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发展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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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夏夏@ 2008-04-10 21:45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到地方,必然会出现在中央和地方在集权上的矛盾,也因此会出现一次中央和地方在权力上的调整。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自然、经济,最为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三者兼顾,若不能,则会只考虑政治因素。

从政区地理的角度考察,行政区划基本上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二是幅度;三是边界;四是行政中心。

一、秦统一前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出现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分土而治,可以说没有行政区划。

1)最早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县。

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

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

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

2)郡亦出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

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程度也相对低于县。

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

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

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

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二、郡县制的确立1)郡级政区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设36郡,以后逐渐总共形成50个郡级的政区。

秦汉之际,项羽以梁楚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其余分封18诸侯王。

刘邦因之,分封异姓诸侯王7人。

为了维护刘家的天下,又翦除异姓诸侯王,大封同姓诸侯王9人。

文帝时,用贾谊计,“以亲制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办法削弱诸侯王。

景帝时,用晁错计,“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从而引起吴楚七国之乱。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及区划的演变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过程。

在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和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古代的中国行政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和周三代。

夏朝时,行政制度主要以封建制为基础,国家地方政权以封建贵族为代表,以封邑和郡县为行政单元。

商朝时期,政权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划分了九州,九州下设五德,五德下设卿、县等行政区划。

周朝时,行政制度更趋于中央集权,国家以封建的郡县制为基础,设置县、亭、里等行政区划。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区域分封制逐渐崩溃,多个国家相互争战,形成了以诸侯为基础的封建割据局面。

随着秦朝的统一,中国出现了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地方行政区划,地方政权逐渐被封建贵族所取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变迁,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也经历了多次变革。

在汉朝时期,行政制度更加完善,设立了郡、县、乡、亭等行政单元。

随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转为以县为基础,设立州、县、乡、里等行政区划。

到了唐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一次大的改革。

唐朝以州为单位,设置了府、州、县、乡、里等行政区划。

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两朝,并基本成为中国传统的行政制度。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还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影响。

例如,在南北朝时期,由于中央集权的削弱和地方势力的壮大,地方政权的重要性提升。

地方政权逐渐地以农村为基础,农民自治的乡村行政组织逐渐形成,成为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一个特点。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除了受到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还受到文化和思想的影响。

例如,在宋代时,儒家思想的盛行使得地方行政制度更强调礼仪和秩序。

地方官员被要求依照仪制之法来行使职权,并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管理。

总的来说,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的演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从最早的封建制到中央集权,再到地方自治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和区划在不同时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变化。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
一、古代行政区划制度概述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是指在古代社会中,为了管理和控制地方事务而建立的一套行政区划体系。

其变迁历经数千年,经历了从部落联盟到封建王朝再到中央集权的演变。

二、部落联盟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在部落联盟时期,各个部落为了实现统治和管理,形成了以族群为基础的行政区划体系。

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领袖或首领,负责管理本部落的事务。

多个部落则通过结盟或婚姻等方式形成联盟,共同维护自身利益。

三、封建王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起,中国出现了多个封建王朝。

在这一时期,行政区划体系逐渐由以族群为基础转变为以地理位置为基础。

国家被分为州、县等不同层次的行政单位,并设立官员来管理这些单位。

四、中央集权时期的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历史发展进入中央集权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在明清两代,国家设立了省、直辖市、县等行政单位,并建立了以巡抚、知府等官员为主的行政管理机构。

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
上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和管理。

五、现代行政区划制度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的行政区划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中国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划体系,并设立了多个部门来管理这些单位。

六、结语
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变迁历经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形态。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完整现代化行政区划体系的国家,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历史沿革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历史沿革

州府制度的演变 与作用
行省制的设立与 意义
行政区划变革对 国家统一和发展 的贡献
对现代行政区划改革的启示
尊重历史传统:借鉴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为现代行政区划改革提供 历史依据。
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经济、文化等特点,合理划分行政区划,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精简高效: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经济发展提 供更好的服务。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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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定义与演变
定义:行政区划是国家 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 划分的区域。因此,行 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
演变:中国古代行政区 划的演变经历了多个阶 段,包括郡县制、州制、 府制、省制等。在各个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 划分标准和层级都有所 不同,但总体来说,都 是为了便于国家管理和 维护地方治安。
民主法治:加强民主监督,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行政区划改革的科学性和 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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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的形成与演变:介绍了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形成背景、 演变过程及其与文化传承的关联。
行政区划对文化传承的挑战:分 析了行政区划在文化传承中可能 带来的挑战,如文化同质化、文 化断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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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对文化传承的促进:阐 述了行政区划在文化传承中的积 极作用,如促进文化交流、推动 文化创新等。
行政区划与民族融合的未来展望:在新的历史时期,行政区划与民族融合将继续发展,促 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行政区划与地方风俗习惯
行政区划对地方风俗习惯的影响 不同行政区划下的特色风俗习惯 行政区划变迁与风俗习惯的演变 当代行政区划与地方风俗习惯的融合发展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概况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随着朝代的更迭,其最明显的变化特征莫过于行政区划的变化。

