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中的车辆行驶区域,是保障交通安全和运行顺畅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轨行区,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相关管理机构制定了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轨行区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轨行区管理的重要性轨行区的管理对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轨行区是车辆行驶的主要区域,任何在轨行区的异常情况都可能引发事故。
通过严格管理轨行区,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运输效率。
因此,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1. 法律法规的依据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的铁路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法,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安全要求、处罚措施等内容。
2. 轨行区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其目的和原则。
目的是为了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和乘客出行的顺利进行。
原则是依法管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高效运行。
3. 轨行区的分类和标识依据不同的用途和安全性要求,将轨行区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并明确各类轨行区的标识。
例如,高速列车轨行区、普通列车轨行区、维修区等,每一类轨行区在标识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4.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
规定入轨和出轨的条件,以及不同车辆在轨行区的行驶速度、跟车间距等要求。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应考虑到车辆类型、运行速度和运输需求等因素。
5.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重点规定轨行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轨行区的巡视巡查、隧道内的紧急救援、道口的防护等。
同时,还应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保障轨行区的安全。
6. 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轨行区管理办法还应明确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标准。
轨道交通系统需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彻底检查路轨、架线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部分。
7. 监管和执法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后,需要确保其有效实施。
轨行区管理制度
轨行区管理制度一、前言轨行区是指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行驶区域范围,包括轨道、轨枕、轨距、轨道结构、车辆安全带等。
轨行区管理制度是确保列车和乘客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制度展开讨论,探讨其内容、实施和应对措施等方面。
二、轨行区管理制度内容1. 轨行区划分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运行规模,将轨行区划分成站场区、区间区和站台区。
站场区是指列车进行停靠、进出调车等操作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确保安全。
区间区是列车运行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和轨道检测设备。
站台区是列车进出站的区域,需设置站台边界设施和监控设备。
2.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内应设置进入口和出口,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另外,还需设置信号灯、报警装置、轨道检测设备、自动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以提高列车运行的安全性。
3. 轨行区巡视与维护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轨行区的巡视,检查轨道、信号设备、站台边界设施等是否完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另外,轨行区内还需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轨行区风险评估轨行区管理人员应根据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情况,对轨行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同时,还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轨行区通行许可轨行区内仅允许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通行,其他人员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
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人员的权限,制定轨行区通行许可规定,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6. 轨行区管理责任制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轨行区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轨行区管理制度的实施1. 推动制度化建设轨行区管理制度需要得到轨道交通系统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应将相关制度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2. 完善培训机制对轨行区管理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施工前准备工作:- 确定施工范围和工期;- 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计划;-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2.现场管理:- 确定施工现场的进出口、交通路线和工作区域;- 设置和标识禁止通行区域、高风险区域等;- 建立安全交底制度,确保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 推行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栏等。
3.施工人员管理:- 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建立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实施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监督和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绳索等。
4.防火防爆管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防爆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使用管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清理易燃杂物;- 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5.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制定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等。
6.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急救箱、疏散设施等;-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在施工现场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办法,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查清人数后, 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消点,撤出轨行区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和工 机具相同。如有变化,消点时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看管方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 限。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应配置专职施工负责人管理,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须学习 轨行区管理办法并经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戴标记本单位名称的反光服和安全帽才 能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五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轨行区临时照明由铺轨单位负责,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并符合安全用电相关规 定,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不得在照明线上私拉乱接。
第二十一条 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
时躲避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
