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与技术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尽可能最大程度发挥集团优势,高效利用管理企业内部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电力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及管理企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推进事业部及管理企业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有序使用的原则,结合事业部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专家库是指由事业部直接管理,由各方面管理、技术专家组成,为事业部及管理企业相关工作、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专家信息系统。
第二章专家库的分类和选拨第三条专家库专家主要由管理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聘请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或科研院所、咨询公司专家进入专家库。
第四条专家库人员的构成主要分为管理、技术两类专家。
以技术类专家为主。
在两大类专家中按领域和专业不同又细分为若干组,每一组专家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
根据事业部及管理企业业务需要,两类专家可进行细分。
管理类专家细分为:战略规划与体制改革类、人力资源管理类、经营(技经)管理类、财务资金管理类、市场营销类、安全监察类、投融资与房地产开发类、党群与企业文化管理类、纪检监察审计与法律类、物资装备(采购评标)类、信息化与网络管理类、海外商务类等;技术类专家细分为:汽机安装类、锅炉安装类、电气安装类、热工仪表安装类、焊接与金属检测类、土木建筑类、输变电施工类、工程机械与起重类、调试类、核电与新能源类等。
各专业的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事业部两类专家库专家来源于备选专家数据库,备选专家数据库由事业部邀请、专家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三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汇集而成。
每次遴选备选专家数据库人选,管理企业以单位名义推荐的,每个专业一个单位可推荐1-2人,最多不得超过3人。
事业部各业务处室负责从备选专家数据库中筛选、推荐进入专家库专家名单,经事业部综合管理处汇总并报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确定专家库正式专家人选。
凡属事业部邀请和单位推荐的专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技术专家委派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派管理办法一、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技术专家委派的管理,确保委派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为组织提供合适的技术专家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委派技术专家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委派程序1. 组织确定委派需求:根据项目或任务的性质和要求,组织确定所需的技术专家的专业背景、能力和经验等要求。
2. 技术专家甄选: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甄选技术专家:- 内部推荐:优先考虑组织内部的技术专家,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背景进行甄选。
- 外部招募:如内部无合适的技术专家,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募或委托招聘机构等方式,面向外部人员进行甄选。
3. 技术专家评审:根据甄选结果,组织对符合要求的技术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最终的委派名单。
4. 委派通知:组织向被选中的技术专家发送委派通知,明确委派的内容、期限、报酬等事项,并要求其确认接受委派。
5. 委派合同签订:组织与被委派的技术专家签订委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责任等事项。
6. 委派执行:被委派的技术专家按照委派合同的要求,履行委派任务,提供专业意见或完成相应的工作。
7. 委派评估:组织对委派过程和委派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委派管理进行优化和改进。
四、委派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委派过程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歧视任何技术专家。
2. 专业匹配原则:委派的技术专家应当具备与项目或任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 保密原则:组织和技术专家在委派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确保项目或任务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的保密。
4. 绩效管理原则:委派的技术专家应当按时、按质完成委派任务,组织应当对其绩效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五、附则1. 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技术专家委派管理制度,明确委派的流程、责任和权限等。
2. 组织应当定期评估技术专家委派管理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动公司技术专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技术专家队伍的组织化建设,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激励。
4. 建立健全的技术专家激励机制,畅通技术专家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技术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经理等技术岗位。
四、管理原则1. 激励鼓励。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公平公正。
对技术专家的评价、晋升、奖励等过程都要公开、公正、客观。
3. 人性化管理。
充分尊重技术专家的个人成长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机会。
4. 专业培训。
对技术专家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其专业素质。
五、管理流程1. 入职阶段(1)技术专家入职后需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以及公司文化和制度。
(2)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入职考核,通过考核的技术专家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 评价晋升(1)定期进行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选拔。
(2)公司建立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对技术专家进行晋升评定。
3. 激励奖励(1)对技术专家提出的创新想法,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技术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得到晋升、加薪、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4. 岗位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参加技能培训、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
(2)鼓励技术专家参与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5. 离职处理(1)对于离职的技术专家,公司将安排离职交接和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其对公司工作的反馈意见。
(2)离职的技术专家可根据表现在公司期间的绩效,在离职后还可享受相应的离职补偿和离职证明。
六、管理措施1. 岗位定级根据不同的技术专家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定级制度,建立技术专家的晋升通道。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改善公司的人才结构,稳固公司的科技优势,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技术专家是指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取得突出工作成绩和科研成果的专门人才。
1. 3技术专家设首席专家、专家和后备专家。
1. 4 专家评审委员会是专家评审和管理的常设机构;专家委员会是专家推荐和展开业务活动的组织机构。
2专家的评选条件(见下表)基本条件专业技术条件首席专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2、善于团结,有较强的协调和合作能力;3、爱岗敬业,学风正派;4、具有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5、本科以上正规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6、具有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和技术经济方面的突出贡献;7、现职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条件和个人贡献特别突出时,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1、具有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在课题中起关键作用(总排序前三名);2、具有解决基建和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业绩,并为电力建设和生产带来明显的安全、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3、本人是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带头人和集团公司业务骨干;4、具有指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5、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二篇以上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或者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主编者;6、具有编写专业技术标准、规范或编辑专业教材、论著的经历及业绩。
