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前言高压开关设备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其安全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
为了确保高压开关设备质量安全可靠,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监督管理对象本办法所规定的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适用于生产、销售、安装、维护、使用和检修高压开关设备的单位。
监督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检修等各项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2.全过程监管原则:对于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检修等各个环节,都应进行监管,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安全可靠。
3.防范为主原则:预防问题发生,及时排查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障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安全可靠。
4.责任追究原则: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监督管理内容生产单位监督管理内容1.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2.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3.生产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生产计划,保证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4.生产单位应对生产线进行管理,确保生产线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
5.生产单位应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可控性。
6.生产单位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品和次品进行分类统计,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7.生产单位应制定并实施产品质量检测计划,并能够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销售单位监督管理内容1.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所销售的高压开关设备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2.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并向用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技术资料和质量合格证明。
【精品】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
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设计选型 (2)第三章高压开关设备监造 (3)第四章高压开关设备安装及投产验收 (4)第五章第五章高压开关运行监督 (4)第六章高压开关设备检修监督 (5)第七章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改造 (7)第八章高压开关设备缺陷管理 (8)第九章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分析评估 (11)第十章高压开关设备监督告警 (11)第十一章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档案 (12)附录:编制说明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技术监督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高压开关设备设计、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现场验收、运行和检修等的全过程技术监督内容。
对设备的缺陷检测、评估、分析、告警和整改的过程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7.2kV-800kV高压开关设备(包括少油断路器、SF6断路器、组合电器(GIS)、隔离开关及高压开关柜等)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第六条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984-2004交流高压断路器GB/T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1023-1989高压电气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GB/T1692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50150-19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402—1999交流高压断路器定货技术条件DL/T593-1996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615-1997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规范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设计选型第七条高压开关设备设计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电网公司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及完善化要求。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检测和维修等环节的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推动质量技术改革和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
第七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质量记录至少5年,并做好备份工作。
第八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配备并培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质量检测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及时解答用户咨询。
第十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者应查验与销售的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是否合格,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十一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者应保留与销售产品有关的质量记录,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高压开关设备使用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不得私自改装或修理。
第十三条高压开关设备使用者应及时向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反馈使用中的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第十四条高压开关设备维修机构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第十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维修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质量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范本(2篇)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涉及高压电操作和维护的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人员培训”的原则。
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管理的责任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和组织高压开关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高压开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高压开关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
第三章高压开关设备管理的原则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高压开关设备操作符合规范。
第八条统一编制高压开关设备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加强高压开关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高压开关设备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设备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排除隐患。
第四章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管理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结对带教制度要求新员工在老员工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高压开关设备的开关操作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和试验,并进行记录。
第五章高压开关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维护计划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给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维护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六章高压开关设备事故的处理第十九条高压开关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问题。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利益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质量监督责任:明确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和高压开关设备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责任,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承担相关法定责任。
2. 许可证制度:对生产、销售、维修高压开关设备的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以确保其具备生产设备、技术力量和质量管理能力。
3.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抽样检验:规定抽样检验的方法和标准,对生产和销售的高压开关设备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 缺陷产品处理:对发现的缺陷产品,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召回、停止销售、修复或更换等,以减少可能的安全风险。
6. 公告公示:对合格的高压开关设备进行公告公示,方便用户了解产品质量信息。
7. 监督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采取相应的监督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
通过《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可以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高压开关设备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控制和切断电力线路,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为了保证高压开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一、设备安全管理1. 高压开关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合格证明,并经过定期检测合格。
