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合集下载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章程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章程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加工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外协加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外协加工合同,并委托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进行加工生产的情况。

第三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加强与外协加工方的合作关系,确保外协加工活动合法、规范、安全进行。

第二章外协加工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司外协加工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外协加工活动;(二)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诚信,讲究信誉;(三)权责一致原则。

明确外协加工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责一致;(四)质量第一原则。

确保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五)效益至上原则。

公司在开展外协加工管理活动中,应当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六)安全第一原则。

公司应当对外协加工活动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三章外协加工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外协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外协加工活动的统筹管理和执行工作。

第六条外协加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外协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二)组织对外协加工方的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加工所需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三)监督外协加工活动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四)定期评估外协加工合作的效果,优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章外协加工的合作流程第七条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开展外协加工合作,应当遵循以下合作流程:(一)确定合作意向。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外协加工,与外协加工方洽谈,明确双方合作意向;(二)签订合同。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外协加工合同,明确产品加工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周期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三)生产加工。

外协加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四)验收交付。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1. 总则1.1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1.2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1.31.3.1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1.3.2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1.3.3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1.42. 试作与量试外协2.12.1.1 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2.1.2 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2.1.3 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2.22.2.1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2.2.2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2.32.3.1 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2.3.2 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2.3.3 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2.42.4.1 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2.4.2 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2.52.5.1 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2.5.2 “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2.5.3 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2.62.6.1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2数量,3)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2.6.2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①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外协加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外协加工的范围,规范外协加工的流程,以确保在外协加工阶段不影响公司自身的利益,且确保产品的品质及交货期均能符合需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为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的需要,需通过外协单位完成产品加工以及外单位来料加工的业务均属于本制度范围.三、外协加工条件外协加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2.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3.外加工质量较佳且价格便宜;4.公司给外单位加工的业务.四、职责1、生产部是公司外协加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加工计划申报,负责外协单位比价,负责与外协单位签到合同或协议,负责外协单位的联系、协调、进度跟催;负责对外协加工所提供的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登记、追踪,以及负责外协方付款业务的办理等.2、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技术支持.3、质检处负责外协单位质量的监视、测量和验收,负责提供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4、门卫室负责确认外协出返厂手续是否齐全、清点外协物资等.5、企管处负责外协加工审批单及付款发票的审核.6、财务部负责外协加工付款的合计、审批.7、外协单位:负责提供产品加工,负责产品交期、质量等.五、外协加工程序送外协单位加工的外协加工流程:申请部门提交外协加工申请→生产部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外协加工询比价→确定外协单位→准备外协加工物料、技术标准→出厂检验→安排出厂→进行外协加工→外协品返厂→入厂检验→申请部门接收外协加工管理程序:1外协加工申请部门需提交申请给生产部.2生产部根据外协加工申请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寻找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进行询比价,确定加工费用,并填写外协比价审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3生产部填写外协加工送货单,需填明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及加工内容等.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等技术标准.4质检处对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5生产部准备好外协加工的半成品或材料,连同外协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6外协产品出厂时,外协负责人填写物资出返厂明细审批单,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7出厂时经门卫室清点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放行.然后物资出厂经办人需在门卫室处填写出厂物资登记表,同时当班保安签字确认.8外协产品返厂后,由外协负责人根据物资出返厂明细审批单上的数量规格验收,无差错后,做好记录.8质检处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9接收车间负责人签字接收外协加工品.协作单位来公司加工的外协加工流程:申请部门提交外协加工申请→生产部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外协加工询比价→确定外协单位→准备外协加工物料、技术标准→安排外协单位人员进行加工→加工后检验→申请部门接收外协加工管理程序:1外协加工申请部门需提交申请给生产部.2生产部根据外协加工申请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寻找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进行询比价,确定加工费用,并填写外协比价审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接着通知外协单位来公司加工.3外协单位入厂时,须在门卫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证,由外协责任单位带领进入公司相应加工区域.4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技术指导等.5加工完毕后,由质检处检验质量是否合格,最后外协负责人与申请外协部门共同验收6若对方自带材料,加工制作单位车间需将对方材料单独存放,标记清楚,不得和我公司材料混放一起,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工制作完毕,制作单位负责人车间、外协负责人员需现场将制作的产品清单清楚;并分别在外来人员出入证上签字.外协加工费用审批流程:外协单位提供有效发票→生产部审核签字→分管领导→企管处→总经理→财务按批款申请单和发票支付费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第一章:引言在现代制造业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模式。

