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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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三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三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和管线敷设、墙体、地面、天花板等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其验收范围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检查,测试等方式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价,以确定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四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应遵循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的合格性,有效地防控施工风险,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配备具备相关资质的质量管理人员,确保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程序包括:计划编制、前期准备、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竣工验收等阶段。

第八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并经有关各方审批。

第九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计划应包括:验收对象、验收内容和标准、验收时间及地点、验收人员、验收方法和仪器设备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具体措施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关键节点和重要工程量完成后进行,验收前应完成排线、布线整齐、电线电缆标志、保护措施等工作,并经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的检查验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设备,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人员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测。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墙体、地面、天花板等装修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和缝隙的处理、设备安装的固定和接线等。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图纸以外不可预见的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不能直接看到的分项工程。

2、隐蔽工程完工前48小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矿基建科,并准备好相应的验收资料,矿提前24小时通知集团公司基建部,组织
3、基础建设部收到出现隐密工程的通告后,必须及时非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现场确认处置方案,核实工程量。

少于24小时,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有权进行实施,其发生费用应予以认可。

4、隐密工程处置方案必须合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建议,严禁虚意减少工程量和不断扩大隐密范围。

5、隐蔽工程方案一经确定,必须及时通知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

6、隐密工程处置方案下发后,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图内工程管理办法继续执行,隐密工程顺利完成
,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进行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对于总承包工程,隐密工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减少,一律严禁减少投资。

8、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aq1055-20xx)。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防止质量问题发生在隐蔽工程中,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1.2 本验收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1.3 隐蔽工程验收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隐蔽工程的概念2.1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被后续工序所覆盖,无法直接检查的工程部分。

2.2 隐蔽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1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2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建设(或监理)单位参与。

3.3 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施工顺序进行,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

3.4 隐蔽工程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表,记录验收时间、验收部位、验收内容等信息。

3.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四、验收依据4.1 验收依据为国家、地方、行业的统一评定标准。

4.2 验收依据为工程合同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

五、验收程序5.1 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后,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5.2 监理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建设(或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5.3 验收过程中,各方应认真检查隐蔽工程,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4 施工单位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5.5 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继续进行后续施工。

六、验收要求6.1 隐蔽工程验收应保证全面、细致、客观、公正。

6.2 验收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6.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6.4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七、整改与复验7.1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7.2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重新申请验收。

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篇)

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完成后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工程部位。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我国制定了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说明。

二、制度目的1. 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缺陷。

2. 规范隐蔽工程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3. 明确各参建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中的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内容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各个阶段的隐蔽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复检: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记录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复检。

(3)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邀请设计、施工、勘察等相关单位参加。

验收内容包括:①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②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4)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包括:(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2)隐蔽工程相关设计图纸;(3)隐蔽工程相关质量检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和自检,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复检和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3)设计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4)勘察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勘察报告。

四、制度实施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设计、勘察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版.doc范本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1\t为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1.2\t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的项目,适用于工程开工前的隐蔽工程检验、工程竣工前的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后的跟踪检查。

1.3\t本制度中,隐蔽工程指未投入使用前不可见、不易修复和修改的工程部位,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线路、设备等。

二、检查验收程序2.1\t工程开工前隐蔽工程检验2.1.1\t由工程检测公司进行隐蔽工程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材料、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等。

2.1.2\t对于合格的隐蔽工程,出具检验报告,并归档保存。

2.2\t工程竣工前隐蔽工程验收2.2.1\t由施工单位组织现场监理及相关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2.2.2\t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材料合格证明、施工记录等。

2.2.3\t对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归档保存。

2.3\t竣工后隐蔽工程跟踪检查2.3.1\t由运维部门定期对竣工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3.2\t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管道漏水情况、线路连接情况等。

2.3.3\t跟踪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整改后留档。

三、验收标准3.1\t隐蔽工程的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工程要求。

3.2\t隐蔽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3.3\t隐蔽工程的连接、焊接、固定等操作应牢固可靠,符合标准要求。

3.4\t隐蔽工程的保温、防水等隐蔽工程应符合技术规范。

3.5\t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工程要求。

四、附件4.1\t隐蔽工程检查报告模板4.2\t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模板4.3\t隐蔽工程跟踪检查记录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t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指具备工程检测资质的机构,负责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5.2\t施工单位: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隐蔽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工程验收流程1.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总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

验收流程包括施工单位隐蔽工程自检、工程部门复查、监理单位检查、业主单位验收等步骤。

2. 在隐蔽工程自检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配送是否满足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是否规范等。

3.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报告提交给工程部门复查。

工程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进行复查,确保隐蔽工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4. 复查合格后,工程部门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和工程部门的复查意见,并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5. 监理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验收时提供专业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提供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6. 业主单位应在收到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后,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7.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工作。