第二十二条 任何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 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各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未使用完材料堆放整齐、稳固, 不得侵限为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 其单位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 4、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制止、指正并向上级汇报; 5、 如发现违章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轨行区范围包含正线、 辅助线、停车场等行车区域。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一、总则轨行区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运行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隧道、桥梁等设施。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运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设备和作业活动,包括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设备供应商等。
二、管理职责(一)运营单位职责运营单位是轨行区管理的主体,负责轨行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轨行区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轨行区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组织开展轨行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进入轨行区的施工、维修等作业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管,确保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轨行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施工活动的主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施工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和杂物,保持轨行区的环境整洁。
(三)维修单位职责维修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设备设施维修活动的主体,负责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3、加强维修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维修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建立维修档案。
三、进入轨行区的管理(一)人员进入轨行区的管理1、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必须经过运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1.1 为确保轨行区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轨行区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1.3 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轨行区施工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安全情况。
1.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轨行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工作,了解轨道的状况、周围环境以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标志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性。
3.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施工进度表,明确每个工序的施工要求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等。
3.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5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3.6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4.1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清除施工垃圾和材料,恢复轨行区的正常使用。
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结束后轨行区的安全性。
4.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施工做好准备。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5.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1. 引言轨行区是指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行驶区域。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实施细则。
2. 轨行区划分2.1 主线轨行区主线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的正常行驶区域,一般由上下行构成,以保证车辆的平稳运行。
2.2 站台轨行区站台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进出站时经过的区域,其安全和顺畅运行对乘客的乘降有着重要影响。
2.3 联络线轨行区联络线轨行区是指连接不同区段的轨道交通线路,用于保障不同线路之间的交通衔接和调度。
3. 轨行区的标识和标线为了使乘客和驾驶员对轨行区有明确的辨识和指引,轨行区应进行标识和标线的设置。
标识和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
4.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4.1 安全检查轨行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轨道的平整度、弯道的曲率、道岔的开关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2 设备维护轨行区的设备,如信号设备、分离区设备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应急处理对于轨道交通事故、突发故障等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
5. 轨行区的交通管理5.1 限速管理根据不同的行车区段和条件,制定不同的限速规定,确保车辆行驶在安全和稳定的速度范围内。
5.2 车辆间隔管理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率,需要严格控制车辆之间的间隔,避免发生车辆相撞等事故。
5.3 人员行为管理轨行区内严禁乘客和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6. 轨行区的应用技术6.1 信号控制技术信号控制技术是轨行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信号灯设置和信号机械设备的运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6.2 轨道电路技术轨道电路技术是轨行区电气系统的核心技术,通过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管控,保证轨行区的安全和畅通。
轨行区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轨行区划分1. 轨行区的定义:轨行区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正常行驶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等。
2. 轨行区划分:根据列车运行速度和行驶方向,将轨行区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上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上行方向的轨道。
- 下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下行方向的轨道。
- 双向线:即列车可以双向行驶的轨道,包括上行线和下行线。
三、轨行区管理责任1. 轨行区管理责任的划分:轨道交通系统的轨行区管理责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轨行区线路的日常巡查、维修工作,并确保轨行区的安全运营。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轨行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管。
-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在轨行区内乘坐列车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责任:- 加强轨行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隐患。
- 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轨行区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 建立健全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轨行区安全管理1.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轨道防护栅栏。
- 盲道警示标线。
- 火灾报警器。
- 紧急停车按钮等。
2. 轨行区安全指示标志:在轨行区的关键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指示标志,以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遵守规定。
3. 轨行区巡查与维修:轨行区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定期对轨行区进行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轨行区交通管理1. 乘客乘车安全:乘客在轨行区乘坐列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站台上行人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站在黄线以外。
- 乘车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拥挤。
- 上下车时要小心,注意车门和站台间的缝隙。
