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国家规定
2024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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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在进入2024年,期刊出版行业将迎来一系列新的管理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提升期刊出版的质量、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2024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开放获取为了促进知识传播和共享,期刊出版必须向全球范围内的读者提供开放获取的选项。
每个期刊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定比例的文章是开放获取的,以确保学术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和使用。
二、伦理与道德准则期刊出版必须遵循严格的伦理与道德准则,包括对作者的诚信、对同行评议过程的公正性、对数据和研究结果的透明性等方面的要求。
期刊应设立专门的伦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处理违反伦理准则的行为。
三、质量控制为保障期刊出版的质量,出版社必须对每一篇稿件进行严格的同行评议。
审稿人必须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对稿件的内容、方法和结论进行全面评估。
期刊出版社应建立评审系统,并及时公布审稿结果。
四、合规与版权保护期刊出版必须遵守国际版权法律法规,尊重作者的版权。
出版社应与作者签订明确的出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出版社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将采取坚决的打击措施,包括法律追诉和赔偿要求。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面对科技的快速发展,期刊出版必须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出版社应建立先进的电子出版平台和检索系统,提高期刊的可读性和可搜索性。
同时,出版社还应积极探索和应用新技术,例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升期刊出版的效率和质量。
六、可持续发展期刊出版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
出版社应关注环境保护,采用环保材料和生产工艺,减少纸张和能源消耗。
出版社还应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活动,例如组织学术研讨会、奖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等,促进学术研究和行业发展。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期刊出版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出版组织和期刊编辑的联系与合作。
出版社应开展多语种的出版,提高期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同时,出版社还应加强编辑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编辑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以上是2024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范本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558d852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08.png)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期刊出版管理行为,促进期刊出版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刊出版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读者的权益,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第三条期刊出版管理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期刊出版,提高期刊出版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期刊出版主体第四条期刊出版主体应依法办理出版业务许可手续,取得出版物出版许可证,依法经营出版活动。
第五条期刊出版主体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出版活动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期刊出版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期刊出版质量稳定提高。
第三章期刊出版内容第七条期刊出版内容应秉持真实、客观、准确、全面的原则,坚持学术规范,严禁出版伪科学文章。
第八条期刊出版内容应注重学术研究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鼓励原创性、审稿严格的学术论文的发表。
第九条期刊出版内容应遵循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学术的前沿,不得偏离学科定位和学术定位。
第四章期刊编委会第十条期刊出版主体应设立期刊编委会,由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十一条期刊编委会应明确职责,参与期刊的重大决策和学术评审工作,监督期刊的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十二条期刊编委会应定期讨论期刊的发展方向、学术研究方向和学术发展策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期刊审稿制度第十三条期刊出版主体应建立健全的审稿制度,确保审稿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期刊审稿应遵循匿名审稿制度,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维护评审专家的声誉。
第十五条期刊审稿专家应具备相应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研究经验,具有独立、公正、客观、负责的态度参与审稿工作。
第六章期刊出版流程第十六条期刊出版主体应建立完善的期刊出版流程,包括稿件投递、初审、外部评审、修改、定稿、排版、印刷等环节。
第十七条期刊出版主体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出版工作,确保期刊出版的高效运转。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0360222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47.png)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界的规范,期刊出版管理的规定如下:
1. 真实性要求:期刊出版应确保内容真实可信,不得故意篡改、歪曲或编造数据和事实。
2. 学术道德要求:期刊编辑和作者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进行剽窃、抄袭、重复发表等不当行为。
3. 文章评审要求:期刊应建立科学严谨的审稿制度,确保对投稿论文进行公正、客观、匿名的评审。
4. 作者权益保护:期刊应保护作者的权益,确保作者署名权和知情权。
5. 技术质量要求:期刊应确保文章的技术质量合格,包括论文的实验方法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等。
6. 重复发表规定:未经相关许可,不得重复刊发已经发表的论文,以免造成学术论文重复发表的问题。
7. 学科分类与分级要求:期刊应按照学科分类与分级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8. 审稿周期要求:期刊应确保审稿周期合理,不得无故拖延审稿过程,以保证作者的合理权益。
9. 投稿收费要求:期刊应明确投稿收费标准和方式,并公开透明,不得以虚假名义增加作者负担。
10. 监督管理要求:期刊出版应受到学术界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有关部门应加强期刊出版的管理和规范。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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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9.30•【文号】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05.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
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出版物管理条例
