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1.院内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团队的建立:医院应设立急危重症患者管理
团队,包括急诊科、重症监护室、麻醉科等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
管理团
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以提高抢救能力和协同配合。
2.到达急诊部的患者的评估和分级:急危重症患者到达急诊部后,医
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以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抢救优先级。
3.调动急诊及其他相关科室的资源:根据患者的分级,急诊部应调动
急诊医师、护士、放射科等相关人员的资源,进行紧急的检查和治疗。
4.快速评估和处理: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应采用快速评估和处理的原则。
通过高效的诊断手段,如血液生化检查、影像学检查等,迅速了解患
者的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5.多学科团队协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急危重症患者,多学科团队的协
作应用于抢救过程。
例如,在心肺骤停的抢救中,需由心内科、外科、重
症医学科等多个科室的医务人员共同进行抢救。
6.治疗与监护: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医务人员应给予及时、有效的
治疗和监护。
例如,对于心脏骤停的患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采取有
效的呼吸机辅助通气等措施。
7.定期复评和调整治疗方案:在抢救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
反应和病情的变化,及时复评并调整治疗方案,以提高抢救效果和患者的
生存率。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抢救能力和协同
作战能力,规范了抢救流程和技术,提高了抢救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但
是,也应重视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以提高他们的应对急危重症的临床能力和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三、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或科室诊疗组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或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四、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医护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第一发现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吸痰、输氧等,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二)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责, 要服从分配,严守岗位,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职,抢救患者过程中要无条件服从抢救工作主持者的安排,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患者,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各种用药处置要准确、最大程度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必须重述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由专人记录。
(四)在抢救患者的同时,由抢救工作主持者或指定人员,向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未签署病危通知书的及时与患者代理人或近亲属签署。
(五)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对急危重患者实行优先检查、优先发药,以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
总务科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 . 临床科室危重患者抢救应在科主任或主治以上医师统
一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科主任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
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
或副主任医师。
二 . 抢救过程中如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相关科室医务
人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得延误或推诿。
必要时抢救科室
可指名要求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抢救。
三 . 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应做到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分秒必争、操作娴熟、观察严密。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三查八对制度, 注意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 严防
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抢救过程中应坚持告知同意原则,如需进行具有危险性或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检查或治疗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
说明,在征得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
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在病历上。
六、抢救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保存完好,避免遗失。
抢
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 6小时内应及时补记,抢救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
七、各临床科室应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整理补充,班班清点交接,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
八、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记录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
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制度摘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制度是指医疗机构根据一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对急危重患者进行紧急抢救的一套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急危重患者的定义、抢救制度的组成以及抢救流程的操作要点,以期提高医务人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1. 急危重患者的定义急危重患者是指因疾病、创伤或其他原因,出现生命危险,需要紧急处理和抢救的患者。
他们病情变化快,病情严重,容易发生生命危险。
常见的急危重患者包括心肺复苏、中毒、大面积烧伤、严重创伤等。
2. 抢救制度的组成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急危重患者的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抢救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配备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人员培训医务人员需要接受急危重患者抢救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基础抢救技术和高级抢救技术的学习。
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各类急救设备的操作等,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能力。
2.3 诊断标准与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明确的急危重患者诊断标准和流程,以便准确识别急危重患者,并及时进行抢救。
包括快速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体征,并及时做出处理。
2.4 抢救设备和药品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可靠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包括自动体外除颤仪、急救车、各类呼吸支持设备、抗休克药物等。
同时,要保持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性和灵敏度,确保抢救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2.5 协同配合急危重患者抢救过程需要多个医务人员协同配合,包括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外科、麻醉科等多个科室的协同工作。
机构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救治。
3. 抢救流程的操作要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急诊评估在患者到达急诊科后,立即进行急诊评估。
首先要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是否清醒。
其次,要评估患者的呼吸情况,包括呼吸频率和呼吸质量。
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一、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的目的:1.提高医疗机构的抢救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能够使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实施科学、规范的抢救,提高抢救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急危重症患者因病情变化快、危重程度高,需要及时有效的抢救,通过建立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能够在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抢救,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3.提高患者的抢救质量:急危重症抢救制度能够规范医务人员的抢救行为,提高抢救效率和抢救质量,减少因不必要的操作而对患者造成的额外伤害。
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的内容:1.急危重症抢救组建: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急危重症抢救组,由专业的医务人员组成,负责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工作。
2.抢救体系的建立:建立抢救体系,明确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流程和各级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保障抢救工作的有序进行。
3.抢救设施和设备的保障: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急危重症抢救设施和设备,包括急危重症监护室、呼吸机、除颤器等,以满足抢救需求。
4.抢救药品的储备:医疗机构应储备各类紧急抢救用药,保障抢救过程中的药物需求。
5.抢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急危重症抢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抢救能力。
6.抢救记录的完善:每次急危重症抢救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抢救过程以及抢救效果,以便后续医疗工作的参考。
