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1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反映的是厅堂扩声系统与声音效果的关系,但不包括与建筑特点有关的声音效果关系。
那只与扩声系统有关的声学特性指标有哪些呢?按国标《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标准规定有以下五个指标:1、最大声压级该指标是衡量扩声系统所提供的最大声压级。
当然该数值与厅堂的使用功能,造价直接相关,不能盲目地选得很大,标准提出了文艺演出类、多用途类及会议类三大类厅堂及相应一级、二级的定位,从性能指标上依次递减。
最大声压级基本上决定了厅堂扩声系统的动态范围的上限,而动态范围的下限基本取决于厅堂的本底噪声。
2、系统总噪声从实际厅堂的测试来看,本底噪声是包含两个概念:一是系统的总噪声,二是厅堂的本底噪声。
一般来说系统总噪声比较容易达标,而厅堂本底噪声很难达标,因此系统动态范围下限受制于厅堂的本底噪声。
3、频率特性按标准分类的三类厅堂具有相应的要求,平台区范围从80—8KHZ相应降低到125—4KHZ,不均匀性从±4dB降低到-6/+4dB。
从实际实践来看,这是符合当前国情的,不是越宽越好,同时频率特性的不均匀度也不是用频率均衡器补偿得越平坦越好,而是要确保均衡器的补偿不要超过±6dB,允许厅堂的频率特性有±4dB的不均匀。
对于平台区的上限区域及下限区域,按-6dB/oct的斜率均衡。
以上这些标准,在实践中很容易被误读,主要是频率响性的平台区越宽越好,频率特性补偿得越平直越好。
这在设计、安装、调试中是应该避免的。
4、传声增益按该指标的定义是:厅堂扩声系统达到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最高可用增益就是系统产生声反馈自激临界点以下6dB的增益。
标准规定:一类文艺演出厅堂的传声增益,在平台区域的平均值是大于或等于-8dB。
这里为什么是一个负值,这是因为听众席处的声压级肯定大于传声器处的声压级,相减就得到一个负值,两者差值越大,即传声增益越高,扩声系统的声音放大量越大。
标准与法规(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标准与法规(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WH0301一93Acoust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for the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in ballroom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业性歌舞厅的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扩声设备的各类歌厅、舞厅、卡拉OK厅和类似功能的厅.2.引用标准GB3241声和振动分析用1/1和1/3倍频程滤波器GB3661测试电容传声器技术条件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947声学名词术语GB495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YJ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3.术语3.1扩声系统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扩声系统由扩声设备和声场组成.主要包括:声源和它周围的环境,把声信号转变为电信号的传声器,放大电信号并对信号加工的设备、传输线,把电信号转变为声信号的扬声器和昕众区的声学环境。
3.2空场vacant auditoria除必要的测量技术人员外,厅内没有观众和演员.测量时,厅内设置与相对应的满场正常使用时完全相同. 3.3最大声压级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厅内空场稳态时的最大声压级。
3.4最高可用增益maximum available gain歌舞厅扩声系统在声反馈自激临界状态的增益减去6dB时的增益.3.5 声反馈acoustic feedback由于扩声系统中扬声器输出的能量的一部分反馈到传声器而引起的啸叫声或衰变声.3.6传输频率待性transmission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厅内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频响应。
3.7传声增益hound]transmission gain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内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标准与法规(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标准与法规(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WH0301一93Acoust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for the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in ballroom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业性歌舞厅的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扩声设备的各类歌厅、舞厅、卡拉OK厅和类似功能的厅.2.引用标准GB3241声和振动分析用1/1和1/3倍频程滤波器GB3661测试电容传声器技术条件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947声学名词术语GB495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YJ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3.术语3.1扩声系统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扩声系统由扩声设备和声场组成.主要包括:声源和它周围的环境,把声信号转变为电信号的传声器,放大电信号并对信号加工的设备、传输线,把电信号转变为声信号的扬声器和昕众区的声学环境。
3.2空场vacant auditoria除必要的测量技术人员外,厅内没有观众和演员.测量时,厅内设置与相对应的满场正常使用时完全相同. 3.3最大声压级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厅内空场稳态时的最大声压级。
3.4最高可用增益maximum available gain歌舞厅扩声系统在声反馈自激临界状态的增益减去6dB时的增益.3.5 声反馈acoustic feedback由于扩声系统中扬声器输出的能量的一部分反馈到传声器而引起的啸叫声或衰变声.3.6传输频率待性transmission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厅内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频响应。
3.7传声增益hound]transmission gain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内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厅堂扩声的声学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
