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四个职权

合集下载

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哪些?

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哪些?

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哪些?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而人大是由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故而人大带代表的职权是较高的。

为了规范各级人大代表的行为,督促其行使职权,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

根据法律条文,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哪些?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而人大是由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故而人大带代表的职权是较高的。

为了规范各级人大代表的行为,督促其行使职权,在我国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

根据法律条文,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哪些?▲一、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代表如何提议案①主体法定。

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人数。

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

②内容法定。

代表议案内容主要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需要由人大审议、决定的国家或者地方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③要素法定。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④时间法定。

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

①作用不同。

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行使职权的一部分。

而后者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

②主体不同。

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后者没有。

③范围不同。

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后者内容则十分广泛。

④处理方式不同。

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

后者不一定。

▲三、代表座次如何安排除列席和旁听大会的人员在固定区域就座外,35个代表团代表席次每年都要进行轮换。

去年大会期间,在会场中间区域按列就座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等7个代表团今年将分移至会场两侧,其他28个代表团相应地向会场中间区域移动。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等;义务是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人大代表的任期是五年,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保护自己的权利,故而人大代表的职权是比较高的,若不加以抑制,会引起民愤事件的发生,所以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一、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有: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3、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5、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区分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职权

区分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职权

2、人大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总的来说是属于 行使监督权,但对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的批准属于决 定权;人大审议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属于监督权,审议预算属于 决定权。
3、只有全国人大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 大只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于法律。 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要由全国人大授权并报请备案。所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行使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纪念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此决定的性质和
目的分别是( ) ①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体现
B
②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的体现
③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
④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三、人大代表的职权
职权
内容
提案权
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利
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 审议权 查,并经过审议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表决权
经过审议以后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以投票方式或按表 决器等方式表示最后的态度
质询权 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 质问并要求答复。
经典试题
在下列“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模拟情境中,“我”的行为不当的
区分人大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职权
基础夯实
一、广大人民群众如何当家作主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立法权
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

“权利”还是“权力”,从人大代表职权说开去

“权利”还是“权力”,从人大代表职权说开去

“权利”还是“权力”,从人大代表职权说开去作者:杨洪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中学【摘要】很多学生和老师对《思想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教材关于人大代表职权的表述,存在认识上的争论。

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和人大代表地位的多层性角度出发,定分止争,正本清源,力图正确解读人大代表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关键词】高中教育政治生活人大代表权利权力地位《思想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教材第57页第一段,有这么一段表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人大代表的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表决权到底属于“权利”还是“权力”,很多学生和老师都感到很困惑。

一、两种观点的争论及依据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是“权利”。

依据很充足,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该是“权力”。

依据也很充足:(一)同是这部《代表法》第一条开门见山规定: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教材表述的前半句显然是从第二条第三款中概括出来。

(二)从现代汉语语法的角度考虑,“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除行使……还享有……质询权”这个句子很清晰的表明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属于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的国家权力。

二、法理学上的解读现代汉语中“权利”是一个舶来品,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广泛使用“权利(right)”与“权力(power)”,且含义都很明确:人民享有权利,政府行使权力。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1、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的权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会议期间的权利;另一类是闭会期间的权利。

代表在会议期间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十项:(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权。

(2)审议权。

审议,就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时,一要明确审议工作的性质,特别是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等,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不能把审议工作变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

二要明确审议是人大代表发表自己政见的重要方式,又是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和决议的前提。

(3)提议案权。

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是指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职权。

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在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

(4)选举权。

人大代表的选举权,主要指人大代表有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和选举上一级的人大代表的权力。

选举权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重要体现。

(5)询问权。

在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

(6)质询权。

可以依法向大会提出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7)罢免权。

可以依法提出对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罢免案并对其投票表决。

(8)依法提出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

(9)表决权。

表决就是经过审议以后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以投票方式或按表决器等方式表示自己的态度,赞成还是反对,还是弃权。

在进行表决时,要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采取不负责的躲避态度。

(10)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相比代表议案,有更灵活,更及时,更方便的特点,因此,也便于人大代表随时提出。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

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解决办法一要创造条件,切实落实代表的知政知情权,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情况,这是保障代表履职的基础。