从行政区划的定义可知,其变化过程是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同步的,因而地方的行政区划和中央政府便会产生分权和集权的矛盾,而这也是推动行政区划变动的主要动力。

可以说,中国行政区划的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那么行政区划的划分又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由于行政区划的作用是统治和管理土地和人民,因此其划分和管理的决定性因素是政治。

在中国历史上政区的划分是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到自然、经济等相关因素。

在中央政权稳定的情况下,最理想的是三者的兼顾。

具体从政区地理的角度来看,行政区划基本上遵循四个要素,即中央到地方分几个层次进行管理;行政区面积范围;国家内部政区间的界线;行政中心的选择。

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意味着行政区划的变迁,而这种变迁也在很大程度上综合反映了我国人文地理面貌的变化。

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地方行政单位是县,至春秋早期其含义已与邑类似,并多见与各类文献中,而秦和楚更是最早势力含有行政区划意义的县的国家。

较之县稍晚出现的是郡,大约在春秋中晚期,初期郡的地位较低,地理位置也较偏远。

此时郡与县的出现已经开始慢慢打破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度。

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废分封,行郡县,使郡县二级制得到正式的实行。

初分天下36郡,后增加桂林、南海、象郡等至46郡。

至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是由于秦末农民起义中六国旧贵族的要求,也是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

尽管后来汉高祖陆续废除异姓王而分封同姓诸侯,地方和中央集权的矛盾还是无法避免。

这就出现了从景帝开始的削藩策略,至汉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等措施,使汉代王国灵帝大为缩小。

至此汉又回归至郡县二级制。

西汉初继承秦41郡,至汉平帝时中央政府所辖103郡,而东汉时达到105郡,但此时由于刺史制度的实行和演变,郡的行政级别已将为二级,州则升至以及行政区。

第四章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发展与演变

第四章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发展与演变

第四章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发展与演变行政区划就是根据国家的性质、任务和职能,将全国领土按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构,以行使国家主权和执行国家任务的各级行政单位。

影响行政区划的主要原因有四:1、地理因素行政区划主要是按地域的划分而出现的。

它的特点是,在地域上是连续的。

一般情况下,是以自然地理的某些特征作为行政区划的界线。

总的来说,地理因素在行政区划的划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政治因素国家为了加强统治,巩固自己的政权,更加有效地行使管辖和控制地方的权力,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统治需要,相应地增加、削减或变革地方行政区划。

如西汉时期虽然继承了秦的郡县制,但根据自己的统治需要又创立了州制,并在全国设置了13个州级单位。

这种州制,后来就演变成为固定的行政区划。

再如,解放前的旧中国时代,国民党政府国防委员会1939年制定的《缩小省区报告书》中说到:“省区过大,治理不便,封建社会的残余势力往往可以凭借一省的物质作为犯上做乱的根据地,为了国家久治长安之计,其最有效的处置,莫过于缩小省区。

”3、经济因素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变化,经济重心的转移,国家就可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变革其行政区划,以便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充实国家的力量。

如海南岛建省就是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

4、文化因素由于国家内部各个地区经济文化上的差异,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为同,国家为更有效地行使权力,维护国家的统一,国家就可以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设置切合实际的行政区划。

例如,清初在南方设置三藩,在东北设置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也是如此。

上述的地理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是改变不合理行政区划,设置相应的行政区划的主要因素。

行政区划的改变不仅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例如,疆域变化可以引起行政区划的变化;军事的需要也可以引起行政区划的改变。

