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构件预制厂建厂及生产专项方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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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构件预制厂建厂及生产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小型预制构件厂。 1.2 工程地点
小型构件预制厂地处中铁一局京福客专闽赣V 标二公司分部2#拌合站(建阳市将崇工业平台),交通便利,场地以租赁方式取得,租期三年,占地约12亩。
1.3 建场目的
施工管段路线总长12.711km ,管段内主要以桥、隧结构物为主,其中涉及隧道8座、桥梁9座、涵洞11座、框架中桥桥2座、路基11段(包含武夷山东站)。为满足路基骨架护坡、挡土板、隧道电缆沟槽盖板、路基防护栅栏等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集中预制施工生产需要,根据我部预制构件的工程数量拟规划建设1个小型预制构件厂对管段内所有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进行集中预制。
1.4 主要工程量
构件厂承担京福铁路客专闽赣V 标二公司分部范围内路基附属拱形骨架、平台肩、方砖、空心砖、挡土板、路基电缆槽、隧道水沟电缆槽盖板、路基防护栅栏的预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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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件厂建厂规划方案
2.1 场地布置
小型构件预制场位于将崇工业平台二号拌合站东南侧,占地约12亩;根据预制构件的种类、数量,预制厂主要分为7个功能区,内设生活区、拌合区,钢筋加工区,构件浇筑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存放区。场内行车道基层填压30cm 厚卵石级配砂,表层采用25cm 厚C25混凝土硬化;生产区地面基层填压30cm 厚卵石级配砂,表层采用10cm 厚C20混凝土进行硬化;钢筋加工区和构件生产区搭设防雨棚。场地规划完善的排水设施,构件成品区布设水路进行养生。场区生活设施新建约330 m2的工人临时住房,现有施工用水、电满足生产要求。
预制厂总体平面布置图
2.2组织机构
根据生产需要和标准化配备原则,本预制厂施工管理机构主要由进行施工
小型构件预制场总体规划设计平面图
北
Ⅱ排入沟
管理,预制厂设4个职能岗位和2个作业班组。
2.3各岗位职能分工
项目副经理:根据预制构件分布情况,负责整体施工任务下达、施工计划控制、和预制构件成品调配协调工作。
预制厂长:负责预制场生产过程中日常生产、管理协调工作。
工区总工:负责预制构件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物资原材料、成品等质量监控工作。
拌和站站长:负责混凝土原材料准备、混凝土供应、协调调配工作。
作业班组:负责生产构件各环节生产。
技术主管: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施工质量过程监控、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试验室:负责预制构件进场原材料、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成品质量检测控制、相关试验资料整理工作。
2.4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
我单位投入的设备29台套、人员30人、模板若干,随着工程进度,逐渐增加作业人员。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见“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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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模板配置计划
为保证路基附属拱形骨架、平台肩、方砖、空心砖、挡土板、路基电缆槽、隧道水沟电缆槽盖板、路基防护栅栏的预制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好预制,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设计数量计算。需准备各预制构件模具如下:
三、预制件施工
3.1 施工准备
3.1.1模板
采用高强加厚塑料模具,从浙江定制,塑模通常的循环使用周期为100次,挡板预制采用定制钢模板。
3.1.2 原材料
①水泥必须采用经审批合格的福州虎山,强度等级不低于42.5Mpa,砂采用崇阳溪中砂,碎石采用杨香碎石,水采用地下水。水泥进厂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厂的水泥应检查核对其生产厂名、品种、标号、包装、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做好记录并按规定采取试样,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
②碎石和砂应分隔贮存,相互之间不得溢料。
③混凝土预制块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进场后必须通知试验员协同监理按标准要求取样进行质量检验(含见证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以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代替进(现)场检测;
3.1.3 试验及配合比
①按拌和站试验室建设要求配置试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按检验频次进行试验检测或试件制作;
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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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设计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3.2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工艺流程:配料→拌合→运输→入模→振捣→脱模→码垛→养生。
3.2.1配料。拌制混凝土配料时,各种衡器应保持准确。放入拌合机内的第一盘混凝土材料应含有适量的水泥、砂和水,以覆盖拌合筒的内壁而不降低拌合物所需的含浆量。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对计量设备进行重点校核。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通知单施工,对每车材料采取过磅计量;对骨料的含水量应进行日常检测,雨天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以调整骨料和水的用量。配料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混合材料±1%;粗、细骨料±2%;水、外加剂±1%。
3.2.2拌合。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从搅拌加水算起)至开始出料的最短搅拌时间不得低于2分钟。搅拌机装料数量(装入粗骨料、细骨料、水泥等松体积的总数)不得大于搅拌机标定容量;搅拌后的混凝土,应检查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9142)的规定进行。
检查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时,应在拌和机的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1/4至3/4之间部位,采取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②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
a、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在检测坍落度时,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
b、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其他质量指标并应符合桥规的其他规定。
3.2.3混凝土运输。运送混凝土距离较近,采用不漏浆、不吸水、有顶盖且能直接将混凝土倾入浇筑位置的人工手推车。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第二次搅拌。二次搅拌时不得任意加水,确有必要时,可同时加水和水泥以保持其原水灰比不变。如二次搅拌仍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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