![出版物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61bf108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a0.png)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维护出版者和出版物印刷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印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专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规定所表示印刷经营活动,包含排印、重制、印刷、印刷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出版者和出版物印刷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进行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严禁印刷所含反动、色情、盲从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出版发行、印制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
第四条新闻出版署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负责印刷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依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并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出版物印刷企业的成立第五条国家实行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制度。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
第六条出版物印刷企业分成书刊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书刊印刷省级定点企业,出版物印刷许可企业,出版物排印、重制、印刷专项许可企业。
第七条设立专营或兼营出版物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存有企业的名称、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存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五)合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八条提出申请成立专营或批发出版物印刷企业,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资料:1.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企业章程;3,企业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4.经营场地(所)证明;5.法定代表人证明;6.资金(资产)证明;(二)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查核准,获得出版物印制许可证。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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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是指一系列关于期刊出版的规定和标准,旨在保障期刊出版的质量和合法性。
下面是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期刊出版单位的资质要求:期刊出版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备案登记,获得合法出版资格。
2. 期刊出版单位的责任:期刊出版单位要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等全过程,确保期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期刊内容的审核:期刊内容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能包含任何违法违规的内容,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发表。
4. 作者权益保护:期刊出版单位要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载作者的文章。
5. 文章征集和评审:期刊出版单位要公开征集文章,并按照一定的评审程序对文章进行评审,确保文章的质量和学术性。
6. 学术不端行为防范:期刊出版单位要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严禁抄袭、篡改、捏造数据等行为,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处理和公开。
7. 文章版权:期刊出版单位要与作者签订版权协议,明确双方在版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8. 期刊发行和销售:期刊出版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发行周期和发行数量进行发行,同时要建立合理的销售渠道,确保期刊的合法销售和分发。
9. 出版质量监督:相关机构要加强对期刊出版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期刊出版行业的良好秩序。
10. 国际合作和交流:期刊出版单位要加强与国际期刊出版单位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期刊的国际影响力。
以上是关于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期刊出版单位和相关机构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保障期刊出版的质量和合法性,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bbfa1a4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22.png)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期刊管理机构:规定了期刊的管理机构,即由国家、地方或学术组织设立的期刊出版机构,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和管理工作。
2. 出版范围和内容:规定了期刊的出版范围和内容,包括期刊的学科领域、刊登的文章类型、语言要求等。
3. 网上出版管理要求:针对网络时代的期刊出版,规定了期刊网上出版的管理要求,包括网站的建设与维护、文章的上传和审核等。
4. 原创性和学术道德:规定了期刊对稿件的原创性和学术道德的要求,包括查重要求、作者声明、不得剽窃和造假等。
5. 编辑和评审流程:规定了期刊的编辑和评审流程,包括稿件的投稿和初审、同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等。
6. 出版费用和版面费:规定了期刊的出版费用和版面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方式。
7. 版权保护:规定了期刊对作者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包括版权登记、保密措施和侵权追究等。
8. 学术期刊评价:规定了期刊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构,包括SCI、CSSCI等国内外学术期刊评价体系。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期刊的学术质量、维护学术诚信,确保期刊的出版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具体的规定因国家、地区和学术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出版管理规定全文
![出版管理规定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a11c513748d7c1c708a145cf.png)
出版管理规定全文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了《出版管理条例》,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出版管理规定全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版管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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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期刊出版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这些规定涵盖了期刊的出版许可、版权、内容审查、发行、管理与监督等方面。
首先,期刊出版需要经过出版许可。
根据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规定,所有期刊都需要获得出版许可证才能正式出版发行。
申请出版许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期刊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出版规划、编辑队伍等。
其次,期刊的版权也受到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国家版权局的规定,期刊的版权应当受到保护,未经版权人授权,他人不得转载、摘编、发行期刊上的内容。
内容审查也是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期刊发布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违规内容,比如涉及国家安全、封建迷信、淫秽、暴力等内容。
发行方面也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期刊的发行需要获得出版许可机关的批准,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发行范围、发行方式进行。