2. 高压开关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私自操作。
3. 高压开关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4. 高压开关设备周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
二、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如防护服、绝缘手套、安全帽等。
3. 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认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 操作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5. 操作完成后,必须及时将设备复位,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确认,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三、设备维护保养1. 高压开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2. 定期检查设备的接触零件、绝缘部分和机械连接部位,确定是否存在损坏或松动。
3. 清洁设备表面,防止灰尘和杂物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确保设备的运行顺畅。
5. 按照设备厂商提供的保养计划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延长设备寿命。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1. 高压开关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定责和处理。
3.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等,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五、记录和档案管理1. 高压开关设备的维修、检修和事故处理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时间、事故原因等。
2. 建立高压开关设备的档案管理体系,包括设备台账、检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并进行定期备份和存档。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和范围:明确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并规定适用范围。
2.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规定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和设备制造、销售、使用等主体的责任。
3.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要求,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程序:规定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程序,包括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安全评估等的操作指南和要求。
5.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和处罚: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6. 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规定监管部门对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具体细节可能根据国家不同法规的要求有所差异。
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
质量安全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高压开关设备在能源、交通、冶金、化工等众多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管理显得异常重要。
高压开关设备不仅要能够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更要确保工作安全。
而质量问题的出现不仅会对正常的生产和使用造成很大的影响,更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为此,加强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管理要求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监督管理机构在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管控,同时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生产高质量的开关设备。
此外,还需要设立独立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全程监管和检测。
这样能够避免生产企业以权谋私、不遵守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从而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质量监督管理措施1.强化质量监管: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对不合格的高压开关设备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生产企业实施失信,严重违反标准要求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强制执行标准: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主要受到生产工艺和材料的制约,因此,要强制要求各生产企业制定质量标准和标准化管理模式。
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要及时制止和处罚。
3.推广技术创新:针对高压开关设备现有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国家应当加大技术创新推广力度,大力推进新型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实施,以提升高压开关设备的整体质量,加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质量档案:要对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等全过程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并记录下每一道工序、每个环节中检测的结果、样品和典型不良反应等信息,用于高质量的跟踪和标准化的管理。
2024年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
____年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以____年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为题,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高压开关设备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国家电网及其他电力企业、电力设备制造企业等,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维护、测试、检修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高压开关设备:指额定电压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开关设备,主要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等。
2. 运行管理:指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参数、运行记录、运行事故等进行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的管理活动。
3. 维护管理:指对高压开关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定期维护、应急维护、检修等进行计划、实施、记录、分析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高压开关设备的管理应以安全为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2.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和定期检修,防范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 法规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合规运行。
4.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五条运行监测1. 高压开关设备应进行运行监测,包括电流、电压、温度、湿度等参数的监测。
2. 运行监测数据应定期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和潜在隐患。
3. 运行监测数据应记录并保存,建立设备运行档案。
第六条运行事故分析1. 发生高压开关设备运行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 针对运行事故分析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条运行记录1. 高压开关设备应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包括运行参数、运行状态、运行日期等。
2. 运行记录应及时填写、整理、汇总,并按规定保存备查。
第八条运行评估1. 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状态、安全性、可靠性等。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使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机构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三、质量标准高压开关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并需取得国家质量认证。
四、质量检验1. 所有高压开关设备在生产厂家出厂前都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 具备检验资质的企业可以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相应的质检报告。
3.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随机抽取高压开关设备进行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时,要及时通知生产厂家,并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进行处理。
4. 生产厂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档案和质检记录,备查。
五、质量追溯1. 生产厂家应建立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每一台高压开关设备都能够追溯到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工艺、生产日期等。
2.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生产厂家进行质量追溯的检查,生产厂家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质量投诉处理1. 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平台,接受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的质量投诉。
2. 对于收到的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向投诉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追踪处理进展情况。
七、产品召回1. 发现高压开关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时,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生产厂家进行产品召回。
2. 生产厂家应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产品召回,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