专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2、善于团结,有较强的协调和合作能力;3、爱岗敬业,学风正派;4、具有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5、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6、具有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和技术经济方面的突出贡献;7、现职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条件和个人贡献特别突出时,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1、具有网省公司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在课题中起较为关键作用(总排序前五名);2、具有解决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为电力建设和生产带来较为明显的安全、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知名度;3、本人是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带头人和集团公司业务骨干;4、具有指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5、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二篇以上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或者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参编者;6、具有编写手册、大纲、方案、总结的能力。
技术专家管理办法.doc
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天然****公司“人才强企”重要思想及“三支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建设一支掌握物装公司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具有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装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公司《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3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501号),结合物装公司以及各直属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物装公司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整合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做好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装公司技术专家是根据本办法被物装公司两级技术专家评选聘任委员会评选推荐,并经物装公司批准,聘任到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上的人员。
第四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物装公司和各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组织核心技术研发,解决重大科技难题;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把关、关键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重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审定;重要科研项目立项、重大投资项目评价、企业科技发展战略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引领科技发展方向、促进学术交流、培养后备人才。
第五条物装公司负责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管理等工作,各直属企业负责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和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根据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专业分布框架,紧密围绕影响公司效益和发展的关键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立足内部、广纳社会人才的开放性原则。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基坑设计方案等技术方案或成果的审核论证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库。
为加强技术专家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为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技术专家库专家为委员会成员。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专家库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五条专家的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入库专家组成:在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造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方式:各单位推荐,本人同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三)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日后修订专家库的依据。
第六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打造完善技术专家事业平台,促使各级专家带领团队潜心科技研发,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为抓手,努力构建“事业平台、社会地位、经济待遇”三位一体的技术专家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队伍是指工作关系在公司的两院院士、副总工程师、部门副总师等技术线干部。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公司各级专家的设置要服务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局,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分类,结合发展需要对岗位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坚持长师分设原则。
在重大系统工程和科研项目中,原则上分设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技术专家可担任技术指挥。
技术专家在项目中的具体岗位、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等根据公司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工程项目牵头单位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予以明确。
第六条坚持不交叉任职原则。
除在直接从事科研设计开发工作的部门可以任职外,公司技术首席、高级专家原则上不得担任非科研部门或非科研业务领域管理干部。
公司应加强与技术专家的沟通、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情况以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确定其任职岗位。
第七条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积极为技术专家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确保其在制定技术发展规划、重大市场开拓、重点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立项、实施、结果评估以及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职有权,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八条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公司应在科研人员保障、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科研条件配置方面为技术专家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努力为其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技术专家要做实专业业务职责、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引领作用。
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1. 背景为了有效管理技术专家团队,提高团队绩效,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技术专家团队的运作和管理流程。
2. 团队组建与角色2.1 团队组成技术专家团队由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科学家和专业顾问。
2.2 团队角色2.2.1 技术专家: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具备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2.2 团队经理: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团队目标的达成。
2.2.3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团队的项目,协调资源和任务分配。