最后,期刊出版还需要进行管理与监督。
出版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编辑、发行、财务等专门的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并接受政府监督和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上述内容主要针对中国的管理规定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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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187dc355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6c.png)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版行为,保护出版权益,促进出版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版活动。
第三条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自愿原则,正确行使出版自由。
第四条出版单位应当推动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的出版,不得妨碍、限制有关各方依法开展出版活动。
第五条出版物不得含有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不得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煽动民族仇恨、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有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容。
第六条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版伦理、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和规范出版从业人员的言论、行为。
第七条国家支持新闻出版、科技出版、教育出版、文艺出版、少儿出版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出版等有特定社会效益的出版活动。
第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出版规范,建立健全出版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出版物的出版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出版物的荣誉。
第十一条国家保护与出版有关的才华和技术创造。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保护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十四条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保护读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和谐稳定。
第二章出版单位第一节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登记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自由设立出版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出版规划和出版定位要求。
第十七条出版单位应当具备有关出版事业的基本条件。
第十八条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第二节出版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出版单位享有依法从事出版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条出版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确保出版质量。
第二十一条出版单位不得利用它人的作品进行出版活动。
第二十二条出版单位承担经济效益,同时承担社会责任。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9cc15f85e53a580216fcfee4.png)
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八条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第九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9c787179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f7.png)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出版物的管理,维护出版秩序,促进出版业的繁荣发展,制定本出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旨在规范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进口、出口、流通、销售、管理等行为,加强出版物的质量和内容管理,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保护文化成果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出版物是指以文字、图表、图片、音像、电子等形式表现并对公众广泛传播的作品,包括书籍、报刊、期刊、漫画、地图、印刷品、电子书等。
第三条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进口、出口和流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反映社会正面价值观念,关注公众利益,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尊严、荣誉,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
第四条出版单位是出版物的出版主体,包括文化出版集团、出版社、报刊社、电子出版社、网络出版单位等。
第二章出版物的出版第五条出版物的出版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版行业规范的前提下,经过审查、编辑、校对、设计、印刷、装订等环节,保证内容、质量、版式、印刷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良好的质量。
第六条出版物的内容应当贴近实际、反映时代发展,注重创新和思想性、艺术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结合,符合出版物的定位和读者的需求,不得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煽动暴力等内容。
第七条出版物的版权应当保护,出版单位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著作权、权利保护等合法权益。
第八条出版物的出版去行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出版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生产、发行、销售和储存等环节,加强质量监控和服务保障。
第三章出版物的发行第九条出版物的发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版行业标准,保障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并确保发行的数量不超出规定。
第十条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发行渠道,加强发行环节的管理,防止假冒、盗版等违法行为,规范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
第四章出版物的进口和出口第十一条出版物的进口和出口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版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出版物的进口和出口应当通过正规出版单位或代理机构,并取得相关文件证明,确保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对本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道德伦理进行诋毁或污蔑,通过口岸检验合格,不得影响国家文化传承和社会稳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4f32df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24.png)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一、期刊的归属与登记1. 期刊的归属:所有期刊的归属为出版社及其授权单位,其编辑或组织工作由出版社负责。
2. 期刊登记:期刊需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登记备案,并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方可正式出版发行。
二、期刊编辑与成本管理1. 编辑要求:期刊编辑应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确保期刊的学术性和质量。
2. 编辑流程管理:出版社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期刊编辑流程管理制度,包括稿件审稿、修改、录用、排版、校对等环节,确保出版质量和周期。
