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逻辑学基本规律事例
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七章逻辑基本规律一、下述议论是否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如违反,说明违反了什么规律。
1.金人王若虚云:“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
又问无体乎?曰:有。
然则果如何?曰:定体则无,大体则有。
”答:不违反。
王若虚对同一对象“文章”从不同方面作出不同的断定,并不违反逻辑规律。
2.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
答:这句话包含如下逻辑矛盾: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包含了“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这句话本身也不能信,即包含了对自身的否定,这就违反了不矛盾律。
3.有的人拼命追求轻松。
答:这句话包含逻辑矛盾:“拼命”即“不轻松”,要“轻松”就不能“拼命”,“拼命”与“追求轻松”不能共存。
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4.说“如果一个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他有选举权”,这显然是不对的;说“有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但他没有选举权”,这同样是不对的。
答:前者是“如果p,那么q”的形式,后者是“p 并且非q”的形式,二者是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都加否定,自相矛盾,违反不矛盾律。
5.甲问:“该犯是否可判缓刑?”乙答:“对该犯判决过重了些。
”答:乙对甲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答非所问的”错误。
6.一个美国人问一个华侨:“你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华侨拍着胸膛说:“我是中国人!”答:美国人的问话是个虚假二支选言命题,遗漏了真支“你是中国人”,而且语气中还有对中国人的轻视。
正确的回答应是:“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这是对虚假问题的拒绝。
而华侨避免正面拒绝,直说:“我是中国人”,表面上“答非所问”,实则隐含了“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国人”的回答,并不违反同一律和排中律。
二、应用同一律的逻辑知识,分析说明下列各段话有无逻辑错误。
1.目前,有些报刊热烈讨论什么是男子汉的问题。
对此,有议论说:“男子汉绝非‘奶油书生’,而是有理想,有抱负,有铮铮铁骨的男人。
它是勇敢、坚毅、力量的代名词。
可惜目前中国的男子汉太少了。
据说光北京市,就有上万名找不到男子汉的大龄姑娘。
逻辑学案例与习题

逻辑学案例与习题1. 1936年邹韬奋、史良等七位爱国民主⼈⼠因宣传抗⽇救国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是为轰动全国的“七君⼦事件”。
国民党当局以他们与共产党和张学良有公开电信来往为据,强加给他们⼀个“联合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名。
在法庭上,邹韬奋在辩护演讲中义正辞严地反驳了国民党当局强加的罪名:我们电请张学良抗⽇,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张、杨叛变;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发公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也勾结共产党?法官们⽆⾔以对,最终只好宣判七君⼦⽆罪。
请问:邹韬奋在辩护中运⽤了何种反驳⽅法?这种⽅法的逻辑学原理什么?邹韬奋在辩护中反驳的对象是对⽅的论证⽅式,运⽤的反驳⽅法是形式归谬法。
形式归谬法就是以⼀些明显为真的前提(论据),按照与对⽅完全相同的推论⽅式,推出对⽅显然不能接受的结论来,以此证明对⽅的论证⽅式是错误的。
这种⽅法的逻辑学原理是:如果⼀个演绎推理前提为真⽽结论为假,那么它的推理形式必然⽆效。
在论证中,如果按照对⽅相同的论证⽅式由真实的论据(如“我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发公开信”)得出对⽅不能接受的结论(如“我们勾结国民政府”、“蒋委员长也勾结共产党”等),就⾜以证明对⽅的论证⽅式不合逻辑。
2.甲、⼄、丙在讨论“不劳动者不得⾷”这⼀原则。
甲说:“不劳动者不得⾷,意味着得⾷者可以不劳动。
” ⼄说:“不劳动者不得⾷,意味着得⾷者是劳动者。
” 丙说:“不劳动者不得⾷,意味着不得⾷者是不劳动者。
” 请问谁的理解最确切?说明理由。
⼄的理解最准确。
不劳动者不得⾷,换位推理是:得⾷者不是不劳动者;再进⾏换质推理可得:得⾷者是劳动者。
3.A 、B 、C 、D 、E 、F 六⽀篮球队正在进⾏⽐赛。
哪⼀⽀球队会取得冠军?黎民、京华、崔凡作了如下猜测:黎民认为,冠军不是D ,就是E 。
京华认为,冠军不可能是F 队。
违反矛盾律的五个例子[001]
![违反矛盾律的五个例子[001]](https://img.taocdn.com/s3/m/919e3c72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26.png)
违反矛盾律的五个例子矛盾律是逻辑学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指出一个命题不能同时是真和假。
换句话说,一个陈述只能是“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不可能同时是“既真又假”。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违反矛盾律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五个不同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闪烁的灯光”。
