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加-上海中骏天字系天悦策略案
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
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文章属性•【案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窝藏、包庇罪•【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3.06.16裁判规则故意为犯罪分子提供躲藏地址、帮其制作假身份证,以逃避法律惩治的,成立窝藏罪。
正文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
注册经营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被告人:丁某某。
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人:董沛霖。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庞博。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何宁一。
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芸。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边军勇。
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某某。
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刘某某窝藏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02年5月9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与朱焕良(均另行处理)合谋,意图操纵股票名称为康达尔的流通股。
为此,吕新建先后指使被告人丁某某、庞博、边军勇等人并联合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董沛霖等人在北京、上海、浙江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被告人丁某某、边军勇等个人名义,与100余家单位或个人签定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帐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0048股票共计5600余万股(占0048股票流通股份的55.36%),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0048股票交易价格。
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公布日期】2024.03.20•【分类】其他正文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持续深化精品战略,彰显金融裁判规则引导作用,先后审结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上市公司董监高案、全国首例新三板做市交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
多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典型案例、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现发布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发挥案例在促进适法统一、规范金融交易、建立市场主体合理预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目录01.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2.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上市公司董监高案--投服中心诉张某某、王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03.新三板做市交易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李某某诉某信息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4.预测性信息重大差异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朱某诉某软件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5.收单机构违规设置特约商户结算账户的责任认定--某房地产公司诉某支付网络服务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案06.股权收益权转让之担保功能的司法认定及实现路径--某信托公司诉某投资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07.“非典型主动管理型信托”中受托管理人的义务范围及责任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诉某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08.认可和执行案件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判断--某商业银行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09.未经登记的有限合伙份额关联交易能否排除执行的司法裁量--某发展投资公司诉某银行、第三人某资本投资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10.首创“打包上拍、分拆竞买、价高优选”批量车位处置新模式--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集团投资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01.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调解要旨在证券集体诉讼中,法院可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在调解中明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的主次责任,积极推动投保机构有效履职,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各担其责,从而实现高效、终局化解纠纷,在最大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时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
起底中晋390亿集资诈骗案 徐勤承认就是庞氏骗局
起底中晋390亿集资诈骗案徐勤承认就是庞氏骗局2016年10月18日08:41 华夏时报在经过长达6个月的侦查工作之后,国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晋资产(下称“上海中晋”)涉嫌高达390亿元的非法集资诈骗案终于迎来新进展。
《华夏时报》获悉,10月1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犯罪嫌疑人徐勤、李珏、陈佳菁、汤骏、吴晔、陈亮、蒋晓羽、孙坷柯8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审查起诉,于2016年10月13日依法受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初一场起于中晋系美女在网上炫富的照片,最终牵涉出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高达近399亿元。
经过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查实,中晋系未兑付金额超过52亿元,涉及1万2千多名投资者。
疯狂的庞氏骗局然而,受骗的投资者则高达两万五千余名。
在8名犯罪嫌疑人中,徐勤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
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以及徐勤自己的供述,2011年11月,徐勤就注册了第一家带有“中晋”二字的财务咨询公司。
2012年,他从医院离职后,徐勤开始了“致富”之路。
中晋公司开始运作时,全部资本共计500万元,最初,他以许诺每月2%的收益率,短时间内,就从40名左右的投资者那里,募集到了5000万元人民币。
第一桶金的到来,让徐勤的野心变得更大,他想要募集50亿元资金。
为了完成目标,他砸下重金包装中晋公司。
著名台球运动员代言、电视节目冠名、市中心的显眼广告牌……这些是中晋的高强度对外宣传。