2.2.4 客户经理:与客户沟通并了解客户需求,协调团队提供的技术支持。
3. 团队运作流程3.1 项目接收团队经理接收项目需求后,与项目经理和客户经理进行沟通,明确项目目标和交付时间。
3.2 技术咨询技术专家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与客户经理协商并确定最佳方案。
3.3 任务分配项目经理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任务,确保每个团队成员能够发挥其优势。
3.4 项目执行团队成员按照任务分配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控制。
3.5 客户支持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调,解答技术问题,并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反馈。
3.6 团队休整在项目完成后,团队经理组织内部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并进行团队建设和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4. 管理要求4.1 沟通协作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并分享技术经验和知识。
4.2 信息共享团队成员应及时将项目进展和重要信息通报给团队经理和其他相关成员,保证信息的共享和流转。
4.3 绩效考核团队经理应定期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鼓励优秀成员,对不足之处进行指导和培训。
4.4 团队文化建立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鼓励团队成员相互支持、研究和进步,形成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 变更管理如有需要对技术专家团队管理办法进行变更,应由团队经理提出,并经过团队成员的讨论和批准,最终由上级领导审批生效。
某集团公司技能专家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XX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高技能操作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操作人员钻研技术、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XX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能专家是指在操作岗位上,具有高超专业技能,善于技术创新,积极培养技能人才,技能水平在同类的职业(工种)处于领先地位,在技改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操作技能人才。
第三条技能专家分为XX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专家、公司技能专家三级。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XX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集团公司技能专家的推荐,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培养、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技能专家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发挥高级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优势的原则。
(二)调动广大操作技能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三)选聘、培养、使用和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竞争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选聘第五条选聘范围。
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范围原则上限定在维修电工、油气管线安装工、水质检验工、净水工等主要技术类职业(工种)。
第六条选聘数额。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特点,围绕主营业务,合理确定技能专家选聘数额。
公司技能专家的选聘数额限定在高级技师和技师总量的10%以内。
第七条选聘条件。
技能专家的选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XX事业,热爱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本职工作中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无职业禁忌症,身体健康。
(二)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资格或业绩特别优秀的高级工。
男性年龄小于53岁(从事特殊职业工种年龄小于50岁)、女性年龄小于43岁(从事特殊职业工种年龄小于40岁)的操作人员。
(三)技术技能精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一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2、在本职业(工种)独创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并经推广后经济效益显著;3、本职业(工种)领域技艺娴熟精湛,在生产、运行和检修等领域工作速度、数量、质量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4、身怀绝招绝技,并被同行公认。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司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和带动公司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升公司关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人才是指努力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精通某一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业务精湛,围绕“打粮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普遍认可的优秀骨干人才。
专家人才序列属于非管理人员,是大H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
本办法中专家人才目前主要面向技术领域,视公司运营策略和专家体系建设成熟度,将动态推进至其他领域。
第三条技术专家体系建设要切实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向纵深发展,统筹好夯实提升面向未来的核心自主能力与打通个人多轨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两大目标,坚持七项总体管理原则:1坚持以发展为前提,实现公司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同步互促;2.坚持以奋斗者为本,重点聚焦围绕“打粮食”作出有效贡献的员工;3.坚持以员工为中心,选拔规则简明易懂,考核机制公开公平公正;4.坚持双轮驱动,既关注打粮贡献,也关注专业能力造诣;5.坚持制度牵引,激励与约束对等,引导员工队伍技术能力提升;6.坚持体系建设,推动专家选拔使用、考核激励、任期管理动态闭环;7.坚持转型引领,规划方向及专家数量面向数智化转型牵引布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坚持党管人才,专家体系整体建设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建立完善技术专家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专家选拔、使用、评价、激励、退出等工作。
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分委会。
其中,办公室归口负责全省专家队伍管理和机制建设工作,在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专家人才政策、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协助各分委会做好专家选拔、赋能培养和履职管理,兑现实施专家激励。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技术创新、决策咨询、技术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委会是公司的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技术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委会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专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和趋势分析。
(五)指导和培养公司的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六)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三章专委会的组成第五条专委会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和外部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内部技术骨干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七条外部技术专家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负责主持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四章专委会成员的选聘第九条专委会成员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技术骨干由公司技术部门推荐,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定。
第十一条外部技术专家的选聘通过公开招聘、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