公司委托制造是指公司将生产加工工作交给外部专业供应商来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正确的管理准则对于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准则。

第二章:委托制造的选择2.1 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是成功委托制造的关键。

公司在选择委托制造商时,应考虑其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交货准时率等因素。

同时,与委托制造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2.2 签订合同在与委托制造商签订合同时,公司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期纠纷。

第三章:外加工管理准则3.1 外加工合作流程在进行外加工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外加工合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样品确认、加工设备选择、产品质量管控等环节,确保外加工顺利进行。

3.2 质量管理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因此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四章:管理要点总结4.1 制定详细的计划在委托制造和外加工过程中,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和交货计划,以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4.2 加强沟通与协作公司与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分享信息、解决问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3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检测与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结语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正确的管理准则是成功的关键。

公司应选择合适的委托制造商和外加工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质量管理,制定详细的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委托制造和外加工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外协驻厂加工管理制度

外协驻厂加工管理制度

外协驻厂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驻厂加工管理,保障生产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资企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协单位在厂内进行加工生产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委托协议签订、生产过程监管、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三条外协单位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并承担与加工生产相关的风险。

第四条公司依据生产计划、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外协加工需求,并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协加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加工生产过程。

第五条外协加工项目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接洽、协商,负责签订合同、监督生产、验收产品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对外协加工单位开展生产监督,必要时可以派驻监管人员在外协单位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七条外协单位工作人员在厂内执行加工任务,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

第八条外协单位工作人员在厂内使用设备、物料等资源,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操作,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第九条公司与外协单位签订加工合同,明确产品加工要求、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格等内容。

第十条外协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第十一条外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公司,与公司商定解决措施。

第十二条外协单位承诺不得将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公司的生产技术和商业信息。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有权对外协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合同约定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权要求外协单位进行整改或解除合同。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外协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和要求进行生产,保障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外协单位应当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制定科学的生产方案,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最新-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精品

最新-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精品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项目申请部门承办部门发(收)料部门检验部门试作量试成品外协半成品外协材料外协注: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订第五条核决权限项目申请部门核决核决试作量试成品外协半成品外协材料外协注:申请部门及核决权限由各公司自定□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定范文1•总则1.1忖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1.2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1.3外I办类別外协依其刖T性质的不同区分为;1.3.1成帛外I办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1.3.2¥成R外1办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1.3.3材料外1办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屈之。

1.4经办部门外协加T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2.试作与量试外协2.1厂商開查2.1.1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 一式一份呈主管核来后,口存。

2.1.2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寰2.1.3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H后选样厂商的参考。

2.2巾诘2.2.1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222 量试①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笫训I作业"②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外协加工的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的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加工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加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加工商进行委托加工业务的全部流程。

第三条外协加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合法合规。

第四条加工商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和标准,公开透明进行合作。

第五条公司保留对外协加工活动进行考核和评估的权利。

第二章外协加工的选择和合作第六条公司与外部加工商进行合作前,应严格审核加工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七条加工商应提供相关的生产能力和设备设施证明,并确保满足产品加工需求。

第八条公司与加工商应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加工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标准和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公司依法保护加工商的合法权益,与加工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外协加工的管理和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外协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加工业务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二条加工商应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和要求进行加工生产,确保交货期限。

第十三条公司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全程跟踪,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加工商应制定和落实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工艺流程、原材料供应等。

第十五条公司对加工商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四章外协加工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加工商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和管理。

第十七条加工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加工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其运作有效。

第十九条加工商对产品质量负有连带责任,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返工、退货等。

第二十条公司对加工商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第五章外协加工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加工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人健康。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对加工商的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加工管理,保障外协加工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对外承接的加工业务管理。

