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
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文号:建科函[2006]269号主题词:关于印发《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属各协(学)会:现将《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部电子政务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深化应用,保障政务信息安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若干意见》,以及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电子政务是指建设部机关各单位及其授权或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发布信息、处理公文、办理业务等政务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部电子政务(以下简称“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电子政务应当遵循统筹协调、需求导向,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保障安全、严格保密,规范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电子政务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开发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工作。
第六条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工作,对电子政务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领导小组有关电子政务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负责电子政务技术标准的日常管理。
建设部办公厅负责管理电子政务的政务协调及信息发布;建设部政策法规司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事务的协调;建设部综合财务司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与运行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电子政务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政务的安全管理,负责建设部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7章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体系
7.2 电子政务的基本法律法规
7 .2 . 1各国(国际组织) 规范电子政务行为及电子政 务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1.美国 2.欧盟 3. 日本 4.新加坡 5.韩国
7.2.2 各国(国际组织)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信 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2 . 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途径 (理和调整 (3) 将已成熟的法规或规章上升为法律或法规
(4) 针对电子政府方面的立法空白 ,加强、加快立法
本章小结
• 练习与思考题 1.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特征是什么? 2.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范畴有哪些? 3.完善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4.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途径是什么?
1.美国 2.欧盟 3. 日本 4.新加坡 5.韩国
7.2.3各国(国际组织) 规范信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1.美国 2.欧盟 3. 日本、新加坡、韩国
7.2.4各国(国际组织) 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1.美国 2.欧盟 3. 日本、韩国、新加坡
7.3 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及其完善
7.3. 1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沿革 1.萌芽阶段(20世纪90年代) 2.成长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9年) 3.长成阶段(2010年至今)
3.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强交互影响性 4.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技术性和极强的依赖性
5.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呈现极强的动态性
7 . 1 . 3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意义 1. 有利于规范电子政务活动 ,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2. 有利于维护政府权威性
3. 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保障政府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4. 有利于减少法律冲突和矛盾 ,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方案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方案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职能、业务流程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整合与优化,实现政府信息化和智慧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可以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传统的政务管理往往存在着繁琐的程序、低效的办事效率,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在线办公等方式,实现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和信息交互,从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同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民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渠道来办理政务事项,避免了排队等候的繁琐过程,提高了政府服务的便捷性和质量。
其次,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可以提升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治理能力。
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政府可以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政务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政府可以通过数据挖掘技术,深入了解民众的需求和关切,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此外,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还可以实现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再者,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可以加强政府的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
在现如今信息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风险,加强对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保护。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完善信息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的稳定运行。
只有保障了信息安全,才能更好地保障政府和民众的利益。
最后,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还需要解决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政府机构之间信息短板和技术差距较大,需要在统一标准、共享平台、数据互通等方面加大协调力度。