2. 轨行区交通违法行为:在轨行区内,以下行为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越过安全栅栏进入轨行区。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轨行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绿色施工规程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轨行区管理组织机构五、轨行区施工作业令申请、处理流程1.各架子队提前三日(中午12:00前)将施工计划(附件:施工计划申报表)报施工计划调度员处.(项目部申请单位需填写施工计划日期;施工区域;开、完工时间;施工人数;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2.施工调度员于当日将各架子队施工计划统一上报联调指挥部。
3.联调指挥部审核评定后通过传真方式将作业令发到办公室,由施工调度员统一发往各架子队。
4.架子队严格按照作业令上规定时间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将线路腾空,人员及施工器具全部撤离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调度员,由调度员进行销令.5.如果因实际需要,联调指挥部临时决定取消某号作业令,则由调度员及时与施工负责人进行联系。
施工负责人则取消施工计划,禁止违章指挥,私自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
六、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作业人员遵守轨行区的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2.施工负责人拿到作业令后方可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严禁私自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4.除了作业令指定的施工范围,未经许可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或区域.5.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防护灯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距离到能满足防护要求为止.6.有轨道车运行的施工区段内,不允许交叉作业.7.在当日施工完成后,将剩余材料、机具、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干净.8.如果轨行区环网带电,作业人员需在带电区域1米范围外作业,安全负责人安排两名专职安全防护员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
9.严禁在环网带电时,在环网电缆侧进行钻眼、切割、安装人行平台、安装电缆支架等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作业,严禁在环网带电时触碰环网电缆.10.轨行区三轨带电、禁止一切施工人员进入。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行区施工行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轨行区内的施工工作,包括轨道、架空线路等设施的维修、更换和新建工作。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轨行区:指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的运行线路地面或地下区域。
2. 施工:指对轨道、架空线路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新建的作业活动。
3. 施工人员:指在轨行区内从事施工工作的人员,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4. 安全管理责任人:指施工单位中负责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单位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应与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给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参与轨行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施工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与相关社会单位和居民进行沟通,明确施工范围和施工时间,并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防止闯入施工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控岗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与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铁路管理部门报告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轨行区管理办法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待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昆明地铁建设工程铺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作业之间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管理是指依据“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在轨道公司建设事业部现场统筹领导和具体协调下,由铺轨单位承担轨行区管理总负责单位职责,筹建联合调度室,具体负责对相应管段已完成铺轨的正线线路和车辆段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工作,其他需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应服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轨行区管理的范围包括: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2.单圆隧道:单圆隧道内全部空间;3.矩形隧道及地面线: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以内。
第三条接触网等需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但经过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昆明地铁建设工程各线路轨行区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
进入轨行区前均应先提出申请,在征得批准,经统一安排后,方能进入轨行区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成立轨行区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负责轨行区的施工总体协调及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铺轨标项目部。
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建设事业部、机电设备部和质量安全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轨行区日常事务管理由铺轨标段项目工程师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牵头具体负责。
现场指挥协调小组成员包括机电安装标段、装饰装修标段、土建标段及轨道施工标段项目工程师,铺轨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及分管现场调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纳入协调小组成员,协助业主开展管理工作。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确保铁路运输运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轨行区施工活动,包括线路维修、设备更换、设施改造等工作。
同时,本办法还适用于外来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的轨行区施工。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同时要保障安全、高效、快速进行。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管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条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工具和设备。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轨行区施工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外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轨行区施工时,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发生轨行区施工安全事故时,本单位负责及时报告,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第九条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前,应对轨行区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地质、气象、环境等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需要在轨行区内进行施工的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查合格。
第十二条施工前应进行施工人员的培训,包括施工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施工前应组织开展安全交底会,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事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外来单位在施工前需提供公司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前需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和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提前进行演练。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
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同时有多个作业单位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或由其委托的其他单位负责确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
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
