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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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的价值理念

论商法的价值理念
的 人才 。 摘
论商法的价值理念
■张昊 远 张 萍 宁 波大 学法 学院
要: 商 法 的 价 值 理 念 以 法 的 价 值 理 论 为 依 据 , 包括 正
3 . 合理制动网站推广方案 中小企业在进行 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对其认识 比较单一 ,在
完成企业 网站的建设过程之后 ,缺少必要 的推广方 案 ,后者制 定 的推广方案效果不明显 。从而造成企 业的网络 营销 活动效果 甚微 。中小企业要开展制定合理的 网站推广方案 ,才能够 帮助 帮助企业 网站获得足够 的网络访问流量 ,转化成更多的交 易行 为 。 目前 网站推广 的方式主要包括搜索引擎竞价排名 ,博客营 销 ,广告营销等几种方式 。
学 者卓 泽 渊认 为 ,法 的价值 是 法律 作 为 客 体对 主 体人 的意
义 ,是 法律对 于人的需要 和满足 。
过 自助的方式完成交易活动 ,这也要求企业有公平合理 的交易 平台保护供客户的利益安全 ,并可以让 客户在网上实现简便可
因此 ,作 为商法 的价值 ,无疑 在其发 展与成熟 的过 程 中
之所 以能 适应 各种 不 同的社 会体 制 以顺 应时 代 的发展 要求 , 其 内在核心动 力也是 建立在 商法 的基本价 值之上 。本文 以商 法 的主要价值 理念 为探讨对 象 ,试 对商法 的价值 加 以分 析和
思考 。

( 2)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是搜 索引擎服务商为企业提供 的
开放式 网站推广服务 ,它通过 对企业 网站 的在关键词搜索结果
的排名提高用户对相关信息的关注度和访 问量 。中小企业可 以
更具 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发展需要 ,购买 企业 网站对应关键词搜 索结构 排名 中的位置 ,从 而提高企业 网站 的关注度 和访 问量 , 提高企业在 网络市场的认 知度 和交易额 。

学习商法心得和建议

学习商法心得和建议

学习商法心得和建议商法是指国家对商业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制度,是商业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学习商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和商业合作的法律保护,为商业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以下是我对学习商法的心得和建议:一、学习商法的重要性1. 了解商业环境:商法是商业活动的基础,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了解商业环境的法律规定,包括市场准入、商标专利、合同法等,有助于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遵守法律,规避风险。

2. 保护自身权益:商法为商业主体提供了法律保护,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了解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措施,包括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有助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商业决策能力:商法规定了商业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则,通过学习商法,可以提高我们的商业决策能力,遵守法律规定,合理规避风险,促进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学习商法的途径和方法1. 学习课程:可以通过选修商法相关的课程,如《商法概论》、《公司法》等,了解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

2. 阅读相关书籍:可以选择一些商法方面的专业书籍,如《商法学》、《商业合同法》等,深入学习商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案例。

3. 参加培训班或研讨会:可以参加商法相关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与专业人士交流学习,了解最新的商法动态和实践经验。

三、学习商法的技巧和注意事项1. 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习商法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实践应用,了解实际案例和法律适用。

2. 多方面了解:商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学习商法要多方面了解,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3. 关注最新动态:商法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学习商法要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

四、学习商法的应用和建议1. 合规经营:在商业活动中,要遵守商法的规定,进行合规经营,避免违法行为,保障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2. 建立法律意识:学习商法要树立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学习商法的一点感想

学习商法的一点感想

商法心得这学期我选修了商法学概论这门课程。

学习经济法之前,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比较枯燥的,那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这门课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枯燥无味。

首先有一个幽默的老师为我们讲解,然后有搞笑的PPT,让课堂变得活跃,学习气氛很高涨。

也就慢慢有点喜欢这门课程。

学习了这么长时间,也有一些感想,一些疑问,什么是商法?商法的包括那些内容?如何研习商法?这是商法学者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在广义上,商法又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商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极大的促进和完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

商法的理念,从哲学上看是对于商法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商法的现代化,关键的是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商法理念的现代化,没有现代化的商法理念,就没有现代化的商法。

商法的现代理念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商法的价值理念,二是商法的形式理念,三是商法的实体理念。

商法的价值理念(取向)---效益至上。

商法的形式理念,包括地位独立、与时俱进两方面。

商法的实体理念主要包括促进(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公平三方面。

商法理念的现代化对于构建现代化的商法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商法的现代理念立足于商事实践基础上,它对商事立法、司法、守法及法律监督都具有统帅作用。

