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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尊敬的各相关方:根据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贵单位的建筑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经过实地勘察和技术评估,我们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特此通知,请贵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建筑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以下是我们的监督结果和建议:1.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XXX公司工程名称:XXX项目工程地点:XXX地区工程施工单位:XXX建筑有限公司2. 监督结果2.1 结构质量问题经验室检测和实地观察,我们发现工程存在以下结构质量问题:- 某柱基础混凝土强度不达标,超出允许范围;- 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不足,存在隐患;- 部分墙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不符合要求。

2.2 异常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还注意到以下异常现象:- 部分墙砖存在开裂、空鼓等问题;- 部分地面砖存在不合理的拼接和接缝处缺陷;- 部分门窗安装不规范,存在水密性和气密性问题。

3. 整改要求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我们要求贵单位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3.1 结构质量整改- 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要求,重新检测柱基础混凝土强度,确保达到标准;- 加固和增加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以提高安全性;- 调整和校正墙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3.2 异常现象整改- 重新检验和更换有问题的墙砖,确保质量合格;- 修复和调整地面砖的拼接和接缝,提高整体美观度;- 重新安装门窗,确保符合标准,达到水密性和气密性要求。

4. 整改时限贵单位需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整改措施,并通知我方进行复验。

5. 接受复验请贵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及时通知我们进行复验。

复验时,请提供相应的整改记录和报告。

若复验结果合格,我们将颁发合格证书。

6. 监督建议为了避免类似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请贵单位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的监督。

同时,我们建议贵单位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监督告知书

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注册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单位: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工程建设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新建建[2011]41号)及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及统一建设工程质量工作,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二、监督人员组成三、应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一)根据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明确承担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二)施工单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

(三)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四、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运行实施。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便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3、质量管理制度;4、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5、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五、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内容监督人员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重要性等级,随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六、工程质量抽测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抽查中,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主要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抽测。

七、工程质量行为抽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将采用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责任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与该工程结构相对应的标准规范、图集)等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该工程的监督工作要求告知如下: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方式。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要求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施工前,按规定委托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书,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2、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3、设计有涉及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规定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5、法律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参加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节能分部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到位,现场质量负责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派驻,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且应将各项工作制度及项目机构制成责任牌(包含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照片和职责分工),置于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墙上。

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

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

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督告知书说明:1、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执一份 2、质监站一份存入监督档案签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目录1、监督方案 (1)2、监督交底 (7)3、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监督交底 (11)4、钢结构〔网架〕、幕墙工程专项监督交底 (14)5、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专项监督交底 (16)6、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督交底 (21)7、附表1: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形备案表 (25)8、附表2:幕墙监督登记表 (26)9、附表3:网架、钢结构质量监督登记表 (27)10、附表4:深基坑〔槽〕、高切坡工程开挖通知单 (28)11、附表5:承重支撑体系验收通知单 (29)12、附表6:主体/钢结构/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30)13、附表7:建筑节能分部中间/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31)14、附表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查通知单 (32)15、附表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33)16、附表10: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34)17、附表11:砼检测申请报告 (35)18、附表12:砖砌体、砂浆检测申请报告 (36)19、附表13:桩基工程检测方案 (37)20、附表14:基础/主体/钢结构实体抽样检测方案 (38)21、附表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抽样检测方案 (40)22、附表16: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方案 (41)23、附表17:承重支撑架搭设分项检查验收表 (42)24、附表18: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43)25、附表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间验收记录表 (44)26、附表20: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5)27、附表21:宁波市居住建筑节能信息施工、销售现场公示表 (46)28、附表22:宁波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施工、销售现场公示表 (47)29、附表2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形汇总表 (49)30、附表24: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0)31、附表25:住宅工程室内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1)32、附表26: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2)33、附表27: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 (53)34、附表28: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54)35、附表29: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56)36、附表30:竣工工程质量报告 (57)37、附表31: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61)38、附表32: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63)39、附表33:竣工验收报告 (64)40、附表34: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网上解锁申请表 (73)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质监登记编号为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您好!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方经过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了您在本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质量问题,特向您发出本通知,希望您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1. 基础工程问题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发现您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了地基地质承载力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您对于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不规范,未采取防水措施,导致地下室出现水渗漏现象。

请您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方案。

2. 结构工程问题在结构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存在模板搭设不稳固、钢筋绑扎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结构安全性和承载力。

请您重新梳理施工流程,加强对模板和钢筋的质量控制,并及时检测和修复已经施工完成的构件,以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暖通工程问题在暖通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在安装通风设备和管道过程中存在施工不规范、封闭处理不当等问题。

这导致了通风效果不佳,室内空气质量无法达到设计要求。

请您重新规划通风管道,加强与其他施工工序的衔接,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4. 安全防护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发现您存在临时施工措施不完善、施工场地封闭措施不规范等问题。