通过种种包装手段,中晋系用10%到25%不等的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在2015年更是推出了收益率高达400%的产品。
为了完成50亿元的目标,徐勤更是成立了2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这么多企业的原因,是想以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因为按照证监会证券法的要求,每个证券基金不得向超过50个投资者募集资金,当时设计的募集资金的计划,他们需要将近200家以上公司才能够募集到。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1-92批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1-92批全)索引目录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4)指导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6)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8)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10)指导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12)指导案例87号: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 (15)指导案例86号: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17)指导案例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19)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3)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9)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33)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35)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39)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42)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46)指导案例77号: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51)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53)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55)指导案例74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58)指导案例73号: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62)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64)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66)指导案例70号: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文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68指导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71)指导案例68号: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73指导案例67号: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80)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83)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85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87)指导案例63号:徐加富强制医疗案 (88)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90)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92)指导案例60号: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95)指导案例59号: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98)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00)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03)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105)指导案例55号: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107)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109)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12)指导案例52号:海南丰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116)指导案例51号:阿卜杜勒·瓦希德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119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123)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125)指导案例48号: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128)指导案例47号: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1)指导案例46号: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5)指导案例45号: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39指导案例44号: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 (143)指导案例43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 (146)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148)指导案例41号: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150)指导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 (152)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154)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157)指导案例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执行复议案 (159)指导案例36号: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权益纠纷执行复议案162指导案例35号: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163指导案例34号: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 (166)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169)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 (173)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175)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77)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182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85)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186)指导案例26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188)指导案例25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190)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91)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194)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195)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197)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198)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203)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4)指导案例16号: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206)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209)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211)指导案例13号: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212)指导案例12号:李飞故意杀人案 (214)指导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 (216)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218)指导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220)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222)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24)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25)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227)指导案例4号: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230)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 (231)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34)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235)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11月15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检测/近似品种/举证责任裁判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
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91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冶【审理法官】金冶【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个人】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公司】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吴剑平;马冬梅【权责关键词】合同撤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17 22:11:09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2民终910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张金明,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剑平。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冬梅。
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并申请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
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2021.7.2以下是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从中可以掌握上海法院认定侵权和确定赔偿数额的一些标准和尺度。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2004〕沪一中民五(知)初第字144号原告上海华银日用品,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松路1501号。
法定代表人顾锦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东辉、倪晔,上海市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富仕日化,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西渡镇开展村。
法定代表人顾仁忠,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兴野,男,汉族,1976年8月10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15号。
委托代理人任海勇,男,汉族,1962年5月5日出生,住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31弄27号402室。
被告吴江市江南日用化学品厂,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平望镇联南村。
代表人张琮,厂长。
原告上海华银日用品与被告上海富仕日化〔以下简称富仕公司〕、吴江市江南日用化学品厂〔以下简称江南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8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经原告申请,本院于次日作出民事裁定,对两被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并对被告富仕公司生产、销售的“华尔美〞洗、护发素产品予以证据保全。
同年9月28日,本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东辉、被告富仕公司两委托代理人和被告江南厂的代表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早在1986年已经开始生产、销售“蜂花〞洗发精、护发素产品,并屡次荣获奖励。
该产品属于知名商品。
该产品具有特有的包装容器和装潢,容器为圆筒形塑料瓶,容器下部为三排六边形凹陷蜂窝状图案,图案上方是凸起圆环。
容器上部设有凹陷圆环。
在凸起圆环和凹陷圆环之间贴有装潢标贴。
标贴底色为浅蓝色、浅红色或浅黄色。
标贴上方是英文商品名称,名称下方设有横线。
标贴中下部设有椭圆彩带图案。
图案下方是黑体中文字。
现两被告生产、销售的“华尔美〞洗、护发产品使用了与原告产品极为相似的包装、装潢,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
69 套房产的代持风波
法治在线·案件聚焦69套房产的代持风波文/王伟伟2019年11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张玲妨害清算罪二审裁判结果,披露了该案案发的来龙去脉……蓄谋代持,69套房产金蝉脱壳常州永红万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嘉置业”)是一家经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公司总经理为杨立新,财务经理为张玲。
2014年年底,万嘉置业因涉债务纠纷,被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二建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受理后,根据常州二建司的申请,将万嘉置业开发的“上书房车库”进行了查封。
由于当时万嘉置业对外还欠有其他债务,债务人随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尽可能保全公司现有的财产不再被法院查封,杨立新遂召集公司营销部和财务部人员开会讨论如何应对。
最后,决定由财务部以还款走账的形式,将万嘉置业的款项转至个人名下,再由这些人以个人名义用这笔钱“出资”购房,由销售部与这些“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公司剩余房产转移到个人名下。