对商法内涵的看法不同,对商法外延的界定就不同。

在我国,对商法体系的建构还要与民法与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作一定分析,事实上,他们之间是有一定交叉的,只不过,研究侧重点不一样。

学术上对他们之间的划分也是大致的划分。

现实实践总是相互关联的。

商法的体系可以分为商法总论和商法分论。

商法总论是对商法一般规则和规定的概括,商法分论则是对商法各领域的具体规则的分析。

商法总论涉及商法领域的一些共性的规定,应当对那些共通性的商事规则详细规定,以便于实际操作和适用。

论商法的价值

论商法的价值

论商法的价值【摘要】商法作为商业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范、保护、调整和促进作用。

商法的规范作用能够约束商业主体的行为,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商法的保护作用可以保障商业交易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商法的调整作用能够调节市场关系,维护经济稳定。

商法的促进作用可以激励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繁荣。

商法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是适应社会经济变革的需要,以满足商业社会的发展需求。

商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推动商业社会持续发展,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商法、商业社会、经济发展、规范作用、保护作用、调整作用、促进作用、发展趋势、现代社会、完善与发展、持续推动作用。

1. 引言1.1 商法对商业社会的重要性商法对商业社会的重要性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法的存在和实施,能够帮助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商业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商法通过制定各种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商业活动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市场竞争的规则,防范和打击商业犯罪等,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商法的实施也促进了商业合作的互信和发展,为商业社会的繁荣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商法对商业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商业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业活动的基石和保障。

只有在良好的商法环境下,商业社会才能稳健发展,各方当事人才能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合作和竞争,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商法对商业社会的重要性无可替代,其作用必不可少。

1.2 商法的定义商法是指规范商业行为的法律制度,是商业社会中的基本法律规范体系。

商法规定了商业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商法的内容涵盖了商业合同、商事代理、公司法、商标法、竞争法等领域。

商法的核心原则包括诚实信用、自由竞争、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利益等。

商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促进商业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2024年商法学的心得体会

2024年商法学的心得体会

2024年商法学的心得体会作为一位学习商法学的学生,经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感受到商法学对于现代商务运作的重要性。

商法学不仅涵盖了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还包含了商务伦理、合同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知识。

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下面将分享一些我在学习和实践中所领悟到的重要观点和经验。

首先,商法学教会了我如何在商业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

商业活动中常常涉及到合同、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而商法学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法律框架,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则。

例如,在学习合同法时,我学到了如何起草、解释和执行合同,以及如何应对合同纠纷。

这对于我处理商业交易中的合同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商法学也教会了我如何维护商业运作的诚信和公平原则。

商法学重视商务伦理和道德观念的培养,强调商业活动中的公平竞争和协作精神。

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商业活动不仅仅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应该秉持诚信和公正的原则。

例如,在学习反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时,我进一步了解了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的规则,避免不正当手段的使用,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商法学还教会了我如何有效管理和运营企业。

商法学不仅涉及法律规则的应用,还包括公司组织和管理的内容。

在学习公司法和公司治理时,我了解了公司架构和组织结构的设计原则,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的方法。

这对我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进行企业管理和运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学习商法学的过程中,我也经历了一些实践活动,例如参加模拟法庭、实习和研究项目等。

通过这些实践经验,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的重要性。

在模拟法庭中,我通过扮演不同角色参与辩论,锻炼了我的辩论技巧和法律分析能力。

在实习中,我亲身体验了企业法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学会了如何处理商业纠纷和合规问题。

通过这些实践经验,我不仅加深了对商法学知识的理解,还提升了我的实践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对商法的认识和体会

对商法的认识和体会

对商法的认识和体会
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首先,商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自由竞争和自由交易,而商法通过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市场操纵,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商法的存在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商业活动中,往往涉及到各种权益关系,如合同权益、知识产权、商标权益等。

商法通过法律制度的设立,明确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了维权机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商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商业活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法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合作意愿,促进商业交流和合作的进行。

商法还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规则,使企业能够依法经营,有序竞争,推动商业的繁荣和发展。

总之,商法的认识和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
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商法规定,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做出贡献。

商法的价值体系

商法的价值体系

商法的价值体系
商法的价值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公平竞争:商法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维护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

2. 保护合同自由:商法确保私人契约的自由和可靠性,鼓励个人和企业在交易中达成协议并履行承诺。

这有助于增强经济主体之间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活动。

3. 保护知识产权:商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和知识的产生和应用。

这有助于激励企业投资于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4. 促进企业治理:商法规定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为企业提供了运作和管理的指导。