我们常常在夜里看到路灯上闪烁的灯光,看上去既是亮的又是暗的。
然而,根据矛盾律,一个物体不能同时是亮的和暗的。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感官可能会欺骗我们的头脑,所以我们必须小心处理我们的观察结果。
第二个例子是“声音的消失”。
当我们穿过隧道或其他声音吸收物体时,我们可能会听到声音突然消失的感觉。
然而,按照矛盾律,声音不能同时存在和消失。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对自己的直觉保持警惕,做出更深入的分析。
第三个例子是“人的先天能力”。
有一些人认为,每个人都生来就具备一些超自然的能力。
然而,这似乎违反了矛盾律。
因为,如果每个人都具备超自然的能力,则这些能力将不再是超自然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拥有超自然的能力,则失去了超自然的定义。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明确我们所说的话是否真正符合逻辑。
第四个例子是“消失的自由意志”。
有些哲学家认为,自由意志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似乎违反了因果关系。
但是,按照矛盾律,自由意志不能同时存在和不存在。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审慎评估自己的观点,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逻辑和现实的规律。
最后一个例子是“时空的变形”。
相对论告诉我们,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的惯性参考系中,相同的事件可能会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
尽管这似乎与矛盾律相悖,因为同一个事件不能同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
但是,相对论的成功表明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它只是一个物理理论的内在结构问题。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我们需要认识到不同学科的内部结构和术语,并理解不同概念和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综上所述,虽然矛盾律是逻辑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可能会遇到一些违反矛盾律的情况。
反驳逻辑谬误 例子

反驳逻辑谬误例子逻辑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推理。
常见的逻辑谬误有偷换概念、非黑即白、诉诸个人攻击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谬误进行反驳。
首先,我们来分析偷换概念这个逻辑谬误。
偷换概念是指在推理过程中将概念或定义进行无端改变,从而达到推理顺利进行的目的。
例如,某人在辩论中说:“科学家们都认为进化论是真理,而且他们是专家,所以你应该相信进化论。
”此处的逻辑错误在于将“科学家”和“进化论”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将科学家对进化论的认可作为进化论真理的论据。
然而,科学家的个人认可并不意味着科学理论本身的真实性。
因此,这种论证是一个明显的偷换概念的例子。
我们反驳这个偷换概念的逻辑谬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要澄清概念定义。
在辩论中,我们应该明确每一个概念的定义,避免在推理过程中进行无端改变。
例如,在讨论进化论时,我们应该明确进化论的定义,即通过遗传和适应性选择的过程,物种逐渐演化和变异。
这样,我们在讨论时可以更加清晰地探讨进化论的真实性。
其次,要注意推理的严密性。
无论是通过直觉推理还是逻辑演绎,我们都应该确保推理的严密性。
在辩论中,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论证是否合乎逻辑规则,是否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
如果发现自己的论证有逻辑错误,应该及时纠正,重新推理。
只有保持推理的严密性,才能有效地反驳逻辑谬误。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论据的可靠性。
在辩论中,很多时候我们会依靠一些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论据都是可靠的。
例如,在辩论中,如果某人声称进化论是真理,只是因为有一部分科学家支持这个观点,而忽略了其他科学家对进化论的批评和怀疑,那么这个论证就显得很不可靠。
因此,在辩论中,我们应该尽量选择可靠的论据,建立有力的论证。
最后,诉诸个人攻击是另一个常见的逻辑谬误。
诉诸个人攻击是指在辩论过程中,攻击对方的人格、能力或品质,而不是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讨论。
例如,“你只是一个无知的人,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所以你的观点是错误的。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01稻草人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
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
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