这直接影响到工程现场的安全性,存在潜在的人身伤害风险。

请您立即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修复任何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完善相关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5. 建筑装饰问题在装饰工程方面,我们发现您存在施工材料选用不当、装修工艺不规范等问题。

这导致了装修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了质量隐患。

请您重新梳理装修方案,优化施工工艺,确保装饰效果满足设计要求,且质量可靠。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十五日内,书面向我方提交整改方案和进度报告。

同时,您还需配合我方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如果您无法按时完成整改,我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1. 引言本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主要用于向相关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传达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并提醒各方共同关注和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本告知书旨在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 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工程项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审查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选择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 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解决问题。

3.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实际承建者,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各类施工工艺规程,并按计划执行; -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

4.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的监督者和顾问,负责工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监理的效果和质量的可靠性。

具体要求如下: -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理的目标和重点; -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合同要求,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和工程质量缺陷,并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进展,协助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尊敬的_____(建设单位名称):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单位决定对你单位所负责的_____(工程名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涵盖该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分部工程。

二、检查内容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否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程变更工作,是否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及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施工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是否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4)监理单位是否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是否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进行审核。

2、工程实体质量(1)地基基础工程:检查地基承载力、桩基础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天然地基验槽、基础施工质量等。

(2)主体结构工程:检查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的施工质量,包括构件的尺寸、强度、钢筋配置、连接节点等。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查墙面、地面、顶棚的装饰装修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幕墙工程质量等。

(4)建筑屋面工程:检查屋面防水、保温层施工质量,排水系统的设置等。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查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系统试压、冲洗、通水试验等。

(6)建筑电气工程:检查电气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接地与防雷系统等。

(7)智能建筑工程:检查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的安装调试质量。

(8)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查风管制作安装、空调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4、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质监站办理登记手续。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备有资格证书原件,以备随机监督检查。
6、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如需变更,应当在变更前3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
7、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申报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告知内容
一、监督主要内容:
我站的监督工作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为主要监督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施工作业面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阶段验收采取程序合法性监督,采用实体检查、监督检测和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进行工பைடு நூலகம்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8、参建各方应当及时到质监站领取相关监督用表。
四、重点监督部位:
五、其他问题:
1、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必须在变更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质监站,办理有关监督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在新的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2、当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质监站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本站地址:邮编:
投诉信箱:投诉电话:
站长(签发):年月日
各方负责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工程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站特对如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一、桥梁工程(一)、基础1、扩大基础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坑内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槽,实地验槽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地基验槽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2、桩基础(桥梁混凝土灌注桩)(1)桩基完整性检测:大、中型桥梁的桩基完整性须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达到100%。

小桥的桩基完整性须参照《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6条规定执行,属于一柱一桩的桩基完整性应采用超声波检测。

(2)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大、中型桥梁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试桩,或者采用自平衡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试桩数量按桩总数的1%,并不得少于2根,自平衡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

小桥的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自平衡法或高应变法进行检测。

用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且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

采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的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单桩(水平推力)承载力检测,须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8条规定执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效能,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局委托对项目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监督工作实行“阳光监督”,让受监单位充分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调动受监单位在工作中的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自觉性,尽量减少和避免因质量安全行为的错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监督组织及人员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由建设局任监督员。

二、监督检查依据建筑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系列验收规范。

三、监督检查内容按“监督导则”建质[2020]162号文件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现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程实体质量安全。

并对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等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抽查。

四、行为的检查主要内容有:企业资质到位;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到位;工程或工作的程序到位;质量检测、验收记录真实及时,有关制度措施制订及落实到位;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到位以及组织机构及验收组织到位等。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的主线就是要重视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纠错能力,注重对“实际能力”的监督。

检查重点如下:A)对施工单位重点检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能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B)对监理单位检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有关质量安全责任定位的内容,以及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实际执行情况;C)对建设单位监督其工程项目报建手续是否齐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监督重点主要有四个环节:第一,加强对监理公司监理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理的旁站监理作用;第二,重视工程检测试验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保证作用;第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现场监督抽检,起到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第四,全面执行新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工程项目,我站已于年月日受理质量监督,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强制监督。

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要害部位,涉及使用功能的部位和建筑节能等工程部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质量违规行为。

现就有关质量监督情况告知如下:一、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应当分阶段验收。

在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工程的不同阶段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

”为便于监督检查,请建设单位在每个阶段验收前三日内通知监督部门。

每个阶段验收后,请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将阶段验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作为组织阶段验收的凭证。

