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职工薪酬的范围;(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3)辞退福利。
一、职工薪酬的范围本准则将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对职工的股份支付本质上也属于职工薪酬,但其具有期权性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由相关准则进行规范。
(一)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虽与企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本准则的职工范畴.(二)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三)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
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四)非货币性薪酬主要为非货币性福利,通常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向职工无偿提供自己拥有的资产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类似医疗保健等服务等。
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简称“辞退福利")除外。
(二)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时,很多项目是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纳的工会经费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详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薪酬会计)(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薪酬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修订版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第八条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三)上述㈠和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进行了原则性的费用归集说明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2)将自产产品实际发放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2以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1)计提非货币性福利时: •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员) •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 员) •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贷:长期待摊费用
5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 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 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的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 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因此,应 当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 • 借:银行存款30
• 第七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 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 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 • • • • •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 • ——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
何计量、确认、报告和披露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信息。
一、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本准则规定的职工薪酬计量、确认、报告和披露要求,其中包括企业向职工支付的货币报酬、非货币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和赔
偿等。
二、职工薪酬的计量和确认
1. 货币报酬的计量和确认
货币报酬包括基本薪酬、津贴、奖励、补贴和津贴等。
企业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或应付金额计提费用,并将其视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非货币职工薪酬包括以物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的薪酬。
企业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非
货币职工薪酬,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3. 职工福利和赔偿的计量和确认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福利和赔偿应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或应付金额计提费用,并将其作为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如果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福利和赔偿不是以货币方式支付,则应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三、报告和披露
1. 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2. 应在利润表中披露职工薪酬相关的费用,包括货币和非货币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和赔偿等。
3. 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于职工薪酬的信息,包括计量方法、适用会计政策的
说明、重要偏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四、其他
本准则对于定期薪酬、年终奖金和离职福利等涉及到长期责任的职工薪酬,企业应该
应用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计量和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职工薪酬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下面我们结合实际看一个例题:例1
例1
20×8年6月,丙公司当月应发工资10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 产人员工资5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l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 员工资18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50万元;建造厂房人 员工资11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工资60万元.根据所在地政 府规定,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7%、15%、2%、2%、0.7%和8% 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缴纳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 2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2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 利费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 员.公司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2.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条件.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二、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符合确认条件的辞退福利,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为职工薪酬. ①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辞退计划规定的数量和标准,计提应付职 工薪酬. ②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建议,要合理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 据预计数量和辞退补偿标准,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计提职工薪酬. ③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应选择合理的 折现率,用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在确定企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5
短期薪酬: ① 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
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②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
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9
某公司当月应发工资800万,其中:生产部门直接人员工资400 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8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 144万,销售人员工资40万,建筑厂房人员工资880万,产品研 发人员工资48万。 按照工资总额提取10%、12%、2%、10.5%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的工会经费和1.5%的职工教育经费。 当期实际发生福利费20万。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 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③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 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④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 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彩电的售价总额=14 000×170+14 000×30=2 380 000+420 000=2
800 000(元)
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0×14 000×17%+30×14000×17%=404
600+71 400=476 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人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附应用指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 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 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 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0号——企业年金基 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 付》。 第二章 第五条 短期薪酬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Fra bibliotek第十条
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企业在
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 享受利润分享计划福利的可能性。 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 12个月内, 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 当适用本准则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第十一条 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 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 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 福利计划。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 离职后福利 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
付职工薪酬: (一) 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 义务。 (二)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
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一、引言职工薪酬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在企业会计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涉及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因此,企业应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来正确核算和处理职工薪酬。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和范围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以及各种形式的离退休费用等。
范围涵盖了企业向员工支付的各项报酬。
三、职工薪酬的核算和处理1. 薪酬的确认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认职工的基本工资。
其他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根据企业的规定和实际发放情况进行确认。
2. 薪酬的计量企业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职工薪酬。
在计量过程中,应注意对职工薪酬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类,如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明确分开计量。
3. 薪酬的计提和支付企业应按照职工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及时计提和支付薪酬。
对于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薪酬,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4. 薪酬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职工薪酬的金额和构成情况。
同时,还应披露职工薪酬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四、职工薪酬的特殊问题与处理1. 薪酬的税前和税后处理企业在核算职工薪酬时,应注意将其分为税前和税后两部分进行处理。
