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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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为保证目标任务的严肃性,无特殊情况,集团不对已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调整。因部门职能职责和人员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由目标责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0),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下达目标任务调整通知书(附件11)。
第三章绩效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内容
1、团队考核:主要针对分管团队月度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关键绩效指标。
一级单位(指以各事业部、各专业集团为主体的考核对象):根据集团战略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1月,各事业部、各专业集团向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本单位年度重点计划和常规计划,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公司组织签订《科创控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承诺书》(附件2)
二级单位(指各事业部、各专业集团下属各专业公司、各部门):根据审定的目标任务,由本单位目标管理部门分解到管辖的各专业公司和部门。
2、根据部门计划工作的分解,各岗位员工依据岗位职责,提交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指标,经与直接上级沟通后,确定指标值、考评权重和评分标准,填入《非高管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7)相应栏目,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3、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负责对工作质量(考评要求)指标进行核定,对无法考核或无法量化的指标,以及标准过高或过低的指标,会同直接上级进行调整或重新设定。
4、直接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计划,在直接上级处备案,作为调整目标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实行盈利模式单位目标的制定
每年1月,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年度各项费用支出和收入进行预算,并对本单位年度盈利情况提出完成承诺,经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签订《科创控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承诺书》(附件2)。
第十七条实行盈利模式单位和个人月度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及权重:实行盈利模式单位员工的考核内容以所创造的价值和提供服务的满意度为导向,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考评办法,定量考核按本岗位对公司贡献额(即盈利额)的80%为准,定性考核以对所提供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为准,定性考核分配权重为20%。
2)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和上级领导考评相结合方式,其中量化指标部分先由各岗位员工根据本单位盈利方案中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当月本岗位实际服务的项目和数量计算收入并签字确认(附件8);定性考核由员工自评,再结合评分标准对当月进行综合考评后,交上级领导审定。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总分=定量指标*80%+定性指标*20%。
考核
90分以上(含)
1、补发月度扣罚的绩效工资;
3)单位和个人年中、年末及年度考核按照团队考核和非高管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考核说明及结果运用
1、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最后审定的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资料,并由人力资源公司统一存档。
2、除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看分管部门员工的考评资料外,其他员工不得查阅。
3、任何接触到考评资料的人员对考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考评结果告知无关人员,不得散布、传播考评信息。
2、以下人员不适用于本办法:
1)试用期人员(包括新聘员工和调岗试用员工);
2)待岗员工;
3)聘请的专家和顾问;
4)短期(6个月内)借调人员;
5)工伤职工停职留薪期内;
6)因病职工处于医疗期内;
7)女职工处于生育假期内;
8)其他特殊情况。
第二章目标的制定
第八条团队目标的制定
按照科创控股集团组织架构,团队考核分为以下三级单位:
1、每年1月,根据集团经营要求,高管人员分别就自已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指标提出完成承诺,经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签订《科创控股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承诺书》(附件2)。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条件没有,高管人员的管理范围、职责没有
2、高管人员根据承诺的工作目标和经营指标拟订承诺兑现计划填入《科创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承诺兑现计划表》(附件3),将年度目标和经营指标分解到月,并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年度目标应该由集团下发下面执行
2、个人月度考核:主要针对当月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效果,关键绩效指标。
3、高管人员年中考核:上半年综合考核,主要针对综合业务能力、综合素养。
4、高管人员年末考核:年末综合考核,主要针对综合业务能力、综合素养。
5、个人年度成绩是个人全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管人员年度成绩由个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末考核加权计算而成,非高管人员个人年度成绩为个人全年月度考核的综合成绩。承担管理责任的岗位还与所分管的单位或部门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月度考核成绩=个人业绩*20%+分管团队月度考核成绩*80%,无个人经营指标的,月度考核成绩为分管团队月度考核平均成绩*100%。
2、高管层年中考核
1)每年7月,高管人员就分管工作进行总结,按统一格式向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提交《半年工作总结报告》(附件9),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后报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1、团队考核是指对各事业部、专业集团公司、管理公司以及下属各部门、单位的考核。
2、高管层人员包括:集团各事业部、各专业集团、专业公司及管理公司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和与之同级别的技术岗位人员。
3、非高管层包括:除高管层以外的所有人员。细分为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指各部(室)副部长(副经理)及以上任职人员和与之同级别的技术岗位人员。
第六条考核组织及实来自百度文库部门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四川科创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承办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绩效考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集团财务部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企业经营目标任务落实,负责盈利模式
推行企业收支帐务处理。
第七条考核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科创控股集团各事业部、各专业集团公司、管理公司以及所属企业和全体员工。
3、高管层年末考核
1)每年1月,高管人员对上年度分管工作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编制《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交本单位财务部审核后送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