四、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

3.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施工单位的自检要求和工程部门的复查意见。

4.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监理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中的意见。

五、责任与追责1. 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的自检负责,并保证自检报告真实有效。

2. 工程部门应对隐蔽工程的复查负责,并对复查意见做出合理判断。

3. 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检查负责,并提供专业意见和验收报告。

4. 业主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并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有效。

5. 如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责任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隐蔽工程是指在装饰工程之前,已经完成的不易查验的工程部分,例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这些工程无法直接观察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隐蔽工程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装饰工程的返工和延期,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通过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后期返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1. 施工图审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排查施工图纸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施工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序的操作规范、施工材料的配合等方面。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 .doc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 .doc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_共10篇范文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建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内容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基建隐蔽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参见土建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和安装工程的验收规范。

3定义3.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4管理职能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安质部负责,协调监理单位对隐蔽项目质量验收的组织和操作,验收时由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安质部、工程部等部门参加。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隐蔽工程验收程序5.1.1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质部及设计代表。

5.1.2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上报监理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审批。

5.1.3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以下资料:a)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b)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c)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d)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5.1.4监理单位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部、安质部共同验收。

5.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5.2.1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5.2.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

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5.2.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5.2.4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严格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工程覆盖前的验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在完工后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邀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第三条鼓励各架子队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着重提高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工程质量。

第二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第四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完工后进行下道工序前,各队质检员应严格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分部质检工程师进行复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未经检验不得进行覆盖。

第五条对于隐蔽工程,各队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覆盖前,邀请分部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各方在检查证上签认,方可覆盖。

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分部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整改后重新检查签证。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验时,应委托其他与其资质相同监理工程师负责检验,检验合格后,签证并注明原因,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事后应补签检查证。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检查通知后,既不按时到现场,又未委托者,对危及安全的工点,分部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七条分部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验,直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者,需重新检验或返工处理,费用均由分部自行承担。

第八条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分部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质部和监理工程师,由项目部安质部通知设计代表。

第九条分部应接受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和设计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十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和业主、监理要求由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填写,内容应该反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真实情况,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验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检验、签证。

隐蔽验收工程制度

隐蔽验收工程制度

隐蔽验收工程制度隐蔽验收工程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所有隐蔽工程在覆盖前都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

二、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等方面。

4.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出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后续覆盖施工。

三、验收标准隐蔽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G 50300《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 502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 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确保所有材料、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客观、准确。

3. 业主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覆盖施工的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中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以确定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减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功能完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应在相关施工环节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施工环节。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详细、真实,必要时应附上有关测量、试验等的数据和报告。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结果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方法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验收准备、验收实施、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准备: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人员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梳理和准备,包括施工材料、设备的准备,必要时还需进行测量、试验等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等工作,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的检查、测量和试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地点、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结果等。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各环节的验收情况、问题整改等。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和要求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的质量负责,应按规定组织和实施验收工作,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目的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于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做到工程质量事前控制;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尽心复查的部位,其主要范围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管线预埋,验收的内容有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固定方式、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等情况;
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时,是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或口头通知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应派员按时到达现场;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必须有业主代表参加检查后,方可进行隐蔽;无论业主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单位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验收参加人员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参加人员:业主方专业工程师、分管的监理的工程师、专业设计代表、施工分项负责人、质检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工地施工班组应先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包括隐查内容),提供给参加验收人员检查;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署;
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
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原件由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文档保存,工程竣工后一并移交给业主;
对被下道工序覆盖后无法再检测、纠正的重要分项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记录;。

建筑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建筑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建筑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中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的检测机构。

二、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日志、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

2. 施工单位需对即将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3.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

3. 验收小组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4. 如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四、验收内容1. 基础工程:检查地基处理、基础尺寸、混凝土浇筑质量等。

2. 钢筋工程:检查钢筋的种类、规格、数量、连接方式及其保护层厚度等。

3. 预埋件:检查预埋件的位置、数量、规格以及固定方式等。

4. 防水工程:检查防水材料的铺设、接缝处理等。

5. 电气管线:检查电线管的敷设、连接、保护措施等。

6. 其他根据工程特点需要验收的内容。

五、验收标准验收工作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隐蔽工程,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六、验收记录与报告1.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

2. 验收合格后,应由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3. 验收报告应归档保存,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而制定,旨在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业主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和审批,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作流程1. 隐蔽工程验收前准备1.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之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1.2 监理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3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2.1 施工单位应于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2 监理单位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符合要求、施工工艺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等。