税前薪酬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税后薪酬是指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金额。
企业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处理。
2. 薪酬的福利成本企业除了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外,还会提供一些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餐饮补贴等。
这些福利待遇也应计入企业的成本中,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薪酬的变动与调整企业在核算职工薪酬时,应注意薪酬的变动与调整。
例如,企业可能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或者调整薪酬水平。
这些变动与调整应及时记录和计算,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五、职工薪酬的影响与管理1. 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职工薪酬的高低和合理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1、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以下简称“准则9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涉及职工薪酬计量与披露的相关准则。
职工薪酬是企业的重要支出项目之一,也是企业对员工的回报和激励方式。
对于企业的长期运营和发展,合理计量和披露职工薪酬信息至关重要。
2、职工薪酬的定义准则9号对职工薪酬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津补贴、补贴、提成、福利等。
还包括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和其他形式的报酬。
3、职工薪酬的计量在准则9号中,职工薪酬的计量应该遵循公允价值原则,即职工薪酬的确定应当基于当期对员工的经济利益的付出和可预期的未来对员工的经济利益的付出。
这一点在企业对员工的激励和回报方面至关重要,也是企业在将来能否留住核心员工的关键因素。
在计量职工薪酬时,企业应考虑员工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激励机制等因素,确保薪酬与员工的贡献和能力相匹配。
4、职工薪酬的披露根据准则9号,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信息,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职工薪酬支出情况及其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这些披露内容包括职工薪酬的总额、各类薪酬的构成、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情况等。
通过这些披露,企业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信任度。
5、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深刻理解职工薪酬对企业的重要性。
合理的薪酬设计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企业业绩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应该兼顾员工的个人贡献和整体业绩,注重公平公正,努力打造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共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6、总结准则9号的颁布,为企业规范职工薪酬的计量和披露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在制定薪酬政策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准则9号的相关规定,确保职工薪酬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也需要关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激励需求,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企业会计准则 —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职工薪酬的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了获取劳动力而向职工支付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各种形式的报酬。
二、职工薪酬的计算方法
职工薪酬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小时计算,另一种是按月计算。
按小时计算的薪酬主要适用于计时工种,按月计算的薪酬主要适用于计件工种和管理人员。
三、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实际发放法,另一种是应计法。
实际发放法是指企业在职工工作完成后,根据职工薪酬标准实际向职工支付薪酬;应计法是指企业在职工工作期间,根据职工薪酬标准计算应支付的薪酬,然后在职工工作完成后向职工支付。
四、职工薪酬的税务处理
企业在支付职工薪酬时,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和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五、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核算职工薪酬时,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计提、结转和支付三个环节。
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计提、结转和支付职工薪酬。
六、职工薪酬的内部控制
企业在管理职工薪酬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职工薪酬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企业需要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加强职工薪酬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就是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内容。
企业在管理职工薪酬时,需要遵循国家税收法规、社会保险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职工薪酬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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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乙公司为一家彩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 名,20×9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 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的电暖气 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液晶彩电 的售价为每台14000元,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电暖气的价款和增值税 进项税额,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 17%。 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 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18
(三)计量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规定 的拟辞退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 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预 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 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
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 支付的,应当选择与预计支付期相同期限的银行贷款利率 作为折现率,对辞退福利进行折现后计量。
20
A公司20×7年辞退计划一览表
金额单位:万元
所属部门 彩电车间 职位 车间主任 副主任 辞退数量 10 工龄(年) 1-10 10-20 20-30 高级技工 50 1-10 10 20 30 8 每人补偿
10-20
20-30 一般技工 100 1-10 10-20
18
28 5 15
20-30
15
每月应计提汽车折旧=20×1000=20000(元) 每月应计提公寓租金=5×8000=40000(元) 该公司每月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6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6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其他应付款 60000 20 000 4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职工薪酬是企业在财务会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涉及到员工的薪资、福利、退休金和其他相关的人力资源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职工薪酬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
职工薪酬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披露职工薪酬的相关信息。
这包括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类福利和补偿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记录和披露,可以为内部管理决策和外部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他们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也规定了如何计量和确认职工薪酬的相关成本。
企业在确认职工薪酬的成本时,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进行计量,并在适当的时期予以确认。
这有助于企业遵循成本的一致性原则,确保相关成本能够准确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为用户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还要求企业对职工薪酬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
这包括对职工薪酬的政策、计量基准、变动情况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这些披露信息对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他们全面了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对于职工薪酬的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
正确应用和执行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外部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
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决策和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个人观点上,我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规定,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规范。
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在此,不仅仅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阐述,同时结合了个人的观点和理解,为读者提供了一篇有深度和广度兼具的高质量文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摘要:一、职工薪酬的定义和范围二、职工薪酬的分类1.短期薪酬2.离职后福利3.辞退福利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三、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1.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2.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3.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四、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正文:一、职工薪酬的定义和范围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二、职工薪酬的分类1.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3.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三、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1.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进行短期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福利计划和职工提供的服务进行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3.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进行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一一职工薪酬序曲(5%):新旧变化——七项突破所谓职工薪酬,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新的会计项目,其实,她与我们企业会计的见面已经具有久远的历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与企业经济核算的日益强化,强化新形势下职工薪酬管理势在必行。
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是根据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有关政策和实际做法,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一一雇员福利》(IAS19)的基础上起草的。
这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在会计方面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实行的重大举措,对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前已述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在中国企业会计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与过去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相近制度比较,可以说特点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点,首次实现系统规范。
新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
系统归纳和集中,引入辞退福利概念。