.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6.3kH内允许≤±4dB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0.25~4.0kHz,以其平均声压级 为0dB,允许+4~-10dB
WH 0301-1993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扩声系统达到最高可用增益,但无有用声信号输入时,厅内各测点处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
3.11 系统失真 system distortion
扩声系统由输入声信号到输出声信号全过程中产生的非线性畸变。注:当测量由声输入
到声输出的非线性失真有困难时,允许测量由电输入到声输出的非线性失真作为系统失真,
但应注明。一般常用谐波失真来近似衡量系统失真。
250~4000Hz 的
0dB,允许+4~-10dB,且在 2
B、4000Hz
45
13%
z≥93dB
平均值≥-10dB
50~4000Hz 内允许+4~-6d
≤8dB
B
注:一级歌舞厅声场不均匀度舞池与座席分别考核。
二、三级歌舞厅声场除噪声外所有指标仅在舞池测试。
4.3 迪斯科舞厅扩声系统学特性指标为一、二级,具体指标见表 3。
间〉
dB
核
4.2 歌厅、卡拉 0K 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分为一、二级,具体指标见表 1 表2 声学特性
最大声压 等级 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
声场不均 匀度
总噪声 级
dB(A)
失真度
2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40~12500Hz 以 8
100Hz≤10d
传声增益
失真度
度
dB
〈A〉
一级
以
40~12500Hz80~8000Hz
100Hz≤10d
125~4000
100~6300Hz≥103d 的平均声压级为 0dB,允许
B、1000Hz≤
Hz 的平均
35 5%
B
+4~-8dB,且在 80~8000
声场设计依据数值
1.扩声系统设计指标根据会议现场的建筑环境,节目类型及音源动态要求,现行的多功能厅,报告厅会议室等,都按照《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GYJ25-86 的语言兼音乐扩声一级标设计,设计的指标如下:最大声压级(空场稳态,准峰值):125~4000 Hz,平均≥98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dB传声增益:125~4000Hz,≥8dB声场不均匀度: 100Hz≤8dB, 1000 Hz~6300 Hz≤6dB噪声级:≤NR25 (扩声系统)2.专业扩声系统术语解释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扩声系统中电子设备的频率响应和相位响应处理技术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影响扩声系统还原性能的主要瓶颈是换能器(扬声器)的失真,因此扬声器是决定扩声系统设计指标和品质因素的重点,换言之,扩声系统的预期指标与扬声器的规格参数息息相关。
3.频响范围频响范围由频率范围与频率响应组成:频率范围指电子设备最低有效重放信号频率与最高有效重放信号频率之间的范围,一般采用图表形式表示音箱的相对幅度和频率的函数关系(频率响应图)。
左图是某音箱理想的频率范围: 60Hz~20KHz@-3dB;频率响应指将一个恒压输出的音频信号与系统相连接时,音箱产生的声压随频率变化而发生增大或衰减,相位随频率发生变化的现象,这种声压,相位频率的相关变化关系称为频率响应,单位为分贝(dB)。
声压与相位滞后随频率变化的曲线称为频率特性。
这是考察音箱性能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它与音箱的性价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分贝值越小说明音箱的频响曲线越平坦、失真越小、性能越高。
人耳可分辨的频响不平坦程度因人及节目内容而异,大多数人对同一节目的频响变化如果小于 2~4dB就不易觉察。
选择音箱时应是扩音系统频响范围越大越好,但也必须是平坦的,两端衰减量不大于3dB才有意义。
声压Sound Pressure:有声波产生时,传播媒质中的压力与静压的差值。
单位为帕斯卡,简称帕(Pa)。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Biblioteka 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6.3kH内允许≤±4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会议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100Hz时小于或等于10 dB;1000Hz时小于或等于6 dB,8000Hz时小于或等于8 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3 dB
NR-20
二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103 dB
以100-63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 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 4 dB~+4 dB;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2-2中斜线部分
125-63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8 dB
1000Hz、4000Hz小于或等于8 dB
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3 dB
NR-20
文艺演出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
系统噪声级
会议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2010-1-22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等级
最大声压级(dB)
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均匀度(dB)
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
系统噪声级
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106 dB
以80~800H z的平均声压级为0 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 dB~+4 dB;40~80HZ和8000~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2-1中斜线部分
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103 dB