这有助于建立透明、规范和负责任的企业环境,保护股东权益,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维护消费者权益:商法规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包括商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禁止等。

这有助于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并增强消费者信心。

6. 保护劳动者权益:商法规定了雇佣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权益保护规定,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
遇。

这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商法的价值体系旨在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和可持续的商业环境,通过规范商业行为和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商法课程心得体会(2篇)

商法课程心得体会(2篇)

第1篇在大学的学习生涯中,商法课程无疑是我最为期待和感兴趣的一门课程。

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对商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不仅丰富了法律知识体系,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

以下是我对商法课程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商法的内涵与价值商法作为一门具有丰富内涵和广泛价值的法律学科,是调整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多个方面,涉及企业的设立、运营、终止等各个环节。

学习商法,有助于我们了解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为今后从事商业活动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商法课程的学习方法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商法课程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掌握商法的基本理论,又要关注商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2. 关注案例学习。

案例教学是商法课程的重要教学方法之一。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商法在实际中的应用,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3. 重视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

在课堂上,我们要积极参与讨论,与同学、老师共同探讨商法问题。

4. 注重课外阅读。

课外阅读有助于拓宽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学习商法的过程中,我们要多阅读相关书籍、期刊,了解商法领域的最新动态。

三、商法课程的学习收获1. 提高了法律素养。

通过学习商法,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掌握了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

2. 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

商法课程的学习让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了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3. 了解了商法领域的最新动态。

在学习过程中,我关注了商法领域的最新动态,了解了我国商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为今后从事商业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4. 增强了团队合作能力。

商法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我参与了课堂讨论、小组作业等活动,与同学们共同探讨问题,提高了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四、商法课程的学习建议1. 认真学习商法基本理论。

商法的价值和营利性理念

商法的价值和营利性理念

商法的价值和营利性理念常学皊*[摘要]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权利经济,更是效益经济。

效益经济在商法中就体现在商人追求营利这一点上。

本文探讨了营利性是商法的本质,价值追求和基本理念,对商法中有关保护商人营利的制度作了简单介绍。

[关键词] 商法价值;营利性;商法理念从商法的起源,到现代商事法的发展这么一个过程看,商法是以效率、公平和安全为其价值观。

效率与公平、安全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在商法上,解决价值冲突的核心原则是以效率为先导,兼顾公平与安全,构建价值理论体系。

一、商法的效率价值学者们普遍认为近代商法起源于中世纪,自 11 世纪之后,伴随着农业发展,商品贸易在欧洲逐渐繁荣起来,它既推动了商业城市的建立,又推动了海上贸易的发达,因此,调整商业活动的成文法与习惯法也应运而生。

在此过程发展起来的商法,无论在当时有着怎样的法律渊源,其直接和根本的目的都在于尽可能用少量的人资财物来谋求最大的利益,说到底就是能更好的赚取钱财。

商的目的是营利,而商事效率即为营利在法律价值的表现形式。

对于商主体来说,在降低成本以及提高业务效率方面,是他们最先要考虑的问题。

这是商法所追求的主体利益,而对于社会利益,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来校正和限制某些商事行为,进行调节和保护商事行为和利益。

平衡好主体利益与社会利益才会使得企业的效率提高,对社会也是一种好的状态。

具体而言,商法的效率价值影响了商事自治这一商法原则。

对于商主体来说,尽可能地免除一切不必要的手续、限制和干预,使交易者以充分的自由空间。

给予越多的自治权利,他就能越好的经营企业,也就能更多的获取盈利,获利越多,效率也会更高。

因此,现代商事立法大量采用任意性规范和弹性规则,就是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法律给予交易者必要的提示和指导,而具体交易条件和交易形式由他们自己决定。

商事仲裁制度也是商法效率价值的延伸。

商人们常常愿意将他们的商事纠纷提交仲裁,对于商人们来说,仲裁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了结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损失。