第三条外协加工是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产品加工生产活动。

第二章外协加工项目管理第四条外协加工项目的委托方应当与承接方签订加工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加工合同内容应包括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价格、结算方式等相关条款。

第六条委托方应在委托加工产品交付前,对承接方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估,确保能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第七条承接方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第八条所有外协加工项目均应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程序进行管理。

第三章外协加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承接方应当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委托方可以在承接方生产过程中派驻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一条如承接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委托方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委托方可以要求承接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质保书等相关文件,并有权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四章外协加工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承接方应严格遵守生产安全管理法规,确保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承接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委托方可以要求承接方提供生产安全管理资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权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五章外协加工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外协加工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水平等方面。

第十七条承接方如果连续多次未能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对承接方绩效考核的依据,并对其进行奖惩。

第六章外协加工纠纷解决第十九条如发生外协加工纠纷,委托方和承接方应当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企业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企业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企业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外协加工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外协加工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加工是指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委托外部厂家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加工。

第三条外协加工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外部加工业务管理,包括委托加工的程序、规范、监督、验收等方面。

第四条企业外协加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外协加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外协加工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章外协加工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企业委托外部厂家进行加工前,应向负责外协加工管理的部门提交申请,明确加工的产品名称、数量、要求等信息。

第七条外协加工申请应包括委托加工的合同、委托加工的计划、委托加工的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负责外协加工管理的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拟定加工计划,提出意见,并汇总汇报审核结果。

第九条企业外协加工申请需要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方可委托外部厂家进行加工。

第十条未经企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外协加工活动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外协加工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委托外部厂家进行加工的企业应签订加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工的标准和要求、加工的时间和数量等。

第十二条委托加工产品应委托加工厂家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加工产品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监督体系,实施对外部厂家的监督管理,确保加工过程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外部厂家应根据委托加工合同的要求和企业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外部厂家应定期向企业提交加工进度报告,随时接受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外协加工的验收与结算第十六条外协加工产品完成后,企业应进行质量验收,确认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产品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的合格性。

第十八条验收合格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外部厂家的加工费用,并按照合同支付给外部厂家。

第十九条如果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企业可以要求外部厂家重新加工或退回产品,外部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司委托制造与外加工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制造、加工、装配、检验等相关业务时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委托外部单位的工作质量,防止合作中出现质量漏洞,最终保证公司自身的声誉和经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所涉及的各方。

三、责任及权限1.公司质量部门负责对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管理;2.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委托外部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3.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严格监督委托外部单位的生产制造过程并对产品实行全过程控制;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外部单位费用的申请、审核;5.委托外部单位负责制造、加工、检验等相关流程,必须遵循公司相关要求。

四、委托制造管理流程1.需求确认:公司外部委托制造需求确认主要由采购部门来实施。

采购部门应一方面对委托生产的物品和产品进行考虑,另一方面要考虑委托单位的实力和生产能力。

2.选定生产商:将所有潜在的候选人列出,公司采购部门应根据委托生产的相应物品产品选择适当厂家。

在选择期间,采购部门应与厂家进行沟通,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收集信息以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3.供应商评估:在获得所有潜在候选人的列表之后,公司采购部门需要对这些候选人进行评估。

评估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财务实力、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

4.制定合同:在选择适当的候选人后,将与选定的厂家制定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生产的物品和产品的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

合同含义应明确、合法、有效。

5.生产监管:公司采购部门以及生产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在生产阶段对厂家实行监管,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抽查或实地考察,并确保所生产物品的用途符合合同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委托供应商应及时纠正。

6.交付验收:公司生产部门对所生产的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符合合同要求,则完成交付验收。

五、规定1.厂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生产的物品和产品的要求、规格、质量标准等,并切实恪守生产标准和规范,保证委托产品优质、高品质。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一、前言委托制造和外加工在市场上非常常见,为了确保生产质量,必须严格进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二、定义委托制造委托制造是生产企业以产品设计、零部件制造、装配等环节为依托,利用外部合作伙伴的生产能力、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签订合同把生产流程交给他人完成。