一般认为,行政区划出现于奴隶社会,因为到了奴隶社会才出现国家。

古代行政区划的变化

古代行政区划的变化
魏晋南北朝
州、郡、县三级制
州成为最高行政单位,加强中央集权
隋朝
州、郡、县三级制
沿用前朝制度,加强地方行政管理
唐朝
道、州、县三级制
州设有刺史,郡县设有县令,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宋朝
路、州、县三级制
增设路作为中央直辖的一级行政区划,经略使、路都总管等职位加强对地方的管理
元朝
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
实行行省制,开创行省时代
明朝
路、府、州、县四级制
行政区划与元朝相似,府成为地方政府的最高级别
清朝
省、道、府、县四级制
沿用明朝制度,对地方行政进行了一些调整
古代行政区划的变化
时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政区划制度
主要特点
夏、商、周
封建制度
以封邑为单位,各领主在封地内独自为政
春秋战国
县、郡制度萌芽
“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首次出现,初期设置在经济发达或边区;“郡”设置在边远地区
秦朝
郡县制
全国推行郡县制,设36郡,后增至近50郡
汉朝
郡县制+州制
行政区划仍采用郡县制,但增设州作为监察区,后逐渐实体化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第四章--历史时期政区沿革PPT课件

第四章--历史时期政区沿革PPT课件
西汉末刺史(或称州牧)权势有所增大 。 东汉初刺史常驻地方,有了治所,但东汉大部分时间里, 州是监察区而不是行政区,刺史仍然不直接干预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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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东汉末年州成为地方一级政区
东汉末年为了镇压黄巾起义,朝廷给州牧、刺史以兵权、 行政权,州成为郡的上一级行政区划,郡、县二级制转化为 州、郡(王国、属国)、县(邑、道、侯国)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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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州的设置情况
汉武帝时先后设置有冀、豫、徐、青、兖、幽、并、荆、 扬、益、凉11州和朔方、交趾2部,共计13州、部,后又在 京畿及附近七郡设置司隶校尉,全国分为14州、部。
东汉初省朔方入并、凉2州,改交趾为交州,东汉末又 增置雍州,为14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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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州的职能
最初州只是朝廷的派出机构,与郡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刺史不是常设官员,没有固定的治所。
到战国时期,郡县制初步形成,各诸侯国普遍设置了县, 郡的设置也逐渐增多。各郡县的大小逐渐一致,战国中期形成 了由郡辖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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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汉两晋南北朝时期-州郡时期
1、秦代郡县制的确立 2、汉代的郡国并行制 3、州制的产生 4、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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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秦代郡县制的确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两级制。 秦初设郡36个,后随着疆域的扩大,到秦末郡增 加到40多个。秦郡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下游经济比较发 达、政治地位重要的地区。淮河、秦岭以南只有12郡,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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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道的设置
唐初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依“山河形便”(《通 典·州郡二》)分全国为10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 北道、陇右道、山南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 道。
开元21年(733)分山南道为山南东西两道,分江南 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另将关内道首都长安 附近诸州划为京畿道,将河南道东都洛阳附近诸州划为都 畿道,总计15道,南方8,北方7。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行政区划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从古代的诸侯国到现代的省市县区,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过程。

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也是中国行政区划演变的起点。

在夏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以诸侯国为主。

诸侯国是指各地的贵族、宗室和部落首领所领导的地方政权。

这些诸侯国在夏朝时期统治着各自的领土。

商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实行了以郡县制为主的行政区划体系。

2.秦汉时期秦朝时期,中国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秦始皇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和县,从而使行政区划更加统一。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实行郡县制外,还设立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3.隋唐时期隋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隋炀帝实行了以州县为基础的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道、府、州、县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行政区划体系的基础。

4.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路、府、州、县五级行政区划体系。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简化,设立了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明清时期,行政区划体系基本上沿用了元朝的模式,但行政区划的细节有所不同。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主要是以省为单位,设立有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

清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设立了直隶、总督、布政使、巡抚、府、州、县七级行政区划体系。

5.现代时期20世纪初,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革。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除了清朝的行政区划体系,开始实行省、县两级行政区划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省、市、县、区四级行政区划体系。

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不断改革完善,行政区划体系逐渐向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篇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中国读本: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篇一: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大纲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变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1、山川形便的原则2、犬牙相制的原则知识点汇总1T01:郡县制的起源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 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 山川形便、犬牙相制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国2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摘要:行政区划是一个国家行政管控各个地域的区域组织系统。

行政区划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前代旧制的沿袭和依据当代需要的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经历了:郡县制、州制、道(路)制、省制。

我们今天行政区划就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延续。

关键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控各个地域的区域组织系统。

主要包括行政管辖的区域、层级和政权组织等。

在我国古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中央政府实现了对各个地方的直接垂直管理。

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使得行政区划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