3. 监督管理机构应追踪产品召回进展情况,确保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
2. 隐瞒、篡改质检报告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宣传教育1. 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宣传教育,提高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知识水平。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一、前言高压开关是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设备,负责掌控、调配电能,其质量的稳定与牢靠性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为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加强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与监督管理,本文将介绍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二、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掌控1、生产过程中,应依据制造要求,对材料进行组装、加工、焊接等工艺操作。
各道生产工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掌控点,防止显现生产质量问题。
2、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检验制度。
对高压开关设备的外观尺寸、检测功能等进行严格的检测。
对于显现品质不合格的开关设备,应适时进行整改、调整等操作。
3、加强对原材料的抽检,对进货材料应实行“一票不合格、全票退货”的原则。
建立完善的材料供应商评价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充足要求。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掌控电路的测试,严格依照生产图纸及规格要求进行工艺调整,保证开关设备的品质合格。
5、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完善的产品检测标准。
生产完成的高压开关设备应依照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进行质量评估。
6、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检测记录、销售、安装、投运等环节进行记录备案,为产品质量问题的调查、追溯供给依据。
三、高压开关设备的监督管理1、建立高压开关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生产批次、生产工艺、测试记录、出厂检测记录等。
2、开展高压开关设备的抽检工作,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开关设备可以放行,对不合格的设备应适时追溯原因并进行整改处理。
3、对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引导,对常常显现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应酌情加添抽检频率。
4、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市场上的高压开关设备进行监管。
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审查,加强管理力度。
5、建立质量问题投诉受理平台,适时处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显现的质量问题。
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应适时进行召回,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高压开关设备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是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监控、管理和评估,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监管,全面推进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提升和改进。
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标准,保证生产出合格的高压开关设备。
第六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确保高压开关设备达到用户的需求和使用要求。
第七条高压开关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高压开关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长期有效使用。
第八条高压开关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九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管理第十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规范,建立质量监控与纠正机制。
第十一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艺流程,确保设备生产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确保设备的可追溯性和可溯源性。
第四章高压开关设备销售管理第十四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和责任。
第十五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企业应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企业应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说明和使用方法,确保用户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修维修、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高压开关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连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事高压开关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和管理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高压开关设备的布置和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设备周边符合安全要求。
2.高压开关设备的工作环境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
3.高压开关设备的通风、冷却、防护设施必须完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高压开关设备的电缆、导线、绝缘子等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3.熟悉设备的控制装置和保护装置,能够熟练处理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
4.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工作。
5.必须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规程:1.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严禁操作不当或未经许可的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进行电路切换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4.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和周边环境符合操作要求。
5.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专注,不得酗酒、吸烟或玩忽职守。
第三章高压开关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九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和用户用电质量,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压开关设备。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负责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压开关设备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质量监督管理义务。
第二章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二)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三)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艺和检测方法;(四)制定并执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
第七条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企业应当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评定,确保产品的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八条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企业应当定期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接受国家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国家质检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布。
第十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保留产品质量记录,包括原材料的来源、加工工艺、质检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接受用户的质量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三章高压开关设备的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销售高压开关设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销售高压开关设备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三)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四)建立产品溯源体系,保证产品来源可追溯;(五)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回应用户的质量问题和投诉。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安全和运行效果,有效维护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总则为: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生产和使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运行效果。