外加工外加工是指生产企业委托他人生产、加工自己产品的方式,外加工工艺包含原材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装配等。

三、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3.1 委托制造、外加工前期准备管理在进行委托制造、外加工前,需要对选定的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审核,确保其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信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环境、安全保障管理等。

3.2 委托制造、外加工合同签订管理与合作伙伴签订委托制造、外加工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期限、产品质量要求、交货期限、价格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3 委托制造、外加工生产管理在委托制造、外加工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应派出监督人员跟踪监控生产进程,确保生产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委托方应开展常规检查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3.4 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是委托制造、外加工的核心内容。

产品质量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同时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合作伙伴,并与其协商解决。

3.5 知识产权保护在委托制造、外加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产品和技术都十分重要。

生产企业和合作伙伴应在合同中约定并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确保相关技术和机密受到保护。

四、总结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不仅关系到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公司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促进供应链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委托制造和外加工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2. 目的与范围2.1 目的: - 促进供应链合作,优化资源配置; - 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风险; - 提升生产线效率,节约成本。

2.2 范围: - 公司委托制造业务; - 公司外加工业务。

3. 定义3.1 委托制造: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承担产品的制造过程,并由委托方提供所需的技术、材料等资源。

(补充任何需要注明的定义)3.2 外加工:指公司将自有产品的部分或全部加工过程外包给外部单位进行加工的业务模式。

4. 委托制造流程管理4.1 委托方提供明确的委托制造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等。

4.2 选择合作的供应商,并签订委托制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节。

4.3 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文档,确保委托制造过程顺利进行。

4.4 委托方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调整计划。

4.5 委托方对委托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6 委托方与供应商共同评估委托制造项目的绩效,不断改进合作流程和产品质量。

5. 外加工管理5.1 外加工需求确定: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哪些产品需要进行外加工。

5.2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交货能力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外加工。

5.3 外加工协议签订:与供应商签订外加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节。

5.4 外加工过程监督:委托方派员在供应商的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外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5.5 产品质量检验:对外加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6 绩效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并与供应商共同探讨改进外加工过程和质量。

6. 质量管理6.1 委托方与供应商共同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委托加工的管理规定(3篇)

委托加工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行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加工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委托加工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检验、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二)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三)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四)信息共享,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委托加工业务,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五条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管理规定;(二)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三)监督委托加工过程;(四)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纠纷;(五)定期评估委托加工效果。

第六条设立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加工业务。

第七条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业务流程;(二)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三)协调委托加工过程中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四)监督加工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五)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委托加工项目审批第八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流程如下:(一)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委托加工项目;(二)可行性分析: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三)方案制定: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制定委托加工方案;(四)审批: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五)实施:委托加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

第九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需求明确,目标明确;(二)加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加工成本合理;(四)加工周期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章委托加工合同管理第十条委托加工合同是委托加工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委托加工项目名称、规格、数量;(二)加工材料、技术要求;(三)加工费用、付款方式;(四)加工周期、交付时间;(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概述为了确保公司产品合规生产、完整交付和质量可追溯,公司特制订本制度,明确了委托制造和外加工的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部委托单位和外加工单位。

委托制造管理规定委托单位公司的委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资格;2. 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车间;3.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 能够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生产材料;5. 能够接受公司对其生产和产品的检查和监管。

委托制造过程管理委托制造过程中,各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和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保密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具体内容如下:委托方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2.确认各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数量和产品质量标准;3.对委托方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生产质量达到要求;4.对委托方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委托单位1.严格按照技术文件生产产品;2.报告生产进度,确保交货期的达成;3.保证生产环境和生产设备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4.保证生产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性,并提供必要的记录和文档;5.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并确保不泄露公司的技术和标准信息。

委托制造成本计算委托制造成本应包括如下费用:1. 材料费用:包括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费用等;2. 加工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机器设备折旧、水费、电费、能源消耗等;3. 管理费用:包括生产管理、质量体系管理、销售推广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外加工管理规定外加工单位公司的外加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车间; 2. 具备适应要求的生产工艺和管理体系; 3. 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生产材料; 4. 能够接受公司对其生产和产品的检查和监管。