秦以后各代的行政区划的发展变化,主要是对前代旧制的沿袭和依据当代需要的变革。

西周时,中央在地方推行分封制。

对全部国土采取了“分邦建国”的统治方式,除了“宗周”(镐京地区)和“成周”(洛邑地区)属中央的直辖区外,其余全国其他地区分封建立诸侯国。

诸侯国的行政、军事、财政都归各国国君自行管理。

中央在地方的行政区划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直接向国君负责的县、郡的建制。

据《左转》、《史记》记载,楚、秦两个大国最早在新兼并的土地上设县。

由国君派官直接统治。

在县制出现后又出现了郡制。

郡也由国君直辖。

多设在各国的边境地区,带有边防军事管辖的性质。

最初,郡和县并无从属关系。

战国后期,郡逐渐演变成了高于县的一级行政区。

县、郡的出现应该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因此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萌芽、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

秦王嬴政统一中国,为中央实现对全国的行政直接垂直管理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正式确立郡县制作为全国统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汉书?地理志》曾记载:“秦京师为内史,(内史,领京畿诸县)分天下作三十六郡。

”,到秦末增加到40多个郡。

这些郡管全国一千多个县。

其中小郡管十几个,大郡管二、三十个县。

郡的长官称为“守”,主管行政,“尉”主管军事,“监”是监察官。

县的长官称为“令”。

秦郡县制的推行,由中央派官直接统治,实现了中央集权制。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为了统一、有效地管理整个国家,对其所辖领土按地域进行的区域划分。

行政区划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产生国家以后的一种现象,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而不依氏族划分部落,是国家区别于氏族的基本特征。

在阶级社会里,行政区域的划分首先取决于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疆域大小、地理环境,以及管理、经济、社会、人口、民族和国防等方面的需要。

因此,行政区划既因国家统治阶级需要的不同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因管理疆域、经济、社会、国防等方面的某些需要的相同而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历程行政区划作为一种制度,随着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我国古代行政区域制度的演变,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即行政区划的萌芽阶段,郡县制的发展及州、郡、县制的产生,州、郡、县制的发展阶段,道、路制的产生及发展阶段和行省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的阶段。

(一)行政区划的萌芽阶段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体制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

夏、商、西周没有稳定的行政制度,当时的“方国”、“诸侯国”等都是独立自主的国家,与王朝之间仅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在此情况下,统一的行政区划就成为无稽之谈。

到了春秋时期,随着一些诸侯国的日渐强大并开始有了中央集权,我国古代的行政区划才开始有了萌芽。

春秋末年,周室颓微,一些实力强大的诸侯国凭借对外征战,不断开拓新的疆域,在新兼并的地区设立郡和县,并由君主直接任命官员进行管理,至此萌发了郡与县的行政区划单位。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

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仍是主体政治体制,全国还未能形成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郡县制仅是作为其补充和改革。

(二)郡县制的发展及州、郡、县制的产生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而统一天下。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秦始皇下令废除了自西周以来持续了八百多年的“封藩建卫”制,开始在全国正式确立郡县制。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时期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一一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

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更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与人口的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军事上的需要,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由中央派员组织管理,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也就是说,直至郡县制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二、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建立——郡县制时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直至东汉未年,被州制时代所取代,相继沿革400余年。

县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

春秋前期,秦、晋、楚等大国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一种特殊行政区,称之“县”。

在古文中,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

郡、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均出现于春秋时期,县早而郡晚,县小而郡大,县近而郡远,县重而郡轻。

所以,郡的地位实际低于县。

因为此时置郡大多于边远荒辟之地,地旷人稀,经济发展落后于县。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有效地控制,从而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

秦分天下为36郡,标志着郡县制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种行政制度已正式确立。

三、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发展——州制时代东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州由监察体制转变为行政区实体,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代,长达四百余年,州一直为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在东晋与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的地方政区划制度,即侨州、郡、县制。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夏夏@ 2008-04-10 21:45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到地方,必然会出现在中央和地方在集权上的矛盾,也因此会出现一次中央和地方在权力上的调整。

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

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时顾及自然、经济,最为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三者兼顾,若不能,则会只考虑政治因素。

从政区地理的角度考察,行政区划基本上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二是幅度;三是边界;四是行政中心。

一、秦统一前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出现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分土而治,可以说没有行政区划。