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思考

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思考
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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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商法的价值理念 • 商法的制度 • 商法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比较分析 • 我国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完善建议 • 结论
01
商法的价值理念
什么是商法的价值理念?
商法的价值理念是指商法所倡导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商 法制度的灵魂和基础。
商法的价值理念主要包括平等、公正、自由、效率、安全等 。商法价值理念 Nhomakorabea发展历程
商法的价值理念是在长期商业实践和商业交易中逐渐形成 的。
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商业实践的演变,商法的价值理念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
商法价值理念的主要内容
平等
商法强调所有市场主 体平等对待,不因地 位、权力、财力等方 面的差异而有所歧视 。
公正
商法追求公正的商业 交易,保障各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自由
商法尊重市场主体的 自由选择权,允许当 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自 由选择交易方式和交 易内容。
效率
商法鼓励提高商业交 易的效率,减少交易 成本和时间成本。
安全
商法注重保护市场主 体的合法权益,保障 商业交易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02
商法的制度
商法制度的发展历程
起源
商法起源于古罗马时期的商事 习惯和惯例,随着商业的发展 和交易的复杂化,逐渐形成了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商事规则。
的需求。
价值理念与制度的互动关系分析
价值理念指导制度建设
商法的价值理念对制度建设具有指导作用,确保制度设计 符合公平、自由、诚信等价值理念。
制度落实价值理念
商法的制度是价值理念的体现和落实,通过具体规定和执 法实践将价值理念贯穿于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的全过程。
互动关系影响法律发展

论商法的价值理念

论商法的价值理念

论商法的价值理念作者:张昊远张萍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11期摘要:商法的价值理念以法的价值理论为依据,包括正义、自由、平等、秩序、安全等,价值是表示事物的属性和人的需要的关系的概念,由于事物属性的复杂性和人的需要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价值的多元性和冲突的不可避免性。

解决法的价值的冲突主要有三个原则: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

明确效率价值是商法的核心价值具体根据商主体规范和商行为规范的不同对其价值取向予以侧重,兼顾多种利益主体,构建和谐的商法价值体系。

关键词:商法价值自由效率安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深入,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事主体及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部门,也随之深入人心。

商法之所以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备受关注,归根结底是由商法的基本价值所决定的。

而商法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之所以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体制以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其内在核心动力也是建立在商法的基本价值之上。

本文以商法的主要价值理念为探讨对象,试对商法的价值加以分析和思考。

一、商法的价值概念商法的价值概括了商法的目的和宗旨,体现着商法精神,决定了商法的独立地位,我们有必要从法的价值理念上进行深一步的理解。

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其属性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

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从表面上概括:第一,法作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和机制,它将保护和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法对其本身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哪些价值因素;第三,在不同类的价值之间产生冲突与矛盾时,法以何种价值取向与具体的评判标准来对其进行调节。

学者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主体人的意义,是法律对于人的需要和满足。

因此,作为商法的价值,无疑在其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中也具备以上三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自由、平等、正义、秩序、安全、效率、在商法的精神与价值中,均得到了实然和应然的效果。

关于商法价值的思考

关于商法价值的思考

关于商法价值的思考商法价值的思考:在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商法作为调整商业领域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商法价值的概念、表现形式、实现路径以及重要性等方面,探讨商法价值的思考对于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商法价值的概念商法价值是指商法作为一套法律规范,所追求和体现的公平、公正、效率、安全等基本原则,以及对于社会经济秩序、商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维护作用。

商法价值的概念包括商法的基本原则、规范体系和调整对象等方面,反映了商法在商业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商法价值的表现形式商法价值在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中有着具体的表现形式。

首先,商法通过规定企业的设立、组织、行为和终止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合规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其次,商法对于企业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也提供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商法还通过对于商业惯例、商业道德等问题的规范,树立了良好的商业风尚,维护了商业秩序。

商法价值的实现商法价值的实现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商法本身,同时也需要企业在实践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商法规定。

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商法立法工作,结合时代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商法规范,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商法规定,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商法价值的重要性商法价值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商法对于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

其次,商法对于维护商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法作为商业领域的基础法律规范,通过调整商业关系,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

此外,商法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看法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商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规范着跨国商业活动,还为企业和个人在国际舞台上的经济交往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行为准则。

国际商法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和复杂的法律体系。

从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到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规则,再到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等等,每一个方面都有着细致而严谨的法律规定。

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国际商业活动的基础。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订立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包括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法律适用条款等等。

一个完善的国际贸易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关键条款。

这不仅有助于避免潜在的纠纷,而且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提供明确的解决依据。

国际商法为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执行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原则,确保了国际贸易的公平与秩序。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也是国际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货物跨越国界运输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其特定的规则和责任划分。

例如,在海运中,提单的作用不可小觑,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同时,保险在保障货物安全和降低风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国际商法规定了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以及索赔程序,为货主和承运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创新的加速,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国际商法致力于确保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侵权和盗版行为。

这对于鼓励创新、促进技术交流和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国际投资领域,国际商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投资环境的规范。

