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选举单位名称)出席中共***区(局)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样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区委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党代表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二、选举时,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三、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符号;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符号;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则将另选人姓名填在选票后边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符号。
投弃权票者,不可另选他人。
四、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
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按废票对待;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按弃权对待。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未到会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票填好后,由选举人按大会指定的票箱进行投票。
五、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六、大会设选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名,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选,大会通过。
选举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已提名作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计票工作。
七、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
具体分为: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
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附件1:附件2: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说明: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会后收回出席第**次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做好第**次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出席第**次会代表**名。
三、本次选举实行差额直选,即**选**。
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党员代表(党组织关系在XXX的正式党员)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五分之四的,选举才能进行。
五、选票由**统一印制,以姓氏笔画为序,选票加盖“**”印章。
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右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投票的顺序是:首先请监票员、计票员投票,然后请主席台上和台下党员按工作人员指定的票箱和路线投票。
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得票超过实际到会党员(具备选举权)半数的,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六、选举大会设总监票员**名,监票员**名,合计票员**名,计票员**名。
监票员、计票员由不是候选人的参选会通过后产生。
监票员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视。
计票员在监票员的监视下卖力大会选举的、收票、计票和封票事情,作出记实,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由会议掌管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党代表选举三上三下原则
党代表选举三上三下原则党代表的产生我们要坚持“三上三下”的原则,充分体现党员意志。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代表选举三上三下原则,希望大家喜欢!党代表选举三上三下原则“三上三下”:即第一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广泛推荐提名,提出推荐人选初步名单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发到党支部(总支)征求意见。
第二步,基层党委将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分别上报县市区委、自治区厅局级单位及地州市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征求基层党委意见。
第三步,各推荐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选举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选举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中央要求,要严格履行党章,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
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一般都经过了“三上三下”,即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然后上报县(市)委;县(市)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基层党委意见之后,上报市(地)委;市(地)委根据多数县(市)委的意见进一步遴选,并征求县(市)委意见后,上报选举单位党委。
北京、山西、内蒙古、陕西等地在党委会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又将人选再次返回推荐单位或基层单位进一步听取意见。
各选举单位还注意做好临时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参与代表推荐选举的有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让尽可能多的党员参与推荐。
建设银行黑龙江某分行的一名退休党员因病危不能参加支部推荐提名会议,分行党委专门派人到医院看望慰问并征求他对推荐十六大代表的意见。
严格的遴选程序确保了当选代表既有先进性,又有广泛性,结构比较合理。
党的十六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从一个重要侧面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充满无穷活力的原因,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生命力。
党代表选举步骤
选举推选XX党代表大会代表步骤
程序一: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1、召开XX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
推荐提名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本级范围,按分配名额)
2、召开XX第一次支委会、XX第一次党委会
研究提出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本级范围,按分配名额)
3、召开XX第二次支委会(XX党委征求XX党支部意见)
研究确定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根据XX党委遴选意见)
以XX党委、部门党支部名义上报名单
4、召开XX第一次党委常委会
审查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XX下发第一次批复
5、召开XX第二次党委会(XX党委征求XX党委意见)
研究确定XX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研究提出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第一次批复)
程序二: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6、召开XX第二次党委常委会
审查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XX下发第二次批复
程序三:组织考察
7、召开XX第三次支委会、XX第三次党委会(根据第二次批复,征求基层党委、支部意见)
研究确定XX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提出XX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第二次批复)
程序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8、XX第三次党委常委会
审查XX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XX下发第三次批复
程序五:代表选举
9、召开XX党员大会
选举产生XX出席XX党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根据XX第三次批复)
10、召开XX第四次党委常委会
研究确定XX党代表大会代表
XX下发第四次批复。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代表产生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
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1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二篇:党代表产生程序中国共产党毛云乡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限(建议稿)1、乡党委向各党支部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党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党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一、代表的条件: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他们必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在生产工作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中成绩显著;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