以100~6300H z的平均声压级为0 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 dB~+4 dB;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2-3中斜线部分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GB/T4959-1995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扩声设备的各类厅堂声学特性的测量1 名词解释注:本名词解释是为了说明标准中有关项目的物理意义,不是有关名词术语的完整定义。
1.1高可用增益扩声系统在所属厅堂内产生声反馈自激临界增益减去6dB的增益。
1.2 传输[幅度]* 频率特性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得稳态声压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会传声器处声压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频响应。
1.3 传输增益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1.4 最大声压级扩声系统在厅堂听众处产生的最高稳态峰值声压级。
1.5 声场不均匀度厅堂内(有扩声时)不同听众席处稳态(或直达声)声压级的差值。
1.6 背景噪声当扩声系统不工作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室内固有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
1.7 总噪声扩声系统达到最高可用增益,但无有用声信号输入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
1.8 系统失真**扩声系统由输入声信号到输出声信号全过程中产生的非线性畸变。
1.9 反馈系数反馈声压在系统中所产生的相应电压与自然声加反馈声压所产生总的相应电压的比值,称为反馈系数。
1.10 测试声源为了测量扩声系统的各项指标专门组成各种形式的发声器。
1.11 音节清晰度测听人员对规定的音节语声判断准确率的统计平均值。
1.12 系统[频率]均衡器*[ ]中的内容可省略,下同** 当测量由声输入到声输出的非线性畸变有困难(例如产生标准测量信号有困难或无条件在厅堂中提取扩声的直达声信号时,允许测量由电输入到输出的非线性畸变作为系统的非线性失真,但应注明这是由电到声的失真。
国家标准局 1985-02-16发布 1985-08-01实施GB4959-85为了补偿系统传输[幅度]频率特性,在扩声系统中加入的频率特性校正装置。
1.13 混响时间声源停止发声后,室内声压级衰减60dB所需的时间。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0dB(250~4000Hz)传输频率特性:250~4000Hz(+4~-6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2dB(250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与语言兼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8dB(125~4000Hz)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100~63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100Hz≤8dB;≤8dB(中心频率为1000~6300Hz)传声增益:≥-8dB(100Hz~6300Hz)(音乐);平均≥-4dB(戏曲)总噪声级:≤NR25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0dB(125Hz~4000Hz)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98dB传输频率特性: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 dB~-6 dB的变化声场不均匀度:中心频率1000Hz,4000Hz时,大部分区域≤10dB传声增益:250Hz~4000Hz? ≥-12dB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最大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迪斯科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只在舞池考核)最大声压级:≥110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歌舞厅设计规范(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歌舞厅设计规范(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了两个标准“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1-93)、“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WH0201-94)。
作为歌舞厅人分级等管理的强制性法规,并据此对歌舞厅进行测定验收。
在今后两年中将对已有的歌舞厅进行逐步改造以达到该两标准的要求。
另外,“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标准”(GB3096-82)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也规定了歌舞厅的噪声允许水平。
歌舞厅是一个高层次的综合性文化产物,它是一个有层次的系统,其中每一个子系统由诸要素组成,它们交叉成网络,也就是诸要素和子系统之间的交接关系所构成的结构;运用建筑艺术的室内设计的技术和技巧,使之优化稳定,以产生系统的整体效应。
扩声系统、建筑声学、照明系统、室内技术等都是作为系统工程的歌舞厅的诸要素和子系统的组成部分。
它们在不同层面上互相交叉、互相缠绕,各有特点,彼此矛盾。
所以必须对诸要素和子系统作认真分析,仔细推敲,才能解开它们交叉网络的结点,使矛盾统一,取得整体效应,达到各项法规的要求。
建声设计应提供一个好的声场,才能充分发挥扩声系统及其设备的性能,并提供吸声材料和构件的做法和布置以及室内设计提供空间创造的雏形;也为照明系统提供好的照射条件,发挥其艺术效果,是歌舞厅艺术形象的基础。
同样室内设计能为扬声器提供合适的位置和调音的工作场所,也是统一各项技术创造视、听优美环境的组织者。
但是在实际中往往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独自进行设计;扩声系统设计者认为只要有好的设备和系统设计,必然会有好的扩声效果;建声设计者则只考虑如何保证达到混响时间的要求,提供声学材料和构件的设计;室内设计师则认为科技人员不懂艺术,闭门创造,最后提供自认为美的空间给科技人员,让他们在此空间中放置各项设备和进行处理;相应地各科技人员也自认不懂建筑艺术,而不予理会。
殊不知,各自使本身系统的优化,并不等于整体优化,而往往相反产生了负效应。