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章专委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三条专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技术发展相关事项。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专委会的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XXX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X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治理方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治理遵循的原则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布、公平、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鼓舞与动态治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制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治理。
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治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治理方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治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治理部门,要紧职责为: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治理方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举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治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进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举荐工作。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技术专家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技术专家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会应具备的条件4.1成员组成专家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主任和副主任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5.1 责任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1. 专家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2. 专家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3. 专家会成员对专家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4. 专家会成员可获得专业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5. 专家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6. 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会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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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通过专家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企业专业技术难题,引导前瞻性技术研究,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集团工程技术领域选拔具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才,组建企业专家队伍。
通过技术专家人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性,打造专业化技术团队,全面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专家评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技术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原则;坚持动态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坚持长期培养,全面建设,能进能出原则。
第二章专家分级分类与展业设置第四条专家分级。
集团公司设置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四级专家六个层级。
其中,资深、首席、一级、二级专家由集团公司评审与管理;三级及以下专家由集团所属单位评审管理。
资深首席专家为在本系统内有较高声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首席专家为在集团公司内有较高声誉,系统内有一定知名度,是集团公司专业领域专家队伍的带头人。
一级专家为专业技术领域业绩突出、科技成果丰富、行业认可度高、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级专家为在某一专业领域理论扎实、科研能力强、现场经验丰富、解决现场问题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有较高声誉,是本公司专业队伍的带头人。
四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公司本专业有一定声誉和知名度,在本企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条技术专家分类与专业设置第三章组织及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队伍建设与评选领导工作。
专家评选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技术、经济、财务、设备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及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集团所属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专家评选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家评选委员会下设日常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日常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业务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分别设在技术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工程经济)、财务部和设备物资部(装备制造)。
第八条专家评选委员会职责:1.指导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专家管理体系,指导专家队伍建设。
2.负责对专家评选委员会日常办公室、专家业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解聘的审批工作。
3.负责审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内专家推荐人选,负责向上级专家人选的推荐,负责集团公司一级、二级、首席、资深专家的评选聘任工作。
三级及以下评审与聘任工作由所在公司负责。
第九条评选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职责:1.在专家评选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集团工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及制度政策制定,负责指导工程公司落实专家配套制度政策。
2.负责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解聘的组织工作。
3.负责建立集团公司专家库和专家业绩资料录入工作,负责国家级、省部级、行业内、股份公司专家推荐组织工作。
4.完成专家评选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评选委员会业务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专家研发、管理的保障工作,为专家科研活动提供人才及政策支持。
负责专家业绩资料收集及存档工作,协助做好外部专家推荐工作。
2.建立年度立项课题指引,引导专家开展课题立项研究,负责统筹组织专家开展培训、咨询、策划、交流、研讨、评审等业务会议及活动,负责专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建立专家工作运行机制,负责专家聘期日常管理与考核,负责按照专业分类制定专家聘期考核积分规则,参与专家评审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4.完成专家评选委员会、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专家选聘、增选第十一条选拔范围: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技术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装备制造工作的集团公司在职员工。
第十二条专家选聘设基本条件和具备条件。
基本条件为参评准入条件,评选具备条件为评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虚心好学,求实创新。
2.专业理论基础:参评一级专家第一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后续取得学历的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参评二级专家第一学历需为专科及以上。
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经验,专业能力突出,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
3.参评一级专家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当前连续在岗从事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
参评二级专家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当前连续在岗从事专业业务工作3年以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