3. 成本管理:期刊编辑应确保在一定的成本范围内完成出版发行工作,包括人员薪酬、制作费用、印刷费用等费用的合理控制。
三、期刊版权保护1. 作者知情同意:期刊编辑在征求稿件作者同意的前提下,拥有对稿件进行编辑修改、排版和发行的权利。
2. 版权登记保护:期刊编辑应及时为稿件进行版权登记,确保对原创性研究成果的保护。
3. 侵权处理:期刊编辑应对侵犯版权的行为予以及时处理,包括发出责令停刊、撤回已发表文章、向侵权方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
四、期刊发行与传播1. 加强宣传推广:期刊编辑应积极开展对期刊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期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多渠道发行:期刊编辑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行,包括邮发、期刊网站、电子期刊平台等,以满足读者的多样化需求。
3. 国际交流合作:期刊编辑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内外学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学术成果的国际传播。
五、期刊质量评估与监督1. 质量评估机构:出版社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期刊的学术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估体系。
2. 监督检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期刊的出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期刊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3. 学术伦理要求:期刊编辑应遵守学术伦理要求,不得涉嫌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六、违规处理与处罚1.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故意歪曲事实、虚假报道、违反学术伦理等行为,出版社应立即停止其期刊的出版并启动调查程序。
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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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中国出版行业的运营和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的发展水平。
以下是关于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出版物审批制度:所有出版物都需要经过审批才能进行发行。
出版单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出版物的内容、版权信息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2. 出版单位资质认定和管理:对于从事出版业务的单位,必须取得出版资质证书。
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申请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
3. 署名出版制度:凡是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必须在封面、版权页等醒目位置标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和出版号,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刊登。
4. 版权保护制度:出版单位应当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对于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理。
5. 出版物质量监管:出版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版物的质量符合要求。
6. 经营行为规范:出版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非法占用他人版权等。
7. 网络出版管理:对于网络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遵守网络出版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备案登记、审核审批等。
8. 出版物进口管理:对于进口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和审批,并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9. 出版物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出版物和传销、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 出版统计和信息公开: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出版统计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出版数据和信息。
以上是关于出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能够加强对出版行业的监管,促进出版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出版物质量,维护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
出版管理规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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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规定全一、报告出版单位基本情况:出版单位应当向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等。
二、出版物审批:出版单位在出版或发行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前,应当向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的内容、标题、版式、出版计划等。
三、出版物的定价: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出版物的定价。
不得采取不合理的低价销售行为,破坏正常市场秩序。
四、知识产权保护:出版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作品的版权。
未经版权人授权,不得擅自复制、散布出版物。
五、印刷管理:对于印刷外包的出版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刷。
对印刷企业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印刷质量和防伪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六、发行销售: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合法的发行渠道进行发行销售,并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和数量。
七、出版广告:出版单位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八、出版物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出版单位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文化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要求其作出整改,并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九、出版物市场监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
十、控制出版物内容:出版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控制出版物内容,不得出版、发行含有违法内容的出版物。
十一、出版单位员工管理: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二、文化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文化行政部门有权对出版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可予以警告、罚款甚至吊销出版许可证。
十三、法律责任:出版单位如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以上是对出版管理规定的全面概述,出版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出版业的健康发展。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1d0c7a63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46.png)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物的管理,推动出版业的发展,促进国家文化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出版物指书籍、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不包括互联网上的信息发布。