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需要面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

国际商法通过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投资协定等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投资规则,保障了投资的安全和回报。

商法个人心得体会

商法个人心得体会

商法个人心得体会本学期学习了商法,收获良多。

很多人都说法律学习是一个枯燥的过程,但是在上张老师的课时却没有这种感觉大一的时候,很多老师都是采用概念分析的方法来讲解课程,不外呼都是按照教材上的内容来讲述,虽然也会举一些案例,但是却都是一概而过,印象不是很深刻。

而张老师的课主要是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刚开始的时候,老师明确说不会按照教材上的内容来讲,一开始时我也是找不到方向,觉得不知道应该怎么预习,只能在上课的时候跟着老师的步骤来学习。

后来,我觉得脱离教材的讲解方式确实是挺新奇,通过对案例中存在的争议进展讨论,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我们扮演着律师、法官、普通民众的角色,我们会为了维护自己的立场不断地坚持自己的原那么,我们会试图寻找一个最优解去解决争议,即使找不到,我们也会乐在其中,因为我们在思考,而思考解决一个问题的过程往往是很重要的。

不得不说,案例教学的方式确实是很好的,我想,英美国家采取这种教学方式来授课,也许就是因为它能激发学生的思考,进而在不断的讨论中提升自己将来作为一个律师或者法官的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重点谈到了行为和主体的论证方法,这个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是很重要。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民事侵权行为,当我们从侵权主体方面很难去论述对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时,我们可以尝试从其详细的侵权行为上进展论述;当我们很难去论述对方当事人违约的时候,我们可以尝试论述对方是否侵权。

由此我们可以想到,论述的角度不同,也可以到达相同的效果,一味的偏执只会禁锢了思想。

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案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下公交车时很匆忙,而此时一位老奶奶走到车门前不知如何就摔倒受伤了,在法庭上年轻人力证自己没有撞到老奶奶,双方各执一词,证人当时也不确定是不是年轻人撞倒老人的,法院最后是判被告败诉,其中一个理由是被告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只论述自己没有撞人,而没有主要论述原告是自己摔倒的。

可见,在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原告能换一个角度进展论证,那结果就可能更改了。

略论商法理念的内涵及适用价值

略论商法理念的内涵及适用价值

略论商法理念的内涵及适用价值我国将法律理念界定为可以包含法律精神、原理、意识的丰富抽象概念,而《商法通则》的成立成为我国商法范围的一般法,为商事主体实施者提供了一般性的规范。

商事理念则是从《商法通则》的设定中体现出的明确立法理念。

商法理念同样体现出了商法本质,有着保护经营利润、重视经营自由、加强私法自治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是将我国商法的价值与精神意识包含在内的特色理论。

1 商法理念纵观全世界的商事立法体例,可以大致分为两种模式: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而我国商法选择何种模式立法一直存在着争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我国也逐渐承认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地位,立法机关勤恳务实的陆续出台了海商法、保险法、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重要的上市法律,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商法体系。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商法理念的根本内容是在商事实践中立足并发扬我国的法治精神。

商事理念产生于自身存在的社会基础中,由社会责任、营利为本质、风险防范、商人自制这四个方面组成,以加强经营自由、司法自治,保护经营利益,提高社会道德责任感作为目的,贯穿于商法理念的核心之中。

有利于我国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我国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稳固现代商法理论的地位,推动商事实践的发生。

2 商法理念的内涵2.1加强私法自治在中世纪时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商人自治便是产生于其中,随着商人阶层的发展而发展,成为合同自由的领路人。

而现代商法逐渐形成商会为中心的局势,多种主体成为关系商事法律的当事人,商人自治不再适合成为商法中私法自治的统称。

随着时代的发展,商事交易活动越来越具有复杂性,考虑到商法的私法属性,强化私法自治已经成为各国商事适应时代的要求。

在我国《公司法》的修改中,提高了股东自治和公司自治的比重,减轻强制化规范的环节,使股东有自行选择确认公司各类基本问题的权利,这些修改方面也体现了我国对于私法自治的重视与发展。

商法的价值

商法的价值

商法的价值商法的价值---理论与现实之间/赵军商法的价值-------------理论与现实之间赵军按:本文以一般意义上关于法律价值的学说入手,分析”价值“这一概念的内涵及外延,从法理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并结合实际来讨论法对实际生活的价值意义。