2)根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对高管人员就工作目标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质询。
3)高管层年末考核由其直接下级、直接上级和平级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参与评议人员对每位高管人员填写《高管人员综合评议表》(附件5),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统计评议结果,经集团总裁审议后生效。
3、年末考核的内容和依据: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审核。
第十五条高管层考核办法
1、高管层月度考核
每月5日前,各高管人员填写《科创控股集团月绩效考核表》(附件4)并进行自评,对口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报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考核成绩生效。
2)高管层年中考核由其直接下级、直接上级和平级进行(直接上级一般控制在行政级两级以内,平级指与其职位相当的人员或在组织机构内与之工作紧密联系的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参与评议人员对每位高管人员填写《高管人员综合评议表》(附件5),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汇总统计评议结果,经集团总裁审议通过后生效。
1、一致性:对于相同岗位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不因人员变动而改变原有岗位考核标准和方法。
2、客观性: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由于认识片面性带来误差。
3、公开性:考核标准、原则和程序向员工公开,让员工知道自已的考评结果,并对结果具有申诉权。
第三条考核分类
考核对象分为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个人考核又分为高管层、非高管层两类。按考核频次可分为:月度、年中、年末考核。非高管层人员为月度考核。
第四条绩效考核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集团绩效考核体系为科创控股集团对各专业集团或各事业部目标责任人,各专业集团或各事业部目标责任人对所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部门,部门对所属员工,分级负责,层层实行绩效管理,集团部门目标责任人直接对所属员工。
第五条考核周期
高管人员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半年总结,年终通评。非高管人员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年终通评。
4、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年薪制高管人员,按实际月份兑现前期考核合格期间的年度绩效工资。
5、高管人员:高管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包括月度基薪、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具体发放标准和时间为:
1)基本年薪中月度基薪按平均月份发放,月度基薪占基本年薪60%,计算公式为个人年薪标准÷12×60%;
1)每月5日前,员工填写《非高管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7)交直级上级,直接上级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评定其当月绩效后交对口部门分管领导审定。
2)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收集汇总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资料,编制《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报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审核,集团领导批准后生效。
3)员工有特殊业绩时,应在月度绩效考核表中注明。
2)月度绩效工资根据月度目标考核结果发放,月度绩效薪酬占基本年薪20%,计算公式为个人年薪标准÷12×20%;
3)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全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年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占基本年薪20%,计算公式为个人年薪标准÷12×20%;
4)效益年薪根据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年终发放。
6、非高管人员:根据岗位不同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具体比例为:中层管理人员按20%计提;基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按10%计提,所提取的绩效工资根据月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三级单位(指各事业部下属各专业公司所管辖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人根据已签批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
第九条高管层目标的制定
对高管层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对其工作承诺兑现的考核。对于既承担经营指标任务又有管理任务的高管人员,实行个人和分管团队双重考核;只承担管理任务的高管人员对分管团队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客观地评价公司员工和团队的工作成绩,更好地激励员工努力完成目标任务,促进员工成就感和满意度的提高,建立、健全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员工绩效考核坚持长期和短期相结合、部门成绩和员工成绩相结合,客观评价和量化检查相结合、兼顾过程与结果,以及一致性、客观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6、实行盈利模式的单位和个人月度考核:以当月实际产生的费用为考核基点,以收支持平为考核目标,结合综合满意度。
第十四条团队考核办法
团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末考核。
1、团队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分管团队月度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关键绩效指标。
2、月度考核的内容和依据: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或计划财务部组织实施。
4)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个人业绩*30%+分管团队月度考核成绩*70%,无个人经营指标的,月度考核成绩为分管团队月度考核平均成绩*100%。基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月度考核成绩=个人业绩*100%;
2、非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度绩效平均成绩),如月度考核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成绩。
4、高管层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度绩效平均成绩)*80%+年中考核成绩*10%+年末考核成绩*10%。
2)如月度考核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成绩,如没有年中考核成绩,则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度绩效平均成绩)*80%+年末考核成绩*20%。
第十六条非高管人员考核
1、非高管人员月度考核
3、集团各类会议纪要或专项工作中,涉及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担当的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视为相应高管人员的承诺,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条非高管层目标的制定
1、每年1月,部门员工根据已签批的部门年度重点计划和常规计划,依据对各项计划的参与程度(担当、参与或无关),通过与直接上级的沟通,编制本岗位《非高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表》(附件6),经直接上级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7、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奖励办法
处罚办法
考核结果
标准
考核结果
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
月度
考核
90分以上(含)
发放100%绩效工资
70-90分
按分数比例兑现相同百分比绩效工资;
70分以下(不含)
月度绩效工资为“0”。
连续2个月考核结果低于70分,写出改进计划;连续3个月考核结果低于70分,调整岗位。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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