”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02错误归因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
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
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
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03诉诸情感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
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
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04从论证到结论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
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违背三段论的四种基本规则

违背三段论的四种基本规则三段论是逻辑推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推理方式,而遵守三段论的基本规则则是进行良好逻辑推理的基础。
然而,有时候我们在逻辑推理过程中会不小心违背这些规则,那么这些违背三段论的四种基本规则是什么呢?第一种违背规则是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三段论由前提、推论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如果没有前提或者推论,或者前提和推论没有任何逻辑关联,则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例如:“猫是动物,天空是蓝色的,因此,太阳很热”。
这个例子中三个部分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联,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第二种违背规则是非黑白对立关系。
三段论中的前提和推论需要是黑白对立的概念,即两者之间存在明确的矛盾关系。
如果前提和推论之间没有黑白对立的关系,则无法成立三段论结构。
例如:“狗是动物,托马斯是一名医生,因此,地球是一个行星”。
这个例子中狗和托马斯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无法形成黑白对立关系。
第三种违背规则是前提和结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
在三段论中,前提和结论之间需要有逻辑关系,即推论需要建立在前提的基础之上。
如果前提和结论之间没有任何逻辑连接,则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例如:“雷电会引发火灾,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苹果味道很好”。
这个例子中三者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联,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第四种违背规则是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错误的逻辑关系。
在三段论中,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是正确的,即推论不能建立在错误的前提或者错误的逻辑操作之上。
如果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错误的逻辑关系,则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例如:“毒蘑菇能够治疗感冒,感冒可以通过喝酒来治疗,因此,毒蘑菇可以通过喝酒来治疗”。
这个例子中存在完全错误的逻辑关系,无法形成三段论结构。
在逻辑推理中,三段论是非常重要的推理方式,而遵守三段论的基本规则则是进行良好逻辑推理的基础。
如果在推理过程中违反了这些基本规则,就可能导致逻辑错误,并且影响推理结论的正确性。
为了有效地进行逻辑推理,我们应该了解并遵守三段论的基本规则,并尽可能避免违反这些规则。
逻辑谬误的例子

逻辑谬误的例子
逻辑谬误是指在推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不合理的论证方式。
下面是十个例子,展示了不同类型的逻辑谬误:
1. 诉诸情感谬误:使用情感来替代合理的推理。
例如:“我不相信气候变化是真实的,因为我不喜欢听到这样的消息。
”
2. 诉诸权威谬误:将权威的观点作为真理。
例如:“专家说这个药物是安全的,所以它一定是安全的。
”
3. 诉诸人身攻击谬误:攻击对方的人格或性格,而不是对方的论点。
例如:“你是个愚蠢的人,所以你的观点肯定是错误的。
”
4. 假设因果关系谬误:基于没有充分证据的因果关系来得出结论。
例如:“每次我去洗车,天就会下雨,所以我去洗车是导致下雨的原因。
”
5. 无中生有谬误:基于没有证据的假设来得出结论。
例如:“我从来没有见过外星人,所以外星人肯定不存在。
”
6. 诉诸普遍观点谬误:将多数人的观点作为真理。
例如:“大家都认为这个政策是正确的,所以它一定是正确的。
”
7. 逆向思维谬误:将一个观点的否定作为真理。
例如:“如果人类进化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
但是我不是猴子,所以人类进化论一定是错误的。
”
8. 滑坡谬误:认为一旦发生了一件事情,就会导致更糟糕的后果。
例如:“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那么接下来就会有人要娶动物。
”
9. 布鲁斯特脸谬误:基于外貌或肤色来判断一个人的能力或品行。
例如:“他看起来像个罪犯,所以他一定是罪犯。
”。
违反矛盾律的五个例子

违反矛盾律的五个例子