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一)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 制定制定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规程和办法;2. 组织开展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检查;3. 监督检查受控企事业单位的高压开关设备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4. 处理高压开关设备质量事故和投诉;5. 定期发布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1. 制定高压开关设备质量控制规范和管理制度;2. 建立并执行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管理体系;3. 负责高压开关设备的产品检验和性能测试;4. 定期组织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巡回审批;5. 提供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高压开关设备质量控制(一)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 各生产环节要执行相应的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2. 强化原材料的检验和入库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3. 配备合格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4. 加强生产过程的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二)产品质量控制:1. 制定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2. 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产品检验;3. 特殊产品要执行特殊检验检测规程,确保特殊产品的质量要求;4. 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合格率检验,不合格产品要进行再检或重新制造。
四、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检查(一)例行检查:1.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生产企事业单位进行例行检查;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生产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范本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包括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等供电设施中使用的高压开关设备、工矿企业、公共事业单位中使用的高压开关设备。
第四条高压开关设备是一种特殊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管理遵循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六条设备管理责任主体是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高压开关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高压开关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四)加强设备故障的统计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五)组织开展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六)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维护和修理的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性能评估和检测。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严格遵守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三)配备专职操作人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保护设备的安全,严禁擅自改动设备和操作程序。
(五)参加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九条设备安全是高压开关设备管理的重要目标,必须加强对设备安全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安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对设备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监督、全员参与、追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第六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获得相关监督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第七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第八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检验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追踪产品的生产过程、材料来源、销售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高压开关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获得相关监督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销售活动。
第十二条高压开关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当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高压开关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当向购买者提供产品的质量说明书,并告知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高压开关设备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质量问题。
第四章安装、维修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高压开关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获得相关监督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活动。
第十六条高压开关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
第十七条高压开关设备的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获得相关监督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活动。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是中国政府颁布的一项相关法规,旨在规范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保障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质量监督机构:设立和组织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督和抽检,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2. 生产要求:规定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从而确保生产出的设备质量可靠。
3. 销售管理:要求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并确保销售的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禁止销售虚假、伪劣或不合格的设备。
4. 使用要求:规定高压开关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监督和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有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保障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希望通过严格监管和处罚制度,提高生产企业和销售企
业的自律意识,促使其加强质量管理,生产和销售合格的设备,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高压开关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高压开关设备的生产企业、经销商、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高压开关设备指额定电压高于1000V(含1000V)的开关设备。
第四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指导、依法监管、全面覆盖的原则。
第五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
第六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是指高压开关设备具有适于其所应用的性能要求,且能够长期满足正常使用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搞好质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十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管。
第十一条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注重质量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认证和检测第十二条高压开关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十三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规定的生产条件,实行质量管理制度,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
第十四条高压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检测,并保证产品合格。
第十五条高压开关设备销售企业应当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经过认证并具有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高压开关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所购买的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认证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及时进行产品认证工作,并对认证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产品抽检时,应当采用科学严谨的抽样方法,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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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3923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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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高压开关设备对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电力系统入网运行高压开关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系统、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各有关设计、基建、安装和运行单位均应严格遵守。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7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开关设备,即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触器、熔断器、重合器、分段器、高压开关柜、组合电器以及箱式变电站、防误操作连锁装置和直流电源装置等。
3 产品入网技术审查和试运行评价(鉴定)3.1 审批权限3.1.1 凡12kV和40.5kV电压等级首次开发和7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开关设备,由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和试运行评价(鉴定)。
3.1.2 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委托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主持产品的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受委托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不得再向下属单位委托,审查评价(鉴定)的结果应报国家电力公司。