二、代表产生办法:(一)产生党代表初步候选人1、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采取“三荐”(组织提名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党员个人自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办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由选举单位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提名的参与面要广泛;2、提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选举单位与乡镇党委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提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上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二)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征求意见。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后,要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2、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此基础上,选举单位召开支委会按照不少于分配代表名额22%的人数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写好预备人选名册、登记表连同酝酿情况报乡镇党委审批;3、对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由乡党委将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印发至各推荐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让党员、群众了解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特长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受理;4、乡党委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代表。
选举单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在选举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
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时,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2%;2、改进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方式。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
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党代表选举流程
党代表选举⼯作流程.-党代表选举流程党代表选举⼯作流程⼀、各党⽀部⽀委确定“两推”时间并报镇党委。
(两推:指党员民主推荐⼤会和群众推荐会)。
⼆、召开“两推”⼤会。
党员⼤会民主推荐党代表(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例推荐),推荐⼈选产⽣后⽴即召开社员代表推荐会投信任票(每⼈得票超过到会⼈数三分之⼆以上)。
“两推”⼤会相关要求主持⼈:原则上为各党⽀部书记或驻村⼲部主要程序:分两个会议进⾏第⼀个会:召开党员民主推荐⼤会1、主持⼈介绍到会⼈员情况,召开本次⼤会的⽬的意义2、组织学习党代表的条件、结构要求等3、确定计票⼈员,可以指定年轻有⽂化的4、发放代表⼈选推荐表(附件2)5、分组酝酿讨论代表推荐⼈选6、党员⽆记名填写代表⼈选推荐表(不会写或⾏动不⽅便的,经党员本⼈同意可以代笔)7、统计民主推荐得票情况(附件3)8、向党员公布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
并按照代表名额130%以上的⽐例提出候选⼈推荐⼈选建议名单第⼆个会:社员代表推荐⼤会1、公布党员⼤会推荐的代表候选⼈推荐⼈选基本情况2、确定计票⼈员,可以指定年轻有⽂化的3、发放代表候选⼈推荐⼈选推荐表(附件4)4、社员代表⽆记名填写代表候选⼈推荐⼈选推荐表5、统计投票情况(附件5)三、根据“两推”结果,按照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例提出候选⼈推荐⼈选名单(附件6),⽴即报镇党委沟通同意后,当天公⽰代表候选⼈初步⼈选名单。
公⽰时间为3天以上。
(附件7)四、代表候选⼈初步⼈选登记表上报镇党委。
(附件8)五、上报审查:初步⼈选名单公⽰3天后,选举单位召开⽀委会确定代表候选⼈预备⼈选、公⽰3天(附件10)。
并将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单(附件9)报镇党委审查。
同时呈报《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册》和代表候选⼈预备⼈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附件11)。
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酝酿的⽅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预备⼈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六、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预备⼈选名单进⾏批复。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
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2016年8月11日)1.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委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公司会进行选举。
3.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
公司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1名,支部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2名,差额1名。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选谁,就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划“×”号,另选他人的,在所划“×”号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划“○”,但不得另选他人。
6.每张选票所投同意票数即是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
誊写恍惚,无法识别的选票,全票作废;局部恍惚的选票,可以识别的局部有效,无法识别的局部无效。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拜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适合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称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9.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掌管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经由进程。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进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从工作职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
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
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某个市某某镇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由某某镇第十四届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市委批准,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14人,其中差额3人;某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委员候选人6人,其中差额1人;某某镇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6人,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的产生,均由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均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式产生。
三、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三届委员会根据基层民主推荐结果提出,提交各代表团充分酝酿。
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确定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四、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选举时分三张选票,中国共产党某某镇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某个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的党代表各一张选票。
三张选票一次性投票,分别计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XX党支部出席中共西南大学XXXX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出席中共西南大学XXXX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代表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各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XXXX党委同意,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
XXXX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X名,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X 名,差额X名。
六、正式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
选举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划“Ο”,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对某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划“Ο”。
对某候选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一半,始得当选。
得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按20%的差额比例依票数高低确定候选人,经支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另行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九、选举设监票人X名,监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党代表选举是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党的各级组织代表干部按照党的要求和基层党员的意愿进行选举的关键环节。
党代表选举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内民主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党代表选举办法进行具体阐述。
一、党代表选举程序党代表选举分为提名、公示、投票、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五个程序。
1. 提名阶段:在这一阶段,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内民主程序,选举出党代表候选人。
基层党员可以提名符合条件的党员作为党代表候选人,并由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进行表决。
2. 公示阶段:提名结束后,各党组织将党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通常为3-5天,以确保党员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
3. 投票阶段:党员根据候选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积极行使选举权,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既可以采用实名投票,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透明和精确。
4. 计票阶段:投票结束后,党组织进行计票。
