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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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1. 引言小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学生的积极表现和全面发展,评选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评选办法,旨在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并激励学生积极向上。

2. 评选对象的确定2.1 小学三好学生小学三好学生是指在学习、品德和行为等方面都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对象通常为全校在校小学生,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设置不同的评选级别。

2.2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是指在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公正廉洁等方面具有鲜明优点、成绩突出的学生。

评选对象通常为学生干部中的优秀代表,包括班级干部和学生会干部。

2.3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是指在学习、团结协作、服务他人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

评选对象通常为小学生中的优秀少先队员。

3. 评选标准为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是必要的。

以下是针对每个评选对象的常见评选标准:3.1 小学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学习成绩优秀:全年级排名前五名或评为本学期学科优秀奖学金;•品德表现突出:遵守学校纪律,乐于助人,守时守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与特长。

3.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班级或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并充分发挥领导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够主动为同学们服务,善于倾听他人意见,团结协作,凝聚班级或学生会的力量;•诚实守信和公正廉洁:待人诚实守信,不带个人偏见,对待每位同学和问题公正对待。

3.3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内名列前茅,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团结友爱:能够主动帮助同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关心他人,乐于分享。

4. 评选程序4.1 提名阶段学校或班级组织教师首先提出候选人名单,基于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通常选择班级、学科或年级负责人作为提名人,并确保提名人具备客观、公正的评估能力。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一、评选办法:(每学期评选一次)1、在班主任老师的具体组织下,全班学生民主评议,任课教师参与评定。

2、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班委会讨论确定人选,然后上报年级组审批。

3、年级组将确定人选上报教导处进行审批。

4、教导处批准后,正式授予称号,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好,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守则,积极要求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劳动积极,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品德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安排,除完成正常作业以外,阅读课外书籍,广泛的知识兴趣与爱好;能适度超前学习;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阶段性做回顾总结,并提出今后的学习方法和策略。

善于听取老师和同学的建议;愿意、善于与同学合作;愿意帮助同学或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求帮助;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

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在 75分以上且达标。

2、优秀学生干部(1)具备优秀学生条件1。

(2)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具有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乐做同学领头羊。

(3)积极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创造性,活动成绩突出。

(4)民主作风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与其他学生干部协作好。

(5)争做老师好助手,有良好的为班级、同学服务的意识。

(6)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促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均衡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大力推行素质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优秀学生评选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引导、激励功能,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个性化发展搭建新平台。

二、基本原则1、坚持标准,公平公正。

2、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3、育人为本,着眼发展。

三、评选条件“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一、思想方面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敢于同学生中的不良倾向作斗争,无严重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思想品德素质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学习方面1、学习兴趣广泛,知识面宽,有较强的求知欲,思维活跃,乐于进行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学习能力强。

2、学习成绩优良,“三好学生”文化课成绩应处于班级前十名。

3、遵守学习纪律,学习习惯良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4、学习勤奋努力,有较强的动手操作等实践能力。

三、身心及其他方面1、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体能测试成绩和体育学科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体育活动,且有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思想进步,积极要求上进。

2、主动关心同学,能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社会工作,积极为集体服务,勇于负责,敢于创新,成绩显著。

5、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文化课成绩处于班级前十名内。

7、能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评选原则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

5.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6.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7.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具体程序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班级初评”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

基本条件如下:(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由班主任推荐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推自荐,多元评价”(1)符合条件者经班主任推荐,自己书写《“三好学生”自荐表》、《优秀学生干部自荐表》,统一稿纸认真书写,内容务必真实,不少于600字。

(2)自荐表完成后,经班主任指导查阅后,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班主任可帮助收集打印学生相关照片,如:做小小志愿者、互助同学、奖励荣誉等,附于自荐表后。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

班级各位任课教师在学生自荐表后附上教师意见及评价。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

“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I)学科表现类: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

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

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

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

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

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

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一、引言为了进一步激励、表彰和奖励我校理工学院的优秀学子们,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相关要求,制定本《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

二、评选对象本评选办法适用于理工学院全体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评选的标准如下:•心理健康、品德端正,尊师守纪,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秀,课堂表现积极,完成学业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

2.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标准如下:•具备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学生相关工作;•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好评。

3.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标准如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院教师、学生组织和学生个人均可提名评选对象。

提名应提供被评选人的基本情况、表现事实材料等,以便评委进行评审。

2. 评审和筛选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院教师和优秀学生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

3. 公示和投票评审委员会将在学院内公示评选结果,并组织学生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4. 最终评选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投票结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最终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名单。

五、奖励措施1. 三好学生奖励被评选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被推荐为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项目等机会。

2.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被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被推荐为各类学生组织干部候选人。

3.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被评选为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获得相关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加分。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范文(4篇)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范文(4篇)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范文一、评选目的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是为了激励学生争做优秀的学习者和身心健康发展者,培养学生积极向上、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感受到模范典型的力量,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文明意识和责任感。

二、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全校小学生,包括一年级至六年级。

三、评选依据1. “三好学生”评选依据:(1)学习成绩优秀,按照班级成绩排名前五名进行评选。

(2)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家庭、邻里、社会责任感。

(4)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公共事务,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依据:(1)班级干部评选:① 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② 积极参加班级内外各项活动,组织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③ 能有效管理班级事务,有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 积极履行职责,能充分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

(2)学校干部评选:① 无违纪行为,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

② 积极参与学生会、团队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③ 能够代表学生积极向上的形象,有较好的社交能力。

