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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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1、变电站蓄电池一月进行两次抽测;抽测蓄电池的数目不得小于总数的十分之一,代表蓄电池应固定,并做好记录,每月最后一周对蓄电池进行一次普测。

2、发现蓄电池组电瓶电压降低,应及时调整充电机浮充电流。

正常情况下不得用大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放电,防止电瓶过充损坏,单只电池电压应在2.23~2.28伏,超过此值范围应通过均衡充电调整。

3、维护工作中应注意检查电池电瓶连接片,检查完后应盖好连接头封盖,检查电池外表是否损坏变形,并观察有无渗漏情况,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

4、蓄电池应保持干净,可用抹布擦去灰尘和赃物,不要用有机溶剂清洗。

室内硬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

5、值班人员在巡视时应检查充电装置三相交流输入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记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6、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室内严禁烟火。

正确情况下应确保电池室温保持20度左右。

7、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维护工作结束后,当值将维护情况记录在运行维护记录本上。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
规程
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这档子事儿。

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啊,就好比咱家里的大宝贝,得精心呵护着。

你想想,要是它哪天不高兴“闹脾气”了,那整个电力系统可不得乱套啦!所以啊,咱得好好对待它。

平时呢,咱得像照顾小孩子一样,经常去看看它,检查检查它的状态。

看看那电池有没有鼓包啊,连接线有没有松动啊。

这就好比你每天出门前都得照照镜子,整理整理衣冠,一个道理嘛!
还有啊,它的工作环境也很重要哦!可不能让它在又脏又乱又潮的地方待着,那不得憋屈坏啦!得给它找个干净、干燥、温度适宜的好地方。

这就像咱人一样,都喜欢住在干净整洁舒服的房子里不是?
充电也是个关键的事儿呢!不能充多了,也不能充少了。

充多了,电池累坏了咋办;充少了,它没力气干活呀!这就跟咱吃饭一样,得适量,吃多了撑得慌,吃少了饿得慌。

再说说维护的时候,咱可得小心点,别毛手毛脚的。

那可都是精细玩意儿,碰坏了可不得了。

就像你对待你最喜欢的宝贝瓷器,轻拿轻放呀!
要是发现有啥小毛病,咱可不能拖着,得赶紧解决。

你想啊,小病不治变大病,那多麻烦呀!就跟咱人有点头疼脑热就得赶紧吃药一样,可不能等严重了才着急。

总之呢,这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可不是小事儿,咱得重视起来。

咱得把它照顾好了,它才能好好给咱干活呀!不然,真出了啥问题,那可就麻烦大啦!咱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对吧?所以呀,大家都行动起来,好好对待咱们的这个大宝贝吧!。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本文为《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一、定义1.1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简称直流电源装置):指由蓄电池、负载(或电源)、充放电控制设备构成的系统,能满足不同负载的需要,具有发电能力、负载能力和控制能力的装置。

1.2 蓄电池:指能够通过电流进行充放电过程的能量转换设备,用于储存和发放电能的装置。

1.3 电力系统:指由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构成的能为负载提供电能的系统。

二、直流电源装置的应用2.1 电力系统用直流电源装置的主要用途:(1)替代原有电力系统中的发电机,作为电力系统的辅助电源;(2)供应一定规模的短时,抗干扰性较强的密集负载;(3)补充电力系统的空载备用电源;(4)提高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度。

2.2 根据不同的用途,应建设不同规模的直流电源装置:(1)集中式直流电源装置:一般由大型蓄电池、大容量负载组成;(2)分配式直流电源装置:一般由小型蓄电池、小容量负载组成;(3)定制式直流电源装置:根据特定要求设计,可以安装在特定空间位置。

三、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与维护3.1 运行(1)定期检查蓄电池容量,确保其健康运行;(2)定期检查负载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3)应定期检查充放电控制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应定期测量电力系统中的电流电压,确保其正常运行;(5)严禁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调整任何参数或功能;(6)监控和记录整个系统的运行参数,及时发现故障信号;(7)根据故障信号,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和修复;(8)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运行规程1.1 直流系统概述1.1.1 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分别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