由于涉及“购房人”多,且事实上并没有发生交易,客观担心房产因诉讼被法院查封,濒临破产的房产公司老总授意财务经理编造虚假债务和房产交易事实,将公司所有的69套房产转移,由他人代持,结果双双被法院以“妨害清算罪”判刑并处罚金。
上存在对方“假戏真做”,从而损害万嘉置业利益的风险。
为了防止这一潜在风险发生,万嘉置业还特意制作了一份承诺书,明确“购房人”只是代持有而已,这些交易过的房产并不归这些个人所有。
拟定方案后,杨立新就与张玲商量代持人选,最后确定代持人选主要是各自亲戚以及与万嘉置业股东万联上书房集团有限公司或杨立新个人有债务关系的人。
代持人选确定后,张玲就出面与这些人商量“虚拟”购房事宜。
2015年1月至6月,万嘉置业陆续由财务部、营销部按上述方法经手操作了万嘉置业开发的桂花园4期和上书房5期的房产。
张玲自己当时也签了一些房子,后来有一部分已经交给当地的永红街道,至案发,其名下还有两套房子。
2020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
2020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1.03.16•【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2020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目录1. 基于“多因子量化模型”精确核定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许某鑫等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 涉“维好协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在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的认定标准——时和全球投资基金SPC-时和价值投资基金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3. 通道类信托业务中受托人外部责任的司法认定——上诉人吴某与上诉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4. ISDA协议中终止净额结算条款的性质认定——上诉人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案5.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对赌效力的认定原则——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某勇、陈某美其他合同纠纷案6. 上市公司对外关联担保的效力认定——上诉人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案7. 资管计划作为司法拍卖竞买主体的资格审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某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8. 共同保险中出单公司违法对外赔付的赔偿责任——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9. 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权的行使及强行平仓损失的承担——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诉鲍某明期货强行平仓纠纷案10. 信用卡收单机构与发卡行之间构成资金清算合同法律关系并据此承担相应合同义务——上诉人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其他所有权纠纷案基于“多因子量化模型”精确核定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许某鑫等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揭露日的意义在于阻却交易因果关系,只要首次公开向市场释放的信息足以对理性投资者起到重新判断相关证券价值、注意投资风险的警示作用即可,对于揭露的具体行为并不要求达到全面、完整、准确的程度。
快播被查事件回顾及其法律评析
快播被查事件回顾及其法律评析王欣,1980年3月12日出生,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深圳市点石软件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曾任深圳市龙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电信合资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点石软件有限公司CEO、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SDO部门助理总监、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CEO等职。
2014年4月,北京公安部门对快播公司立案调查,并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但王欣一直外逃。
2014年8月8日,深圳快播公司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快播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王欣,逃往境外110天后被抓捕归案,经国际司法合作渠道由相关国家移交中国警方。
人物经历1999年底,王欣来到深圳。
因其在学校期间就显露出来的技术天赋,王欣被深圳市龙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相中,任职副总经理,负责技术方面的研发。
2002年,因不喜欢国企的工作氛围,王欣开始了其第一次创业,成立了深圳市点石软件有限公司,主要做音乐交换软件。
由于缺乏管理和市场经验,公司做了3年就终止了。
在此期间,王欣已经和盛大陈天桥认识,其技术上的天赋和对产品开发的独特见解很受陈天桥的欣赏。
2005年,王欣结束了点石公司后,进入盛大,任职SDO部门助理总监,主导“盛大盒子”的研发。
因种种原因,王欣在盛大一年就离开上海又回到了深圳。
在深圳一个农民村的民房里,王欣开始了他对快播的研发。
2007年12月正式成立了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
快播科技在成立之初,只有不到5个人的创业团队。
2011年后快播成为了全中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
事件红色通缉令追逃快播总经理落网今年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公安部门对快播公司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抓捕多名嫌疑人,但主要犯罪嫌疑人快播公司法人代表王欣一直外逃。
经查,自2010年以来,王欣等人开发了快播视频播放软件系统,以只做技术、不问内容为借口,大打所谓“擦边球”,明知快播系统内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却放任其广泛传播,甚至在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服务器中存储大量淫秽色情视频供网民浏览下载。
敌意并购案例--宝延风波
• 9月30日中午,宝安上海公司第一次正式 公告,宝安公司已持有的延中普通股5% 以上。
• 10月4日,宝安集团上海公司再次公告, 宣称宝安已实际持有延中总股本的16%, 成为延中的第一大股东,而且宝安公司 将继续购进并长期持有延中股票。10月5 日,宝安集团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 重申宝安无意与延中发生对立,宝安收 购延中的目的是要做延中的第一大股东, 参与延中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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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 强不息 。上午 12时3 分47秒 上午12 时3分00 :03:472 0.8.20
• 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8/20/2
020 12:03:47 AM00:03:472020/8/20
•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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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 泥块一 样任意 揉捏。 2020年 8月20 日星期 四上午1 2时3分 47秒00 :03:47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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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 。。20 20年8 月上午1 2时3分 20.8.20 00:03A ugust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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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 20年8 月20日 星期四1 2时3分 47秒00 :03:472 0 August 2020