1)最早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县。

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

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

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

2)郡亦出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

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程度也相对低于县。

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

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

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

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二、郡县制的确立1)郡级政区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设36郡,以后逐渐总共形成50个郡级的政区。

秦汉之际,项羽以梁楚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其余分封18诸侯王。

刘邦因之,分封异姓诸侯王7人。

为了维护刘家的天下,又翦除异姓诸侯王,大封同姓诸侯王9人。

文帝时,用贾谊计,“以亲制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办法削弱诸侯王。

景帝时,用晁错计,“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从而引起吴楚七国之乱。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过程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过程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过程我国封建时代的早期,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是郡和县。

郡,原是春秋末年各诸侯国设置在边区的地方行政机关,地位本低于县,后来边地辖区不断扩大,始成为县上机构。

秦在孝公死后,才有郡的设置,由郡守,郡尉分统民、军二政。

统一全国后,就将全国分为36郡,后扩增至40余。

汉初在中央政权直接控制的关中地区,置有15郡,在削弱了诸侯王国势力后,方始将郡推向了全国。

郡守(景帝后改称太守)权力很大,举凡一郡的民、财、法渚事务皆为其所掌。

且太守往往代行郡尉之职,统率军队。

太守之下的佐官,有由中央任用的丞和长史,还有太守自署的别驾、主簿,功曹,议曹,贼曹、决曹、督邮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上州权最重,一州刺史统有数郡,而且刺史大多兼任军职,统率州,郡军队。

这时的刺史多带有“都督诸州军事”,“监诸州军事”,“督诸州军事”名号,这就意味着他们不但有权管理本州民政,而且还有权管理数州军政。

这样,就决定了刺史们多配备有两套办事班子,一是民政这一头的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祭酒从事史,主簿等等,二是军政一头的长史,从事中郎、司马、录事参军,主簿等等。

所有这些僚属例由刺史们自行选用。

刺史统一方军政大权,其势太重,中央无力相抗。

王敦、桓温等皆以一地之长,对中央颐指气使,好象是太上皇。

南朝各代都是外有强敌,内有强臣,焦头烂额,难保朝夕之安。

隋唐地方行政体制改变了东汉末年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并省州,郡而成州,县两级制。

这时的州就是汉时的郡。

普通州的长官称刺史,副职称别驾,长史、司马,其下有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个参军事、录事参军事负责纠正各曹职事。

司马、参军等职往往为贬宫所居,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个中坚分子一齐被贬往边州任司马,史称为“八司马”。

首都、陪都置牧以为长。

李唐王朝在长安置雍州牧,东都洛阳置洛州牧,发迹之地太原置并州牧,皆以皇子充任。

但这些亲王并不莅任视事,常常是副职长史代行职事,唐玄宗时制度又变,将雍、洛,并三州分别改为京兆,河南,太原三府,仍置牧以总之,长史改称府尹总理府务,加置少尹为之助,其下还有司录参军事、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六个参军事为之僚佐,以理众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

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中国行政区划历史演变的变化规律纵观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的行政区划演变,我们大致可以发现以下四条规律:一是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二是最高一级行政区大都由监察区、军区等转变而来;三是县级行政区最具有稳定性;四是三级制是历代政区的层级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

一、数量由少到多,辖区由大到小,层级由高到低县级以上的同一名称的政区,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数量越划越多,辖区越划越小。

到了一定程度,它的级别就会逐层降低,甚至走向消亡。

——秦朝建立后,划天下为36郡,郡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区划。

到了秦朝末年,郡的数目增加到了48个。

汉朝以后,由于秦郡的辖区较大,例如当时江西地区就一个豫章郡。

于是将这些郡的辖区范围划小,一些郡被分成几郡,如析豫章郡置庐陵郡。

西汉末年,汉郡(国)的数目已经增长到了103个。

东汉时期,领土范围比西汉要略小些。

虽然一些郡国的范围比西汉时要小,但总体来说,两汉时期郡国的范围大小相差不是很大。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州成为了最高的一级行政区划,郡国的地位下降,变为二级政区了。

三国时期,郡国的数目比东汉时期又增加了一半,郡国的辖区自然随之减小了。

西晋时期,郡国的统领范围比三国时期又要小了一些。

南北朝时期,随着大量新郡的设置,郡的辖区范围呈直线下降趋势。

隋唐以后,郡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便从历史上消失了。

——州的变迁最具有典型意义。

州在东汉末年成为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时候,数量只有13个。

其时,州的地域范围十分广阔,在南方的州由于人口稀少相当于今天两三个及三四个省的规模,如扬州便包括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及江苏、安徽南部,荆州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二省及陕西、河南、贵州、广东的一部分,交州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南部和越南中北部等地区;在北方的州最小的也有今天的半个省大,如青州包括今天的山东北部。