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

不允许两段母线长时间并列运行。

1.1.2 网控220V直流系统分别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两组蓄电池共用一套备用高频开关电源整流装置。

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

不允许两段母线长时间并列运行。

1.2 直流系统的运行规定1.2.1 #1、#2机组主厂房及网控直流系统分Ⅰ、Ⅱ母线,由#1、#2机组保安A/B段分别接带Ⅰ组/Ⅱ组高频开关整流器,直流Ⅰ母线由Ⅰ组蓄电池组和Ⅰ组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电,即高频开关整流器出口刀闸1QS1合上,充电小母线至直流Ⅰ母刀闸3QS1合上,直流Ⅱ母线由Ⅱ组蓄电池组和Ⅱ组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电,即高频开关整流器出口刀闸2QS1合上,充电小母线至直流Ⅰ母刀闸4QS1合上;1.2.2 正常Ⅰ、Ⅱ段直流母线分段运行,母线联络刀闸在“断”位。

Ⅰ、Ⅱ组蓄电池在浮充方式下运行,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直流母线正常负荷。

1.2.3 为了防止两组蓄电池在负荷侧并列,各支路的合环点应断开。

1.2.4 母线联络刀闸只允许其中一组蓄电池退出运行时合入。

1.2.5 蓄电池组采用浮充运行方式,即:高频开关整流器除供直流负荷外还以较小的电流给蓄电池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损失容量的运行方式。

应控制电池的端电压在 2.15∽2.20伏下昼夜不停地进行浮充充电,使电池经常保持在充足电状态。

1.2.6 在一组蓄电池组大充大放检修维护时应将3QS1或4QS1刀闸断开,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由运行的一组蓄电池组接待,仍采用浮充运行方式,一台高频开关整流器运行,另一台高频开关整流器备用,事故情况下由运行的一组蓄电池组同时给两段直流母线提供直流电源。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欢迎共阅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3 使蓄电 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4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规程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规程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1.一技术规范1.1.充电装置基本参数:1)充电装置名称:TEP-M20/220-B1.1.1.充电装置AC-DC模块参数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5%)V,三相三线;2)输入电压频率:(50±5%)Hz。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4)输出电压:DC198-270 V、99-135V5)额定电流:DC 10A、20A、30 A(220 V)6)DC 20A、30A、40 A(110 V)7)稳压精度:≤±0.5%8)稳流精度:≤±0.5%9)纹波系数:≤0.2%10)效率:≥93%11)功率因数:≥0.912)噪声:自然冷却≤45dB,强迫风冷≤55dB。

13)重量:16kg(10A/220V、20A/110V)、18kg(20A/220V、40A/110V)、27kg(30A/220V)14)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0A/220V、20A/110V)、智能风冷(20A/220V、40A/110V、30A/220V)15)开机浪涌:软启动,无开机浪涌。

1.1.2.充电装置DC-DC模块参数1)输入电压: DC 198-286V, 99-143V;2)输入电压纹波系数:≤5%。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4)输出电压:DC42-58V、20-27V5)额定电流:DC 20A、30 A6)稳压精度:≤±0.5%7)稳流精度:≤±0.5%8)纹波系数:≤0.2%9)效率:≥93%10)噪声:≤45dB11)重量:14kg12)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1.3.充电装置直流监控模块参数1)型号:TEP-I-F2)充电:充电时采用恒流方式,向蓄电池提供稳定的直流电流。