阶段验收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1、每批主要建筑材料的进场验收、检验及使用情况;2、施工方案的执行,检验批、分项验收情况;3、监理旁站抽检情况;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5、质量要害部位检测评估情况;6、混凝土强度、钢材焊接、地基检测等施工过程的检试验情况;7、隐蔽工程验收情况;8、勘察、设计情况;9、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二、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的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建设单位除按标准、规范应当进行的检测项目外,还应对本工程中没有标准或超出标准的工程部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测评估。

涉及本工程的检测项目如下:冬施期间浇注成型的每批混凝土的强度实体检测三、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通知验收的隐蔽工程和每一检验批应当及时验收,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站受理工程的质量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一、核查本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

核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人员执业资格。

必要时核查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和人员的执业资格。

二、检查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地基验槽、地基处理验收、基桩验收、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前2~3日,由施工单位通知我站派员到现场监督,四、本工程其他涉及人身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位验收前,施工单位亦应提前通知我站,我站将根据对工程施工情况的掌握程度,决定是否派员到现场监督。

五、除对上述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我站采取抽检与巡检方式,对工程实体、参建各方的工程技术资料及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

六、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由建设单位将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参建各方应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我站提供如下文件资料(由建设单位收集并送达我站):(一)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二)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经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查符合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经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的有关资料;6、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勘察单位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四)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五)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我站对以上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如有缺陷,有关方需作补正。

工程实体验收时,我站派员到场监督验收是否依照国家验收标准进行。

我站选派为本工程的监督员,请配合工作。

联系电话。

我站地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三篇.doc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三篇.doc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三篇第1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XXX你单位向监理单位报告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已经审核,符合规定,监理费已经支付。

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监理登记号、监理站、二月、第二条、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监理登记号XXX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本工程因1、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质量监督控制点检验应通知质量监督站,不另行通知;□3、不完整的工程质量控制数据、不真实;□4、建筑材料、混凝土和砂浆试块、构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在使用前未经检验或不合格;□5、未对结构安全或重要部件进行结构实体检查;□6、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7、质量检验应为见证取样,但不进行;需要监督和随机检查。

责成你单位在一月前到法定检验机构办理质量检验手续。

测试项目和具体要求见下表,并及时向我站报告测试结果。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单位检验场地1地基基础2主体结构3安装工程4原材料、构配件5室内环境检验6沉降观测质量监督人员第3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1 、监督工作内容(1)检查五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负责人责任履行情况;(2)对转包、非法转包、出租和出借资质、借用和隶属资质等违法行为进行抽查;(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核;(四)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工程主体功能质量的抽查;(五)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六)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质量;(七)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是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责任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评价文件,实体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价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八)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9)受理所辖工程在施工期和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在调查、核实后对质量投诉的处理;(十)依法应当举报的违法行为记录。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工程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站特对如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一、桥梁工程(一)、基础1、扩大基础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坑内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槽,实地验槽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地基验槽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2、桩基础(桥梁混凝土灌注桩)(1)桩基完整性检测:大、中型桥梁的桩基完整性须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达到100%。

小桥的桩基完整性须参照《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

6条规定执行,属于一柱一桩的桩基完整性应采用超声波检测。

(2)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大、中型桥梁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试桩,或者采用自平衡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试桩数量按桩总数的1%,并不得少于2根,自平衡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

小桥的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自平衡法或高应变法进行检测。

用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且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

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采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的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单桩(水平推力)承载力检测,须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

8条规定执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4)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取样数量须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尊敬的xxx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贵公司承办的xxx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发此通知书,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事宜进行安排。

一、背景介绍在xxx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工程质量、遵守相关法规,我方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展开。

此次检查将围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等方面展开,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1. 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参考工程施工计划,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包括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构件安装、设备调试等。

工地有关人员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保证各项工序的质量和安全。

2. 材料及设备的合规性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合规性,包括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工具等。

对于涉及关键部位的材料和设备,要求提供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如发现不合格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管理情况,包括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等。

要求各工地负责人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为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方将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1. 工程项目方应配合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2. 工程项目方应为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场地,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程项目方应全力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情况。

四、整改要求如在检查中发现贵公司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我方将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等。

望贵公司在接到此通知书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五、通知书生效和解释本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并对贵公司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具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经我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贵单位承担的建筑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 地基处理不到位:经过检查,发现贵单位在地基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地基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填筑、夯实等工作,存在沉降、不稳定等问题。

2. 结构施工不规范:在实施结构施工过程中,贵单位存在施工不规范的现象。

存在焊接接头未达到强度要求、混凝土浇筑不均匀、预应力张拉未按要求进行等问题。

3. 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查中发现,贵单位存在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防水层涂布不均匀、防水卷材接缝未处理好、防水层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4.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方面,贵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存在施工垃圾处理不及时、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

根据上述问题,我方要求贵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建筑工程各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具体整改要求如下:1. 地基处理:贵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工作,确保填筑、夯实等工序的质量,以保证地基的稳定性。

