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总结
香坊区民政局现有干部职工51名,其中在职党员34名。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组织部和区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深入开展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中,以树立婚姻登记办“共产党员先锋岗”为重点,全面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在开展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中,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全体干部大会、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通过局域网、板报等形式深入宣传这项活动,在全局营造了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的浓烈氛围,在民政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确立了讲大局、惠民生,抓规范、提能力,强基础、谋长远,争晋位,上水平的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广大党员队伍素质。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学习、专题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开展防腐保廉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防腐保廉意识,使大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正确引导党员把握香坊民政的发展态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克服安于现状、无所作为、不思进取等各种消极思想倾向,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自觉维护香坊民政形象,做到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超越自己,立足本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自身价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稳步推进,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中,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建婚姻登记处“共产党员先锋岗”,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中,婚姻登记处以创新婚姻工作为方向,婚姻登记工作的水平逐年提高。我区在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的档案管理,庄严声明,温馨颁证仪式等方面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为使“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更好地促进业务工作发展,改善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不断密切与广大婚姻当事人的联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努力创建文明窗口、党员先锋岗,着力打造民政品牌,使三个文明建设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于2004年、2006年、2008年连续三届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2006年一举荣获两项省民政厅授予的“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和“全省行风建设先进窗口单位”的光荣称号。2009年被授予“市级文明窗口”称号。
(一)强化环境建设,树立窗口单位树立良好形象环境建设状况最直观地反映着婚姻登记机关为民服务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我们始终把环境建设作为婚姻登记处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改善办公环境。结合区情,我们确定了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的婚姻登记环境建设工作总体思路。区委、区政府首先将改善全区婚姻登记办公场所条件列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经过多方努力,筹措到资金,完成了宽敞、明亮、庄重、整洁的240平方米全市最大的香坊区婚姻登记处改、扩建,装修等工作,一举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二是科学布置服务区域。婚姻登记处充分考虑婚姻登记工作特点,强调以人为本,内部环境布置科学,设有婚姻登记区(结婚登记室、结婚等候区、离婚登记室、离婚等候区,档案室)和婚姻服务区(声明室、颁证大厅、宣传走廊、咨询台)两个区域。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使用低柜台、开放式办公桌,登记员与婚姻当事人相对而坐,面对面办公,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和询问相关情况。颁证大厅还提出“情系新人,人文化服务”口号,旨在通过颁证仪式使新人正确面对婚姻家庭这个人生严肃的课题。三是创新婚姻登记服务形式。结合新条例,在全市首次推出温馨颁证仪式,通过一个微笑,一句祝福,将政府对百姓、对千家万户的美好祝福送入他们的心中;连续三年推出节假日不休息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为百姓办实事,方便群众,体现了婚姻登记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完善内部管理,为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证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立和健全新的婚姻家庭关系、新的社会生活、新的道德风尚,对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和睦,乃至社会的进步,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按照“三个文明”建设的要求,运用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中文明服务的档次。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在创建工作中,我们以解决婚姻登记机关的编制和经费问题为切入点,改设区婚姻登记科,增加了5个全额拨款行政编制,配备了3名公务员开展婚姻执法工作,解决了一直困扰婚姻登记工作的机构问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几年来,我区不断创新婚姻工作方式,强化制度监督制约作用,以《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准》为依据,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提速增效,婚姻登记工作做到“两公开一告知一承诺”。“两公开”:一是公开婚姻登记员职责及照片、编号,公开婚姻登记机关办事程序,设立公示板,公示了:(1)本婚姻登记处管辖权及依据。(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夫妻的权利、义务。结婚登记须知(结婚登记的条件。结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补办结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办理时限)、离婚登记须知(离婚登记条件、离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时限)、补领结婚登记证须知(补领结婚登记证、离婚证的条件)、收养登记须知、撤消婚姻须知、无效婚姻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宣传法律,文明执法的模范。二是公开自愿选择收费服务项目。从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设置提示板,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且公示办公时间、时限、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并且将上述内容公示在香坊区政府网站上,便于查询,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办理手续。“一告知”是设立自由索取台,备有结婚登记告知单、离婚登记告知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供
当事人免费取用,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矛盾和纠纷,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承诺”是自2009年6月起在《哈尔滨日报》上对社会承诺每周六全天对外开门办公,不休息,方便婚姻登记当事人。三是规范办公程序。工作人员统一佩戴胸卡,摆放桌牌,使用文明用语,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两公开一告知一承诺”办理,力求为婚姻服务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展现出全科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能够严格依据审批程序和时限,依法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办证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强化执法为民,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好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是婚姻登记处的具体行政职能,是对民事行为的一个确认。切实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是衡量和检验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为此,我们不断强化婚姻登记工作的执法水平,更好地为婚姻当事人服务好。一是纳入全民普法教育体系。我们将《婚姻登记条例》纳入“五五”普法计划,坚持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将法制化、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管理理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推进了婚姻登记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二是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我们从强化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入手,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工作,建立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度,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的信誉。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多次组织区、街,镇干部和群众学习一法一例,印发宣传单3万份余份,制作宣传板34块,并将一法一例制作成VCD光碟在婚姻登记处宣传走廊循环播放,引导青年人建立科学文明的恋爱观、婚姻观,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事。针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和家庭,做到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倡婚姻、家庭关系上的社会主义新风,打击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歪风邪气,打击虐待残害妇女和老人的违法行为,增强了公民的守法观念,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动和保证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顺利实施。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抓住典型引路,广泛宣传婚姻登记工作。不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入手抓提高,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使婚姻登记员树立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得体
、服务态度好。同时,加强了婚姻登记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由计算机打印。全面提高了婚姻登记员的执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造就了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队伍。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民政整体工作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