谢 谢 大 家 020 12:03 AM8/20/2020 12:03 AM20.8.2020.8.20
• 12、这一秒不放弃,下一秒就会有希望。20-Aug-2020 August 202020.8.20
• 13、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 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Thursday, August 20, 202020
缪某某诉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缪某某诉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2.12.15正文缪某某诉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缪某某,男,汉族,1983年11月2日出生,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士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1500号行政新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虹,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瑛玲,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郑祥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建辉,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燕娟,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缪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公司)、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隆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的(2018)沪73民初5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通用公司商业秘密,于2021年7月2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上诉人缪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士廪、李蕊,被上诉人通用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瑛玲、王钊到庭参加庭审,被上诉人逸隆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缪某某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指导案例10号:李某某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指导案例10号:李某某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号】(2010)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436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0.06.04裁判规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正文指导案例10号:李某某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9月18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公司决议撤销/司法审查范围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基本案情:原告李某某诉称:被告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佳动力公司)免除其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且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董事会决议。
被告佳动力公司辩称: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决议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某系被告佳动力公司的股东,并担任总经理。
佳动力公司股权结构为:葛永乐持股40%,李某某持股46%,王泰胜持股14%。
三位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葛永乐担任董事长,另两人为董事。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包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等职权;董事会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才有效;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才有效。
2009年7月18日,佳动力公司董事长葛永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三位董事均出席,会议形成了“鉴于总经理李某某不经董事会同意私自动用公司资金在二级市场炒股,造成巨大损失,现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即日生效”等内容的决议。
该决议由葛永乐、王泰胜及监事签名,李某某未在该决议上签名。
《敌意收购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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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黑马”收购
但好景不长,2001年10月26日,成立不到两 个月的上海高清数字视频系统有限公司公告称 其在此前32个交易日内共计购入方正科技股份 1866.25万股,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5.000026 %。仅比经过裕兴一役的北大方正集团少不到 4万股,成为第二大股东。随后,双方均开始 大幅增持股票。围绕方正科技的又一次股权之 争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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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系并购
1996年10月开始,3年多时间新疆德隆直接控 制三家上市公司——新疆屯河、合金股份、湘 火炬,股价已分别上涨了1100%、1500%和
1100%
其实德隆系的发展实际自始至终沿袭着金融扩 张的路线,将产业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建立 并发展自己的金融帝国是德隆系日益壮大的系 统的得以稳固的客观需要,也是德隆系低成本、 规模化扩张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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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北大方正收购延中
1998年5月8日,延中再次成为大机构收 购的对象,北大方正联合旗下4家企业, 以共同持股5.077%举牌。此时宝安已身 陷困境,对于方正叫板没有还手之力, 反而乘机将大量延中股票抛出去,11日, 方正正式入主延中实业,并在当年年底 将其更名为“方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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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裕兴电子收购方正科 技
2001年5月11日,方正科技又被以北京 裕兴电子为中心的6家公司联合举牌。举 牌时以北京裕兴电子为中心的6家公司共 同持有方正科技5.4103%的流通股,超 过第一大股东北大方正,并在举牌提案 中要求增补6名董事和2名监事,而且要 求对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修改。