到了三国时期,州的数量和辖区范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古代中国行政区划的形成与变革

古代中国行政区划的形成与变革

古代中国行政区划的形成与变革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行政区划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变革。

在古代中国,行政区划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由时代和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的。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古代中国行政区划的形成与变革。

周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周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中国封建文化的始祖。

在周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被分为诸侯国和周王室直接管理的地区。

而周王室的直接管理地区其实是比较少的,所以周王室的实际控制力并不是很强。

当时,周朝的诸侯国是周王室给予诸侯王的封地,诸侯国的大小取决于封地的面积大小。

每个诸侯国的国都有自己的官员和军队,而且这些诸侯国之间还会进行一些交流和互相支援。

秦朝时期的行政区划相比于周朝时期的诸侯国制度,秦朝制定的郡县制度则更为严格和细致。

秦始皇将中国本土分成了三十六个郡,郡下分为若干个县,县下又分为若干个乡镇。

为了确保秦朝能够更好地控制这些郡县和乡镇,秦始皇还规定了一个“县官不到三年不得晋升”的制度,这个制度可以确保地方官员的忠诚度和执行力。

同时,秦朝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强化这个行政区划系统,在每个郡都设立了一个郡守,这个郡守就是秦朝的代表,用来监督地方官员的工作,确保中央的意志得到贯彻。

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隋唐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唐朝规定了一个五州十路的制度,五州分别是京兆、陕西、山南、江南、并州,十路包括京畿路、河东路、河南路、山东路、北京路、山南西道、淮南道、湖南道、四川道和云南道。

唐朝还规定了一个制度,各州县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债务,都会由中央政府进行垫付,这就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和财力得到一定的保证。

元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元朝时期,中国的行政区划又出现了一些变化,正式实行了九边制度,将中国本土划分成了九个行省,每个行省下设若干个路和州,中央政府掌握了比较完整的控制权。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又出现了一些变化。

国家在六个路的基础上划分了十三个行省。

而清朝则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行省的数量,将其划分成了十八个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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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发展与演变行政区划就是根据国家的性质、任务和职能,将全国领土按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构,以行使国家主权和执行国家任务的各级行政单位。

影响行政区划的主要原因有四:1、地理因素行政区划主要是按地域的划分而出现的。

它的特点是,在地域上是连续的。

一般情况下,是以自然地理的某些特征作为行政区划的界线。

总的来说,地理因素在行政区划的划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政治因素国家为了加强统治,巩固自己的政权,更加有效地行使管辖和控制地方的权力,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统治需要,相应地增加、削减或变革地方行政区划。

如西汉时期虽然继承了秦的郡县制,但根据自己的统治需要又创立了州制,并在全国设置了13个州级单位。

这种州制,后来就演变成为固定的行政区划。

再如,解放前的旧中国时代,国民党政府国防委员会1939年制定的《缩小省区报告书》中说到:“省区过大,治理不便,封建社会的残余势力往往可以凭借一省的物质作为犯上做乱的根据地,为了国家久治长安之计,其最有效的处置,莫过于缩小省区。

”3、经济因素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变化,经济重心的转移,国家就可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变革其行政区划,以便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充实国家的力量。

如海南岛建省就是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

4、文化因素由于国家内部各个地区经济文化上的差异,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为同,国家为更有效地行使权力,维护国家的统一,国家就可以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设置切合实际的行政区划。

例如,清初在南方设置三藩,在东北设置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也是如此。

上述的地理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是改变不合理行政区划,设置相应的行政区划的主要因素。

行政区划的改变不仅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例如,疆域变化可以引起行政区划的变化;军事的需要也可以引起行政区划的改变。

一般认为,行政区划出现于奴隶社会,因为到了奴隶社会才出现国家。

在中国的历史上,夏王朝已经出现了行政区划的萌芽,但那时还算不上什么行政区划,与后来实行的行政区划是有质的区别的。

第一节从分封制到郡县制一、分封制的产生夏王朝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在夏王朝的统治范围内,有许多盟国。

而远在夏王朝建国以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繁衍及氏族部落的分散、扩张,部落联盟的血缘关系已开始受到破坏。