三、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的执行:1.快速反应:医疗机构接收到急危重症患者后,应迅速启动抢救机制,组织抢救人员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2.病情评估: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确定抢救方案。
3.抢救流程的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相应的急危重症抢救方案,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
4.多学科协作:急危重症抢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学科的协作,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科等,医务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工作。
5.抢救效果的评估和反馈:针对每次急危重症抢救,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抢救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应选派有临床工作经验、技术水平高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部、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每日检查,班班交接。
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人”(专人管理)。
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等要进行详细交接。
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
药品空安瓿待抢救结束后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附:抢救车管理制度(一)急救药品、物品根据科室业务情况设置种类和数量并固定放置位置。
(二)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设专人负责抢救车管理,保持清洁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
2022年十八项核心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目的依据为了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规范抢救流程,保障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安全及预后生命质量,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医发[2018]8号)、《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版)》(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
三、具体内容(一)急危重症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症状的诊断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
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
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夜间及节假日期间上报总值班,平时工作日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加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执业范围限制。
(三)实施绿色通道机制,对急危重症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绿色通道先抢救后付费。
绿色通道环节包括分诊、就诊、会诊、手术、药物治疗、输血治疗、检验、影像检查、收治入院、转运等。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医疗)
(一)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医疗)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1.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患者等。
(1)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
(2)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
(3)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5)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2.医院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见附1),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见附2),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院为非本院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见附3)。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且必须及时通知管床医师、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对重大、成批危重患者的抢救应启动相应预案,并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
凡涉及法律事务、传染病防治、职业中毒、重大事故所致伤员、外宾、台胞、涉外单位人员、医疗纠纷以及不能缴纳费用等,均应及时报告医务部及相关职能科室。
3.医护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协助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4.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熟悉抢救措施,遵照抢救流程,分工明确,紧密配合,无条件服从抢救负责人的指示,争分夺秒,及时、准确、有序实施抢救。
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述一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体的抢救实施办法及患者的病情。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3.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三)实施细则1.急危重患者的范围根据本机构或科室常见疾病谱情况来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的患者等。
(1)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未明确,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命;(2)患者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疗时间窗的疾病;(3)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5)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2.急危重症患者多学科救治时应遵循的原则:急危重症患者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现场主持抢救的最高资质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
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应立即通知医疗管理部门予以协调确认。
3.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所做的记录。
(1)抢救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等,要做到及时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危重症患者应及时向患方报病危,并记录与患方沟通的情况。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 发现危重患者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
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
2.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由现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科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主管医生,特殊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医务人员在接到院内紧急会诊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3. 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要无条件服从主持者的指示。
一般以书面医嘱为主,在紧急情况下可下达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按照口头医嘱制度执行。
4.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参加抢救的医师按时间顺序记录病情变化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5. 抢救所用药物的安瓿及包装,均需经过二人核对后封存,保存一定时间后方可弃去。
抢救结束后,各种抢救物品、器械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 抢救工作的主持者或指定人员随时向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和可能发生的预后,取得家属的理解配合,必要时下达病重病危通知单,做好相应的签字记录。
书写病程记录中应记录在抢救现场的患者亲属姓名及关系,以及他们对抢救工作的意愿、态度和要求。
如患者死亡,应记录患者家属及患者代理人对尸检的态度和意见等。
涉及医疗纠纷的,要主动报告相关部门。
7. 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积极配合,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8. 抢救结束后,根据病情,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吸取抢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9.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10.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11.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病情加重,或患者突发病情变化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一般由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主任不在场时,由在场的专业技术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并及时通知听班人员或科主任。
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者的安排,密切合作,各负其责。
有益的建议和意见要向主持者汇报,主持抢救者同意后方可执行。
4、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抢救完毕,医师要即刻补记医嘱并签名,补记医嘱的时间为执行医嘱的实际时间。
抢救记录要及时书写,因抢救工作不能随时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5、主管医师应适时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病情及抢救情况.并书面签字。
6、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
7、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
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急危重患者是指病情危急,需要及时处理的患者,抢救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救治结果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一、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医院针对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1. 规范的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建立全面的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包括患者急救通道、呼叫急救人员、抢救设备和药品准备等内容,确保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2. 专业化的抢救团队:医院应建立由急诊医生、重症医学专家、护士和麻醉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抢救团队,保证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准备:医院应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在抢救过程中能够迅速响应并提供必要的救治措施。