国家标准-声学特性指标-摘自《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dB)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8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3 -1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0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0二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5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3 -2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2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5多用途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dB)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103dB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 ~ +4dB;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2 -1125~63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8dB1000Hz时小于或等于+6dB;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0二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8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 ~ +4dB;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2 -2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0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5 图4.2.2 -1图4.2.2 -2。
专业国家声学扩声系统标准
室外
三级
200Hz~4000Hz范 围内平均声压级 ≥96dB(话剧、曲 艺);≥ 100dB(戏剧、戏 曲) 最大声压级(dB)
以200Hz~4000Hz的平均 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 200Hz~4000Hz 200Hz、500Hz、 允许范围:-4dB~+ 的平均值大于或 1000Hz、2000Hz、 4dB;100~200Hz和4000~ 等于-8dB 4000Hz≤8dB 5000Hz的允许范围看图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文艺演出 类扩声系 统声学特 性指标
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 于或等于106dB
100Hz时小于或等于 100~8000Hz的 10dB;1000Hz时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6dB;8000Hz 于-8dB 时小于或等于+8dB 125~6300Hz的 100Hz、4000Hz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8dB 于-8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80Hz≤12dB;500Hz 80~8000Hz的平 、1000Hz、2000Hz 均值大于或等于 、4000Hz、8000Hz -4dB ≤10dB; 100Hz≤10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8dB ≤8dB 100Hz≤14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6dB ≤10dB 125Hz≤10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8dB 125Hz≤14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10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WHT 1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摘要)1.音乐、歌剧扩声系统: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1;传声增益(dB):80Hz~80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6dB16000Hz≤8dB总噪声级:≤NR25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NR20噪声评价曲线。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Hz~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2;传声增益(dB):80Hz~8000Hz≥-4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2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12500Hz≤12dB总噪声级:≤NR5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35dB 。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 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3;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8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6300Hz≤8dB 总噪声级:≤NR3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5% ;系统噪声:≤NR25噪声评价曲线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0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4;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4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 总噪声级:不考核;失真度(%):不考核;系统噪声:≤4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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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
.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3kH内允许≤±4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0.25~4.0kHz,以其平均声压级 为0dB,允许+4~-10dB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扩声系统一级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