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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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法定代表人:×××,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受委托单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所长

为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县畜牧兽医局委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下列要求行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1.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兽药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行使兽药经营条件审查及兽药监督管理权,受理兽药经营申请,承担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工作,开展兽药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调查、处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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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法案件。

2.根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权,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调查、处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违法案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使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审查和种畜禽管理权,受理种畜禽生产经营申请,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工作,开展种畜禽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调查、处理种畜禽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案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行使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权,受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申请,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证工作。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行使动物诊疗条件审查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权,受理动物诊疗许可申请,承担《动物诊疗许可证》办证工作。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行使执业兽医资格审核和执业兽医管理权,受理执业兽医注册或备案申请,办理执业兽医师注册和助理执业兽医师备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行使乡村兽医资格审核和乡村兽医管理权,受理乡村兽医登记申请,办理乡村兽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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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4.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相关行政执法制度。

7.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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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若因上级安排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需要终止委托的,应终止委托。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中共××县委编制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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