4.参评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特别优秀的经相关专业评选委员会副主任或主任推荐,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可破格聘任。
二、具备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水平,在股份公司系统或集团公司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主持或参与集团公司重大课题研究,作为技术负责人(设计、科研、经济负责人)主持或参加过不少于3项集团重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科研攻关、技术设计、经济管理创效工作,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方案,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经济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同行业领先地位。
3.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重大技术、经济难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结合工程实际,在项目策划、施工组织、技术研发、机械设计研发、新产品开发、降本治亏、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和运用先进的工艺、方法、方案,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近五年,在工程技术、经济、装备制造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独著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合著论文不少于两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作为编委正式编辑出版专著。
5.参评一级专家应主持编写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级工法、发明专利等业绩之一,或获省部级(股份公司) 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经济管理成果奖。
参评二级专家主持编制省市地方标准规范、省部工法、实用新型专利等业绩之一,或获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经济管理成果奖。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任取得专业类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股份公司级及以上专家库成员,在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方面特别优秀的,经专家评选委员会研究可破格选拔聘用。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专家,经研究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直接选聘集团公司专家。
享受省部级政府津贴、省部级学科带头人、获詹天佑大奖、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等省部级、股份公司级专家或荣誉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优先选聘为集团公司专家。
第十三条首届专家由集团公司组织选拔聘任,每人每届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参评。
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按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相关办法进行选聘,选拔任用履行组织选拔、公开竞聘或竞聘上岗的相关程序。
受聘股份公司专家的,经集团公司专家评选委员会认定可享受集团公司资深首席专家相关待遇。
后续增选一级专家原则上在二级专家中产生,未聘任二级专家不得越级申报一级专家。
本着宁缺毋滥原则,在人员资格不够或未通过评审的,专家职数可空缺。
第十四条专家增选原则。
专家增选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注重专家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优化及合理搭配。
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优中选优原则。
专家选拔要严格程序,坚持条件,参评人选须符合本办法设定的评选条件。
2.唯才是举原则。
专家评选要重业绩,重解决问题能力,重专业技术水平,重工作成效,重点选拔技术能力突出和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
3.逐级申报原则。
专家选拔坚持逐级申报,申报高一层级专家者原则应是低一级专家。
4.实事求是原则。
业绩要突出本人的主要贡献及获奖情况。
有关的获奖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要加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印章。
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第十五条专家增选程序:单位或专家推荐,日常办公室审查资格,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审、公示,会议研究、聘任。
一、单位推荐、专家提名1.单位推荐。
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根据专家评选条件,推荐符合基本条件人员。
参评人员按规定填写《集团公司专家候选人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并附被提名者有代表性的成果、著作和论文(包括重大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总结),以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单位填写《提名推荐评审意见》中单位推荐意见。
2.专家提名。
专家增选至少由两名上届上一级专家(或评选委员会委员)提名方可参评,原则上每名专家至多可提3名专家候选人,专家填写相应的《提名推荐评审意见》中专家推荐意见并署名。
同时具备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的人员纳入增选专家候选人名单。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选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负责参评人员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评审。
资格审查主要就专家参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验学历、职称,查验成果、专著、专利、论文原件,核查工作经历、外部聘任文件等信息。
三、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审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审由初审和综合评审两个部分组成。
初审包括个人述职、提问答辩,专家推荐意见,审核工作业绩、成果以及各种奖项等,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参评者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评委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及各工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组成。
1.听取个人述职。
参评人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围绕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以及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工作的思路等进行简要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提问与答辩。
评委结合参评人员从事的专业工作,结合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管理或技术进行针对性提问,参评人员解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价打分。
根据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及了解情况,评委结合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答辩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4.综合评审。
依据评分结果开展综合评审,专家评选委员会在审阅日常办公室工作汇报和初评排序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同意”票数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四、评审结果公示。
对评审通过的专家人选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OA系统公示7天。
公示期后,集团公司对有争议候选人进行再次核实,确属不满足条件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聘任。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专家名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聘任文件、聘书及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三年。
第十六条建立专家增选回避制。
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候选人有直系亲属或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如:夫妻、子女、婿媳、兄弟、姊妹、叔侄、甥舅等),评审时应回避。
回避的办法是:当评选委员会评审介绍、讨论某候选人情况时,凡属与该候选人有以上关系的评委应暂时离席,待对该候选人介绍、讨论完毕,再进入会场参加对其他候选人的评审,投票时不回避。
第五章专家职责义务第十七条专家受邀参与集团、工程公司各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咨询、项目策划、方案评审、重难点工程检查指导、专业技术培训授课、企业经济管理创效、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做好专业把关,进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