尤其要让代表知晓自己是代表人民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作为监督者,要强化代表的角色意识,忘却小我,善于代表人民发表真知灼见,监督、评价国家机关,这是职责所系。

二是加强对代表审议发言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解决了“有勇气”发言问题之后,努力做到“有能力”发言,让代表知道审议发言如何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讲什么,怎么讲,真正做到为民代言。

三是要建立代表的履职绩效记录,使每名代表感受到履职有压力,不积极履职就是失职,从而自觉主动地深入学习、调研、思考,精心准备发言稿,力求让审议发言贴近现实、切中要害,具有较高质量。

关于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

关于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

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权代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推动代表工作与代表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代表法颁布十周年,在这里结合学习代表法谈一谈体会。

我国宪法对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有着诸多内容的规定,但是在行文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

代表法作为一部专门规定人大代表问题的法律,首先研究了人大代表的地位问题,并对这一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做了明确表述。

代表法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条文不仅明确表述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同时也反映了以下思想:1.每一位人大代表均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因此,他们的地位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人民性。

这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每一位人大代表均具有公民在国家政权中的合法代表的地位。

因此,每一位人大代表都应当受到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尊重与支持。

2.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全体本级人大代表组成的,因此同一级的全体人大代表整体的地位,相当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处于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受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以及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而人大代表个体,作为组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分子,其地位固然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尊敬,但远不比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亦不能凌驾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以及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上。

人大代表的职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大代表全体行使的职权。

这种职权主要有两项,第一项即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权。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市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等;义务是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

人大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一样,都是公民可以行使权力的地方,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侵犯无处申诉时,也通过向人大代表反映的方式得以解决,为了约束人大代表的行为,我国宪法直接对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进行了规定。

一、市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二、市人大代表的职责有: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3、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如何区分全国人大四个职权论文

如何区分全国人大四个职权论文

谈如何区分全国人大的四个职权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新教材《政治生活》第五课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的教学中发现,学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容易混淆,尤其是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四个职权即是高考考点,又是学生理解的难点,怎样让学生走出误区,现从三个方面浅谈一下:首先、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行使“立法权”,这个“立法权”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他们的共同点,但三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他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切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是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里的“法”指的是地方性法规。

如青海省推行的地方性法规有《省政府出台三江源地区教育及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机制三个实施办法》、《果洛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议等。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部分立法权只是普通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等)的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则是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法等)。

通过这几方面的对比得出一个结论:地方各级人大的“立法权”中的”法”是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行使立法权是普通法律的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真正意义上得立法权,基本法律的立法权。

其次、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

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

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公民的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与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与社会的基础与标志。

有行为、年龄、国籍、政治方面的条件。

2.政治自由权。

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

3.监督权。

是指监督国家机关与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含批判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与检举权。

但务必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人大的权利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i.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ii.其他享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四、政协的职权政治协商。

对国家与地方的大政方针与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与就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批判,提出建议。

参政议政。

是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延伸与拓展。

参政议政不是执政。

第二篇: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职能热动121207120219林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与其他一切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一切权力。

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实施对国家与社会的领导。

全国人大是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实施国家职能。

中华人民共与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与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与批准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计划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与批准国家的预算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与与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大代表的职能

人大代表的职能

代表选民利益是人大代表的首要职能在我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享有崇高的法律地位。

代表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代表职能能否有效履行,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能否实现。

因此,明确代表职能,履行代表职能,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

在如何认识代表职能问题上,我们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如认为代表是全民意志的代表,代表就是建言献策,代表是一种荣誉或待遇,这些看法有失抽象、片面,没有抓住实质。

笔者认为:代表职能是多方面的,而其首要的或者说根本的职能是代表选民利益;只有充分代表了选民的利益,才能最终真正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

一、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能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必然具有相应职能。

我国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群众眼里甚至在某些代表自己眼里,并没把代表当做实实在在的职务看,心存的是一种荣誉或感激之情,认为当代表主要是党的信任和褒奖。

一部分代表开代表大会一言不发,闭会期间活动不参加,这里面固然有议政素质不高的问题,深层次里还是缺乏职务意识的表现。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就是"执行代表职务"。