外加工过程管理外加工过程中,各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和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保密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具体内容如下:公司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2.确认各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数量和产品质量标准;3.对外加工单位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生产质量达到要求;4.对外加工单位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和外协加工管理规范□概述第一条目的为使公司半成品、成品的外协开发加工符合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范围本细则是指为满足公司销售和生产需要,经合作厂家批准后,对新产品零部件进行试制、数量试验和大量外包制造业务。

第三条外包类型外包业务按其加工性质可分为三类(1)成品外协指本公司提供给合作制造厂的物料或半成品制成的成品,成品经外协加工后作为成品交给物管部销售或由合作厂家直接发货。

(2)半成品外包指本公司提供给合作厂家制造的材料、模具或半成品,成品外包后回公司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完工。

(3)材料外包产品制造所需的在一定时期内加工所需的材料,由于公司没有此类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包加工而可以在公司使用的材料第四条经办部门委外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表12.2.3第五条审批机关表12.2.4试验测量外包第六条厂商调查(1)为了了解外包厂商的动态和产品质量,采购和外包人员应随时进行调查。

凡想与本公司建立外包关系且符合条件的,应填写“合作厂商调查表”建立信用信息,可作为我国选择合作制造商的参考未来。

一个合作制造商调查表的复印件应提交监理人批准并自行保存(2)采购外包人员根据“合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了解厂商的动态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正(3)在每个批次号结束时,将合作厂商的试生产和外包情况记录在“合作厂商调查表”中,供日后选择厂商时参考第七条适用(1)试试看采购外协人员根据产品设计人员填写的“开发通知单”、“开发进度计划表”、“新开发部品进度跟踪报告”、“部品清单”和图纸,认真审核计划外协零部件是否完整、清晰,并根据进度要求出具《外协加工申请表》一式四份,第一联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会计部,第二联自行保管,第三、第四联材料数量在试品合格收货后送会计部结算付款。

(2)测量试验1.第一批小试工作完成后,送工程设计人员确认(如需修改,应通知外协厂家重新送样)。

正常后,由采购外协人员进行第二阶段试卷。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第一条总则
1.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
则。

2.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
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
围。

3.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1)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
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2)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
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3)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
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4.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项目申请部门承办部门发(收) 料部门检验部门
试作
量试
成品外协
半成品外协
材料外协
注: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订。

最新整理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doc

最新整理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doc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表12.2.3第五条 核决权限表12.2.4□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 厂商调查(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 申请(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使公司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降低成本、如期交货,特订此本规定。

1.2外协加工是指本公司提供原辅材料或半制品,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作业,由本公司支付加工费用的方式。

1.3外协加工的条件1.3.1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1.3.2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1.3.3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2外协管理的职责2.1计划调度室负责外协厂商的选择和管理,外发加工业务的安排、跟催及联络。

2.2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发加工回厂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2.3库管部负责外发加工原料、半成品发料及回厂半成品、成品入库点收。

2.4总经理负责外协厂商资格、新单价或异动的审批。

3外协厂商的选定3.1调查与初选3.1.1如有外协加工需求,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上报生产总监。

3.1.2实地调查时,由生产总监组织质量管理部、计划生产管理、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生产中心、设备能源部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3.1.3审查基准:质量、供应能力、价格、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3.2试用3.2.1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经过试用,由计划调度室组织签订试用合同,待试用考核合格,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2.2试用期限: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

3.2.3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2.4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3.3正式确立3.3.1试用考核合格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3.2正式确立的加工厂商须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填写供应商审批表报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签订合同(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质量检查(一)检查依据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零配件名称,2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1.检验合格者: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2.检验不合格者: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付款(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祯粘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壹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模具管理(一)建档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几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按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帐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异动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需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异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2.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协作厂商绩效评核(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总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B、C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二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商厂);D级者以叁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目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机种别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量试外协第十五条生产资料通知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

十一、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