其次,由于涉及大量敏感信息,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此外,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靠性。
总之,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对于现代化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的进展与思考
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的进展与思考文章摘要:文章通过了解国外电子政务立法情况以及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和主要问题要问题等,就下一步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的思考和观点。
关键字:电子政务法制建设政务立法一: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与法制建设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是指与电子政务的建设、实施与应用相关的由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经过一定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办法等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规范。
电子政务法制化建设,关系到电子政务的诸多方面和众多法律部门。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有时把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效力不同的各种规范,统称为电子政务法规。
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与电子政务的标准规范有所不同。
后者是指在电子政务相关的领域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的统一规定,它包括在不同范围内形成的规范,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一般而言,标准在实施中具有志愿性,而法规具有强制性。
然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国家可以制定带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强制推行相关行为主体必须遵守的标准规范。
这样的强制性标准,就具有了法规的性质。
二:国外电子政务立法的比较及其启示1.美国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提出建立电子政务的国家, 也是到目前为止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美国在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 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 美国已初步形成了电子政务相关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包括:《电子政府法》、《电子政府法实施指南》、《反垃圾邮件法案》、《电信法案》、《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联邦征购改革法案》等。
这些法律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程度, 从整体上构成了电子政务的法律基础和框架, 有利地促进了美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2、欧盟欧盟作为一个多成员国的联合体,其内部的情况比较复杂:他们电子政务起步有早有晚,不仅电子政务的专项立法情况不一,而且相关法律覆盖范围也有明显区别。
其中,在电子政务专项立法方面,芬兰是全世界最早就电子政务专项立法的国家之一,这就是1999年12月30日的《政府电子服务法》,后来,该法被2003年2月1日生效的《公共部门电子服务与通信法》取代;奥地利制定《电子政务法》则是近年的事情,该法2004年2月经议会投票通过,当年3月1日生效;意大利的《数字政府法》更晚,2005年5月颁布,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五个阶段及七点建议
从危害辨识来讲,政府IT项目的实施失败能够导致一个单位的管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或者使得新上IT项目形同虚设,造成项目费用的消耗。
从风险评价来讲,用户可以借鉴外部的独立顾问帮助评估项目的风险有多大。只有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才能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极大地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政府信息化建设与企业或其他行业信息化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方面,由于政策的变动导致工作重点变化,政策发生变动难以进行量化估计,很细小的政策变动有时也会引起IT系统结构性的变化。即使不是结构性变化,相应的项目需求也必须进行调整。这无形之中延长了项目开发周期,增加了开发成本,特别是有时候在项目开发周期中,政策甚至会多次变动。因此应严格明确阶段项目负责人,科学细划项目子系统,将政策变动对项目实施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标风险是指政府方或实施方对项目目标不清晰,没有明确、实际的目标描述。
范围风险是指政府方未明确项目范围,需求外延不断变化。
沟通风险是指实施方缺乏与政府方沟通或政府方难于沟通造成理解偏差,从而导致实施方自行其事。
业务了解风险是指实施方需求分析人员由于业务知识缺陷,无法全面理解相关业务。
需求理解风险是指实施人员没有对需求仔细研究,出现误解需求或部分理解需求等情况。
如果说2002年之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化还主要停留在网络设施、政府上网、若干重点领域和相对比较基础层面建设,那之后,政府信息化建设则进入了全面启动的阶段,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并把更多的信息化服务、特别是政府利用网络和门户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和网上办事放在了突出的地位。近期,我国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方向主要是电子政务业务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办公自动化、内外网建设、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安全。
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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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TH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3.按照《条例》规定,哪些单位应当公开政府信 息?
《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主要是行 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的组织。这两类主体是政府信息的拥有者,也是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承担者。《条例》规定,各 级政府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机 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 常工作。
《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 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 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答 复方式和时限要求,《条例》也作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5.如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二、电子政务立法的相关问题
4、电子政务立法如何与分阶段建设相结合? 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由于各地区起步
时间、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目前所处 的电子政务建设阶段也并不相同。
二、电子政务立法的相关问题
5、电子政务立法与地方实施细则如何配合? 正是由于电子政务法律无法涵盖全国各地
的需求,中央层面的电子政务立法需要各地实 施细则的配合。由此,各地的相关规定何时出 台,才能更好地满足电子政务法律环境建设的 需求?
