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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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24小时值班制度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

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本小区指:位于XX市XX区XX街道,占地面积XX 平方米,由XX栋住宅楼、XX栋公寓楼、XX栋商业楼组成的小区。

第三条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业主自律,共建共治;(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四)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六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三)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理火灾事故;(五)组织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六)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负责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五)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理火灾事故;(六)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居民(业主)的职责:(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消防安全义务;(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三)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擅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用途;(五)做好家庭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六)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监控室等。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志愿消防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会议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培训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共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八条发现火灾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九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屋顶、地下空间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方法、火灾扑救的方法、火场逃生的方法等。

居民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居民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居民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居民小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民小区内的各类建筑物、设施及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小区内的住宅楼、商业楼、停车场等各类建筑物。

第三条小区防火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每位小区居民和工作人员都要履行防火安全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小区的防火安全。

第四条小区防火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小区管委会协助监督,各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参与协助,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居民小区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定期更新和公开,确保居民了解小区的防火安全情况。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六条居民小区应当按照设计规范和消防技术要求,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检修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处置与防范。

第七条居民小区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有效保障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八条居民小区应当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九条居民小区应当配备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安全。

第十条居民小区应当配备消防水源,保证消防车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并实施灭火救援。

第三章防火安全责任管理第十一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聘请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计划,确保小区的防火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小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提高居民和员工的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和资料,确保日常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五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章居民教育和宣传第十六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住建部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住建部小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建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住建部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住建部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小区消防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原则;(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原则;(三)消防安全检查原则;(四)消防安全设施维护原则;(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小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一)主任: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担任;(二)副主任: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三)委员: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督促、检查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五)协调处理火灾事故;(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四)组织实施消防演练;(五)协助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火灾预防、报警、逃生、自救等技能;(三)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四)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五)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内容。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小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消防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七条小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应明显标识,并保持畅通。

(二)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易于取用、便于检查的位置。

(三)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第九条小区居民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或损坏。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条消防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一条小区应利用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小区居民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火灾事故预防第十三条小区居民应遵守以下消防安全规定:(一)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二)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拉乱接燃气管道。

(三)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占用消防水源。

(四)不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避免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小区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小区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疏散等程序。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托,依据物业管理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既定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用电话,并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和紧急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社区绿化。

居住区的绿化应与周围的建筑风格相融合。

要注意根据不同的效果进行适当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要放在小区出入口等醒目的地方。

物业管理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对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让大家都来关心绿化,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

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

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

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设施及居民,包括住宅、商铺、停车场等。

第三条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原则,全面加强小区火灾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执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第五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小区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定期开会研究制定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小区内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避险和灭火。

第九条小区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小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急能力和逃生技能。

第四章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小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设电缆等电气设施,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第十二条小区内禁止擅自搭建、改建、拆除建筑物,防止建筑物结构不稳导致火灾。

第十三条小区内禁止在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场所乱堆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火灾时居民及时疏散。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处置机制,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小区应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十六条小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的调整和完善。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要求整改。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宅楼、商业楼、公共设施以及其他非住宅建筑。

第三条物业公司负责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确保小区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消防意识;3. 组织并实施消防演练,提高居民应对火灾的能力;4. 协助居民解决消防安全问题;5. 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切实履行防火职责,配合物业公司的消防工作,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积极参与消防演练。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本小区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六条建筑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并标示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施。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物业公司,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住宅楼每层楼梯间和走廊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第八条建筑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九条住宅楼每层走廊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常闭状态。

防火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第十条在住宅楼过道、公共区域等易燃物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居民家庭应加强火源控制,不得随意使用明火,不得在阳台上晾晒易燃物品。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档案。

如发现居民违反防火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制定本小区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项措施和责任分工。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流程;2. 疏散通道的使用方法;3. 医疗急救措施;4. 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5. 疏散演练的时间和方法;6. 常见火灾原因及预防措施;7. 应急联系电话。

居民区消防安全制度(3篇)

居民区消防安全制度(3篇)

居民区消防安全制度一、入住装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

1、物业使用者(业主、租客)领取钥匙时,与其签订业主公约,并要求业主注意保护消火栓、喷淋、疏散指示灯等公共消防设施。

2、房屋装修前,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房屋装修施工协议书,另与业主、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共同会签防火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防火安全。

3、教育业主与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储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妨碍他人安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二、安全检查制度1、一级检查由保安班组织实施。

1)居民住宅区的保安班在小区巡查过程中,将治安检查与防火检查相结合,着重检查小区内防火重点部位(地下停车库、配电房等),发现火灾苗子适时处理,及时汇报。

2)保安人员每日巡查小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有物品堵塞,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每日巡查后做好记录,由保安班长负责签字。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1)管理处每周组织人员对管辖地段、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3)每月向单位消防管理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单位组织实施。

