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西《国际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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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国际环境法
10.1 复习笔记
一、国际环境法概说
1.国际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环境法,是指各国及其他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作为现代国际法的一个新的分支,国际环境法在整个国际法律秩序中具有若干区别于国际法其他部门的特殊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际环境法是一个主要以国际书面文件为表现形式的国际法分支。
(2)国际环境法是一个“软法”现象较多的国际法分支。
(3)国际环境法学是一个交叉性很强的国际法分支学科。
2.国际环境法的简史
(1)在联合国成立之前,有关国家签署了一些有关环境方面的条约,还出现了一些对国际环境法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仲裁判例。
(2)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联合国的成立为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奠定了组织基础。第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明显增多,特别是产生了一些重要的全球性公约和区域性条约。第三,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领域相对集中。
(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环境法进入了全面、系统发展的新阶段。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为国际环境法发展史上的两个里程碑。
①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行动计划》和《关于机构和资金安排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对于推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a.《人类环境宣言》表达了各国对人类环境问题的共同认识和共同信念。
b.《人类环境宣言》宣示的一系列人类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有的是对习惯国际法的确认,有的预示着国际环境法及其原则发展的方向。
c.会议通过的《行动计划》为协调各国环境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提供了一个框架性的工作方案。
d.会议促成在联合国系统内增设专门性国际环境合作组织。
②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并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这次会议及其通过的文件对于人类环境的国际保护及其法律秩序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a.会议标志着各国对于人类环境问题的共识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基础上又有了更高的突破性认识。
b.会议及其成果标志着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新的国际法分支日趋成熟。
c.会议通过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一个空前宏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规划,为21世纪国际环境法的发展确定了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
(4)2002年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及之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之后,
国际环境法走向了系统化、体系化的发展道路。这个时期,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法条款更多地出现在一般国际法文件中,从事环境保护的全球、区域和专门国际组织数量增加、层次提高,国际环境法组织化。
②国际环境法的体系日臻完善。
③国家以外的参与者的作用在加强。
3.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
历史上,从来没有将国际贸易与环境联系起来。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
(1)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关系问题的产生背景
①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对全球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与要求,国际上形成了一股强烈要求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进出口管制措施以保护环境的思潮;
②当时的乌拉圭回合将大幅度地提高国际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水平,国际上形成了另一股要求各国进一步放宽进出日管制措施思潮。
(2)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实质上是有关二者的法律与政策的交互影响问题。
环境保护主义者认为,贸易自由化对环境保护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只有实行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才能真正有效地使有关环境法律和政策落到实处,从而保护人类及其环境。
贸易自由化论者认为,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贸易自由化能促使世界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可为环境保护提供必不可少的资金保证,故而不可以牺牲贸易为代价来保护环境,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必然对国际贸易自由化构成障碍。
(3)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关系的协调
我们不可将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简单地一概而论。各国应该承认,贸易自由化并不必然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并应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上在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与国际贸易法律与政策之间建立建设性的交互支持关系。
二、国际环境保护制度综述
1.大气环境的国际保护
防止地球大气环境的恶化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各国不仅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而且还在区域和全球两个层面上,着重就防止气候变化、保护臭氧层和防止酸雨等方面展开国际合作,并签署了一些重要的国际公约。
(1)防止气候变化公约
①《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公约是迄今在防止气候变化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公约为缔约方确立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②《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议定书在减排途径上规定了三种灵活机制,即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排放贸易机制(ET)。
③后京都时代的发展—《坎昆协议》
在2010年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公约及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上,达成折中的两项《坎昆协议》。
(2)保护臭氧层公约
①《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