最新-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精品
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今年的7月1日,很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在颜色和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重要的事,它增加了很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防止婚姻欺诈及包二奶等等。
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取的新举措。
而在7月2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同样也是这一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实施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六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还是在这一天,商务部发布实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第五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7月1日这一天实施,是巧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我们走来,更加科学合理、更法制化、也更加人性化。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 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电子政务建设与智慧政府建设
电子政务建设与智慧政府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和智慧政府建设已逐渐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电子政务建设是指政府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办公等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智慧政府建设则是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和决策进行升级和优化,达到提高政府效能、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一、电子政务建设1. 动因随着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政府的部门和工作服务质量以及公共信息公开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传统的政府运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各国政府纷纷开始进行电子政务建设,并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化和政务办公自动化的目标。
2. 重点工作电子政务建设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务办公三个方面。
政务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开政府工作内容、预算、计划、决策等公共信息,并提供便捷的查询和下载服务。
政务服务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政府服务,包括电子证照、网上办事等服务。
政务办公则是指政府机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务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并简化流程。
3. 问题和挑战虽然电子政务建设在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质量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政府是否能够承担这些费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另外,由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了数据安全和信息管理方面的需求。
此外,政府政策、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改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二、智慧政府建设1. 动因智慧政府建设是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引入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把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向新的阶段。
随着各行各业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对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也需要更好地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治理能力和效率的提升。
电子政务作业答案
电子政务作业答案2011年07月18日星期一 11:44电子政务一、填空题1.电子政务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
P22.电子政务的基础技术与以往的政务技术应用的最大不同点:现代信息技术的重点在(人类思维能力)和思维素材——(信息)的处理能力的扩展和延伸,以往的政务技术的应用,主要解决的是人的体力节约、能力的扩展或技能的延伸。
P23.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是承载电子政务应用的(软)、(硬件)的综合平台,是具有较高安全性、可用性、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的协同工作通用系统。
P10 4.(标准管理)是电子政务统一管理的基础方式,电子政务的本质是实施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协同)。
P125.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强调“三分技术”、“七分政务”,表明电子政务建设的重心是(政务)而不是(技术)。
P286.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促进了社会平等、公平需要的发展,要求政务信息的(非垄断性)。
P297.电子政务的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电子政务实际上就是法治政务。
P308.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是顺应信息化社会对政府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建立起以为(公众服务)为导向的政府。
P339.电子政务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加速完成从(效率政府)到(交效能政府)的转变。
具体来说,就是要靠信息化力量,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用更低的成本创造更高的服务质量,以达成政府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目标。
P3410。
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的一个最显著的不同点,就是它将以电子手段向公众提供种类繁多的(电子服务),如电子支付,电子审批、电子监控、电子验证、电子采购等。
P46一、填空题1.电子政务的目的是(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面向政府机构的业务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的优化和扩展,将(信息技术)在政府机构的应用从简单的取代手工劳动提高到工作方式优化的新层次。
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四大关键
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四大关键1.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尽管美国具有世界最为先进的信息技术条件,但是在电子政务战略的具体实施方面,美国仍然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技术复杂程度由简单到复杂。