1)每日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成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或抽查。

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三、加强居民小区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1)物业管理部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会)紧密合作,签订消防安全共保合同书,依靠业主会的力量,将消防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

2)充分利用小区内的公告栏,法制宣传画廊,楼道口的黑板及标语横幅,新闻媒体,以及知识讲座,智力竞赛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与自身的关系,形成“邻里守望,火灾共防,安全共享”的良好风气。

小区门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门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管理1. 小区门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 小区门口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灭火器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并标明有效期限。

超过有效期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4. 消防栓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遮挡、损坏或占用。

5. 小区门口的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擅自拆除、改动。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是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 居民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等。

4. 居民应熟悉小区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 新入住的居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 小区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居民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2. 居民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协助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火灾扑救和疏散。

3. 火灾扑灭后,物业管理单位应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六、监督检查1. 小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物业管理单位。

2. 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是本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五条业主和住户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

第六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第七条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八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小区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业主和住户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小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维修、更换等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业主和住户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征得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第十五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第十六条业主和住户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巡查应当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八条发生火灾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严禁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将消防用水作为民用;2、小区内严禁携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3、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有一定危险的作业由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4、注意防火,在施工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并检查确实没有火灾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5、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如有火灾发生及时报警,并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6、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工作人员及业主进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习;7、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8、安全的使用煤气及灶具,使用家用电器不可超负荷使用;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r第一章总则\r\r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r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的各类住宅小区,包括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别墅和联排别墅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物业小区的管理者,负责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居民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火设施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在小区内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器等。

住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住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住宅小区、公寓、别墅等居住区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社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社区物业管理单位是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业主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九条鼓励居民参与消防安全志愿者活动,提高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社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严禁损坏、挪用、占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三条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住宅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用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第十五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建立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第十八条火灾扑灭后,应及时调查火灾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区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为业主和住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是本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业主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业主和住户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记录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五、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预防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措施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和乡村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业主。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和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三)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占用消防通道;(四)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载消防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报告等内容。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第十一条住宅小区应当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消防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小区消防责任第一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消防管理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制定小区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演习、开展消防宣传等工作。

第二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消防安全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住户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第三条居民是小区消防管理的参与者,应积极参与消防宣传,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堆乱放可燃物品等行为,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第四条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小区消防设施第一条小区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等,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消防水源应保持通畅,严禁私拉乱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消防水源压力,保证消防水源的可靠性。

第三条室内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第四条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占用或堆放杂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清理通道,并设置合适的指示标识。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一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条居民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阳台、楼道等地堆放可燃物品。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督促居民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老化设备。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器使用和火灾逃生演习,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理第一条发生火灾时,小区居民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二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应急通道的管理,确保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可以顺利进入小区。

第三条消防车辆进入小区时,小区居民应积极配合,让行消防车辆,确保他们的工作顺利进行。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1.小区消防设备的管理:(1)小区消防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2)小区消防设备的存放位置必须明确标识,不得存放杂物,保证设备的畅通和易于使用;(3)小区消防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2.小区内的消防通道管理:(1)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不能被车辆、物品等堵塞;(2)小区内的消防通道门禁系统必须正常运行,确保消防通道的安全使用;(3)小区业主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安全性及通畅性,不得私自改动或封闭消防通道;3.小区住户的消防安全管理:(1)小区住户必须定期检查家庭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需及时修复;(2)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3)住户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期和使用状态;(4)住户必须经常进行消防演习,提高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4.小区火灾报警与应急疏散管理:(1)小区内的火灾报警器必须正常运行,保持灵敏度,无故障;(2)小区内的火灾报警系统必须与公共安全机构联网,确保及时接收报警信息;(3)小区内的火灾疏散标志必须明确,指示出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4)小区内的火灾疏散演练必须定期进行,确保住户对应急疏散的方法和流程熟悉。

以上为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当地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二)是为了确保小区内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小区消防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确保小区内的消防设备完善齐备,并进行定期检修、保养;- 设立消防设备的标志,明确其位置和用途;- 确保消防设备通畅,随时可用。

2.小区消防通道和逃生设施的维护:- 确保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逃生设施没有被占用或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定期检查和维修消防通道和逃生设施,确保其正常运作。

3.小区住户的消防安全责任:- 所有住户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了解火灾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严禁在小区内违规使用明火、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禁止私拉乱接电路,禁止乱扔烟蒂等易燃物;- 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器材,并参与定期的消防演练。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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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P>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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