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喜爱和使用。
然而,在地铁线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轨行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办法展开论述,从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的挑战以及改进轨行区管理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管理的必要性1.1 保障乘客安全轨行区作为地铁车辆行驶的核心区域,乘客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通过对轨行区的严格管理,可以确保乘客在地铁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合理的轨行区设计,如设置有效的屏障、信号灯以及紧急停车装置等,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 保护设备设施轨行区管理还能够有效保护地铁设备设施的安全。
通过规定只有经过认证和培训的人员才能进入轨行区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设备设施的损坏,并提高其使用寿命。
1.3 维持良好运营秩序轨行区管理还有助于维持地铁的良好运营秩序。
通过规定乘客进出站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限定行李物品的尺寸和数量等,可以有效减少人员拥堵,提升乘车效率。
同时,合理的管理措施还能够防止不法分子对轨行区进行破坏和危害地铁线路运营。
二、管理的主要内容2.1 人员管理轨行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
包括轨道巡视员、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轨行区的特性和安全规范,保证日常作业时的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在轨行区执勤期间严守纪律。
2.2 设备管理一个完善的轨行区管理办法应该建立起对设备的管理体系。
包括了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和紧急故障处理等环节。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设备故障对地铁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3 安全防护措施轨行区管理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摄像头、引导标识等,以确保乘客和职工的安全。
同时,还需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迅速地做出反应。
三、管理的挑战3.1 矛盾调和轨行区管理涉及到诸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一、无锡地铁1号线所有轨道施工单位接管的正式线路及车辆段。
停车场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
根据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范围包括: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二、进入轨行区范围内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在取得总调度室批准,并由总调度室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三、无锡地铁1号线轨行区管理实行三级层级管理:分别为现场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调度室、二级调度室。
四、轨行区每日施工与运输作业实行“请销点”制度。
五、轨行区封锁期间禁止其他单位车辆、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在封锁区域外侧轨道中间设置红灯警示。
六、各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无锡轨道公司安全。
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佩戴胸卡,胸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信息。
七、各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如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施工。
八、承包商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指令单,凭施工作业指令单才能进入轨行区。
九、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
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十、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轨行区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特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定义1. 轨行区:指地铁、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区域。
2. 轨道交通:指在固定轨道上运行的交通工具,包括地铁、电车等。
3. 轨行区管理:指对轨行区内车辆、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活动。
4. 措施:指为实施轨行区管理而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
三、轨行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轨行区管理工作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
2. 公平公正:对乘客和工作人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任何个体。
3. 高效运营: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流程优化,提高轨行区的运输效率,减少拥堵和延误。
四、轨行区管理措施1. 客流控制:采取人工或技术手段对轨行区内的客流进行合理控制,确保乘客安全有序乘车,避免超员情况发生。
2. 安全检查:加强对轨行区内车辆和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候车秩序:通过设置候车区域标识和引导人员,引导乘客有序排队候车,避免拥堵和混乱。
4. 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5. 乘务人员培训:加强乘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乘客的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乘客或工作人员,将被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因违反管理办法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监督与评估1. 轨行区管理工作将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听取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作废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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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2018年6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第三章计划管理 (10)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第五章防火要求 (16)第六章罚则 (17)第七章附则 (18)第八章附录 (18)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
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
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1.地下线轨行区: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以外部分属轨行区管理范围。
3.车站两端人防门门槛之间的有效线路范围,含屏蔽门以内站台板挑檐下范围的站台板下区域范围。
4.区间泵房:土建移交铺轨前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土建施工单位移交铺轨单位后由铺轨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车站设备安装专业单位需要进入轨行区安装抽水设备前,由轨行区管理单位向车站设备安装单位办理移交,之后机电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
5. 车站属地及其他专业在轨行区线路正上方吊装孔作业,在距离吊装孔边缘3m时,务必向轨行区管理单位报备申请,办理手续后按照规定时间安全作业。
第四条.管理要求进入轨行区范围内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报二级调度室审查,并由一级调度室批准后,方能进行。
轨道施工承包商为轨行区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轨行区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分别为一级调度室、二级调度室、其他承包商计划调度室。
组织机构图一级调度室由总调度、副总调度、主要成员、协理员组成。
总调度由轨道公司线路项目经理担任,副总调度由轨道公司线路项目副经理担任,主要成员由轨道公司相关标段经理、业主代表组成,协理员由业主技术配合人员、轨道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调度工程师组成。
二级调度室:轨道施工承包商为轨行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组建二级调度室。
轨道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为二级调度室调度长,下设计划调度及行车调度,分别负责轨行区范围内的计划协调管理及行车调度管理工作。
各轨行区施工承包商自行组建调度室,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配备专职计划调度员,负责计划申报及与一、二级调度室对接和协调。
二级调度室组建,需经一级调度室审核同意。
一级调度室、二级调度室及其他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人员构成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以文件形式另行下发各单位。
