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30)
五、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31)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32)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32)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33)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3)
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34)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35)
一、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35)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36)
三、医疗技术管理 (40)
四、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43)
五、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45)
六、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51)
七、麻醉管理与持续改进 (55)
八、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60)
九、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 (64)
十、感染性疾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66)
十一、中医管理与持续改进 (69)
十二、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71)
十三、疼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74)
十四、精神科疾病的管理与持续改进(可选) (75)
十五、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77)
十六、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87)
十七、病理管理与持续改进 (94)
十八、医学影像管理与持续改进 (102)
十九、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105)
二十、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112)
二十一、介入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117)
二十二、血液净化管理与持续改进 (120)
二十三、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 .. (126)
二十四、医用氧舱管理与持续改进(可选) (128)
二十五、放射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可选) (131)
二十六、其他特殊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134)
二十七、病历(案)管理与持续改进 ............................................ (137)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141)
一、确立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141)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143)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146)
四、护理安全管理 (149)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 (151)
第六章医院管理 (155)
一、依法执业 (155)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157)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159)
四、人力资源管理 (160)
五、信息与图书管理 (163)
六、财务与价格管理 (166)
七、医德医风管理 (169)
八、后勤保障管理 (171)
九、医学装备管理 (176)
十、院务公开管理 (180)
十一、医院社会评价 (181)
第七章日常统计学评价 (182)
第一节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183)
第二节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 (184)
第三节单质量指标 (196)
第四节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 (204)
第五节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208)
第六节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 (209)
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编制说明 (213)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预约诊疗服务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