2. 结构施工:贵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确保焊接接头的强度达到要求,混凝土的浇筑均匀,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预应力张拉等工作。

3. 防水工程:贵单位应重新施工防水层,确保涂布均匀、卷材接缝处理良好,并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

4. 环境保护:贵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严禁污水直排,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污染。

请贵单位根据整改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于完成后通知我方进行复查。

如整改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我方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贵单位进行处理。

希望贵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希望贵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我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提升。

谢谢合作。

此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恢复施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质监站。对于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六、监督人员
我站委派以下人员组成监督组,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
监督组长:联系电话:
监督员:联系电话:
监督员:联系电话:
监督员:联系电话:
监督员:联系电话: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验收规范。
6、设计文件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
三、监督检查须知: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前5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竣工验收前7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
2、重点部位隐蔽验收前5天由监理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前,相关单位必须做好监督检测工作。
3、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进行监督。
二、监督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3、省人大《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质监站办理登记手续。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备有资格证书原件,以备随机监督检查。
6、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如需变更,应当在变更前3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告质监站。
7、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申报号:
工程名称
建设Hale Waihona Puke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监督告知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1. 简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是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的机构。

作为监督站的负责人,我们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相关方发出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以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和安全施工。

2. 背景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监督措施,并在此告知书中向相关方进行通知和提醒,以共同致力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3. 监督站的职责监督站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具有以下职责:•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

•评估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合格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参与工程。

•检查施工现场,确保符合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包括材料选用、施工方法和质量控制等。

•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解答相关方的疑问。

4. 监督站的要求为了确保监督站的工作有效进行,我们向相关方提出以下要求:4.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承包能力。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督站提供的监督计划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监督站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资料和信息。

•施工单位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监督站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2 质量控制人员•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质量控制人员应按照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质量控制人员应配合监督站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程质量控制记录和报告。

4.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经验。

•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配合监督站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程监理记录和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

•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设计单位应配合监督站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和信息。

5. 监督计划监督站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你单位申报的工程监督注册已受理,现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和本省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内容工程参建各有关责任主体执行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

三、监督要求(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三)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省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国集和设计文件等;(四)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核查或上报。

(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6号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文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八)建设单位对所有呈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律责任工程建设出现违反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等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各参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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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套经图审办审查合部(子分部)工程(桩基、深基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评估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填写《验收监督通知单》,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和验收组成员书面通知质监机构(同时附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各质量责任主体签署的验收记录表和验收会议纪要提交监督机构存档。
(一)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3、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及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实体检测报告等);
(四)工程施工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查评估,对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单和验收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监督机构;验收时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3、涉及工程结构、建筑节能等重大变更,必须将变更后的图纸重新送审.变更工作原则:必须先完成图纸变更设计,通过图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设审字[2006]18号、武设审字[2006]99号).工程完工时,填写《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报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联系电话:67880070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监督工作的方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监督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监督小组进行交叉抽查。
(三)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督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与频次:
附五:监理质量月报
附六:验收监督通知单
附七: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附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附一:
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1、建设单位应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参建各方应将本单位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收集、整理齐备,随时备查。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方案变更时,按规定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并报监督机构备案。
2、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分包工作,如:桩基、基坑支护、保温节能、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等,分包单位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纳入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有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归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质监站)
-————————————-————-———-————-——-— 作者:
--——-——-————————————————————-——— 日期:
附表2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建设各方:
经研究决定,由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成立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的联系、管理与督办工作。
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签收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本告知书一式四份,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质量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附一: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附二: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
附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
附四: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记录
6、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情况;
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情况。
(二)监督抽查的频次:
每个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主体结构每10层不少于1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每2个月不少于1次.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同步现场监督或在验收合格后再抽查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应采用同步现场监督的方式。
4、幕墙、钢结构(网架)、装饰等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工程,二次设计的图纸应经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签认,且须经过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幕墙、钢构、装饰等检测详附件十)
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规范工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检验试验计划》,砼试件必须有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留置计划,并严格按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有计划的检验工作.同时做好以下几项检测工作: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及直径不小于600的嵌岩桩,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工程桩的桩长、桩底沉渣情况、持力层状况及桩身混凝土强度,抽检数量每栋建筑物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当桩长较长时,应预埋钻芯导向管.受检桩应随机抽样,且试验时的桩顶标高应与工程桩设计标高基本一致。大直径灌注桩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3桩及以下承台应全数埋设声测管,多于3桩的声测埋设数量不应小于承台下桩数的50%。同时钻芯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6根。
(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结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三)住宅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或业主代表)等单位按规定逐户逐间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时间、验收方法及验收参与人员等。并在分户验收前3天,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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