从克林顿政府提出“国家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以来,在10年多的发展过程中,美国电子政务经历了从初级、中级、高级以至目前逐渐成熟完善的不同发展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如初级阶段的政府部门内部的办公自动化;中级阶段的政府上网,主要提供一般的网上信息发布、简单的事务处理;在高级阶段,进一步发展门户网站、网上办公;在成熟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重组政府业务、建立具有适应能力的政务处理系统、实现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的交互式业务处理与服务的电子政府。
“十五”期间,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同层次和上下级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支持政府公用功能性系统和事务性系统的开发和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加强;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付诸实施,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和安全保障与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并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电子政务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目标,当前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在网络环境下实现各主要业务系统的互联交换和资源共享,以及规范政府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条件;继续完善和建立一批重点的政务、业务系统;规划和开发一批战略性、宏观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政务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基本建立起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完善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体系;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和制度。
目前,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已经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并且具有网上信息发布和简单的事务处理能力,这些政府部门下一阶段要着重进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并实现部分业务在网上进行处理。
第七章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保障
(3)安全认证技术。
(数字签名技术和身份认证技术) ①数字签名。即通过一个单向函数对要传送的的报
文进行处理得到的,用以认证报文来源并核实报 文是否发生变化的一个字母数字串。它可代替手 写签名或印章,起到与之相同的法律效用。 数字签名算法的基本要求: A、签名者事后不能否认自己的签名; B、接收者能验证签名,且其它人不能伪造签名; C、双方关于签名的真实性有争议时,应有第三方来 解决。
C、生物测定安全认证技术。即以人体惟一的、可靠的、稳定 的生物特征为依据,采用计算机的强大网络技术进行图像处 理和模式识别,以达到身份认证的目的。(如:指纹、虹膜、 脸部、掌纹等)
2、电子政务安全防范系统。
(1)反病毒系统。是一种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工具软件系 统。发展所经历的四代(P185)
(2)防火墙系统。是一种软件或硬件设备组合而成的网 络安全防范系统。它通常处于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 间,具有过滤进出网络的数据、管理进出网络的访问 身先士卒行为、封堵某些禁止行为、记录通过防火墙 的信息内容和活动、对网络攻击进行检测和告警等功 能,达到保护内部网络的设备不被破坏,防止内部网 络的敏感信息被窃取等目的系统产品。发展所经历的 四代(P186)
一、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问题
1、电子政务安全威胁。 (1)外部的威胁:病毒感染、黑客攻击、信息间谍、
信息恐怖活动、信息战争等。(如:台湾通过电子 邮件、QQ套取大陆情报等。) (2)内部的威胁:内部人员恶意破坏、内部人员与外 部人员勾结、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执行人员操作不 当、安全意识不强、内部管理疏漏、软硬件缺陷、 自然灾害等;(如下图)
三、电子政务安全运行管理体系
1、电子政务安全行政管理 (1)安全组织机构。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的目的:统一规划各级网 络系统的安全;制定完善的安全策略措施; 协调各方面的安全事宜。
电子政务题目答案-题库
题目答案题库《电子政务》练习题一参考答案1.我国电子政务的定义包含哪三个方面的信息?答案:这个定义包括三个方面的信息:第一,电子政务必须借助于电子信息和数字网络技术,离不开信息基础研究和软件技术的发展。
第二,电子政务处理的是与政权有关的公开事物,除了包括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以外,还包括立法、司法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公共组织的管理实务,如检务(例如公司执照车辆年检)、审务、社区服务等。
第三,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政府管理事物原封不动地搬到网上,而是对其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流程再造。
2.电子政务的特点是什么?答案:电子政务是一场划时代的变革,特点表现在:1。
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 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3。
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优化信息资源配置;4.降低管理和服务成本;5. 强调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 6. 平台一体化.3.现阶段电子政务的应用包括哪三个方面?答案: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资源交流;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进行网络交流。
4.我国信息化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标志是什么?答案(1)准备阶段(1982—1993).以推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大规模集成电路(LSL)与计算机技术应用为主线,从过去以研制计算机硬件设备为中心转向以普遍应用为重点。
(2)启动阶段(1993—1997)。
以“三金工程”(“金桥”、“金卡”、“金关”)的启动为标志。
(3)展开阶段(1997—2000)。
以首次“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标志。
(4)发展阶段(2000至今)。
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为标志.5.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答案:(1)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2)业务系统水平低,应用和服务领域窄;(3)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互联沟通不畅、共享程度低;(4)标准不统一,安全存在隐患,法制建设薄弱。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律:《1996 年电信法》等;
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千禧年数字版 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等。
• 1998年修订了1993年出台的《滥用计算机法》,制订了配 套的《信息安全指南》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以及 《电子交易法》、《电子交易法执法指南》等。
• 为了依法管理电子政务,新加坡除制定法律法规并成立电 子证书认证中心外,还相应地采取了一些配套措施,如建 立了电子司法实验室(E—Justice Lab),并推出了网上调 解中心,等等。