人类在一定程度上是理性的,在思考问题时会遵循逻辑原则,如
矛盾律。
矛盾律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认为任何命题
都只有真和假两种可能,不存在第三种情况。
然而,现实中我们会发
现一些情况违反了矛盾律,这种情况称为矛盾。
下面是五个违反矛盾
律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这个句子是假的”。
这个句子既不真也不假,如
果这个句子为真,则它所述的是假的,而实际上又不能为真,因此这
个句子违反了矛盾律。
第二个例子是“这只猫既是黑色的又是非黑色的”。
这个例子中
的猫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非黑色的,因此这个例子违反了矛盾律。
第三个例子是“这句话是谎言”。
如果这句话为真,则它所述的
是谎言,但是如果它所述的是谎言,那么这句话又应该是假的。
因此,这个例子也违反了矛盾律。
第四个例子是“我说的话都是谎言”。
如果这个命题为真,则它
所述的应该是谎言,但是如果它所述的是谎言,那么这个命题又应该
是真的。
因此,这个例子同样违反了矛盾律。
第五个例子是“这个句子是无意义的”。
如果这个句子为真,则
它所述的应该是有意义的,但如果它所述的是有意义的,那么它又应
该是假的。
因此,这个例子也违反了矛盾律。
以上五个例子的出现,说明矛盾律不是绝对的,我们需要在思考问题时更加严谨,去发现和纠正这些矛盾,使我们的思维更加健康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对于“逻辑”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但是若要叙述它的准确定义,恐怕很多人都会一脸茫然。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有多个意思,可以指思维的规律,也可以指客观的规律性或者专指逻辑学。
在此我们讨论的话题是“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那么此“逻辑”的定义自然是指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逻辑学。
毛泽东同志有云:“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
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
”郭沫若也曾说过:“要使文章写得好,恐怕得懂一点逻辑、文法和修辞。
”逻辑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意义重大,然而它却往往遭到人们的忽视,这直接表现在生活中比比皆是的逻辑错误。
以下仅试举一些例子并作简要分析。
例1.在广州公交BRT某学院站内,某学生向管理员投诉:“你们的公交车总是晚点!那电子班次显示表有什么用!”该管理员反驳道:“要是公车总是准时,那建BRT有什么用!”这名管理员的回答包含了这样的一个推理——公交车总是准时的话,那BRT就没用,BRT有用,所以公交车不总是准时。
这是错误的推理, BRT并不是单为候车而建,违反了基本规律中的充足理由律。
错误的推理却气势凌人,若是这位学生了解逻辑学的知识,便可反驳。
例 2.在某栋学生宿舍楼内,一男生宿舍经常大声播放音响,众学生纷纷投诉,一次宿管人员前去制止,指责他们道:“你们整天播放音响影响别人休息,这是违反学校制度的!”男生甲反驳道:“影响别人怎么了,不影响你!”该宿管员对男生说的“你们整天播放音响影响别人休息”中的“别人”是相对于该宿舍人说的,是指这个宿舍外的其他人,当然包括宿管员他自己,但当男生甲说“影响别人怎么了,不影响你!”,这个“别人”是相对于这个宿管人员说的,指该宿管员以外的其他人,而包括那个宿舍的人,所以,该男生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例3.了解到张柏芝带着两个儿子孤单庆贺自己31岁生日而其丈夫谢霆锋没有任何表示并且张柏芝在乘坐飞机时主动要求换到陈冠希身边的位置的情况后,港媒纷纷猜测张柏芝与谢霆锋二人或者发生了婚变或者是张柏芝与旧爱旧情复燃。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论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论(最新版)目录1.引言2.什么是逻辑谬误3.常见的逻辑谬误类型1.诉诸无知2.诉诸怜悯3.人因废言4.歪曲观点5.胡乱因果6.道德操纵7.方法等于结论8.条件结果颠倒9.定义不清4.如何避免逻辑谬误5.结论正文【引言】在日常生活和交流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合理的论证和观点。
这些观点可能看似有理,但实际上却存在逻辑上的错误。
本文将介绍一些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误,帮助大家更好地识别和避免这些错误。
【什么是逻辑谬误】逻辑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由于逻辑上的错误而导致的论证无效。
逻辑谬误通常表现为论据和结论之间缺乏合理的联系,或者论证过程中存在某些不合理的假设。
【常见的逻辑谬误类型】1.诉诸无知:人们常常因为一件事物未被证明是错误的,就认为它是正确的。
2.诉诸怜悯:仅因为某人或某事值得同情,就以此为论据进行论证。
3.人因废言:因为对立论者本身令人讨厌,就认为他的言论是错误的。
4.歪曲观点:为了使自己的立场更具合理性,故意夸大、歪曲或假造对手的论据。
5.胡乱因果:错误地认为两个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就是因果关系。
6.道德操纵:通过操控别人的感情,如恐惧、怜悯等,来代替有力的论述。
7.方法等于结论:因为认为对方的论证水平低或存在谬误,就认为其结论是错误的。
8.条件结果颠倒:将条件和结果的顺序颠倒,如认为好好学习才能挣到钱,实际上挣到钱才是条件。
9.定义不清:在论证过程中,对关键概念的定义模糊不清,导致论证失去针对性。
【如何避免逻辑谬误】要避免逻辑谬误,首先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审慎评估。