3)浮充电:浮充电采用恒压方式,充电模块输出端并联后经逆止二级管接到动力母线上,再经熔断器接到蓄电池组上。

动力母线经降压装置接到控制母线。

当交流电中断时,充电机无直流电压输出,此时蓄电池电压经过降压装置加到控制母线上,使控制母线供电连续。

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检修维护规程

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检修维护规程

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检修维护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220V电压等级直流电源装置(包括阀控铅酸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 检修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2 引用标准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按标准GB/T 2900.11-1988、GB/T 2900.33-1993、DL/T 724-2000中的规定。

4 流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4.1 本规程的基本目的4.1.1 保证发电机组及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4.1.2 保证发电机组及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4.1.3 保证发电机组及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4.1.4 保证发电机组及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4.1.5 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4.2 发电机组及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维护人员,技术管理部门部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4.3 阀控式蓄电池,宜配备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备件和资料。

4.3.1 仪表4.3.1.1 数字万用表;4.3.1.2 水银玻璃温度计用于测量周围的环境温度;4.3.1.3 红外感应式温度计用于测量单只表面温度;4.3.1.4 电池容量测试器、微欧级内阻测试仪、微欧级连接条电阻测试仪(可用便携式蓄电池性能快速分析仪代替);4.3.1.5 蓄电池发电测试系统;4.3.2 安全护具4.3.2.1 护目镜或面罩、绝缘工具、手套、耐酸围裙;4.3.2.2 绝缘扳手、塑料刷、其它清扫工具。