4. 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建立急危重患者信息的快速共享和沟通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信息畅通和流畅,提高抢救工作的效率。
5. 抢救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急危重患者抢救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不足,提升医院的急救抢救能力。
二、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1. 急危重患者抢救的启动:一旦发现急危重患者,立即启动急救流程,呼叫急救团队和抢救设备,确保抢救工作的及时性。
2. 评估患者病情:抢救团队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包括患者生命体征、症状表现等,确定抢救方案。
3. 快速救治:根据患者病情,快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包括心肺复苏、气管插管、药物应用等,争取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 监测和观察:抢救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调整抢救方案,确保抢救效果。
5. 病情转归和跟进:抢救结束后,抢救团队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转归评估,及时跟进随访和治疗计划,确保患者康复。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和流程,不仅能够提升医院急救抢救水平,也能够提高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和生存率,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临床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提高抢救成功率,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各临床科室三、定义急危重患者:指病情紧急、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患者,如呼吸困难、呛咳窒息、大出血、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剧痛等患者。
四、组织:凡遇急危重患者,由现场最高职称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
重大抢救事件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业务副院长,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参与抢救,必要时向区卫计委汇报,启动区级抢救。
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五、分工:参加急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合作,一切抢救工作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实施抢救。
做到边抢救边记录,包括抢救过程出现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用药情况等;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医师。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双人核对后执行,所用药品的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指定专人做好护理相关记录,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所有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时间具体到分钟。
六、告知: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并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对患者目前的病情、拟采取的措施及可能的预后向患者家属交待并签字,放入病案。
对患者意识障碍或昏迷而家属未及时赶到,应按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中关于免除和补充告知情况执行,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科,医务科报告院长,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负责人、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批准,并记录在病程中,在病情好转后或其他情况变化后,应向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人补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七、记录:急危重患者抢救后,6 小时内将抢救情况按时间顺序记入病程记录中。
抢救记录内容包括:出现险情的确切时间及主要症状、体征及急做辅助检查结果,抢救措施、效果,抢救时生命体征变化,会诊的意见,记录抢救结果及终止抢救的理由。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颂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6、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7、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期取得家属的配合.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非工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10、抢救工作中,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目的为了迅速调动医疗资源,使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规范的救治,挽救生命。
(二)定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h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四)具体细则1.危重患者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2.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负责人统一组织并主持。
科主任或负责人因故未到抢救现场时,由主治科室现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负责人。
涉及多专业病伤时,由主治科室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熟悉抢救措施,护士应备齐抢救物品,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医师认定后用于抢救患者,原则上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口头医嘱应经主持抢救医师核对后执行。
4.危重患者抢救时应有医技科室、后勤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以充分支持和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科室、各部门不得借故推诿。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1、临床科室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的限制。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对其他专业的病种,有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
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去。
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 以备再用.7、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制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急诊急危病人抢救制度
(一)、急诊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二)、抢救工作事先要有充分准备,做好各种抢救的预案,抢救时应快
速、准确,争取时机,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进行抢救。
(三)、抢救危重病员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由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2.危重病员抢救应由急诊科主任(下班期间由值班医师或科二线班人员)
和急诊科护士长组织抢救。
3.遇有大批伤病员、严重复合伤等情况时由急救科具体组织有关医师共同
抢救,并上报医务处。
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4.对送到抢救室已经呼吸和心跳停止的病人,除了向家属或陪送人员交待
病情以外心肺复苏至少进行 30 分钟,如果无效须经家属或委托代理人同
意(须有书面签字),才能放弃抢救。
5.对送到抢救室是无名氏或经济困难者,先做必要的处臵,然后联系家属
或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请医务处、总值班。
(四)、急诊室护士应提高警惕,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遇有危重病员应立
即通知护士长,同时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
吸痰、测体温、血压、脉博、呼吸等。
(五)、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有明
确分工,又耍密切协作,避免忙乱,不得互相指责、埋怨。
应做到一科抢
救,多科支援,一科主持,多科参加。
(六)、抢救工作中遇到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七)、—切抢救工作和会诊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八)、按照要求可执行的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土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处方。
(九)、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瓿、输血空袋等用完后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十)、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
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土要班班交接,并作记录。
用后归放原处,清理补充。
(十一)、病员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室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症病员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
(十二)、对经抢救病情稳定,费用不存在问题的病人,相关科室有空床应优先收治抢救室的病人;如在抢救室滞留超过 48 小时以上的上述病人,由医务处协调相关科室病人收治工作。
(十三)、检查总结,应由急诊科主任(或主管医师)或护士长于抢救后组织总结。
内容如下:
1.病员到院后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2.组织是否得力医护配合如何
3.抢救中有何经验教训
(十四)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应严肃处理:
1.抢救中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强调客观而延误抢救时机者。
2.抢救中互相推诱,借故拒绝救治,造成不良政治影响者。
3 .听到抢救召唤,而借故不到抢救现场,或召唤后久不到场,因而延误抢救时机者。
4.在抢救现场指责或埋怨,导致病员家属告状或引发纠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