④ 在课堂和校园各项活动中,具有积极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评选流程1. 公示阶段:(1)评选标准公示:在校园公告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评选标准和要求。

(2)名单公示:公示评选候选人名单,供同学们参考。

2. 推荐阶段:(1)班级推荐:班级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2)学校筛选:学校根据班级推荐情况,筛选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初选名单。

3. 考察阶段:(1)学习成绩对“三好学生”候选人进行学习成绩的考察,初选学习成绩靠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

(2)个人品质和能力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个人品质和能力的综合考察,包括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服务他人等方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一、评选条件1、校文明标兵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校纪班规,遵纪守法。

(2)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

能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和教学实践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

(5)在尊重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

2、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品德等第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风。

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科成绩列班级前5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4)校三好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被评为校文明标兵基础上产生。

3、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应符合三好学生条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的学生会干部、学校团委委员、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学生干部。

(2)自觉维护班委会,团支部班子团结,为建设文明班集体做出较明显的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3)能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搞好班级工作,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揭露不良现象。

4、校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思想要求上进,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力。

(2)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地执行团纪、校纪,自觉维护团组织、学校和班级的荣誉。

(3)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在全校学生中每年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

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

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科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

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1.“三好学生”每学年在分别按当年学生总数的6%的比例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当年毕业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习成绩在本班的前1/3名次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个学期,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共青团、学生会或者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0小时。

(三)先进班集体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与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与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与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在高中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校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树立良好榜样,高中学校通常会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个荣誉称号,并根据一定的评选办法来选拔获奖学生。

本文将介绍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 申请阶段学校在每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公布"三好学生"评选的目标和条件,并要求有意申请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通常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并要求附上自荐信或推荐信。

2. 评议阶段学校成立由教师、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委员会,负责评议申请学生的各项表现。

评议过程中,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习成绩、参与社会实践和校内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3. 公示与选举阶段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学生和家长有权了解申请同学的具体表现,对候选名单提出异议和建议。

在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选举,选出三好学生。

4. 表彰与奖励阶段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在隆重的校内活动中表彰三好学生。

他们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或奖金以及其他表彰和奖励。

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选拔条件学校对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拔一般会考虑学生的优秀品质、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等方面。

学校会设立明确的选校干部职位,如学生会主席、社团负责人等,学生需要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自荐或由班主任推荐。

2. 筛选与面试学校通过对申请学生的个人陈述、自荐信、推荐信以及个人表现的综合评估来筛选潜在的候选人。

筛选结果将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通常包括个人面试和小组面试。

个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个人素质、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等;小组面试则注重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才能等方面。

3. 评审与投票学校会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和届级干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面试结果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一、总则为了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品德,努力学习,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培养领导才能,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2024年一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以下简称《评选规定》)。

二、对象范围《评选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册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进行“三好学生”评选,每个班级评选1-3名“三好学生”。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学习好:积极参加学习,每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成绩、德育老师和班主任组成。

(3)公示:审核通过后,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确定获奖学生: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期间的投票结果,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结果,确定获奖学生。

4.表彰与奖励(1)获奖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2)奖学金:每学期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学金发放。

(3)先进个人:学校将优秀的“三好学生”评选出来,每学期评选出1名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关奖励。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1.评选对象学校对每个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评选,包括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务。

2.评选条件(1)品德好: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组织纪律。

(2)能力好: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职务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业务能力好:在职务上能够胜任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3.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每个班级通过班会讨论,按照学校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对象。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由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职位负责人组成。

四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四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四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标准和评选流程:
1.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 优秀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 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出色的学业成绩;
-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
- 参与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

2. 四中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 学业成绩优秀,排名前百分之十;
- 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 具备积极向上、勤奋努力的学习态度;
-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评选流程:
- 宣传阶段:学校公示评选标准和流程,提醒学生申请参评,并宣传评选的重要性和意义。

- 申请阶段: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奖学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并自荐。

- 排名初选阶段:由班级和学校评选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筛选,排名初选名单。

- 学生自我展示:初选名单学生进行自我展示,例如进行个人陈述、面试等形式。

-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 最终评选: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名单。

4. 获奖表彰:
- 对于被评为四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校进行正式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 被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荣誉。

- 学校可以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以增强他们的示范作用和鼓励其他学生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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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参照** 大学学生手册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评优奖励办法。

第二条评优种类及奖励等级
1.校三好标兵,获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 元。

2.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 元。

3.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获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 元。

4.凡评为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奖励50 元。

第三条评优评定条件及比例
1.参评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远大的理想,积极要求
进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组
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与同学友好相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生的日常表现应按《**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综合测评分居班级前10 名者,方可参加评优。

3.校、院各级团、学干部以及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生社团的责任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可参加校、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的评比。

4.凡参评的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校三好学生标兵,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 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不低于80 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 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70 分;院三好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
低于65分。

(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年考试平均分在70 分以上,最低分在60 分以上。


6.评选比例:
校三好学生标兵:全校20 名,本院每学年为1---2 人(侯选人)。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5%。

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10%。

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干部中产生,参考团委、班主任意见报学工办审核。

注:在上学年获先进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的班级,评优名额增加比例提高一倍。

第四条评选办法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在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2.评比工作于每年9 月份进行。

(与校学工处评优同
步)
3.评比步骤:
(1)每学年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将全班综合测评分计算好,并公开综合测评分结果。

(2)各班、团支部在考虑评优条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名单,由班主任推选、报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审核表”报校审批。

(3)学院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向校三好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其他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必须坚持标准,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保证评优奖励工作的严肃性。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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