4.3.3 备品适当数量的蓄电池(可按总数的1%)。

4.3.4 资料4.3.4.1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记录;4.3.4.2 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4.3.4.3 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4.3.4.4 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4.3.4.5 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放电的记录、定期的内阻及连接器电阻的测试记录。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de)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de)运行和维护.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de)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de)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de)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de)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de)可能性.GB/ 蓄电池名词术语GB/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及GB/中(de)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初充电新(de)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de)第一次充电.初充电(de)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de)充电.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de)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de)范围内而进行(de)充电.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浮充电在充电装置(de)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de)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de)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de)状态处于备用.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de)充电.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de)终止电压为止.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de)蓄电池组,按规定(de)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de)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de)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de)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de)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de)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按条计算蓄电池组(de)实际容量. 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de)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定(de)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IM-IZIZ ×100%式中δI -稳流精度;I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Z -输出电流整定值稳定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de)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UM-UZUZ ×100%式中δU -稳压精度;UM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UZ -输出电压整定值.纹波系数充电装置输出(de)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de)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δ=Uf-Ug2Up ×100%式中δU -纹波系数;Uf -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g -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p -直流电压平均值.效率充电装置(de)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η=WDWD ×100%式中η -效率;WD -直流输出功率;WA -交流输入功率."三遥"功能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de)简称.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de)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de)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de)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β=I-IPIN ×100%式中β -均流不平衡;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de)极限值;I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de)平均值;IN -模块(de)额定电流值.电磁兼容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de)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de)电磁骚扰(de)能力.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de)影响电磁量值.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de)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de)相量电压(de)平均值.差模电压在规定(de)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de)电压.蓄电池容量符号C5-5h率额定容量,Ah;C10_10h率额定容量,Ah.放电电流符号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4 基本要求本规程(de)基本目(de).4.1.1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de)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de)放电容量;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de)供电可靠性;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de)安全.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de)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de)有关规定.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de)运行及维护条例.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de)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de)充电装置.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de)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de)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防酸蓄电池室(de)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de)专用工具(de)专用房间.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防酸蓄电池室(de)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de)地面应铺社耐酸砖.防酸蓄电池室(de)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de)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防酸蓄电池室(de)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de)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下公式决定:V=×Ich×N式中V-排风量,m3/h;Ich-最大充电电流值,A;N-蓄电池组(de)电池个数.除了设置抽风系统外,蓄电池室还应设置自然通风气道.通风气道应是独立管道,不可将通风气道引入烟道或建筑物(de)总通风系统中.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de)或焊接无汽水门(de)暖气设备.取暖设备与蓄电池(de)距离应大于0.75m.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de)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蓄电池室(de)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de)通风和照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de)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不同类型(de)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防酸蓄电池(de)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a) 仪表:测量电解液密度用(de)密度计;测量电解液温度用(de)温度计;测量蓄电池电压用(de)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测量直流电源中(de)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de)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b) 用具:充注电解液用(de)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c) 备品:化验合格(de)蒸馏水;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中和硫酸用(de)碳酸氢钠;防酸隔爆帽;适当数量(de)备用蓄电池.d) 资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de)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充电浮电装置(de)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de)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de)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de)记录.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年需要(de)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de)是3%-5%硼酸溶液.碱性电解液(de)密度为(±)g/cm3. 蓄电池组(de)绝缘电阻:a) 电压为220V(de)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b) 电压为110V(de)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c) 电压为48V(de)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新安装(de)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5 直流电源装置(de)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基本参数5.1.1 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 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技术指标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 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直流电源装置中(de)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de)能力.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de)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459-2000(de)要求.交接验收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de)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 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Ω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c) 充电装置(de)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de)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de)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de)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e) 远方信号(de)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耐压及绝缘试验a) 在做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 用工频2kV, 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 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b) 直流电源装置(de)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蓄电池组容量试验不同(de)蓄电池组种类具有不同(de)充电率和放电率.a) 防酸蓄电池组(de)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de)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b) 镉镍蓄电组容量试验.