引言:但凡论及价值的问题,都是涉及判断的问题,亦即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

而一旦涉及标准的问题,必然是本质的、基础的问题。

对于法律尤为如此。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中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发挥了莫大的作用,实际上我们可以认为法律制度是对人类文明影响最为深远的制度,由此,讨论其价值问题便益发显得复杂。

但是,若想真正达到本次讨论的目的,认清商法这一重要法律部门的价值,必须对于这一概念的上位概念——法律的价值作一番梳理、认识,在廓清理论的情况下来认识事物,符合演绎逻辑的规律。

笔者循此路径,述各家之言,亦略陈鄙陋之见,其缺略错落之处在所难免,还望指正。

一、什么是“商法的价值”§1法律的价值——一般意义上的讨论法律的价值问题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历代大师多有论述,因此,必不可少的要参诸各大家们的论述、观点,从各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自然法学派:正义乃法律的最高价值自然法学派自古希腊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肇始,经斯多噶派自然哲学观的渗透,形成一种基于自然理性的观点:人类(甚至世间万物)要基于理性生存,故一切存在必然合于此最高的理性,对于法律而言,这个可以评判诸法的至高之法就是自然法。

自然法乃是评判实体法的善恶公平与否的根本。

自然法学家相信有绝对价值的存在,认为“法律就是实现这些价值的一种手段”。

[1]而这些价值的归纳集合就是“正义”,“正义”是法的最高价值。

自然法作为一种说明问题的方法是好的,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值得怀疑。

所谓一切法律“客观存在”基础的自然法到底是不是存在,人们只有存疑。

法律的特点之一是明示,由明示而取得威信。

商法理念的内涵及价值研究

商法理念的内涵及价值研究

商法理念的内涵及价值研究摘要《商法通则》的出现让传统的法律理念产生了系列变化,它与形式商法有些相似,研究学者通常将它视作商法规范的立法文件,所以,有人提出,它应被归类为《公司法》等商事部门法。

与西方国家主流法律理念不同,我国法学界通常将法律定义为极具内涵的抽象概念。

在这种泛化的界定下,法律理念的概念变得日益宽泛。

在本文中,笔者将从增强商法私法自治、为营利提供保障、提升责任感等方面对商法理念展开探究。

关键词商法;商法理念;私法自治;经营自由;保护营利随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发展日益成熟,总纲性民商法律规范的颁发获得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以从商法的层面来看,商法学界对于制定《商法通则》一事的意见基本达成统一,不过《商法通则》立法的相关依据还有待考究[1]。

在此背景下,学界目前的探讨课题还停留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一事上,因此,对《商法通则》立法展开深入探究意义重大。

一、强化私法自治(一)商人自治在过去,商人自治是商法中私法自治的重要表现。

从生产时间、生产方式以及具备的内涵,商人自治与私法自治存在明显的差异[2]。

私法自治具备特殊性与独立性,而商人自治则是在中世纪商人阶层漫长的进化中演变出来的产物。

针对这一情况,德国著名商法学家卡纳里斯教授层提到:”历史相关资料显示,商法为合同自由奠定了良好的基石”。

随着西欧科经济、政治、时代背景的不断发展,商人阶层获得了快速的成长,结构体系日益成熟。

由于商人阶级的成员因相互存在合作关系,因此拥有共同的利益[3]。

为获得更好的发展,突破传统法律的限制,类似商人基尔特一类的商人团体相继涌现。

商人团体日益壮大,部分商人依靠经济实力,获得了自治权与审判权。

普通法律规范并不适用于商人阶级,为更好地推动商业经济的发展,在市场需求与商人团体的与理据争中,传统法律模式经调整,商人自治就此诞生。

在商人习惯法逐渐发展成为各民族国家的国内法与制定法后,商事法律关系成为国家权力干预的对象。

不过,根据各国商法内容来看,商人自治原则并未给予详细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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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价值:理念与制度的思考导言商事活动自有商品经济以来就恒存于人类社会的各各历史时期。

在其发展过程之中,商法经历了由商事习惯法到商事成文法;由商人阶层内部的行为规范,到社会整体商事活动规范,再到具有世界性规范的发展历程。

直至今日,“商”已经成为一个倍受欢迎的字眼。

经过我国古代长期的重农抑商的文化压抑,经历建国初期“割资本主义尾巴”式的遏制商业时期以及长期计划经济时代后,我国实行社……法的价值释义既然我们要探讨商法的价值问题,则首先应该对何谓法的价值下一个定义。