到夏王朝建国后,随着各部落之间的相互交往,彼此之间频繁的迁徙流动,血缘关系已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地域关系开始逐渐上升,于是出现了“九州”的概念。

商王朝的统治机构、统治措施都比夏王朝有所发展,并且更加完备。

商王朝的中央统治机构虽然简单,但是已经初步确立了君主专制的政体。

另外,商王朝还把中央和地方分为畿内和畿外,王朝中央及其附近地区为畿内,又称为大邑商或天邑商,畿内以外的地区称为畿外。

周王朝的国家机构比商王朝要复杂得多,但当时的官职多是军政合一的,还没有形成严密的统治系统。

周王朝对下属的统治是通过宗法关系来实现的。

宗法制在周王朝已成为其政治制度的核心,具体体现就是分封制。

周初,统治者在军事征服的过程中,把土地及俘虏分给自己的兄弟及亲属贵族等,并称他们为诸侯。

诸侯在其封地内又进行分封,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在其封地内又往下分封,分给属下的士作为食邑。

这种层层分封,就形成了按宗法关系建立起来的等级制度。

周代的大分封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周武王伐纣胜利后:○1封太公吕尚于齐,都营丘(山东省淄博);○2封周公旦之子伯禽于鲁,都奄(山东省曲阜);○3封召公于燕,都蓟(北京);○4封叔鲜于管,都管(河南郑州);○5封叔度于蔡,都蔡(河南上蔡)。

第二次是周公东征胜利后:○1封商贵族微子启于宋,都商丘(河南商丘);○2封康叔于卫,都朝歌(河南淇县);○3封成王弟康叔虞于晋,都翼(山西翼城)。

这些受封的功臣谋士,大小奴隶主贵族都是世袭的,他们在各自所统治的地区内有极大的权力。

诸侯、卿大夫,虽然对上有纳贡、服役等义务,但纳贡的数量极其有限,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

这样一来,他们对王朝的统治构成了一种威胁,于是,到了秦代,开始实行郡县制,充分利用国家的统治工具——行政区划,对全国进行管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

二、郡县制的产生及其发展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技术的逐步推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荒地迅速得到开垦,土地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周天子和诸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搜罗更多的财富,都希望把土地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土地私有制产生了。

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就要求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变革。

于是,郡县制产生了,并逐渐代替了分封制,成为地方政区的主要形式,成为统治者对地方进行统治的工具。

在郡县制初创的时候,郡、县辖区的大小也没有一定的成规。

楚灭陈为县,而陈乃是春秋十二诸侯之一,说明楚国一些县的辖境相当大。

相反,齐国的县都比较小,据记载,齐灵公曾一次赏赐给叔虞300个县。

在这之后,西汉在齐国故土上仅设置了100多个县,这说明齐国的一些县是相当小的。

郡的大小也有类似的情况。

最初的郡和县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设置的地区不同而已。

由于县一般设置在内地,“成聚富庶”,而郡多设置在边远地区,比县“荒陋”,所以直到春秋末年,县的地位还高于郡。

如赵简子在誓师时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这充分说明当时的县的地位高于郡的地位。

后来,之所以演变成为以郡统县的局面,是因为设置在边远地区的郡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大,而在内地设置郡时,就沿用了边郡的规模。

这样,郡才开始统县,从而产生了郡县制。

三、秦汉时期的郡的基本情况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把郡县制度推行于全国。

从此以后,这一制度就一直为后世所因袭,直到唐朝以后,郡的名称才逐渐消失,但县的建制却被保存下来,直到今天,仍然使用县的名称。

秦朝所设立的郡,除了因袭战国时代的16郡以外,在原6国的国都设置了9郡,又在交通要道和重要地区设置了16郡,总共41郡。

沿袭的郡有:○1陇西郡(今甘肃临洮);○2北地郡(甘肃宁县西北);○3巴郡(重庆市);○4蜀郡(成都市);○5汉中郡(陕西汉中市);○6上郡(陕西榆林东南);○7云中郡(内蒙托克托西北);○8雁门郡(山西右玉县南);○9代郡(河北蔚县西北);○10上党郡(山西长子);○11渔阳郡(北京密云县西南);○12上谷郡(河北怀来东南);○13右北平郡(河北蓟县);○14辽东郡(辽宁辽阳市);○15辽西郡(辽宁义县西南);○16黔中郡(贵州常德市)。