镉镍蓄电池组(de)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其中一个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V,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de)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b) 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阀控蓄电池组(de)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de)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额定电压为6V(de)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额定电压为12V(de)组合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de)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d) 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在充放电后,应测电解液(de)密度并符合技术要求.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见规定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见规定充电装置纹波系数范围见规定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de)10%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a) 阀控蓄电池(de)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de)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b) 阀控蓄电池(de)补充充电程序:微机将按所定(de)时间(1个月或者3个月),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无时间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行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正常运行.c)"三遥"功能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接口(RS485、422、232),去了解和控制动议变电所中正在运行(de)直流电源(de)装置.遥信内空: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直流母线接地信号,充电装置故障等信号.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电池组电压值,充电电流值等参数.遥控内容:直流电源装置(de)开机、停机、充电装置(de)切换.验收单位应取得资料a) 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b) 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c) 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d) 双方签字(de)交接验收报告.运行监视绝缘状态监视运行中(de)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阴值应不小于10MΩ.值班员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de)绝缘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电压及电流监视值班员对运行中(de)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de)电压值和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信号报警监视值班员每日应对直流电源装置上(de)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进行检查.自动装置监视a) 检查自动调压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若不正常,启动手动调压装置,退出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b) 检查微机监控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后,直流电源装置仍能正常工作,运行参数由值班员进行调整.6 蓄电池运行及维护防酸蓄电池组(de)运行及维护6.1.1 防酸蓄电池组(de)运行方式及监视a)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均以浮充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一般控制为(~)V×N(N为电池个数).GFD防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可控制到×N.b)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每只单体蓄电池(de)电压值、蓄电池液面(de)高度、电解液(de)比重、蓄电池内部(de)温度、蓄电池室(de)温度、浮充电流值(de)大小.防酸蓄电池组(de)充电方式a) 初充电按制造厂家(de)使用说明书进行初充电.b) 浮充电防酸蓄电池组完成初充电后,以浮充电(de)方式投入正常运行,浮充电流(de)大小,根据具体使用说明书(de)数据整定,使蓄电池组保持额定容量.c) 均衡充电防酸蓄电池组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落后,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采用均衡充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de)运行状态.均衡充电(de)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上升到(~)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核对性放电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de)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生产硫酸铅结晶体(一般称之为"硫化"),堵极板(de)微孔,阻碍电解液(de)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de)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de)作用,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核对性放电,可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de)安全运行.核对性放电程序如下:a) 一组防酸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10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de)50%,在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电压还不能低于是.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在蓄电池组电压达到(~)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此为止电流时,应转为浮充电运行,反复几次上述放电充电方式后,可认为蓄电池组得到了活化,容量得到了恢复.b) 两组防酸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若具有两组蓄电池,则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放电电流为I10恒流.当单体电压为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放电过程中,记下蓄电池组(de)端电压,每个蓄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若蓄电池组第一次核对性放电,就放出了额定容量,不再放电,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运行.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de)80%,可判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c) 防酸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de)防酸蓄电池组,第1年,每6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1年以后(de)防酸电池组,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维护a) 对防酸蓄电池组,值班员每日应进行巡视,主要检查每只蓄电池(de)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面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de)比重在合格范围内.b) 防酸蓄电池单体电压和电解液(de)比重(de)测量,发电厂两周测量一次,变电所每月测量一次,按录表填好测量记录,并记下环境温度.c) 个别落后(de)防酸蓄电池,应通过均衡充电方法进行处理,不允许长时间保留在蓄电池组中运行若处理无效,应更换.防酸蓄电池故障及处理a) 防酸蓄电池内部极板短路或断路,应更换蓄电池.c) 长期浮充电运行中(de)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逐渐产生白色(de)硫酸铅结晶体,通常称之为"硫化";理方法: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先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单体电压上升为时,停充,再用电流充电至冒大气时后,又停后再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沸腾,单体电压上升到(~)V停止充电(1~2)h后,用I10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单体蓄电池电压下降至于时,终止放电,并静置(1~2)h,再用上述充电程序进行充电和放电,反复几次,极板白斑状(de)硫酸铅结晶体将消失,蓄电池容量将得到恢复.c) 防酸蓄电池底部沉淀物过多,用吸管除沉淀物,并补充配制(de)标准电解液.d) 防酸蓄电池极板弯曲,龟裂或肿胀,若容量达不到80%以上,此蓄电池应更换.在运行中防止电解液(de)温度超过35℃.e) 防酸蓄电池绝缘降低,当绝缘电阻值低于现场规定值时,将会发出接地信号,正对地或负对地均测到泄漏电压.处理方法:对蓄电池外壳和支架采用酒精清擦,改善蓄电池室外(de)通风条件,降低温度,绝缘将会提高.f) 防酸蓄电池容量下降,更换电解液,用反复充电法,可使蓄电池(de)容量得到恢复.若进行了三次电放电,其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de)80%以上,此组蓄电池应更换.g) 防酸蓄电池在日常维护还应做到以下各点:蓄电池必须保持经常清洁,定期擦除蓄电池外部上(de)酸痕迹和灰尘,注意电解液面高度、不能让极板和隔板露出液面,导线(de)连接必须安全可靠,长期备用搁置(de)蓄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6.2.1 镉镍蓄电池组(de)运行方式及监视a) 镉镍蓄电池主要分为两大类:高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de)倍;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de)1~3倍.b) 镉镍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方式运行,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N\均衡充电压宜取(~)V×N;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V×N\均衡充电压宜取(~)v×N,浮充电流值宜取(2~5)mA×Ah.c) 镉镍蓄电池组在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单体蓄电池(de)电压值勤、蓄池液面高度、是否爬碱、电解液(de)比重,蓄电池内电解液(de)温度、运行环境温度等.6.2.2 镉镍蓄电池组(de)充电制度a)正常充电用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de)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而稳定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容量,一般需要(5~7)h.b)快速充电用恒流对镉镍蓄电池充电2hc)浮充充电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压值进行(de)充电.d)不管采用何种充电方式,电解液(de)温度不得超过35℃.6.2.3 镉镍蓄电池组(de)放电制度a)正常放电用I5恒流连续放电,当蓄电池组(de)端电压下降至1V×N时(其中一只镉镍蓄电池电压下降到时),停止放电,放电时间若大于5h,说明该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b)事故放电交流电源中断,二次负荷及事故照明负荷全由镉镍蓄电池组供电.若供电时间较长,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N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镉镍蓄电池组(de)供电,以免因过放使蓄电池组容量亏损过大,对恢复送电造成困难.6.2.4 镉镍蓄电池组(de)核对性放电核对性放电程序:a)一组镉镍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只有一组镉镍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5电流放出额定容量(de)50%,在放电过程中, 每隔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值, 若蓄电池组端电压值下降到 1.17V×N,应停止放电, 并及时用I5电流充电.反复2~3次,蓄电池组额定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胡备用蓄电池组作为临时借用,此组镉镍蓄电池就可作全核对性放电.b)两组镉镍蓄电池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有两组镉镍蓄电池,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5恒流放电,终止电压为1V×N,在放电过程中每隔记录蓄电组端电压值,每隔1h时,测一下每个镉镍蓄电池(de)电压值,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蓄电额定容量(de)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c)镉镍蓄电组核对性放电周期镉镍蓄电池组以长期浮充电运行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de)容量试验.6.2.5镉镍蓄电池组(de)运行维护a) 镉镍蓄电池液面低每一个镉镍蓄电池,在侧面都有电解液高度(de)上下刻线、在浮充电运行中、液面高度应保持在中线,液面偏低(de),应注入纯蒸馏水,使电整组电池液面保持一致.每三年更换一电解液.b) 镉镍蓄电池"爬碱"维护办法是将蓄电池组外壳上(de)正负极柱头(de)"爬碱"擦干净,或者更换为不会产生爬碱(de)新型大本镉镍蓄电池.c) 镉镍蓄电池民容量下降,放电电压低维护办法是更换电解液,更换无法修复(de)电池组,用I5电流进行5h 恒流充电后,将充电电流减到 I5电流,继续过充电(3-4)h,停止充电(1-2)h后,用I5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进行上述方法充电和放电,反复3-5次,电池组容量将得到恢复.。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DL 724-2000是一个关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的标准。