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构成了德隆系的庞大金 融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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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事头脑有限公司与上海申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华夏分公司返还预付款纠纷案
上海百事头脑有限公司与上海申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华夏分公司返还预付款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再审裁判规则民事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行为人不具备相应的经营房产资质但为了与他人达成房建协议而签订虚假协议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未获得合同利益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正文上海百事头脑有限公司与上海申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华夏分公司返还预付款纠纷案1992年11月,上海百事头脑有限公司(下称百事公司)分别与上海金属交易所(下称金交所)、长宁区房产交易市场(下称交易市场)签订参建上海浦东某住宅小区合同,约定百事公司先后把金交所和交易市场的参建费430万元汇付浙江某建筑公司(下称建筑公司)。
1994年,百事公司得知该建筑公司在浦东并无住宅房源可提供,便欲诉至法院讨回430万元。
但由于百事公司无房产经营权,为了胜诉,于是在上海申江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华夏分公司(下称华夏公司)的参与下,百事公司与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房屋参建协议,“协议约定”:百事同意华夏在浦东某住宅小区内参建3000平方米住宅,建设费用按每平方米1400元由百事包干使用,总计建设费用420万元;百事确保于1993年6月将竣工验收合格的3000平方米新建住宅交付华夏公司;华夏公司在协议生效后十天内向百事公司支付定金200万元;至1992年12月付70%,结顶付20%,交房付10%;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徐汇区法院裁决。
同时把签约时间前移至1992年11月18日。
1994年4月2日华夏公司持上述假协议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百事公司,称其与百事公司订立房屋参建协议后,给付购房订金100万元,预付款230.8万元。
但百事公司既未交房,又未退款。
要求判令百事公司返还预付款、定金、利息、违约金。
1994年4月双方经徐汇区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一、百事公司应返还华夏公司预付款230.8万元,双倍返还华夏公司定金200万元,偿还华夏公司银行利息46.3万元,并偿付华夏公司违约金35万元,总计偿还512.4万元;于1994年6月底至同年10月底前,每月付给100万元,余款于同年底前付清。
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
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文章属性•【案由】行政处罚裁判规则当事人不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但证监会综合考量当事人节目收视率、出版书籍销售量、博客点击率、讲座听众人数及收入等因素,认定当事人在证券投资者等特定人群中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对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
当事人利用自己的市场影响力推荐、评价、预测股票,后进行反向交易获利的,证监会有权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正文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基本案情廖某强系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某知名节目和某周播节目嘉宾主持人,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其他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控制使用包括其本人账户在内的13个证券账户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集中卖出,牟取短期价差。
涉案期间,廖某强实施上述操纵行为46次,涉及39只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
二、处理结果本案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廖某强主张,其没有控制涉案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其推荐股票是基于对相关股票的技术分析研究,荐股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相关账户的盈利归属于其亲属、公司员工及朋友,其本人并未获利,无力承担罚款,请求从轻处罚。
证监会复核认为:基于资金关系、MAC地址重合、身份关系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多个方面,足以认定当事人在2015年3月至11月间实际控制涉案账户组;当事人操纵市场行为由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等系列行为构成,证监会处罚的是其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而非单独处罚其荐股行为;当事人控制涉案账户组实施操纵市场行为所产生的违法所得应予没收,其与他人之间关于盈利的分配并不影响本案的处罚;当事人不具有法定的从轻情节。
2018年4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廖某强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情形。
钟自强与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答复二审行政判决书
钟自强与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答复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0【案件字号】(2019)沪03行终7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晓婕鲍浩徐静【审理法官】朱晓婕鲍浩徐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钟自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钟自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个人】钟自强【当事人-公司】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钟自强【被告】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普陀市场监管局作为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具有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管辖现场笔录质证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普陀市场监管局作为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具有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职权。