其次,需要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会正确地运用逻辑推理。
此外,保持谦逊和开放的态度,尊重不同的观点,也有助于避免逻辑谬误。
【结论】逻辑谬误在生活和交流中比比皆是,识别和避免这些错误,有助于我们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提高论证的质量。
生活中的逻辑错误

生活中的逻辑错误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逻辑错误,有时候我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
这些错误可
能会影响我们的决策和行为,导致我们走上错误的道路。
让我们来看看生活中的一些常见逻辑错误。
首先,我们经常会犯的一个逻辑错误是“以偏概全”。
这种错误发生在我们根
据个别事例就对整个群体或事物做出判断。
比如说,我们可能会因为遇到过一个不友好的人而认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坏人。
这种错误的逻辑会让我们对周围的人和事产生偏见,影响我们的人际关系和社交活动。
另外一个常见的逻辑错误是“因果混淆”。
这种错误发生在我们错误地将两件
事情之间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
举个例子,有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生病是因为前一天吃了冰淇淋,而实际上生病是由于病毒感染引起的。
这种错误的逻辑会让我们误解事物的本质,导致我们做出错误的决策。
此外,我们还经常会犯“无中生有”的逻辑错误。
这种错误发生在我们基于没
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断定。
比如说,有人可能会因为听说某人说了一句话而认为这个人是坏人,而实际上这句话可能是被曲解了。
这种错误的逻辑会让我们误解他人的意图,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总的来说,生活中的逻辑错误常常会影响我们的思维和行为。
要避免这些错误,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一些没有证据的事情,要多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避免因为个别事例就对整个事物做出判断。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走上正确的道路。
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七章逻辑基本规律一、下述议论是否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如违反,说明违反了什么规律。
1.金人王若虚云:“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
又问无体乎?曰:有。
然则果如何?曰:定体则无,大体则有。
”答:不违反。
王若虚对同一对象“文章”从不同方面作出不同的断定,并不违反逻辑规律。
2.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
答:这句话包含如下逻辑矛盾: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包含了“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这句话本身也不能信,即包含了对自身的否定,这就违反了不矛盾律。
3.有的人拼命追求轻松。
答:这句话包含逻辑矛盾:“拼命”即“不轻松”,要“轻松”就不能“拼命”,“拼命”与“追求轻松”不能共存。
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4.说“如果一个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他有选举权”,这显然是不对的;说“有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但他没有选举权”,这同样是不对的。
答:前者是“如果p,那么q”的形式,后者是“p 并且非q”的形式,二者是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都加否定,自相矛盾,违反不矛盾律。
5.甲问:“该犯是否可判缓刑?”乙答:“对该犯判决过重了些。
”答:乙对甲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答非所问的”错误。
6.一个美国人问一个华侨:“你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华侨拍着胸膛说:“我是中国人!”答:美国人的问话是个虚假二支选言命题,遗漏了真支“你是中国人”,而且语气中还有对中国人的轻视。
正确的回答应是:“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这是对虚假问题的拒绝。
而华侨避免正面拒绝,直说:“我是中国人”,表面上“答非所问”,实则隐含了“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国人”的回答,并不违反同一律和排中律。
二、应用同一律的逻辑知识,分析说明下列各段话有无逻辑错误。
1.目前,有些报刊热烈讨论什么是男子汉的问题。
对此,有议论说:“男子汉绝非‘奶油书生’,而是有理想,有抱负,有铮铮铁骨的男人。
它是勇敢、坚毅、力量的代名词。
可惜目前中国的男子汉太少了。
据说光北京市,就有上万名找不到男子汉的大龄姑娘。
推理前提不正确的案例

推理前提不正确的案例
推理前提不正确,也称为“假前提”,会导致推理错误。
以下是一些推理前提不正确的案例:
1.偷换概念:在推理过程中,将一个概念偷换成另一个概念,导
致结论不成立。
例如,在论证“所有猫都是动物”时,将“猫”的概念偷换成“狗”,得出结论“所有狗都是动物”,这是不正确的。
2.错误归纳:基于不充分的样本或错误的观察得出一般性结论。
例如,只观察到一些黑人喜欢吃巧克力,就得出所有黑人都喜欢吃巧克力的结论,这是错误的。