第二点,内容渐趋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新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第三点,内涵日渐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还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第四点,会计处理走向统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序曲(5%):新旧变化——七项突破所谓职工薪酬,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新的会计项目,其实,她与我们企业会计的见面已经具有久远的历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与企业经济核算的日益强化,强化新形势下职工薪酬管理势在必行。
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根据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有关政策和实际做法,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IAS19)的基础上起草的。
这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在会计方面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实行的重大举措,对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前已述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在中国企业会计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与过去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相近制度比较,可以说特点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点,首次实现系统规范。
新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
系统归纳和集中,引入辞退福利概念。
第二点,内容渐趋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新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第三点,内涵日渐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还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第四点,会计处理走向统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职⼯薪酬》应⽤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职⼯薪酬》应⽤指南 职⼯,是指与企业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下⾯是⼩编给⼤家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职⼯薪酬》应⽤指南,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职⼯薪酬》应⽤指南 ⼀、职⼯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提供服务⽽给予职⼯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职⼯薪酬的范围。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规范的对职⼯的股份⽀付,也属于职⼯薪酬。
(⼀)职⼯,是指与企业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类似服务的⼈员,也纳⼊职⼯范畴,如劳务⽤⼯合同⼈员。
(⼆)职⼯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货币性福利。
提供给职⼯配偶、⼦⼥或其他被赡养⼈的福利等,也属于职⼯薪酬。
(三)养⽼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计划向企业年⾦基⾦相关管理⼈缴纳的'补充养⽼保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薪酬。
(四)⾮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产产品发放给职⼯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偿提供给职⼯使⽤、为职⼯⽆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职⼯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货币性福利)计⼊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计量应付职⼯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计划向企业年⾦基⾦相关管理⼈缴纳的补充养⽼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伤保险费、⽣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以及⼯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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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序曲(5%):新旧变化——七项突破所谓职工薪酬,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新的会计项目,其实,她与我们企业会计的见面已经具有久远的历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与企业经济核算的日益强化,强化新形势下职工薪酬管理势在必行。
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根据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有关政策和实际做法,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IAS19)的基础上起草的。
这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在会计方面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实行的重大举措,对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前已述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在中国企业会计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与过去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相近制度比较,可以说特点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点,首次实现系统规范。
新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
系统归纳和集中,引入辞退福利概念。
第二点,内容渐趋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新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第三点,内涵日渐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还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第四点,会计处理走向统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
而以往则是除了部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新准则取消了按14%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的要求;而原制度则是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新准则统一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五点,引进新的会计视角。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导入了新增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关于辞退福利: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
关于带薪休假等新型职工薪酬: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诸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故会计上不作处理;对于可累积的带薪休假,由于权利和义务可以结转下期,根据下一年度预期休假数超过带薪休假数对应的工资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以现金补偿未行使的职工累积带薪休假时,冲减已计提的负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点,规范薪酬信息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统一了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
第七点,会计核算科目集中统一。
原会计制度中是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来核算职工工资的,新的准则及其指南设置了统一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正文(80%):结构、重点、实例第一节准则框架解读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框架进行概括性的认知,可以通过在解剖其定义和范围、条款与结构的基础上,对新旧准则比较的发展变化和国内国际准则比较的差异分析来进行。
(一)定义和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根据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有关政策和实际做法,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IAS19)的基础上起草的。
主要适用于企业对涉及职工个人利益的经济待遇规范之用,也就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不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项目。
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二)条款与结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共总则、确认和计量、披露共三章,分为八条。
“总则”一章,从第一条到第三条,包括:准则的目的、依据职工薪酬的定义、内容、适用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的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而制定的。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从其具体构成内容看,主要有如下八个项目:(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确认和计量”一章,从第四条到第六条,包括:各种薪酬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披露”一章,从七条到第八条,包括在附注中应披露的信息。
第二节重点难点解读:五大问题在中国逐步发育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必将渐趋规范、专业。
一点,职工薪酬的含义与范围从项目范围方面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指出: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是构成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与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工资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技能、时间和业务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
工资的组成内容包括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两部分,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生产奖(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奖金。
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特殊工作环境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高温作业的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夜班津贴、终班津贴、班长津贴)、保健津贴、年工性津贴和其他津贴。
补贴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第二部分,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这是企业使用了职工的劳动技能、知识等以后除了有义务承担必要的劳动报酬外,还必须负担的对职工福利方面的义务。
职工福利费的资金来源,包括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两个方面。
一般企业从费用中提取,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职工福利费用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福利支出。
原来企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其来源渠道之一是根据工资总额的14%从产品成本、费用中计算提取的。
企业实行医疗和养老统筹制度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根据实际情来确定。
第三部分,五险一金企业按照国务院相关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范围与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取,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
1.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
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企业按上一年全部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全部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在税前列支。
2.医疗保险费。
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费。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如下:(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缴纳失业保险费;(2)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缴纳失业保险费;(3)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4.工伤保险费。
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保障因工死亡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对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选择所属行业类别对应的浮动基准费率。
(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原费率为%、%、%、%的调整到%。
(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原费率为%、%、%的,调整到%;原费率为%的,调整到%;原费率为%、%的,调整到%;原费率为%的,调整到%。
(3)原费率为%、%的企业,上一年度无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的,分别调整到%和%;上一年度有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的,分别调整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