第三条出版业的管理原则是鼓励创作、引进优秀作品,推动新闻出版、学术出版、科技出版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文化部门负责对出版物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制定出版政策、法规、标准的职责,指导地方出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打击出版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出版物出版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言论自由,保护作者、读者、出版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出版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
第八条出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出版质量监控制度,确保出版物的技术质量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出版单位应当对其出版物的内容、质量进行审核,不得出版、发行违反法律法规的出版物。
第二章出版文化机构和出版书刊第十条出版文化机构是指国家出版部门、出版社、出版集团等。
第十一条出版文化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德才兼备地发挥对出版物的引导、推动作用。
第十二条出版文化机构应当加强对作者的培养和支持,提供公正、透明的出版机会。
第十三条出版文化机构应当加强出版物的宣传推广,提高出版物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四条出版书刊应当按照出版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出版发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发行。
第十五条出版书刊应当按照出版计划组织创作,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存在抄袭、篡改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出版合同和版权第十六条出版合同应当包括双方约定的内容、出版物的性质、期限、报酬等主要条款,并明确约定版权的归属。
第十七条出版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出版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期限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保护作者权益。
2023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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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是中国政府对期刊出版行业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规定旨在规范期刊出版行为,促进期刊发展和提升期刊质量。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宗旨和原则该规定的宗旨是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学进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共治、法律约束的原则。
二、出版单位资质出版期刊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管理规定,取得出版业务资质,并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三、期刊主管部门设立期刊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期刊出版工作,加强对期刊出版行业的指导和协调。
四、期刊申报和审核期刊申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
审核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和相关法规进行,确保申请期刊的学术性和规范性。
五、学术伦理和出版道德期刊应当遵循学术伦理和出版道德,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得进行学术论文的抄袭、剽窃、伪造等行为。
六、学术评价和期刊评级加强学术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设立期刊评级机构,对期刊进行评价和分类。
评级结果将作为期刊申报、资助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学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强调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权的合法性。
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监控和投诉处理建立质量监控体制,对期刊的发行、内容和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设立投诉机制,对读者和作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和回复。
九、信息公示和公开透明对期刊的的申报、审核、评价、质量监控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保证行业的公开透明。
十、期刊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期刊产业链的发展,鼓励期刊创新和技术应用,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期刊出版的国际竞争能力。
随着科技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期刊出版行业也面临着新的变革和挑战。
2023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发布,将为期刊行业提供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导,促进期刊的规范运作和学术发展,推动中国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e238d1b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8d.png)
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权利有很多,⽽出版、发表作品是其中的权利,出版、发表作品有⼀定的条件,那么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什么规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和著作权⼈订⽴出版合同,并⽀付报酬;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订⽴出版合同,并⽀付报酬。
第三⼗⼀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条著作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并⽀付报酬。
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有权终⽌合同。
第三⼗三条著作权⼈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稿件发出之⽇起⼗五⽇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稿件发出之⽇起三⼗⽇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付报酬。
第三⼗五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产⽣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和原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付报酬。
第三⼗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他⼈使⽤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截⽌于使⽤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次出版后第⼗年的12⽉31⽇。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出版、发表作品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和著作权⼈订⽴出版合同,并⽀付报酬;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等。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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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刊出版工作的管理,规范期刊出版行为,促进期刊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新闻单位、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出版发行的期刊(以下简称期刊)的出版管理。