3.以人推物:将适用于人的属性或规律推论到其他物体上。
例如,
认为电脑也有感情和意识,这是不正确的。
4.因果倒置:将结果误认为是原因。
例如,认为经济增长导致通
货膨胀,但实际上是通货膨胀导致了经济增长。
5.假设矛盾:假设的前提与已知事实或逻辑相矛盾。
例如,假设
地球是平的,这与已知的地球是球体的事实相矛盾。
6.以偏概全:基于有限的信息或片面的观察得出全面的结论。
例
如,只观察到一些老年人喜欢打太极拳,就得出所有老年人喜欢打太极拳的结论,这是不正确的。
7.忽略证据:在推理过程中忽略对结论产生影响的证据。
例如,
在论证某药是否有效时,忽略其他可能影响治疗效果的因素,导致结论不准确。
总之,推理前提不正确可能导致结论不成立或错误。
在推理过程中应
避免这些错误,确保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
违反矛盾律的例子

违反矛盾律的例子违反矛盾律的例子矛盾律是我们学习逻辑学时会学到的最基本的逻辑原则之一。
矛盾律是指一个命题和它的否定命题不能同时为真。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命题是真的,那么它的否定命题就必须是假的。
反之亦然。
然而,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违反矛盾律的情况。
比如,一个人说:“我既不喜欢吃肉也不喜欢吃蔬菜。
”这个命题就违反了矛盾律,因为如果他既不喜欢吃肉又不喜欢吃蔬菜,那么他就没有任何可以吃的食物了。
再比如,一个电器广告宣传:“我们的电视既轻盈便携又拥有大屏幕。
”这个命题也是违反矛盾律的,因为大屏幕的电视一般都比较笨重,不可能轻盈便携。
还有一个例子是最为经典的,就是著名的“乌龟和兔子”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兔子和乌龟比赛跑步,兔子跑得比乌龟快,但最终输给了乌龟。
这个故事违反了矛盾律,因为如果兔子跑得比乌龟快,那么它就不可能输给乌龟。
这些例子虽然都是语言上的矛盾,但实际上它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
我们常常使用夸张和比喻等修辞手法,这些手法往往会导致语言上的矛盾。
因此,我们需要在语言表达中注重逻辑关系,合理运用情感和理性的平衡,以便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另外,违反矛盾律也常常出现在数学和逻辑学的领域里。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康托悖论是数学上最著名的违反矛盾律的例子。
康托悖论是指一个集合必须包括自己的真子集合,即一个集合必须比自己更大。
在逻辑学中,一些谬误也常常违反矛盾律。
例如,虚假联结谬误是指将两个不相关的命题用连词连接起来,让人产生错误的推理。
比如说,“今天下雨,所以你应该努力学习”。
这种推理显然有问题,因为下雨和学习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总之,矛盾律是逻辑学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对于我们进行正确的推理和有效的表达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违反矛盾律的例子虽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但我们应该注重思考和表达时的准确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法律判罚逻辑错误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25岁,某市居民。
2021年3月,张三因生活困难,产生了偷窃的念头。
在一次夜幕降临之际,张三潜入某便利店,盗取了价值500元的商品。
案发后,便利店老板报警,张三被警方抓获。
二、审理过程1. 初审在初审阶段,张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张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一审在一审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张三的盗窃行为是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实施的,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律师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本案中,张三盗窃的财物价值仅为500元,属于数额较大,但不足以构成数额巨大,故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三、法律判罚逻辑错误分析1. 刑法适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本案中,张三盗窃的财物价值仅为500元,属于数额较大,但不足以构成数额巨大。
一审法院却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六个月,显然与刑法规定不符。
2. 刑罚与罪行不匹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张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一审法院却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张三自首情节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相悖。
违反三段论规则的例子

违反三段论规则的例子《那些让人忍俊不禁的违反三段论规则的例子》说到违反三段论规则呀,那可真是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情况。
三段论就像是我们思维世界里的一个小准则,一旦违反了,常常会得出一些荒唐可笑的结论呢。
有一次我听到有人这么说:“所有的鸟都会飞,企鹅是鸟,所以企鹅会飞。