3.1.3 经国家电力公司认可的高压开关设备制造厂生产的40.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转产(购图纸或专利)新品种,由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负责审查和评价(鉴定)。
3.1.4 产品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合格后,由主持单位签发证书。
3.2 技术审查和试运行评价(鉴定)的必备条件3.2.1 产品制造厂应具有高压开关设备制造资质。
3.2.2 产品型式试验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系统运行工况的要求,对于标准中的协商试验项目,制造厂应在型式试验前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及所在地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高压开关专责人协商确定。
3.2.3 为确保产品型式试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高压开关设备的型式试验必须在国家认可的质检中心或试验站,(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西高所、沈高厂虎石台试验站、华通厂强电流试验站)进行,其中沈高厂虎石台试验站、华通厂强电流试验站在对本厂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时,应有其他具备资质的质检中心或试验站及当地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指派的代表参加。
3.2.4 产品具备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条件后,制造厂可向当地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组织审查或评价(鉴定)。
由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负责审查或评价(鉴定)的产品通过后,应将技术资料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备案。
需申报国家电力公司审查评价(鉴定)的产品,经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预审同意后,将意见及技术资料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国家电力公司。
3.3 技术审查和试运行评价(鉴定)的主要内容3.3.1 技术审查(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生产技术的来源、计划任务书、技术条件、试验大纲、型式试验报告、试制总结、标准化审查、技术经济分析、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件主要项检查表、备品配件及易损件清单、全套图纸及明细表、工厂鉴定书和样机出厂试验数据等。
3.3.2 试运行评价(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进行批量生产所必备的条件(厂房、设备、工艺、工装)、技术力量构成、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手段、工艺验证综合报告、批试总结、型式试验报告、技术审查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工业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工厂批试鉴定书和产品抽试情况等。
4 工业试运行4.1 按规定程序通过技术审查(鉴定)的产品方可安排在电网适当地点进行试运行考核。
4.2 产品在电网中的试运行按“3.1审批权限”分级管理,分别由国家电力公司会同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会同供电企业、发电厂协商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各供电企业、发电厂不得自行受理试运行。
4.3 试运行地点确定后,制造厂应与试行单位签定“产品试运行协议”,协议应报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超高压产品试运行协议应报国家电力公司。
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制造厂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说明、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负责试运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期间设备缺陷的处理及技术改进,支付合理的试运行费用,负责赔偿在试运行期间因产品问题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等。
试运行方:协助制造厂进行试运行产品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协助进行缺陷处理和技术改进工作,负责制造厂提出的各种运行数据的测试记录和分析工作,负责申报产品试运行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安全考核事宜,提供经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的试运行总结报告。
4.4 新产品挂网试运行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试运行的产品数量一般不超过8台。
4.5 产品试运行期满后,试运行单位应向其主管部门报告产品的试运行情况及改进意见,并提出试运行总结报告,做好终止试运行的准备。
试运行工作结束前,协议双方应根据产品的试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商定试运行产品的处理方式和费用等事项。
在解决了技术审查(鉴定)所遗留的问题,产品改进得到充分考核后,可结束试运行。
由试运行单位的主管部门协同制造厂,向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申报试运行评价(鉴定)。
5 电网现场试验5.1 高压开关设备需进行电网现场试验时,由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审批,并组织安排。
5.2 进行电网现场试验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尽量减小对系统正常发、供电的影响,被试产品进行电网现场试验之前,应尽可能在试验站已有条件下进行相应的试验考核。
5.3 承办电网现场试验的单位可根据试验规模的大小和对电力系统影响的程度,与被试方协商确定试验费用。
6 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原则6.1 各电力设计、物资、基建和运行单位选用国内(包括中外合资)制造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电力公司或其委托单位的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
高压开关设备必须是经国家电力公司认可的产品,产品及配套件和主要元件应与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及配套件、元件结构性能相同,各发、供电单位不得装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产品及配套件、元件,否则造成事故时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6.2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进行高压开关设备的设计选型时,应有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参加。
6.3 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电网运行工况、产品性能和运行业绩,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
高压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至少应考虑满足十年内电网发展的需要。
6.4 城市电网、发电厂和变电所,宜选用无油化产品。
7.2~40.5kV电压等级宜选用真空断路器,7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宜选用SF6电器,选用SF6开关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和处理设备。
6.5 由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投运使电网短路电流增加时,运行部门应按电网发展规划的最大运行方式,核对开关设备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能否满足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及早向规划、基建部门提出更换。
7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7.1 新产品(包括新设计和改型产品)和完善改进后的产品,未按本办法通过技术审查和试运行评价(鉴定)前,一律不得订购、安装、验收和投运,否则运行部门有权拒绝使用。
7.2 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产品质量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电力系统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各级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凡订货批量较大或126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产品,均应进厂验收。
验收应包括对工厂生产过程、零部件质量、产品出厂性能的全过程监督。
为确保基建安装质量,运行部门人员应提前进入安装现场,协助安装单位把好安装质量关,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彻底处理,不留隐患。
设备交接验收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不符合要求运行单位不得验收和投运。
7.3 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在使用上把好关,选用经国家电力公司认可的制造厂按照本办法通过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生产的产品(按鉴定型号、规格)。
不得选用采取各种手段横向整机扩散、转让、出售铭牌和入网证书的制造厂生产的产品。
各种“分厂”、“联合体”如非法使用认可厂的铭牌或证书,一经查出,将在国家电力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取消原认可厂的资格。
7.4 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应及时收集各种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事故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制造厂,协助制造厂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
为了促进制造厂提高产品质量并及时解决事故中的质量问题,对高压开关设备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
7.5 凡生产高压开关设备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产品销售到国内电力系统,均应接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对于从国外引进的40.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高压开关设备批量整机或批量散件组装的产品,应在中国有资质的试验站进行全部型式试验,7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产品应在中国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网使用。
7.6 为了解各地高压开关设备制造厂的生产范围和供货品种,防止无序生产和未经技术审查或试运行评价(鉴定)的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系统,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建立本地区高压开关设备生产厂及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档案。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建立全国高压开关设备生产厂和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档案,每年发布一次公报,提供可订货的厂家、品种和规格的信息,做好服务工作。
8 高压开关设备的更换原则8.1 凡在电网中服役20年以上的高压开关设备,可根据技术经济分析的结果给予更换。
8.2 当断路器的实际短路电流开断能力不能满足其安装地点最大运行方式的短路电流要求时,应予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