第三条期刊出版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广大读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知识的传播。
第四条期刊出版工作的管理应坚持党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依法行使管理职责,推进期刊出版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五条凡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出版部门规定的条件的,可向出版管理机构申请办刊。
第六条申请办刊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办刊申请书;(二)刊名审批表;(三)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四)主管部门出具的编辑指导意见;(五)编辑部组成人员名单;(六)版权证明文件;(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出版管理机构受理办刊申请后,应当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批复。
第八条出版管理机构对办刊申请材料存在疑义的,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材料。
第九条出版管理机构对办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时,应当依法独立、公开、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任何不利于出版的限制条件。
第三章内容编制第十条期刊的内容应当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共同利益。
第十一条期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严禁编造、歪曲事实,误导读者。
第十二条期刊应当以提供高质量的新闻、学术、科技、教育等信息为宗旨,切实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三条期刊编辑部应当设立专业的内容规划和审核机构,负责对稿件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确保期刊内容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出版流程第十四条期刊出版前应当提交出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版权合法性、内容合规性等。
第十五条期刊出版前应当对稿件进行审校、润色和校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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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期刊编辑出版
(一)编辑活动: 1.可转载、摘编,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报刊名称, 公开不得转载内部;根据作者授权取得专有出版权, 并在显著位置刊发公告的不得转载。2.专职主编与编 辑,不得买卖刊号;3.采编分开,广告经营不得参与 采访、编辑,禁止有偿版面;4.具新闻采编业务经报 批可设立记者站,不得从事发行、广告经营;5.内容 不真实、不公正,须承担法律责任。6.与境外合作出 版须经总署批准。
2013年简答题70B答案:
Q1:钱森对AC 文处理意见正确,对BD文处 理意见有误。 Q2:(1)禁止转载、摘编作品的生命必须 由作者本人作出,出版单位所做这种声明法 律上无效,故摘编B文不必事先征得《经营之 道》编辑部许可;期刊编辑部享有汇编作品 的著作权,所指客体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每期 期刊,而使用其中的单篇作品,不涉及汇编 作品著作权。(2)报刊转载、摘编的对象, 只是其他报刊上已发表作品,不包括网络作 品,故不得直接转载,须事先征得该文著作 权人许可才能在期刊上刊登。
第三章
期刊出版
期刊概述
*一、期刊构定义和构成要素
期刊定义 六要素:1.固定的名称;2.连续出版; 3.有一定的出版周期;4.以卷、期或年、 季、月等顺序编号;5.呈现一定数量页面 集合成册并有封面的形态;6.同一作品通 常独立占用若干页面,仅极少量页面由两 篇或更多作品共用。 不重印、再版;版本记录块、多名作 者汇编作品、多种栏目、开本、装订样式、 页面数量、版心规格相同,等等。
• •
• 2014年简答题70B答案: • 对第32页的第2、3、7、8自然段作缩行处 理。具体操作包括: • ① 第2段需至少减3字,可删“经常性”, 还可将一些全角标点符号改成半角,并需 在版心外标明“缩1行”。 • ② 第3段需至少减2字,可删“的规则”, 还可将一些全角标点符号改成半角,并需 在版心外标明“缩1行”。 • ③ 第7段需至少减2字,可改“再次修订译 名手册时就可删除”为“修订译名手册, 删除”,并需在版心外标明“缩1行”。 • ④ 第8段需至少减2字,可改“对于原有汉 译名”为“对原汉译名”,还可将一些全 角标点符号改成半角,并需在版心外标明 “缩1行”。
(二)期刊与图书的比较: 延续性:连续出版物 时效性:贴近社会生活和学术文化前沿 节奏性:周期 一次性:合订本、精选本。 定向性:通过预订定向发行。 (广告载体)
***国家关于期刊管理的规定
一、创办:主办单位报批(新闻出版广电 总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期 刊出版登记表(省级新闻出版局)——期 刊出版许可证——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主办,确定 主要主办单位,同一行政区域。一刊一号。
(三)出版增刊、合订本 增刊一年两期 封面上注明“增刊”; 版本记录刊登增刊许可证编号;开本大小、 业务范围、读者对象等与正刊一致。合订 本面封上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
六、关于期刊广告经营的规定
(一)发布广告的规定 1.广告许可证号版本记录中刊登。 2.严格审查内容,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化妆品、 药品)。 3.严禁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 4.文字规范,不得单独使用外文。 5.公益广告不得少于商业广告3%。 6.酒类不能超过两条,不得置于面封。 7.不得刊载烟草广告。
**熟悉期刊广告经营的策略
四策略: 1.合理定价 期刊定价、广告定价 2.巧分版面 3.精心策划 专题广告策划、量、成本、利润的关系。
广告印制成本小于广告收入的前提下: 期刊销售价(扣除发行成本40%左右获得的销 售收入)高于其成本,提高发行量,增加广 告量;等于成本,广告收入成为利润唯一来 源,提高发行量以增加广告;销售价低于成 本,测算盈亏点。A.如广告收入大于发行量 增加产生的印制费用,提高发行量;B.如正 好抵消,发行量达到最佳点;C.如果不足, 减少发行量。 把握利润、广告收入和发行量的平衡点。
*了解期刊与广告的关系 经济来源 二次售卖 卖内容 卖读者 期刊媒体特色对广告效果的影响 读者群固定、品牌期刊的公信力、期刊 阅读率、期刊印制精美图片
***掌握期刊广告经营的原则 四原则: 1.依法经营广告业务 审核 2.维护读者利益 客观真实、杜绝虚 假 3. 保持期刊风格 4. 对广告客户负责 (帮助客户依法发 布广告,不虚报发行量)
(二)广告刊载内容
•
1.不得含有虚假内容;2.不得含有妨 碍社会安定、危害人身、人身财产安全、 公共利益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 淫秽迷信等,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歧视, 严禁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做广告;3. 不得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等,以及国 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4.不得 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禁止的其他内 容。
(二)期刊的标准化标记 1.刊名与顺序号(面封) 要目不得替代刊名,总期号不得替代年、月、 期号。 2.刊号 ISSN必须在面封右上角和版面记录中。CN 必须在封底下方和版本记录中,如合一起,必须面 封右上角、版本记录和底封下方。 3.版本记录: 刊名,刊期,创刊年份,出版日期、CN号(I SSN号)主管、主办、总编辑(主编)、编辑单 位及地址,出版单位及地址,印刷单位,发行单位, 发行范围、定价。总期号。广告许可证号,注册商 标号,承办或协办。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出版采用 相应文字。
**熟悉期刊工作的总体特点
主体性策划 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刊物宗旨, 风格特色、读者对象等; 结构性组配 板块与栏目 时效性要求 内容策划与社会同步(前瞻性) 工作安排有周期性节奏
*了解期刊市场定位的重要性和途径
三途径:市场调查确定、试刊校正、改刊调整 《哈哈画报》2006年改刊: 内容定位:连环画报——科普杂志 读者定位:二三线城市——一线城市 杂志形态:平面——立体(视觉、触觉、味觉、听觉、嗅觉) 定价:3元——28元
连续出版物:(journal) 主要责任者. 题名:其他题名信息〔J〕. 年,卷(期)-年,卷(期) .出版地:出版者, 出版年. 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学通讯〔J〕.1957(1)— 1994(4).北京:北京图书馆,1957-1990 . 连续出版物析出文献: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 析出文献题名〔J〕.连续出版物题名:其他题 名信息,年,卷(期) :起止页码. 李晓东,张庆红,叶瑾林.气候学研究的若干理论 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9,35(1):101-106 . 专利(patent) 专利申请者.专利名:专利国别,专利〔P〕.公告 日期.