”嘿,这乍一听好像没问题,但咱们都知道企鹅虽然是鸟,可它压根就不会飞呀!这就是明显违反了三段论规则中“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能周延”这一条。
就好像说所有的水果都很好吃,香蕉是水果,所以香蕉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这不是很荒谬嘛。
还有哦,“所有的男生都喜欢运动,小李是男生,所以小李喜欢运动”。
这个听起来有点道理,但是也不能这么绝对呀!谁说所有男生都一定喜欢运动呢,小李可能就是那个喜欢安静地看书或者做手工的例外呀。
这也算是一种不太恰当的三段论推理,忽略了个体的特殊性。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呢。
有时候人们说话的时候一不注意就会犯这样的错误。
就像有人说“所有的猫都很可爱,这动物不是猫,所以这动物不可爱”,这种逻辑简直让人捧腹大笑。
世界上可爱的动物多了去了,可不能因为它不是猫就觉得不可爱呀。
这种违反三段论规则的例子,其实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在思考和表达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大意,随便就下结论。
我们得认真考虑前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能想当然地就得出一些不靠谱的结论。
不然就会闹笑话,而且还可能误导别人呢。
就好比说“所有的甜食都让人长胖,这块面包不是很甜,所以吃这块面包不会长胖”,这不是完全没道理嘛。
胖不胖可不单单取决于食物甜不甜呀,还有其他好多因素呢。
总之呀,在生活中我们得时刻留意自己的思维逻辑,别掉进违反三段论规则的坑里。
要是不小心犯了这样的错误,那可就成了大家的笑柄咯。
让我们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严谨地思考问题,避免这些有趣又荒诞的逻辑错误出现吧!不然,下次说不定就是自己成为别人眼中那个违反三段论规则的搞笑例子啦。
违反逻辑学中概念的例子

违反逻辑学中概念的例子违反逻辑学中概念的例子有很多,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其中一些主要的例子。
1. 求反比例的例子:假设我们有一个方程式,描述了物体之间的电力作用力和距离之间的关系:F = k / r^2。
假设我们想要求出当距离r为0时,力F的值,我们会发现根据这个方程,当r=0时,分母为0,这就导致整个方程没有解。
这是因为在逻辑学中,我们知道除数不能为0,所以这个方程在r=0时违反了除数不能为0的原则。
2. 非普遍性和普遍性的例子:有时候我们会根据个别案例得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这是一种违反逻辑学中普遍性原理的错误推理。
比如说,我认识的几个电动车主都是工程师,那么我就断定所有电动车主都是工程师。
这是一种过概括的错误推理,因为我只是基于我所了解的个别案例得出的结论,并不能代表整体。
在逻辑学中,普遍性指的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而非相反,所以这种推理是错误的。
3. 因果关系的例子:有时候人们会错误地将两个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混淆。
比如说,一只黑猫经过某人面前,某人就摔倒了。
然后他就将黑猫的经过解释为导致他摔倒的原因。
这是一种违反逻辑学中因果关系的错误推理。
在逻辑学中,我们知道相关性不等于因果关系,就因为两个事件发生在同一时间或者同一地点,并不意味着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因果。
所以,这种因果关系的错误推理是非常常见的。
4. 市场占有率论点的例子:市场占有率论点是一种违反逻辑学中相关性原理的错误推理。
市场占有率论点认为,一个产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上占有更大份额的公司就一定是更好的公司。
这种推理忽略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定位、产品质量、顾客口碑等。
在逻辑学中,我们知道相关性只能表明两个变量之间存在联系,但不能说明其中一个变量是另一个变量的因果。
所以,市场占有率论点是一种错误的推理。
总结起来,以上是一些违反逻辑学中概念的例子。
这些例子展示了我们在推理和思维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错误。
通过了解这些错误,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水平,避免这些错误,从而更好地判断和解决问题。
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对于“逻辑”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如果要叙述它的准确定义,恐怕很多人都会一脸茫然。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有多个意思,可以指思维的规律,也可以指客观的规律性或者专指逻辑学。
在此我们讨论的话题是“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那么此“逻辑”的定义自然是指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逻辑学。
而逻辑错误,一般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
如“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等。
逻辑有其自身的规律,不管使用什么概念和命题,进行何种推理和论证,都必须遵守最基本的逻辑规律。
否则,人们的思维就会出现错误。
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循环定义、同语反复、概念不当并列、因果倒置、循环论证、推不出等。
