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工作细则
房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房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房建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质量管理组织1. 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房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房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 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三、质量管理制度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和设计验证,确保设计合理。
(2)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无误。
(3)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2)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3)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1)在完工前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合格。
(2)建立质量档案,保存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
4. 问题处理(1)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2)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对质量问题进行追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五、质量管理考核1. 建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2.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确保质量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六、附则1. 本质量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对质量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
3. 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房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全体施工人员能认真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以上篇章为机器人创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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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保护业主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组织或委托单位进行的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责任分工、质量管理程序和工程质量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签发的工程质量合同要求的实施。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经理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参观对外参加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或考察并安排相应补贴。
第二章质量保证制度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编制项目质量检查计划,将项目分解检查,设置检查频率。
第七条工程检验机构根据合同质量要求,编制检查计划或检查方案。
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项目经理要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工程技术总工程师报告,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方案。
第九条工程技术总工程师要求返工、重做和整改项目,提出整改建议,合理安排人手、时间、技术和设备,准确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条质监组负责监控整个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起到质量的监测作用,并对工程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查整个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部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对可能发生的质量工程进行提前有预判。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组要制定工程的检测程序,根据施工周期将检查时间安排合理,确保检测是规范、科学、准确的。
第三章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要求制定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方案,根据不同工程要求分别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要求工程组织合理,施工规范、合理自动化。
以服务为理念,各职能与职责协作。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要求定期组织项目质量会议,评估工程质量管理的情况,修改问题,并纠正本要求的实施。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检查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结果进行总结和汇报。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组织统计分析每个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数据,编制总结报告,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级。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要组织并经常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的抽查检测。
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工程使用功能,确保单位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建筑法》《建筑法规确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由单位主管负责人统筹领导,单位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单位主管负责人对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负责。
3.单位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程质量管理1.单位建设工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
2.单位建设工程应经过必要的土地测绘、勘察、设计和审批,合理设计、施工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3.单位建设工程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并要求质量检查合格后验收。
4.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工程安全。
5.单位建设工程应在投入使用前,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质量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2.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和保存单位建设工程历程和质量数据。
3.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4.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单位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内容。
五、质量管理措施1.单位建设工程的监理,需有国家承认的监理机构,并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2.单位建设工程的施工,需有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专业施工队伍。
3.单位建设工程的验收,需有国家承认的验收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4.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需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六、质量管理的监督1.单位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由单位自身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办质量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办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办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加强对施工单位及其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单位承担公路工程建设任务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第三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组织结构和职责、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措施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和责任,确保项目施工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工程的质量可控、可靠。
第六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保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七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有较强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和能力。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对项目施工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一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管理评估等内容。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按照ISO9001国际标准进行建立,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制定质量管理程序,明确项目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工程的质量可控和可追溯。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定期组织内外部质量管理评估,对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文件第十五条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计划、质量程序、检查记录等内容。
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严格执行、及时调整、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条公司应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进度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协调。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应包括项目总体计划、施工计划、资源计划等内容,并按照“可行、合理、科学、明晰”的原则制定。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和分配,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九条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确保施工进度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汇报和沟通进度情况,确保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加强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建筑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环境条件,合理选择材料和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强化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执行能力。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建立质量记录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程追踪和记录,作为工程质量评价的依据。
项目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章监督机构1. 项目业主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质量监督机构来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有效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
第四章质量管理人员1. 项目业主应配备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
第五章质量管理制度1. 项目业主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计划、检验测试方案等。
2.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工程建设工作的需求。
第六章质量监督措施1. 项目业主应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业主应及时采取措施,协助解决问题,并追究责任。
第七章质量评价1. 项目业主应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2. 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第八章管理措施1. 项目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对于质量管理不到位的单位,项目业主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九章素质提升1. 项目业主应加强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 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掌握最新的工程质量管理知识和技术。
第十章合作机制1. 项目业主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
2.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应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章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项目业主应依法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单位在国内外进行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诚信、公正、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相关行业标准。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当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业主单位应当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业主单位应当重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工程项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本制度由业主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应当明确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布局,确定项目的前期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确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业主单位应当组建项目前期调研小组,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编制。
