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委托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明人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2. 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结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最接近对比文件、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
4. 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5. 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人民币元):每项发明申请基本代理费元/件,每项实用新型基本代理费元,每项外观设计基本代理费:元;官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准转付,单位减缓后每项发明1070元,每项实用150元,每项外观150元;(如需乙方进行发明实审代理答复,由乙方收取实审代理费1000元/次);
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专利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
撤回或被驳回为止。
8. 在递交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9. 在甲方专利被授权后,专利权有效期间的年费和事务的监管,乙方有权收取后续管理费200元和年费代缴手续费50元/次,否则甲方应自行监管年费缴纳和后续事务,乙方不予监管。
10. 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行政诉讼纠纷的,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1. 双方同意采用email或邮寄为约定联络方式.,甲方保证其通讯地址可邮寄送达,并且如果甲方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支付专利费用时,如果以非申请人名义汇付,甲方应当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否则如果造成缴费不能,乙方不承担责任。
1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已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13. 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 委托( 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代
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项:。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