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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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2010-07-01发布 2010-07-15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投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标准控制表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引用标准 (1)
4 专用术语定义 (1)
5 执行程序 (1)
6 变更执行要求 (1)
7 职责 (2)
8 变更联系单编号原则 (3)
9 检查与评价 (4)
附录: (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设备变更管理,使运行、检修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机组设备的变更情况,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控措施,避免因设备变更而对机组的生产安全造成影响。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龙川发电公司设备的永久、暂时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
无
4、专用术语定义
设备、设施变更:指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系统流程、运行方式、接线方法有任何一项与原状有所改变,包括升级至新型号,合并、更改、移动现有设施,添置任何新设施、设备以及更改原来的设备设计;生产场所重要通道的封堵;所有专用标志、警告牌、色环色带的改变;放射源发射方向的改变等。(包括:1、增加现有类型的设备;2、采用不同类型、不同工作原理或不同功率的设备替代已经存在的设备;3、增设新的管道、电缆或液压管道,或改变这些设施的路线;4、设施退役等)
5、执行程序
5.1变更发起人填写并提交变更申请单;
5.2由变更发起所属专业小组对变更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重大变更应组织进行专题论证)
5.3发电部运行专工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风险评估进行审核、补充,并根据变更需要编制相应的运行操作卡或补充操作规程;
5.4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对变更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需公司总工进行审批;
5.5生产技术部各专业工程师分别对各专业的设备变更联系单统一进行编号;
5.6变更如需公司总工审批,则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7审批结束,变更执行人持变更联系单、变更方案向值长办理工作票,执行变更工作;
5.8变更执行结束,试运(用)合格,资料移交;
5.9每季度定期检查、评价;
5.10规程、系统图修订。
6、变更执行要求
6.1设备变更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变更管理标准”,各部门、专业必须建立设备变更管理台帐;
6.2变更发起人提出变更单应首先提交专业小组进行论证和变更风险评估(包括设备、系统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变更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重大的设备、系统变更必须由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组织专门的论证会,邀请专家、设计院设计人员共同进行可行性论证。
6.3变更结束,变更执行人必须向运行提供变更执行单;
6.4设备变更资料整理(联系单、变更方案、变更执行单)必须一式三份,一份由设备维护专业保存,一份由生产技术部每月月底定期移交档案室存档;一份移交发电运行部保存;
6.5变更方案必须对设备变更前、后情况进行祥细对比技术说明,并画出变更前后图纸的变动部分(有变更图纸的应附变更图)。
6.6变更执行单必须全面反映设备变更前、后的祥细情况(有变更图纸的应附变更图)。
6.7生产技术部检修主管每季度应组织生产技术部专工、各部门对变更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评价内容至少应包括变更执行流程否完善、变更效果、变更资料移交是否及时、相应的操作指导是否及时下发、各部门(专业)变更资料保存是否完整,归档是否及时、暂时变更是否及时恢复或转为永久变更。
7、职责
7.1公司生产领导、总工:对设备、系统的永久性变更进行审批。
7.2生产技术部部长: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行把关。
7.3生产技术部副部长
7.3.1负责制度的制订、修改,收集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
7.3.2监督变更执行流程,协调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3.3每季度定期组织各部门对设备变更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7.4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
7.4.1执行一级审查,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变更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把关;
7.4.2负责对变更执行后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进行后评价。
7.5变更发起人
7.5.1初步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对变更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
7.5.2填写变更联系单,并编制变更方案;
7.5.3履行设备变更审批流程。
7.6变更负责人
7.6.1变更负责人均主管或专业(班组)负责人担任;
7.6.2对变更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变更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7.6.3根据变更工作对人员、技术的要求,指定适当的变更执行人。
7.6.4根据系统、设备的变更情况,并对相关的资料、图纸进行修订、整理。
7.7变更执行人
7.7.1收集、掌握全部变更资料,了解设备变更的目的;
7.7.2持变更申请单和变更方案向运行办理工作票。
7.7.3按变更方案执行变更作业;
7.7.4变更执行结束,将设备变更情况向值长进行技术交底,配合运行人员完成变更后的设备试运;
7.7.5变更执行结束,试运合格,向运行移交设备变更执行单;
7.7.6向变更发起人反馈变更执行情况,将设备变更资料汇总、存档;[变更执行完毕,变更执行人必须准备三套完整的变更资料(每套包括:变更联系请单、变更方案、变更执行单),一套保存在技术部专业,一套移交发电运行部,一套由技术部每月月底向档案室移交存档]。
7.8运行人员职责
7.8.1运行专工
7.8.1.1参与和本专业相关设备、系统变更的可行性论证,并从运行角度进行严格把关;
7.8.1.2运行专工对于签字认可的变更单,应在设备变更开工前(新系统、设备或操作方式与变更前不一致),根据设备、系统变更对运行操作可能造成的影响,编制出有针对性的操作作业卡或补充操作规程,提前下发至值长,由值长组织运行人员进行学习,避免运行操作变更后的设备、系统时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7.8.1.3由运行专工负责,根据变更执行人提供的变更资料,及时对规程、系统图进行临时变更,并在每年的规程、系统图审查、修编中完成系统图和操作规程的修订。
7.8.2值长、主值:
7.8.2.1对变更执行工作进行严格把关,许可有关设备变更的工作票时必须要求工作负责人有经审批的变更联系单。
7.8.2.2对收到的变更执行单必须在变更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统一管理。
7.8.2.3对新收到的变更单,值长应组织班员对设备的变更情况进行传阅或向班员交底,使班员及时了解设备、系统的变更情况。
7.8.2.4对关系到运行操作规程改变、新设备投运或变更后对运行工况将造成影响的变更,值长有权要求运行专工提供操作指南和操作说明书,且必须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学习。
7.8.3运行值班人员:及时了解设备、各级系统的变更情况、掌握相关的操作要求和规定。
8、变更联系单编号原则:
以LCFDBG-YJRK-2005-001编号进行说明:
8.1 “LCFDBG”为:龙川发电变更缩写;
8.2 “YJ”表示为永久变更;如为“ZS”则表示为暂时变更。
8.3 “RK”热控缩写,相应的“QJ”表示汽机专业;“DY”表示电气一次专业;“EC”表示为电气二次;“GL”表示为锅炉专业;“HX”表示为化学专业;“TL”表示为脱硫专业;“SM”表示为输煤专业;“TJ”表示为土建专业。
8.4 “2005”为年份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