计票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尊重基层党员的选择,严禁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等行为。
5. 公布选举结果:计票完毕后,党组织将选举结果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
公告应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并贴在指定的公告栏上,确保党员及时了解选举结果。
二、党代表选举条件党代表的选拔应当按照党章和党代表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具体条件如下:1. 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2. 珍视党的信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能力。
4. 具备较高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5. 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得到党员的认可和信任。
三、党代表选举监督机制为保证党代表选举的公正和透明,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1. 建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党内民主监督委员、党员代表和纪律检查委员组成。
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的全过程,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2. 加强选举纪律监督:对于违反党代表选举规定的行为,党组织应当及时查处,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
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希望大家喜欢!党代表选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第五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第八条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九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
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
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
第十条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党代表的选举办法
党代表的选举办法在选举过程需要中坚持民主,并且处处体现民主。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代表的选举办法,希望大家喜欢!党代表的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三、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
代表候选人为4名,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权(在留党察看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
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下边空格内划“О”,不赞成的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如要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О”,不划“О”的视为无效;八、参加选举是选举人的神圣权利,填写选票时要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
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参会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
×××(选举单位)党代表大会(会议,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选举单位)(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样式,供参考)(2011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选举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区委安排我单位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名。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党支部推荐,经党(工)委会议(或扩大会议)讨论确定,报区委原则同意后,提交各位代表(党员)酝酿。
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二条“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要求,代表候选人为××名(含区委提名由我单位进行选举的××名候选人)。
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不限于本次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召开党员大会的不须要这点)五、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
六、每张选票应选××人,等于或少于××人的选票有效,多于××人的选票无效。
书写选票的字迹要清楚,选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未到会的代表(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正式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选举产生党代表的基本程序
选举产生党代表的基本程序1、召开支委会议。
主要是传达镇会议精神。
参加人员为支委成员。
2、召开“两推”会议即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
推荐票不能写上姓名,支委可以提供应选总人数两倍以上的口头建议名单。
推荐票人数最好的是等于但绝对不能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0%(目的是为了便于统计票数)。
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包括非党员的村民小组长、先进群众代表4-10名;其中机关、部门支部为非党干部代表,人数1-5名。
)3、研究确定代表候选初步人选。
“两推”结束后,支委与镇党委沟通,按多于该类代表名额的25%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初步人选,党支部要对代表候选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要填写好代表候选初步人选名册表(集体一份)和登记表(每人一份)。
参加人员为支委、驻队班子及党支部选举指导组成员。
4、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支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多于应选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要进行不少于3天以上的公示,并同时报镇党委审查。
参加人员为支委成员。
5、选举党代表。
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党代表。
参加人为全体党员。
选举党代表应注意的事项1、镇驻队班子和选举指导组必须全程参与所挂点村有关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其将代表镇党委对支部的选举进行考察、监督、指导、考察。
2、支委提出的推荐人选名单必须是2倍以上的口头名单,不能写出来。
3、推荐人选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代表结构和妇女代表(其中妇女的代表正式候选人必有两名以上)。
4、推荐票和选票都要当场计票,马上公布,为此要推选出监票人和计票人。
5、以镇党委的名义对各支部的代表候选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名单只是各支部相应人选。
6、正确把握好有效会议的人数,即是要有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参加会议才有效(应到会人数的说明附后)。
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办法
综采一区党支部选举龙家堡矿业公司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龙家堡矿业公司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我区出席中共龙家堡矿业公司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2名,其中干部代表1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矿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2名,应选2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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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8月11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党支部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经支委会充分酝酿,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并报公司党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直接差额选举。
公司党委分配给本支部的代表名额为1名,支部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为2名,差额1名。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选谁,就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划“×”号,另选他人的,在所划“×”号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划“○”,但不得另选他人。
6.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9.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
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宣布当选的党代表名单时,按公司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8月11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经公司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1名。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3.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支部书记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选谁,就在其姓名上下方的空格内划“√”号,不同意的划“×”号,另选他人的,在所划“×”号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划“○”,但不得另选他人。
6.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9.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从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
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时,按公司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