2.3 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整改情况。

2.4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整改进度。

2.5 监理单位在检查发现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后,将验收结果告知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隐蔽工程验收后工作3.1 业主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

3.2 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整改。

3.3 施工单位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整改情况,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四、工作纪律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三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二)第一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签证除满足国家、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外,还要满足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各作业队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员(需要设计单位参加时,如桥梁的地基与基础、路基地基处理等工程)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隐蔽作业。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自行覆盖的,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作业队负责。

第三条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要尽快报检,监理签证后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第四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未进行隐藏,在复工前应重新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签证。

第五条对于路基、桥梁的施工关键部位,重点通过试验检测、观感检查、尺寸控制等手段加强验收,对主控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专检、互检、交接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的质量。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由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查手续要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第七条关键部位或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差异的隐蔽工程项目,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与签证。

第八条作业队在隐蔽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检查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按监理要求的提前时间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的及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在完工后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工程部位(如墙洞、管道等)的施工,需要进行验收工作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单位、项目和工程。

三、工作责任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并指导隐蔽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提供验收所需的设备和场地。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规范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并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流程1. 准备阶段(1)建设单位提供隐蔽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2)监理单位组织开展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对隐蔽工程施工进行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要求和方法。

2. 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2)监理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抽查,对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 验收阶段(1)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施工后,提出申请进行验收。

(2)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3)验收小组按照设计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

(5)验收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对隐蔽工程是否合格进行决策,如果合格,发放合格证明并记录相关信息;如果不合格,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继续监督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1. 所有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技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做好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等。

三、隐蔽工程验收时间1.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期间,在相关工程的施工完成后进行。

2. 隐蔽工程验收时间应由项目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共同商定,并提前通知相关施工单位。

四、隐蔽工程验收人员1. 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应为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丰富验收经验的人员,包括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专业工程师等。

2. 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方案,并具有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和规范的知识。

3. 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隐蔽工程验收内容1.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检验记录;(2)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记录和监督检查记录;(3)隐蔽工程的施工方案、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4)隐蔽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5)其他相关的验收资料和证明文件。

2.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应根据具体项目和工程性质进行确定,确保验收内容全面和准确。

六、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负责人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2)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资料、工具和设备,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3)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到达工程现场,进行实地验收,按照验收内容检查;(4)隐蔽工程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提出验收意见;(5)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和确认,确定验收结果。

2.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应严格执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七、隐蔽工程验收结果1. 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2.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表示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和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检验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分项、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制度。

第一条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等,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地基的处理。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试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二)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三)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四)《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五)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第三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如钢筋分项工程横向与竖向构件要分开填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

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第四条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4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隐蔽工程是指在装修、建设等过程中,被墙体、天花板、地面等封闭的工程。

验收是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减少后期隐患并提高工程品质。

本制度范本旨在为隐蔽工程验收提供指导,规范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建筑施工等各类工程。

三、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验收过程中需客观、公正地判断隐蔽工程的合格与否,不允许任何利益关系影响判断结果。

2. 验收依据:验收依据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充分考虑项目特点。

3. 验收范围:包含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材料使用、施工质量、安全性等多个方面。

4. 记录完整:验收过程中需要记录详细的验收内容、结论和意见,并保留相关材料和证据。

四、验收程序1. 验收前准备:工程竣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验收资料、组织验收小组,并通知参与方。

2. 验收组成: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组成,以确保多方参与、拥有不同视角的审视。

3.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施工工序、质量标准、材料使用、施工安全等方面。

4. 验收记录:验收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内容、结论和意见等。

5. 问题整改: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问题,需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6. 验收结论:验收组汇总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并提出对隐蔽工程的合格性评价和意见。

五、验收标准与质量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应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具体验收标准应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2. 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3. 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4. 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保持施工区域和周围环境的整洁,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推动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

第三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二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第四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隐蔽验收前准备、隐蔽验收、录入系统、整改通知书下达、复验、验收合格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前期准备包括确定验收标准、编制验收计划、确定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设备等。

第六条隐蔽验收前准备包括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开挖前的验收准备、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隐蔽验收包括对隐蔽工程的实地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

第八条录入系统包括将隐蔽验收结果录入系统,包括整改情况、复验情况等。

第九条整改通知书下达包括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条复验包括对整改问题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包括对整改问题得到解决,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

第三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要求第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验收要求。

第十三条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问题,并制定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工程整改应合理安排时间,落实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复验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整改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签发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归入质量管理系统。

第四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责任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总责,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参与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实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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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1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

2 隐蔽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审定,或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

3 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根据需要由监理通知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4 隐蔽工程验收采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签证”。

5 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

6 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恢复隐蔽前状态。

7 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8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签证分别由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分头管理,并作为工程文件之一保存和移交。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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