从哲学意义上讲,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和意义的范畴。

首先,它反映的是人与外界物质,即自然、社会之间的某种应然与实然的,揭示了人们实践活动的目的与动机。

其次,价值也是用以表示事物所具有的对主体的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的概念。

1价值(value)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本身。

……价值反映的是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目标、爱好、希求的最终地位,或者反映人们心中关于美好的和正确事物的观念,以及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想要’做什么的观念。

价值是内在主观的概念,他所提出的是道德的、伦理的、美学的和个人喜好的标准。

”2而作为法的价值与哲学上、经济学上、一般生活上的价值又有不同的含义与理解,具有其矛盾的特殊性。

法的价值应有三层含义:第一,法作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和机制,它将保护和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法对其本身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哪些价值因素;第三,在不同类的价值之间产生冲突与矛盾时,法以何种价值取向与具体的评判标准来对其进行调节。

学者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主体的人的意义,是法律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诚然,作为商法的价值,无疑在其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中,也具备的以上三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申言之,自由、平等、正义、安全、秩序、效率、社会福利、善德、共同幸福在商法的精神与价值中,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可是其内部价值的效力问题,却一直以来在学界存在着争论。

笔者认为,交易主体的多元性导致市场交易的多元性,由此商法这种调节主体与行为关系的制度的价值取向也应当具有其多元性的特征。

盖言之,作为一种法律,商法理所应当具有公平与正义的最基本的价值;作为私法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必定受到意思自治这一私法核心原则的影响,体现出自由之价值;商法之发展进程中,经历了由商人法到商行为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商法不仅规范商事主体的行为,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而且规范了商业活动中的交易秩序。

可是在这一切价值中,笔者认为最能体现商法价值特点的还应是商法的效益价值。

商法只有适应了以上的各种价值,并在具体的商事活动中将这些价值予以体现,才真正符合了商法价值论在哲学意义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

以公平正义为其普遍价值,以自由安全秩序作为其基础价值,以效益作为目标价值,从而构建商法价值体系的和谐与均衡。

商法之“自由科学”价值古罗马的西赛罗有一句明言:“法律是自由的科学(the science of liberty),为了保障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奴仆。

”商法基于相信商事主体可以设想为理性人、经济人,其个人理性、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能够合成集体理性、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3 美国法学家庞德存说:“法律在本质上不是力量,而是对力量的限制。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也称:“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自由,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法哲学上对于自由的理解认为,自由并不是任性,而应当有所限制。

自然法学派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的,法律对于理性人的自由是予以保障的。

对于某些非理性(或不具有完全理性)的人,法律将限制或不认同其所具有的行为能力。

换言之,法律通过其内部的价值,对于具有何种身份、年龄、知识状态和事实状态下的自然人、法人的自由做了规定与限制。

诚然,商法对于其特定的商事主体的自由加以了确认和保障。

在商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自由”作为商法从习惯法走向成文法的历史过程的价值,充分体现了商人追求独立地位的心声和渴望,并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在中世纪以前,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欧洲国家就已经具备了商事活动的一些习惯;在罗马帝国时代,罗马法的司法领域产生了一些在性质上属于商事法的规范。

但是,此时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商人阶层,商事活动与普通民事活动还没有区分,因此这一时期的商事活动受到奴隶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影响,商法的自由价值还未曾得到体现。

中世纪,随着商品市场的逐渐成熟,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特别是海外贸易不断发展。

4 商人逐渐成为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

“由于商人以成为众多独立阶层中的一个独立阶层,他们迫切需要对其利益给以法律上的保护,以实现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的自由”。

5 由于商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间形成了自己的自治权和裁断权,有条件运用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自治规约,并实施于本商会内。

6 于是商事习惯法便由此诞生了。

私法原则意思自治在商人习惯法时代的到了充分体现,彻底的自治性是其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

与此可见,维护商事自由是商法与生俱来的本性与价值追求。

商法所维护的商事自由包括财产自由、缔约自由、经营自由和联合自由。

但是,这些自由并非绝对的自由,而将受到一些限制。

在当代社会,商法甚至包括民法在内的私法,常常受到经济法,劳动法和行政法的种种制约,但是,商法的自由价值作为私法领域的核心价值其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自由价值一方面从法律中获得生命,另一方面,又给法律以生命。

商法之平等正义与秩序价值1)商法之平等价值人生来是平等的,私权也是无比神圣的。

在现代社会中,权利具有这样一种特制,它为每一个人提供同样的选择空间,在这样的空间中,每个人可以自主的选择做或不做,选择这样做还是那样做,但不得侵犯别人同样的选择空间;同时每个理性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此乃在自由价值下的平等观念。