下面是该标准的概述和主要内容。

一、标准概述DL 724-2000是由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该标准针对电力系统中的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标准主要内容1.设备要求标准规定,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作为主要电源。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系统负荷电流和事故放电的要求,并应具有可靠的充电设备。

同时,蓄电池应具有自动充放电保护、温度补偿等功能。

2.运行要求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按照负荷电流和放电时间进行运行。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

同时,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以检验其性能是否正常。

3.维护要求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对蓄电池组进行检查、清理和紧固,对充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等。

在进行维护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等。

4.故障处理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

同时,应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记录和报告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记录应包括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数据、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标准的实施与应用为了确保DL 724-2000标准的贯彻与实施,电力系统的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措施:1.培训与宣传对从事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与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该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整个行业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2.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和检查。

直流运行维护规程

直流运行维护规程

Q/CDL直流电源装置运行及维护规程Regulation of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DC power supply equipment(报批稿)四川省电力公司发布Q/CDL ××××—2004前言为了确保直流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运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运行、维护及试验人员应执行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在附录A中提供了直流系统接地故障的一般处理方法。

本规程在附录B中提供了硅整流电容储能式分合闸装置的运行维护方法。

本规程在附录C中提供了相控型可控硅充电装置故障的一般处理方法。

本规程在附录D中提供了直流电源装置的全面检查项目。

本规程在附录E中提供了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由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提出。

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批准及发布。

本规程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成都电业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晶徐卫苏少春冯权龙韩熹IQ/CDL ××××—2004直流电源装置运行及维护规程1 范围1.1 本规程适用于变电站、发电厂直流电源系统。

1.2 本规程中涉及的“充电装置(模块)”系指磁放大型硅整流充电装置、相控型可控硅充电装置和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模块)。

“直流电源装置”系指“充电装置(模块)”以及所装配的自动调压、微机监控器、绝缘监测器和直流馈电柜、分(配)电柜及所安元件等组成。

1.3 调度通信用直流电源系统按照本规程执行。

1.4 除本规程另有规定外,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是电力系统中常用的备用电源,其运行维护对于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规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维护规程。

