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风险转移措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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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风险转移措施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

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

施工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

要。

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

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

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

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

用方法。

(一)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

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

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

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

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

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

第三者造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

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

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

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

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

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

外损失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 >利润率低。

(二)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

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

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

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 >标准合同中也

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第一,投标担保:指投标人

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

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

0.5~5%;第

二,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

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

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

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第三,预付款担保: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

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第四,维修担保:是为

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

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

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这外还以以下

几种:反担保、付款担保、业主无能为力担保、分包担保、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

保、完工担保、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等。

由于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素,风险管理正成为工

程项目管理日益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工程风险转移措施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

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

施工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

要。

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

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

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

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

用方法。

(一)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

险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

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

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机动车辆险、10年

责任险和5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

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

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

第三者造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

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

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

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

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

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

外损失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 >利润率低。

(二)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

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

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

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 >标准合同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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