商法同样也具有此种外部表征。

商事主体在进行商事交易的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由,任何一方不能基于自己在资金、技术、人力、社会关系上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胁迫另一方为其不愿为的行为。

例如实行商事交易自愿原则,不准强买强卖;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实行禁止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制度等。

2)商法之正义价值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

在中文里,正义即公正公平公道。

古埃及象形文字中的正义为一根鸵鸟毛,因为鸵鸟的毛几乎一般长。

7 正义是什么,也许一百个人会有一百中甚至更多种不同的答案。

也许正义是一种合理的程序,也许正义是一种平均的分配;也许正义是一种“在远古社会,当交易是必须的时候,当利益冲突的两方势均力敌的时候,人们凭经验得知与其相互夺杀,屠杀,流血,不如相互妥协对各自更有利的时候”8,相互间的约定;正义可能是法治抑或合法性的标榜。

张明揩老师曾经告诉我们:“你们可以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但你们不可以不知道正义是什么”。

作为商法,规范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不滥用权利,就是商事正义的应有之意。

和谐、值得信赖的商事交易行为关系的稳定存在,依靠的就是商法的正义价值。

3)商法之秩序价值秩序的存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

在人类前进的过程中,由于时代和阶级背景的差别,不同身份的人对于秩序的定义有所不同。

在奴隶和封建社会,人们大多都认为等级结构的社会形态是一种秩序。

西方中世纪最权威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将法分为四个等级,即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定法,其认为封建等级制度是不可侵犯的秩序;在中国,“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儒家“礼治”思想成为正统思想,“亲亲尊尊”、“礼有等差”的社会观念以深入人心。

其后,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法国人最先举起了“自由、博爱、平等”的大旗,使得秩序这一名词有了新一轮的定义。

卢梭认为,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社会契约形式来建立。

随着垄断出现,“社会本位”的秩序观登上历史舞台,庞德认为秩序的标志就是在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建立并保持均衡的状态。

9依经济学原理,商品交易的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商事交易需要秩序,就要把这种不确定性降到最低。

而解决这种不确定性的方法就是在于合理的遇见和有效地规避这种风险的存在。

商事交易中秩序的本质是:商法为商事主体的商事交易活动提供合理的信息来源,尽量避免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减少交易成本,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

为加强商事交易的主体地位,商法确定了维持制度:1)确定员工的地位。

如公司法中关于经理的聘任,经理的职权,董事会、经理、股东的关系等等;2)确定资本的集中。

资本是存续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公司法中,专就股东的出资缴纳、验资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做了规定,在合伙法中,对于合伙人共同出资也作了类似规定,以保障资本的相对集中。

3)风险回避和风险分散规则。

如严格商事主体设立条件,加重商事主体设立这的责任;规定商事主体变更的法律效果,避免商事主体必须经过清算才能消灭其主体资格,确保主体的稳定性,减少交易风险;限定解散的原因,避免防止交易主体随意解散;设置公司重整制度;设立股份公司即保险制度。

为了确认交易行为的安全与秩序,商法确定的以下原则:1)干预主义原则。

即国家运用其公权力,对于商事交易中的行为和关系进行强制性的干预,以保障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这同时也是商法社会化,商法公法化的具体体现。

此原则表现于具体制度上包括:对商事主体(商人)资格的登记认定10,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垄断等强制性规范;对于法人章程,保险和票据合同记载内容的格式化强制规定;对法人设立,成立条件的严格审核;对于商事违法行为用民事、刑事、行政手段加以处理;对于破产清算的规定,及对破产资格条件的审查和限制。

2)公示主义。

即商事主体对于自身的行为或交易相对方所为之法律行为,将会或有可能会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必须经登记机关登记,以维护交易安全。

此原则表现在具体的行为制度上: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消灭都必须进行登记,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于商业活动的管理控制,另一方面也方便了交易相对方对于商事主体的信息查询,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的登记公示制度,能在社会上产生公信力,使公众快速准确的了解各种商业动态与商业信息,以减少商场的不确定性,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商业行为。

3)外观主义原则。

即一旦商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变更了自身的某种法律关系并进行了公示,则即使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商事事实并不存在或有瑕疵,但对于信赖该商事事实的存在并从事了商事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该商事事实为真实时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秩序与安全。

大陆法学者称之为外观法理,英美法学者称之为禁反言(estoppel by representation)。

该原则主要表现为:商法中对登记责任,表见经理人,表见董事制度的否认;票据行为之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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