一、日常巡检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日常巡检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巡检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周至少一次。

巡检内容包括:电池组状态、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的检查;电池组连接线路的检查;充电设备的检查;开关设备的状态检查等。

在巡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电池组的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二、清洁维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灰尘和污垢,这些会影响其散热效果和使用寿命。

应定期对电池组进行清洁维护。

清洁方法包括:使用干净的软布或吸尘器清洁电池组表面;使用干净的水或专用清洁剂清洗电池组接线端子;使用干净的软布擦拭电池组连接线路等。

清洁维护应定期进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三、故障排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故障排除方法包括:根据故障现象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故障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修复后应进行测试验证等。

在排除故障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四、容量检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容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容量检测。

容量检测应在放电后进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容量检测方法包括:使用容量计测量电池组的容量;根据容量计的读数判断电池组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进行更换或补充操作等。

五、充放电控制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充放电过程应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充放电控制方法包括:设置合理的充放电电流和时间;根据电池组的状态进行充放电控制;定期检查充放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在充放电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电池组的温度和电压在正常范围内,避免过度充放电和过温过压等情况的发生。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一、引言蓄电池作为电动车、太阳能发电系统和许多其他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行定期维护以确保其性能和寿命。

本操作规程旨在提供蓄电池维护的指导原则,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二、操作流程以下是蓄电池维护的标准操作流程,包括检查、清洁、充电和替换。

1. 检查首先,确保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蓄电池系统的电源已断开,并且所有安全措施已采取。

然后进行以下检查步骤:1.1 检查蓄电池外壳是否存在明显损坏,如裂纹或腐蚀。

1.2 检查蓄电池终端和连接器是否紧固,无松动。

1.3 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确保在适当的范围内。

2. 清洁蓄电池应定期清洁以去除灰尘和腐蚀物。

执行以下步骤:2.1 使用温和的肥皂水混合物清洗蓄电池外壳,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2.2 检查蓄电池终端上是否有腐蚀物,如有,使用温水和烧碱(苛性钠)溶液清洗,并用干净的湿布擦干。

3. 充电蓄电池的充电一直是维护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确保按照以下步骤充电:3.1 检查蓄电池充电器是否适用于所使用的蓄电池类型,并设置适当的充电参数。

3.2 将充电器正确连接到蓄电池的正负极,确保连接牢固。

3.3 开始充电,根据蓄电池的类型和充电器的说明进行操作。

3.4 在充电过程中,始终保持蓄电池和充电器的周围清洁,并确保通风良好。

4. 替换当蓄电池出现严重老化、无法充电或容量显著下降时,需要进行替换。

执行以下步骤:4.1 断开蓄电池系统电源,并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已采取。

4.2 检查新蓄电池是否与原始蓄电池兼容,并满足所需的电气规格。

4.3 解开旧蓄电池的连接器,然后小心地将其取出。

4.4 安装新蓄电池,确保终端和连接器正确对应,并紧固。

三、安全措施在进行蓄电池维护操作时,务必遵循以下安全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1. 确保操作人员了解所有相关操作规程,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和安全眼镜。

2. 在操作过程中,切勿接触蓄电池终端,防止触电。

3. 检查并确保维护区域通风良好,以防止液体或气体泄漏及积聚。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流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蓄电池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储存能量,以备不时之需。

为了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就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蓄电池的安装与调试1.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温度适宜且无腐蚀性气体和灰尘等有害物质的地方。

2.在蓄电池安装前,应对电源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3.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二、蓄电池的日常维护1.定期检查电解液的液位,若低于标准液位,应及时补充蒸馏水。

2.定期检查电池终端和接线的紧固情况,确保连接良好。

3.定期检查电池箱体和绝缘件的外观,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定期进行电池内阻测试,如发现电池内阻过大,应进行清洗维护。