既然代表是一种职务,必然具有相应职能。

因为,设定职务的目的就是履行某种职能。

没有无职能的职务,也没有无职务的职能。

人大代表的三大基本职能。

从概念上讲,所谓代表职能是指代表的行为方向和基本任务。

它包括:(1)表达职能:代表选民利益。

就是说,人大代表要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集中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自己行使职权的过程中积极加以贯彻。

(2)管理职能: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法律实施。

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提出议案,审议报告,表决法律法规,都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代表亲自制定宪法法律,同时又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是人民代表机关优越于资产阶级议会的特点。

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不但制定宪法法律和作出决议决定,同时又监督和支持政府执行法律和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睛一、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①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②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1)最高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

(2)最高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全国人大拥有最高决定权。

(3)最高任免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全国人大拥有最高任免权。

(4)最高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的权力。

全国人大拥有最高监督权。

3、人民代表的产生及其职责(1)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的方式与任期①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③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修改)。

(3)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力①职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解析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权

解析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权

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1-6-3-4-1-8-9-2-3-8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人大代表的地位与职权代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推动代表工作与代表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代表法颁布十周年,在这里结合学习代表法谈一谈体会。

我国宪法对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有着诸多内容的规定,但是在行文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

代表法作为一部专门规定人大代表问题的法律,首先研究了人大代表的地位问题,并对这一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做了明确表述。

代表法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条文不仅明确表述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同时也反映了以下思想:1.每一位人大代表均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因此,他们的地位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人民性。

这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每一位人大代表均具有公民在国家政权中的合法代表的地位。

因此,每一位人大代表都应当受到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尊重与支持。

2.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全体本级人大代表组成的,因此同一级的全体人大代表整体的地位,相当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处于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受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以及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而人大代表个体,作为组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分子,其地位固然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尊敬,但远不比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亦不能凌驾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以及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上。

人大代表的职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大代表全体行使的职权。

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收集的人大代表的职责,欢迎阅读。

篇一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方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方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履行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研究、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篇二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

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 , 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 ,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 , 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 , 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 " 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 ; 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 , 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 , 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 努力为人民效劳。

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 ,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方案 , 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展安排。

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安排 3-4 次。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 一 ) 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 上级人大决议、决定 , 并对其执行情况进展视察、调研 ;( 二 ) 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 , 听取选民意见 ; ( 三 ) 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 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协助镇政府推行工作 ;( 四 ) 交流代表活动经历 , 提出加强和改良人大工作的建议。

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长组织。

小组长在开展活动的前三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

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 ,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 , 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 , 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 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 , 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 宪法和法律、法规 ;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 ; 代表的**权利和应尽义务 ; 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5篇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5篇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5篇人大代表主要职责5篇【精选】每个岗位都有每个岗位的职责,那么你知道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吗?如果你不知道的话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人大代表主要职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人大代表主要职责2023【篇1】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议法》的有关规定,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职责如下:第一,学习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 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国家政策,带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3.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仔细考虑各种账单和表达意见和报告,大会的议程,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上,等等,努力锻炼会议期间的职权。

四、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的培训学习、考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考核工作以及代表向选民的汇报;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

5. 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6. 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形式与选民密切联系,倾听和反映选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7. 向选民(代表小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联络小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代表履职情况,听取选民和代表对工作的意见,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1. 宣传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 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

3.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提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情况。

4. 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检查和考核。

5. 受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 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代表和人民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 为下届人民代表大会做准备。

8. 承办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大代表的四个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四个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主要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

因为立法权是关于“法律”的职权,任免权是关于“人”的职权,这两项职权一区分比较明显,不会弄错。

但是,决定权和监督权都是关于“事务”的职权,较容易混淆。

一般而言,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1、立法权.狭义的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广义上的立法权则指关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权力.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
1.立法权: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2.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3.任免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监督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选举、决定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即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和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
人大代表的职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大代表全体行使的职权.这种职权主要有两项,第一项即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权.第二项即人大代表表决的职权.当然,按照代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
人大代表的“权力”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大代表集体行使的职权.主要是通过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进行集体表决行使职权.一种是人大代表个体或部分行使的职权. 具体体现在八方面一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这里要把人大和人大代表区分开来.人大职权是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是人大这个集体的权利.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是每一个人大代表个体的权利.人大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集体,两者权利不同.
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
监督权,立法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