第十四条业主单位应当认真开展项目选址工作,选择适宜的地段和场地进行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业主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核准手续,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业主单位应当开展项目招标工作,选择合适的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七条业主单位应当组建项目管理团队,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八条业主单位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和资料,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归档和整理。
第十九条业主单位应当制定项目执行计划,明确项目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计划。
第二十条业主单位应当协助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二十一条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实施计划和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包括建设、改建、扩建、装修等。
本单位工程指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第三条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设计质量、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检测和验收等方面。
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确保单位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五条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实效性、公正性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法性等。
第六条本单位领导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第七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责任由本单位领导负责,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八条本单位领导应当加强对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本单位领导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按照本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做好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对责任区域内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单位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5篇)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经试运行,现作如下修订:一、计划申报、审批:1、计划申报单位在报计划前要认真核实施工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增加工程量和预算额;如确需增加工程量和扩大范围,应另申报计划和预算,经审批后才能实施。
对先施工后补报计划或不报计划的,在结算时一律不予验收和结算。
2、计划申报单位负责人核定后,报送分管副总审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程序(计划申报、核定、审批程序见附表一)。
部门审核和实施。
4、属于设备改建、扩建、维修、保养、清洗、加工制作、防腐保温等项目需外单位施工的项目计划,由公司设备部执行;属于土建、净化厂房、设施改造和扩建等项目计划,由公司工程部执行;二、比价议标:1、收到计划后,由计划执行部门到现场核实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必要性,并作好记录,作出预算,以便确定是否进行议标。
2、对预算额在____元以下的零星项目,计划批准后由计划执行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出零星项目报价清单,执行部门初审后报审计部审核;或单项参照原招、议标项目审计后的单价执行并报审计部审核。
审计部核准并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由计划执行部门下达《零星项目施工通知单》方可施工,一式三份,一份下达给施工单位,一份送达给申报单位,一份由计划执行部门留存备案(见附表二)。
行组合议标。
4、对预算额在____元—____元的零星项目,必须比价议标,参加比价议标的施工方不少于三家。
标的施工方不少于三家。
部组织相关招标(议标)资料,由工程部发标函,三日内工程部主持完成招标(议标)。
知书》,土建类由工程部签订书面合同,并开出《零星项目施工通知单》;设备类由设备部签订书面合同,并开出《零星项目施工通知单》。
8、对中标后因各种原因弃标的投标方,在以后招标(议标)活动中不再邀请。
9、招标(议标)过程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9、承建合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材质及技术要求、中标价、施工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质保期、完工日期、清场、违约处罚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文明施工”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所有参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并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改进、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班子由负责人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工作。
第十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确定各岗位的责任并明确负责人,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编制:GTBE-工程部2012-02-01项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1、质量保证措施1-1、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明确项目的质量方针。
1)贯彻执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创精品工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方针。
2)以公司ISO9002 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作为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3)质量目标:“确保优良工程,争创获奖项目”围绕质量目标开展有针对的质量管理工作。
1-2 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技术经理具体负责,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和质检工程师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的质量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各级责任人员到位到岗,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相应职责,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
1-3 充分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踏勘现场,熟悉现场条件。
组织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措施和质量检验计划。
组织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白项目质量目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控制重点和要点。
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100%。
1-4 落实质量责任制1)根据质量体系网络,项目中每个人都有其质量责任。
不同岗位的质量责任,在公司质量手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加以细化。
a项目领导层:目标控制,工作质量控制。
b 项目职能管理层:程序控制,单位工程质量控制。
c工段实施层:单项工程综合控制,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d 班组实施层:工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2)对质量责任的监督a项目内部的监督: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经理实施b 上级监督:公司和分公司质量监督部门实施。
c外部监督: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实施d 政府行政监督:政府工程质检站实施3)对质量责任的考核奖励a项目人员由项目技术经理考核,提出奖罚意见,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b项目领导层由总工和公司质管部考核,提出奖罚意见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1-5 落实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确保优良,争创优质工程奖。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建筑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和项目质量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建立和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质量管理部门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由项目质量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和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周期,确定质量控制的流程和控制点。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流程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控制过程监督、质量控制结果评价等环节。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计划应当由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制定,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协助完成,并报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质量控制过程监督应当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全过程项目管理实施细-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部份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质量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合用于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职责:组织月质量检查及各类专项质量检查,并监督承包商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第六条监理单位职责:(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日常质量检查管理;(二)协助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周质量检查;(三)参预月质量检查并组织落实质量问题的整改。
第七条承包商职责:负责本单位日常质量检查,配合各级质量检查,并积极整改各类质量问题。
第八条第九条时反馈。
第十条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各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
各承包商应加强质量过程管理,积极整改质量问题并及监理对管理范围内各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一条质量检查主要依据如下:(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二)项目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等。
(三)相关合同及条款。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内容有以下三种,分别是:(一)月质量检查,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1.资料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类记录等;2.实体类,包括设备、材料及构配件检查与检验,施工现场各专业实体质量检查。
(二)周质量检查,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1.现场材料管理;2.关键工序控制点管理;3.特殊工序质量管理;4.工程资料同步管理。
(三)专项质量检查1.工程设备、材料专项检查;2.大体积混凝土、道路结构层施工专项检查;3.外墙保温、防水施工专项检查;4. 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室的资质;5. 施工机械及检测、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6.其他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记录由组织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并形成周/月质量检查通报。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设专人负责各类检查记录的采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加强质量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持续稳定提高。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具体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质量目标第六条本单位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高效率,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七条本单位每年设立具体的工程质量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本单位要求全体员工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目标,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拖延工期,不虚报质量。
第三章质量领导第九条本单位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的整体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个工程施工阶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水平。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问题出现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不得隐瞒和掩盖。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项目业主工程管理制度
项目业主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业主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维护项目利益,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业主对工程管理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项目业主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项目业主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工程管理培训。
第二章工程立项阶段管理第五条项目业主应当在立项阶段,明确工程目标、范围、内容、要求和预算,并形成立项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启动工程项目。
第六条项目业主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项目业主应当组建项目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第八条项目业主应当编制项目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九条项目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进度控制规范和成本控制规范等。