以下我就举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详尽的分析。
一、偷换概念、偷换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这是同一律的要求。
可用公式表示:A是A,A表示一个概念或命题。
一个概念反映什么对象就反映什么对象,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它不能既反映这类对象,又反映彼类对象。
在概念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概念”。
其特点是有意不明确某个概念的含义,进而在这个概念中塞进新的含义。
例如:老大娘:请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好布。
我闺女要绘声绘色了,我想给她扯块好布。
营业员(没好气地):我们这儿的都是好布,次品、废品不让出厂的。
这个例子中营业员犯了“偷的概念”的错误。
上下文中的“好布”不是同一概念。
对于在命题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论题”。
其表现是有意识地改变论题内容,偷梁换柱,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例如:顾客:请问,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
营业员: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你不能吃竦酱面吗?营业员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二、自相矛盾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这是矛盾律的要求。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把A和非A同时加以肯定,造成“自相矛盾”的结果。
“自相矛盾”又叫“逻辑矛盾”,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某一对象既予以肯定又予以否定的错误。
这种错误也有自觉与不自觉之分。
有些是由于缺乏知识,或缺乏逻辑修养,不能瞻前顾后;有些是由于思想方法片面,夸大了事物的某一方面;而有的则是由于故意歪曲真实现象,篡改科学理论原则。
“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或叫“两可”逻辑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概念方面来说,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用两个相反的概念表现同一对象。
例如:“铁制木桶子”“方的圆桌子”、“绿油油的荒山”等直接包含了相反的意思。
还有些概念虽然表面上没有两个相反的意思,但内容却隐含着自相矛盾的思想。
如“万能溶液”,如果制造出的“溶液”是万能的,什么都能溶化,而盛装溶液的器具必须不能溶化。
这就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2.从判断方面来说,一种是同一判断内部包含着自相矛盾的错误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的一个判断中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概念陈述同一事物。
例如:①这座山从来没有人上去过,上去的人也从来没有再回来。
②讲话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思维的敏捷与思路的清晰。
例①中:“没有人上去”和“上去的人”是一对具有互相矛盾关系的概念,这句话对两者同时肯定,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例②中“高低”是一对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
讲活水平“高”取决于思维的敏捷与思路的清晰,而讲话水平“低”不会取决于思维的敏捷与思路的清晰。
用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同时表达同一对象,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另一种是两个判断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错误。
例如:阿凡提的传说中有一个叫《女人的话》的小故事:毛拉经常向人劝诫说:“女人的话可千万不能听啊!”阿凡提听了毛拉的话,有一天就跑去问毛拉: “毛拉先生,女人的话能听不能听?”毛拉说:“咳,女人的话可千万听不得!”阿凡提又说:“那就照你的话办吧。
我家里有两只羊,我女人说要送给你,我说不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违反逻辑学基本规律事例
一、同一律
1.基本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都具有同一性。
2.事例分析
(1)图书管理员:只有持证的人才可以进图书馆。
学生掏出了身份证:我有证,我要进。
分析:偷换概念。
图书管理员所说的证指的是农大图书馆的借阅证,和学生的身份证内涵不一致,从而所犯同一律的逻辑错误。
(2)小伙子:您老是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
姑娘:怕什么?!斐多菲都说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价钱低了行吗?"
分析:偷换概念。
"高价姑娘"的"价",是"价格"的"价",是贬义。
而裴多菲诗中"爱情价更高"的"价"是"价值"的"价",是褒义。
因此,同一个语词("价")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但上述答话的姑娘却故意将它们混同起来,用前者偷换后者,这是一种明显的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