5.定期进行电池均充,以提高电池容量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蓄电池的故障处理1.蓄电池温度过高时,应停止充电并通风降温。

2.若蓄电池出现漏液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修复。

3.若蓄电池容量明显减小,应进行内阻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蓄电池。

四、蓄电池的定期检测1.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电压测试,确保其达到标准电压范围。

2.定期进行容量测试,以了解蓄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

3.定期进行内阻测试,以判断蓄电池的健康程度。

五、蓄电池的报废处理1.蓄电池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后,容量下降明显,内阻增大,频繁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报废并更换新的蓄电池。

2.报废的蓄电池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安全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综上所述,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对于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对蓄电池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检测和报废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操作。

这样能够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减少故障发生,延长使用寿命,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直流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直流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直流电源系统是高压供配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

为加强高压配电室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的运行监护与操作维护,避免因直流系统故障导致高压配电系统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做出以下规定:1.日常运行中,电气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加强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控母电流、电压值,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和绝缘状态,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2.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电池组,通常不需要均衡充电。

但如果发现电池组中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不均衡时,则应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3.蓄电池每半年做一次在线充放电试验,以检查蓄电池的完好情况。

蓄电池组最低放电电压不得低于198V,记录好放电电流。

放电试验应该在白天有专门人员监护下进行,放电后应进行均衡充电然后转浮充进行。

4.蓄电池每年应安排一次活化充电和检查维护。

利用专用设备仪器,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放电,放电应保持电流稳定,放出额定容量的30%左右(以0.1C放电3小时,C指电池额定容量),放电每小时应测一次单体电池及电池组电压、放电电流、温度等,放电后应进行均衡充电然后转浮充进行。

5.每月应测一次电池单体电压及终端电压,检查外观有无异常变形和发热,并保持完整运行记录。

6.每半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牢固,是否有腐蚀、松动应拧紧至规定扭距,腐蚀应及时更换;7.电气值班人员按照正常规定对直流电源屏进行巡检,对发现存在的事故报警信息,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车间安排处理。

8.在高温天气要注意直流屏通风降温,保证整流模块散热通道清洁、畅通。

9.值班人员应保证蓄电池组的整洁、卫生,发现有腐蚀、发热、鼓肚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

1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装备能源科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依据装备能源科下发的《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总则: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是6KV配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于一配所有高压断路器直流操作机构的正常分、合闸,事故跳闸、事故照明、综合自动化微机保护系统控制的唯一直流电源。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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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L 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蓄电池名词术语GB/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及GB/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IM-IZIZ ×100%式中δI -稳流精度;I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Z -输出电流整定值稳定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δu=UM-UZ×100%式中δU -稳压精度;UM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UZ 值;UZ -输出电压整定值。

?纹波系数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

按以下公式计算:δ=Uf-Ug2Up ×100%式中δU -纹波系数;Uf -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g -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p -直流电压平均值。

?效率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

按以下公式计算:η=WDWD ×100%式中η -效率;WD -直流输出功率;WA -交流输入功率。

?"三遥"功能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

按以下公式计算:β=I-IPIN ×100%式中β -均流不平衡;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I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电磁兼容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差模电压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蓄电池容量符号C5-5h率额定容量,Ah;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放电电流符号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4 基本要求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

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

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防酸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

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下公式决定:V=×Ich×N式中V-排风量,m3/h;Ich-最大充电电流值,A;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除了设置抽风系统外,蓄电池室还应设置自然通风气道。

通风气道应是独立管道,不可将通风气道引入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中。

?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

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

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

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a) 仪表: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b) 用具: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c) 备品:化验合格的蒸馏水;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防酸隔爆帽;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d) 资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年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

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g/cm3。

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a)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b) 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c) 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 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基本参数5.1.1 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

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技术指标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 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

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459-2000的要求。

交接验收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

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 25k 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Ω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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