第三章工程实施阶段管理第十条项目业主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项目业主应当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工程施工计划,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业主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三条项目业主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业主应当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及时调整工程计划,保障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业主应当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控制管理,及时查找成本偏差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工程验收阶段管理第十六条项目业主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七条项目业主应当制定工程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保障验收的公正、公平。
第十八条项目业主应当组织验收专家对工程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出具验收报告。
业主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业主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方制定了本《业主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的流程和方法,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二、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 业主方负责组织并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团队,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管理;2.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3. 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质量管理流程1.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业主方应当:(1)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明确工程质量的目标和要求;(2)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3)设立质量验收标准和流程,明确验收的标准和流程。
2. 施工阶段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方应当:(1)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2)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协调解决;(3)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3. 工程验收阶段在工程项目完成后,业主方应当:(1)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2)制定验收报告,记录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情况;(3)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问题。
四、质量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业主方应当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2. 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提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水平;3. 定期进行质量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4. 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施工符合规定;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五、质量管理目标业主方的质量管理目标是:1. 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要求;2. 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效率,提升整体管理水平;3. 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完整版)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完整版)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1. 总工程师(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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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明确质量责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所有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从事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活动的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质量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相关部门在质量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质量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长质量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质量委员会成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合约部、安全质量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二)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管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担任。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领导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审定险性事件以上的质量事故(事件)处理决定。
3.协调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质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出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2.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执行质量管理行为。
3.参与工程险性事件及以上质量事故(事件)的调查,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参与工程质量验收以及质量评优工作。
(五)公司质量各相关部门质量管理职责:工程管理部质量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质量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落实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审核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时,须同时审查质量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质量技术措施落实情况;3.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检测单位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4.落实本部门内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5.参与建设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6.组织推进工程创优及质量改进工作,并指导开展创优质工程的活动;7.负责质量问题改进和处理方案的落实工作;8.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带领下,参与质量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安全质量监管部质量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质量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宣传、贯彻培训工作;3.督促质量有关的部门行使管理权,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施;4.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检测单位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5.监督质量问题改进和处理方案的落实工作;6.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带领下,参与质量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监督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技术部质量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质量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落实公司管理业务范围各项质量管理制度;2.审定、批准公司制定的重要质量技术文件,审核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时,须同时审查质量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质量技术措施落实情况;3.落实部门内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项目相关业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4.负责组织质量问题改进和处理方案的制定工作;5.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带领下,参与质量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合约部质量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质量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落实公司管理业务范围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落实部门内人员的质量责任,负责对本部门的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合同文件执行过程中关于工程质量条款的补充、修改、完善和评审;4.对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内的质量条款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带领下,参与质量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六)各承包商质量管理职责各承包商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实体工程和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鉴定;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交工验收,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七条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规定,组织开展设计工作;按公司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及时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人员、设备,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应及时纠正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参与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第九条检测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测工作。
检测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人员、设备,建立健全检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履行检测职责和义务;及时发布质量检测报告,对不符合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法律法规要求的质量检测项目,及时进行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事后跟踪验证,直至满足要求。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落实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人员、设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规定,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组织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检测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质量监督检查分为日常巡检、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验收检查四种形式。
(一)日常巡检是质量监督检查的最主要的形式,主要由安全质量监管部及现场管理人员开展的日常质量监督检查。
(二)定期检查分为两级,公司质量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监督抽查,工程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在建项目全覆盖的质量监督检查。
(三)专项检查主要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前、实施中和施工完成后进行的专项检查。
(四)验收检查是指公司各部门按职责划分在各阶段工程完工后,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建设基本程序、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档案四个部分。
(一)建设基本程序检查主要包括建设管理手续的办理情况、各类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备案情况以及各承包商的业务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情况。
(二)质量管理行为检查主要包括各参建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机构和主要人员的配置和到位情况、各类文件的签署和闭环情况以及各类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情况等。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和验收情况、工程缺陷的整改情况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检验和见证取样情况等。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表》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档案检查主要包括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文字、表格、声像,图纸等各种工程质量佐证材料。
第十三条质量监督检查要求(一)各级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或者以检查通报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传阅。
对查出的重大质量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实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二)公司安全质量监管部、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时对发现的质量管理缺失和质量隐患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须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被检查单位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处理情况经现场业主代表签认后,于7日内反馈给填发部门。
第五章质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质量事故(事件)的划分(一)质量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称为质量事件。
质量事件共分为质量事件苗头、一般质量事件、险性质量事件3级。
1.质量事件苗头,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