期刊的市场定位 **熟悉期刊的内容定位原则
三原则:需求原则、优势原则、差异原则
***掌握期刊的读者定位和风格定位要求。
读者定位:发现和明确目标读者群 自然条件(性别、年龄、民族或区域) 社会条件(文化、经济、职业、社会地位等) 心理条件(情感、志趣、爱好等) 三者综合定位
风格定位: 1.内容富个性:强化特色,坚持编辑方针, 开拓创新; 2.形态特色鲜明:标志色、标志字符、标志 图案; 3.品牌期刊独特的风格设计(识别器)。
***掌握期刊的稿件管理。
处理:来稿及时登记、及时审读、及 时答复(30天)。 储备:总量适当、类型均衡、灵活调 控。
***掌握文摘和关键词的规范要求 文摘:题名之后,关键词之前 (报道性文摘、指示性文摘、报道-指 示性文摘) 客观、新观点、非常识性、第三人称 简明 对外发行外文 关键词:3~8词 文摘之后,正文之前 (叙词、自由词)
***掌握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
标注:顺序编码制、著者-出版年制
专著:(monograph) 主要责任者.题名〔M〕.其他责任者.版本 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余敏.出版集团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2001:179-193 . 昂温G,昂温PS.外国出版史〔M〕.陈生铮,译.北 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88:35-38 . 专著析出文献: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 献题名〔M〕.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 要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 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白书农.植物开花研究〔M〕 ∥李承森.植物科学 进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46-163.
***掌握期刊的内容策划
期刊是熟悉的陌生人 栏目作用:条理清晰,相近,突出特色。 1. 栏目设计:符合宗旨,体现特色,点面结合, 结构合理;既要稳定,又求创新;名称简明, 内容贴切。 2.专题策划 :同一主题一组作品 3. 作品组配: 四个特点: 突出重点 合理布局 控制总量 前 后呼应
专题策划:同一主题的一组作品
二、变更登记: 期刊变更单位名、合并或分立、改变资 本结构;期刊变更名称、主管、主办单位、业务范围 (办刊宗旨和或文种),按创办期刊的规定办理审批、 登记手续。变更刊期,省级代行审批。变更周期为一周 或以内的,由总局审批。 变更开本、法人或负责人、同一登记地变更地址, 省级备案。 休刊省级备案。超过一年注销登记。休刊超过一年, 注销登记。 三、发行范围:公开和内部 四、刊号: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简称刊号由两部分组成 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 C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hina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 ) ISSN1008-1798 CN11-3950/D
我吐故我在 吐槽造福中国电影 吐槽之微博利器
***掌握期刊组稿、审稿和编辑加工整 理的特点。
组稿对象广泛、灵活高效 个别约稿、社会 征稿、群体集稿 三审制度 审稿工作的要求 对稿件内容质 量的评价 政治性 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 独创性 稿件质量的评价:结构框架、行文格式、表 述形式 特殊性:从期刊出发 宗旨和定位、栏目风格、时效性(时代性和 现实感)、创造性、稿件篇幅 退稿、退修、接受出版。 编辑加工:统一格式(注释、参考文献表、 相关项目格式);写好导引文字(编前语和 编后记、编者按、题前导引语);处理页面 余缺:抽稿、转页、缩行、增稿和补白。
• 在第33页的“可以„„”行之上插入“(下转第53页 )”,并标明字号、字体和“齐尾”;把自该行至末 尾的其余文字圈起,用说明符号标注“转现第54页下 方”;用说明符号标注“缩面”或将页码“33”删去 。 • 在现第54页的原有文字下,插入一根分隔线,并标明 “加分隔线”;在线下插入上接标记“(上接第32页 )”,并标明字号、字体和“齐头”;在上接标记下 用说明符号标明“现第33页文字插入此处”;将页码 “54”改“53”。 • 参考文献需作如下修改: • ① :国外→. 外国 • ② ,英语→. 英语 • ③ . 1982→,1982 • ④ 武汉:→[删除] • ⑤ 、熊晓莉→,熊晓莉 • ⑥ (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