轨道施工承包商作为轨行区安全管理总负责单位,为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须成立不少于3人的日常巡查小组,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轨行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管理职责1.一级调度室职责1)负责轨行区总体管理、协调、考核工作。
2)负责审核、批准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及调度方案。
3)负责主持召开每周的施工计划协调会,审查、批准轨行区施工计划。
4)负责组织对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且造成一定后果的事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后果严重的上报轨道公司处理。
5)负责建立一级调度室和二级调度室轨行区管理平台。
2.二级调度室职责1)负责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具体管理和调度指挥工作;统筹规划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的申请,依据一级调度室批准的计划实施调度指挥。
2)负责制定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及调度方案;根据一级调度室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保证轨行区管理的安全、有序进行。
3)负责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收集、初审(对有冲突的计划进行协调)、汇总、报批、发布、检查;负责受理、审查及批准各施工单位提交的轨行区计划变更。
对交叉作业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
4)负责施工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施工前登记、施工后注销(即“请销点”)工作。
5)负责建立各种计划、审批、变更、请销点等台账。
6)负责对轨行区范围内违反施工计划或违章作业事件、成品保护及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协调处理,并形成日报、周报等在轨行区管理平台上发布,建立轨行区管理台账。
3.其他施工承包商计划调度室职责1)开工前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配备有经验人员参与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与二级调度室保持联系,服从二级调度室统一指挥。
3)根据施工需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施工与运输计划,报二级调度室。
4)传达、贯彻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并督促本单位执行。
5)按照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轨行区。
6)制定轨行区作业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查备案。
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轨道施工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督促轨道施工单位及时组建二级调度室。
2)负责审核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调度方案。
3)督促和检查二级调度室收集、汇总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审查、协调二级调度室编制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为业主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监督和检查轨行区范围内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参与调查和处理违反计划的行为和违章、违规行为。
5.其他施工监理单位职责1)审核管辖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与运输计划。
2)督促管辖施工单位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管辖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
4)监督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参与违反施工计划或其他违章事件的调查。
6.现场巡查小组1)负责轨行区范围内的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和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协调处理等。
2)负责检查轨行区是否存在影响行车的施工遗留物(如施工机具、材料和垃圾等),发现后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并报二级调度室。
3)负责核查其他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是否对该区段成品造成损坏,发现后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报二级调度室。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七条.计划申报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施工需求及封锁性质,将本单位下周一至下周日的施工计划(以每日为单位)经本标段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于每周三中午12点前申报至二级调度室(包括书面签字盖章材料和电子文档)。
每周工作计划应具有连续性和集中性,严禁采取跳跃式和分散式的施工组织方案占用轨行区。
第八条.计划初审二级调度室收到各施工单位申报计划后,进行初审(对有冲突的计划进行协调)和汇总,周四上午9:00前完成。
并将汇总结果提交轨道施工监理单位、业主轨道项目工程师审查。
第九条.计划会审每周四下午14:00由一级调度室组织召开施工与运输计划协调会,对上周轨行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及作出处罚决定,并审定下周施工与运输计划。
第十条.计划发布经会议审定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由总调度(或副总调度)签发后,由二级调度室在每周五16:00点前发布公告至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
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一经批准和发布,原则上不得变更。
若有紧急情况必须变更的,应提前一天申报二级调度室审批,并报一级调度室备案。
第十一条.计划实施轨行区每日施工与运输作业实行“请销点”制度。
1.请点:各施工单位应依据经批准的施工与运输计划,在进入轨行区施工前一天(16:00前)填写好“轨行区施工作业指令单”,向二级调度室申报次日施工计划(包括作业范围、时间、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等内容),办理请点登记。
2.销点:各施工单位凭二级调度室签发的“施工作业指令单”于次日进入轨行区作业。
施工结束后,到二级调度室办理销点登记。
撤出轨行区的人员和施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和机具相同。
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必须保证存留物品不侵限。
3.所有承包商必须按照二级调度室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作业指令单”执行轨行区范围的施工与运输。
4.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每项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到施工队、班组,确保施工负责人对计划完全了解。
第十二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业主项目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各施工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现场巡查小组负责对轨行区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3.二级调度室对违反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的施工、运输行为,经核实后应立即发布停止施工的命令,该施工单位对因此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4.二级调度室未经一级调度室同意不得随意取消各专业施工计划。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第十三条.进出轨行区要求1.各轨行区施工单位必须遵守轨道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佩戴出入证,出入证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信息,不得将出入证转借给他人。
2.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3.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必须办理施工作业指令单,凭施工作业指令单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轨行区。
4.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有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轨行区、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等情况时,二级调度室有权终止该单位后续的施工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级调度室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
5.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二级调度室同意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置隔离围护及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轨行区管理要求1.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不得超出施工作业指令单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围施工,不得改变施工方案施工。
2.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一级调度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