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庭审陈述表明,上诉人钟自强通过电话举报其在联华超市白玉店购买的涉案果汁存在黑色异物要求调查,被上诉人普陀市场监管局收到该举报后、将该内容作为案件线索,依职权启动核查程序,对联华超市白玉兰店进行调查,调取了送货单、卖场经销协议书、产品说明、检测报告和相关资质证明,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核查联华超市白玉店销售的滨果时分百香果混合果汁内的悬浮小黑点,系百香果破碎后的状态,属于正常现象,未查见联华超市白玉兰店存在违规行为,遂决定不予立案,普陀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履行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举报不予立案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以主动推送的方式告知,也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王樱与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王樱与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8【案件字号】(2021)沪01民终76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凌捷翟从海蒋辉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樱;上海新鸿基威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樱上海新鸿基威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樱【当事人-公司】上海新鸿基威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崔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徐韬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金怡彤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宇峰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朱文慧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崔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徐韬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金怡彤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宇峰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朱文慧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崔英徐韬峰金怡彤朱宇峰朱文慧【代理律所】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王樱【被告】上海新鸿基威亿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启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当事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王樱因台阶踏空摔倒而受伤,其诉请新鸿基公司、启胜公司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赔偿责任,其就有责任举证证明新鸿基公司、启胜公司不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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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弛有度,布局紧凑
当代洋楼的洋格局
张:都会CBD 驰:1:1楼间距、低密度
31—35m楼间距
上海洋楼DNA之三:
洋生活
中国第一只灯泡,诞生于上海南京路洋楼 中国第一支交谊舞,诞生于上海洋楼中 将要解放时,上海的洋楼中依旧歌舞升平 洋楼代表了上海的老科勒生活
当代洋楼的洋生活
区域内唯一有会所的社区 会所内配有兵乓球馆、台球馆、 健身房、棋牌室、音像室等, 运动、休闲设施
中骏天字系 时光打磨的风情豪宅 中骏天字系推广语:显于时代 藏于时光
中骏·天悦 上海黄金十字交汇点的燕尾洋楼 中骏·天悦定位:内中环 燕尾线 上海洋楼
在找到了中骏天字系与中骏·天悦的定位后, 让我们聊聊推广。
做品牌,或者说做中骏天字系的品牌, 是一个百年工程。 走好百年工程的第一步,我们给出一个
时间
中骏天悦项目推广方案
核心问题
时间障碍
短 长 断
① 中骏入沪时间短 ② 天字系高端产品输出时间短
板块价值兑现时间长
① 未来的价格:价格与现在的断裂 ② 过去的体验:体验与价格的断裂
项目核心问题是时间的障碍, 但我们的解决也与时间相关。
中骏置业
与时间相伴
我们将从三个维度阐述与时间的关系:
土地 细节 产品
协信星光广场(42万㎡)
近铁城市生活广场(16万㎡)
政府托力
真如
上海级规划
长风
普陀区规划
大宁
静安区规划
城市副中心
中环商贸金融集聚区 中环两翼产城融合发展集聚带
在所有都有优势的情况下, 看看输出的价格
在售价格
真如
长风
大宁
10
13
13
中骏·天悦
中海·紫御世家
大宁金茂府
从上海南北脉络看
真如板块:
南北黄金走廊中心
上海的黄金地段 不是在黄金地段卖黄金价格, 而是在黄金地段卖白银价格。
不止看南北, 还有东西。
地铁14号线
上海最后一条穿越成熟老城区的地铁
上海六大核心商圈,独占其四
静安寺商圈
淮海路商圈
陆家嘴商圈
中骏·天悦
南京路商圈
从上海东西走向看
地铁14号线,名副其实的:
东西黄金走廊
土地:时间的观点
北京:
14号线 15号线 16号线
2号线 3号线 4号线
13号线 15号线
1号线
商业体量
真如
166
天汇广场(16万㎡) 星光耀广场(29.6万㎡) 高·尚领域(120万㎡)
长风
大宁
107 121
国盛中心(50万㎡)
大宁国际商业广场(25万㎡)
百联中环(43万㎡)
大宁久光(30万㎡)
长风景畔广场(12.6万㎡)
土地/ 时间的观点
先看看中骏天字系产品选址的时间脉络:
3000年
900年
800年
中骏·天宸
中骏·西山天璟
中骏·天悦
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更是一个时代的焦点
中骏·天宸:
北二环 德胜门旁 与中南海同轴
北京近10年北二环唯一供应土地,
中南
中南海沿线向北,几乎全是皇家园林
海
3000年北京城,绝版政中心。
德胜门:中南海同轴 绝版政中心 西山:北京富贵线封山作品
上海:
黄金十字轴
南北:北上海大宁-真如-长风, 黄金走廊中心; 东西:上海黄金走廊。
南 北 黄 金 走 廊 东西黄金走廊:14号线
不仅土地有时间的含义, 我们的产品也关于时间。
细节/ 时间的累积
立面
在厦门,中骏置业交付的所有社区,今天看来依旧崭新如初。
内中环 燕尾线 上海洋楼
中骏天字系产品
时间的观点
时间的积累
时间的沉淀
上海燕尾洋楼
德 胜 门 : 中 南 海 同 轴
西 山 : 西 山 封 山 之 作
真 如 : 黄 金 十 字 轴
立 面 : 时 间 的 敌 人
细空
节间
::
时时
间
空
洋
的
的
地
打
交
段
磨叠
洋 格 局
洋 符 号
洋 生 活
基于以上产品认知, 我们将中骏天字系定义为:
时光打磨的风情豪宅
600年紫禁城打磨的中轴线豪宅; 900年西山打磨的富贵豪宅;
100年上海滩打磨的燕尾线豪宅; 既有时间的打磨,也有时代的印记。
天字系推广语:
显于时代 藏于时光
北京·德胜门/北京·西山/上海·真如/上海·虹桥
总结:
中骏·西山天璟
这一次上海依然如故吗?
时间在上海最典型的打磨, 就是洋楼。
上海洋楼DNA之一:
洋地段
上海老杨楼集中分布在 淮海中路、复兴中路和西路、 南京西路、四川北路等地, 均为彼时上海繁华区域。
当代洋楼的洋地段
内中环间 上海黄金十字
南 北 黄 金 走 廊 东西黄金走廊:14号线
上海洋楼DNA之二:
中骏·天誉会所
上海洋楼DNA之四:
洋符号
凹凸起伏, 一如当年燕尾服的性感
当代洋楼的洋符号
1)7-11不断叠加起伏,燕尾线般的性感天际线 2)穹顶与女儿墙的外扩,是对天际线的二次致敬
聚焦了洋楼的性感天际线, 凝练的洋楼的生活精髓。
我们将结合了上海洋楼洋楼
中骏·天悦形象定位:
中骏·西山天璟
北京豪宅区,富人聚集地
经过多年的开发,西山已经无地可划。 900年西山,封山之作。
中骏·天悦呢?
南北脉络之:
左邻右里
不能以单一板块来看区域 同样的内中环、北上海, 彼此间紧密相连的三兄弟: 大宁、真如、长风
真如
大宁
长风
内环线
人民广场
轨交
真如
长风
大宁
3号线 4号线 7号线 11号线
时间的敌人
2004年交付的中骏·翠湖庄园项目, 2011年仍在进行小区维护与更新。
时间无痕 立面留白
2008年成立“零管线小组”, 专攻外墙、大堂、前室的隐蔽方案。
时间如梭 中骏如梭
立面选材领先行业,
陶瓷外墙砖→炻制马赛克→花岗岩(特别加厚)。
细节
打磨时间的铜墙铁壁
24小时外墙淋水测试, 远高于1—12小时的国家标
准。
打磨时间的生长轨迹
提前预判的树枝走向, 年年观测、精密计算, 不影响楼层采光。
打磨时间的容器
118—129㎡洋楼,3开间朝南的双卧室与客厅 ,
北向规划1—2个多功能房, 可以根据家庭成长情况,进行相应的规划。
北向多功能房 主卧、次卧、客厅三开间朝南
空间
凝固的时间礼仪
入户大堂→电梯厅→玄关, 三进制门厅规划。
一切时间都平等对待
电梯厅与客厅的石材相同。
留下时间的美学 抹平时间的皱纹
室内标准做室外。
中骏天字系的产品:
理性打磨的风情建筑
时间打磨了建筑的细节, 时间也沉淀了城市经典。
产品/ 时间的沉淀
时间在这个城市刻下了所有的风格, 600年在皇城根下沉淀的线条,在中骏的产品上都能找到痕迹
皇权
院子
中骏·天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