以国都为郡的有:○1河东郡(山西夏县西北);○2颖川郡(河南禹县);○3邯郸郡(邯郸市);○4太原郡(山西太原市);○5南郡(湖北江陵县西北);○6陈郡(河南淮阳县);○7九江郡(安徽寿县);○8广阳郡(北京市);○9齐郡(也称临淄郡,山东淄博市)。

新设的郡有:○1三川郡(河南洛阳市);○2东郡(河南濮阳市南);○3薛郡(山东曲阜);○4砀郡(安徽砀山县南);○5会稽郡(江苏苏州市);○6南阳郡(河南南阳市);○7琅琊郡(山东胶南市南);○8钜鹿郡(河北鸡泽县北);○9泗水郡(安徽濉溪西北);○10东海郡(山东郯城);○11长沙郡(湖南长沙市);○12九原郡(内蒙包头市西);○13南海郡(广州市);○14桂林郡(广西桂平);○15闽中郡(福州市);○16象郡(广西崇左)等。

除这41个郡外,在国都咸阳还设置了内史,大体与郡相当。

西汉建国以后,沿袭了秦代的郡县制,并使之有所发展。

郡县的数目也大大地超过了秦代。

汉在设郡县的同时,还设置了和郡平行的王国一级。

王国虽然说与郡平行,实际上是架越郡之上的。

如西汉初年的王国就有一王国统辖数郡,甚至十几个郡的情况。

王国的设置是分封制的残余,实际上是对秦王朝先进的郡县制的一种反动,是造成国家不安定的因素,所以随着王国势力的发展,中于导致了王国和中央政府的冲突,也就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势力的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文帝和景帝经过一系列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措施,终于使王国的地位下降,与郡相当了。

西汉末年,全国共有103个,到东汉中叶时达105个,至唐代,郡的数量就更多了。

第二节州的创立和演变西汉时期,郡县不断增加,由中央政府直接统辖,自然难于得心应手,因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郡县之上再设一套建制就势在必行了。

在汉武帝时期,他根据国内形势,正式创立了州的建制。

一、两汉的州制由于汉武帝“独尊儒术”,因而州的名称基本上来源于《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

尽管《禹贡》和《职方》的九州说有些地方不大相同,但由于汉朝版图广远,于是汉武帝把两书中的九州说法稍加修改,合二为一,最后确定了11州的名称。

但是,这11州还是不能囊括汉代的全部疆域,因而,汉武帝又根据《诗经》中“城彼朔方”的记载,在阴山之下建立了朔方州和朔方郡;根据《礼记·王制》有“交趾”的记载,在五岭以南建立了交趾州和交趾郡。

这样,整个汉代的疆域就划分了13个州,进行中央集权管理和统治。

这13州是:○1冀州;○2兖州;○3青州;○4徐州;○5杨州;○6荆州;○7豫州;○8益州;○9凉州;○10并州;○11幽州;○12朔方州;○13交趾州。

除上述13州之外,还在国都设有司隶校尉部,辖有王畿之地,大体与州相当。

西汉时期各州设有剌史,没有固定的治所,以剌史来巡察郡国的管理情况,还不能算作是某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

汉成帝、汉哀帝之际(前8~前5年),剌史曾被提升为州牧,使州成为郡国以上的行政区划单位,但两年后,州牧又被废除,重新恢复郡县制,仍以州作为巡察机构。

王莽篡权后,又改剌史为州牧。

但从西汉州的整个发展来看,西汉时期的州剌史的权力并不太大。

平时巡察郡国,年终时要负责报告所巡郡国的情况。

所有举劾,需由政府另行派员察验,然后罢免。

由此看来,西汉的州不是常制,但处于郡国之上,监察所属的郡国。

东汉时期,改为12州制。

即把西汉时期的交趾州改为交州;把朔方州并入并州;其它的州,与西汉大体上一样,没有变化;司隶校尉部也仍然延续西汉的司隶校尉部,但东汉的国都却从长安迁到了洛阳。

东汉时期的州剌史,在州内已有固定的治所,不再是率师奏事,并且剌史的权力也不再是限于举劾,对所属郡县的官吏有罢免之权,州正式成为地方上的一级行政区划。

二、两汉以后州的滥置与衰落州初创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权力过大,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发展演变,这种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使州的地位降到和郡相仿佛,失去了州原来的重要作用。

三国时期,魏、蜀、吴共有17个州(也有说为19个州的)。

《三国志·蒋济传》:魏“今有十二州,至于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

”这说明州的内含已发生了变化,已不同汉时的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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