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宁波市菜市场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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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适应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更有效地指导宁波市菜市场和菜篮子超市建设,特编制本专项规划。文本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的2020年三江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部分)、鄞州区(部分)和镇海区(部分),涉及范围约241.8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原则

规划坚持系统化、综合化、多业态发展,相对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突出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原则,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容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菜市场新格局。

第四条规划依据

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已批准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它相关法规。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至2010年

远期:至2020年

第六条规划目标

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人口200万人,其中三江片160万人,至2020年,中心城人口250万人,其中三江片195万人。

按菜市场建筑250M2/千人建设标准,2010年规划菜市场75座,菜篮子超市19个。

2020年规划菜市场86座,菜篮子超市29个。

第二章控制指标导引

第七条市场的选址原则

1、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城市发展政策。

2、选址要在居民区附近,原则上以新建居住区为基本单元,以合适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尽可能方便广大居民消费,同时菜市场(菜篮子超市)的布置宜与周边居住(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相协调,距居民区最远距离不宜超过1公里。

3、交通便利,有利于交通组织,方便运输,但不应布置在主干道沿线,以免引起交通阻塞。

4、结合现状基础、历史传统、居民的消费水平与消费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

5、城市新区菜市场建设应采用独立式布置,考虑到旧城区建设用地比较

紧张,菜市场(菜篮子超市)建设可适当采用建筑底层布置。

6、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小型菜市场,可采用便利店、净菜超市等形式作为补充。在城市新城中心、高尚居住区及对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中市场宜采用菜篮子超市形式为主。

第八条市场的建设标准

1、菜市场建筑按250平方米/千人建设标准设置。

2、建筑密度主要按50-60%建设。

新建菜市场建设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新建菜市场建设控制指标一览表

建设,以后通过农改超转为菜篮子超市(标准见第九条)规划新建菜场将基本采用大、中型菜场标准建设。

第九条菜篮子超市建设标准

1、菜篮子超市服务半径为500-800米,服务人口为2-3万。

2、每座菜篮子超市的建筑面积以2000-3000平方米为宜,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也不高于4000平方米。

第十条菜市场停车面积标准及形式

市场停车面积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15辆、机动车≥0.4辆的标准配置。其中自行车按每辆1-2平方米,机动车按每辆20-35平方米计算。菜市场机动车停车形式可采用地面、地下车库、建筑屋顶车库、立体车库等综合方式;非机动车库宜采用地面停车的形式。

第三章菜市场布局

第十一条总体发展思路

规划通过对现有市场的整改及对新市场的建设规划,形成大、中、小型各类菜市场(菜篮子超市)合理分布。规划至2020年,共形成菜市场(菜篮子超市)115个,其中新建菜市场58个。同时根据用地、人口的发展科学选址,合理确定菜市场用地规模及其服务半径,特别是对停车场及其它基础设施予以充分考虑,并留有一定的发展余地。

第十二条各级菜市场和菜篮子超市的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逐步改建大棚菜场,促进现有菜市场的完善和提高,加快新区菜市场的发展。在市区逐步形成以大型菜市场为依托、中型菜市场、菜篮子超市为骨干、小型菜市场为补充的肉菜副食品经营格局。

菜市场实现净菜超市化经营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但是现阶段净菜超市建设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消费习惯的制约不宜一步到位,近期内可以在一些建筑底层,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菜市场进行试点,同时新建设的菜市场原则上应提高经营档次,以开办菜篮子超市为主,逐步引导群众消费观念的改变,积极稳妥的实现农改超的目标。

第十三条建设与整改模式

规划菜市场建设与整改模式分为以下六种:

1、新建——在规划的新址上进行建设,菜市场形式以独立式为主,建设规模上宜为大中型,经营方式上部分可采用超市化经营。规划新建菜场和菜篮子超市共58处。

2、保留——菜场主体建筑保持原状。近期建成的菜市场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较好,采取保留的方式。同时治理内部与外部环境,完善各项设施配置,菜场用地范围根据规划道路红线略有调整,但不改变经营方式。规划保留菜场共26处。

3、改建——大棚或临时场地,选址与规划相同的,对其采取改建的方式,使其在原址建设与规划要求相一致的菜市场。规划改建菜场共4处。

4、扩建——选址与规划相同,占地面积不足,有扩建余地的采取原址扩建的方式。规划扩建菜场共5处。

5、迁建——选址与规划用地性质冲突,该区域有建菜市场需求的,采取异地迁建的方式,部分改为超市化经营。规划迁建共11处。

6、撤销——市场规模小、网点密集、建筑质量差、对周围影响大的菜市场,规划中予以撤销。规划撤销菜场共16处。(近期建设中实施)

7、农改超——开办在建筑底层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同时周边居民的生活消费能力较强的菜市场宜逐步改设菜篮子超市。规划农改超共11处。

续上表

续上表

第四章近期建设

第十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至2010年。

第十五条规模

1、人口规模

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至2010年三江片人口约160万。

2、市场总量

近期规划形成菜市场和菜篮子超市共94座,其中超市化19座。大型菜市场及净菜超市10座,占10.6%;中型菜市场及净菜超市51座,占54.3%,小型菜市场及33座,占35.1 %,净菜超市19座,占20.2 %。

近期规划菜市场和菜篮子超市用地共62公顷,建筑面积共42.11万平方米。

第十六条布局规划

菜市场布局可分为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两部分。

1、旧城改建

旧城改造中对现有菜市场的规模、形式及布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主要可分为三种形式:保留、扩建和改建、撤销。

①保留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建筑质量较好,布局符合规划需求的,服务半径较为合理的菜场;另一种是建筑质量一般或较差,远期规划撤销的菜市场,在近期相应的规划菜场尚未能建成或以后可考虑农改超的,近期予以保留。规划近期保留的菜市场33座。

②扩建和改建的菜市场尽可能与规划的扩建和改建菜市场相一致,以避免二次改建。规划近期扩建和改建的菜市场8座,其中扩建5座,改建3座。

③撤销的菜市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与规划的用地性质不符的,例如现状压赛堰菜场和河东菜场的用地规划为绿化用地;现状福明菜场的用地规划为市级商业和商务中心用地;另一种是由于市场布局密度过高,选择规模相对较小,质量较差,经营业绩不好的菜场规划撤销。规划近期撤销菜市场16座,详见下表。

近期撤销菜市场一览表

2、新区建设

新区建设配置的菜市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规划的居住区按标准配建相应的菜市场,称为新建;另一种是搬迁原有与规划用地不符的菜市场,在邻近周边地段兴建新的菜市场,并撤销原有选址,称之为迁建。规划新建、迁建菜市场共3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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