为监督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的情况,新法采取了两项措 施:①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在线跟踪系统,记录每一 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情况,如发生未按规定时间办 理的情况,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报告;②成立政府信息服务 办公室,作为政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稽查员”。
PPT文档演模板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以隐私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个人隐私保护 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 例法案》等;
• 第一章“一般条款”包括适用范围、定义、解释、经由协议的改动。 • 第二章“数据电文适用的法律要求”,包括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
书面形式、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 留存。 • 第三章“数据电文的传递”,包括合同的签订和有效性,当时各方对 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数据电 文的时间、地点等。
PPT文档演模板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二)联合国的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示范法》
电子政务建设及运营管理
电子政务建设及运营管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运营管理已经成为了政府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
电子政务建设的目的在于提高政府效率,其运营管理则是确保整个电子政务系统的顺利运作。
本文将就电子政务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深入剖析,探究其所蕴含的内容和价值。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内涵和作用电子政务的概念涵盖了政府信息网络和政府信息资源,其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数字化互动。
具体来说,电子政务建设包括政务门户建设、电子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政府数据资源建设、政府信息安全保障、管理与运维等多个方面。
电子政务建设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电子政务建设能够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信息高效共享、优化行政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电子政务可以通过网络提供全天候、无障碍的服务, 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2.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电子政务建设可以快速搜集、分析、汇总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化、精准化的依据,以及支持决策的执行和监管。
3. 推动政府治理的创新和升级电子政务建设可以促进政府的数据化、智能化、协同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理论和实务的创新升级。
二、电子政务运营管理的内容与要求为了确保电子政务的顺利运营,需要进行严格的运营管理。
电子政务运营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综合性管理综合性管理包括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安全、资讯管理、人员管理、维护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一个完整电子政务系统,综合性管理非常重要。
2. 统筹规划电子政务运营管理需要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
在规划阶段,需要确定电子政务的建设目标,明确功能要求。
在整个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实时跟踪执行情况。
3. 安全管理电子政务平台涉及到大量的政务数据和信息,因此必须有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电子政务概论》1、论电子政务的发展发展前景2、试论世界电子政务鸿沟3、试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4、电子政务发展新模式5、论我国电子政务动作模式弊端6、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模式7、试论电子政务业务模式内在联系性8、论电子政务体系结构9、论电子政务系统支撑层与应用支撑层之关系10、试论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层与公众服务层的关联性11、论电子政务技术标准的发展与统一12、论我国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与完善13、论电子政务核心技术的发展阶段14、关于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层的几个关键技术15、试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16、关于电子政务工程测试验收应注意的几个技术指标二、《管理经济学》1、论管理经济学的理论支柱2、论管理经济学决策准则3、论中国经济供求关系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4、试论经济管理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意义5、关于需求弹性评估及量化分析6、论投入要素的最优化7、关于科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8、论产品产量的最优组合9、试论线性规划10、成本利润的量化分析方法11、论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企业行为12、试论影响企业定价的几个要素13、论长期投资方案的评价体系14、论风险衡量15、论不确定条件下的企业决策三、《信息资源管理》1、试论信息资源管理特征2、论信息资源管理的产生背景及前途3、试论企业信息资源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4、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5、试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目标及内容6、论信息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7、关于信息资源管理标准化的几个问题8、论信息资源的软件质量管理9、论信息资源软件质量管理的标准与规范10、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11、论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技术12、关于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库的加密技术13、论影响信息资源管理网络安全的主要因素14、关于电子商务安全的几个技术问题1 5、试论信息资源管理经济效能的量化与分析四、《网络系统安全》1、网络扫描原理分析与研究2、拒绝服务攻击原理分析与研究3、溢出缓冲区攻击原理分析与研究4、免疫系统在入侵检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5、进化计算在人侵检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6、神经网络在入侵检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7、数据挖掘在入侵检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8、新一代病毒检测技术研究9、--Yot,宏病毒~~XXX分析与研究10、一种蠕虫病毒~~xxx的分析与研究11、一种引导区感染病毒~…xxx的分析与研究12、代理技术在防火墙系统中的应用与研究13、地址翻译技术在防火墙系统中的应用与研究14、加密技术的演变与发展。
小议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作者: 吴银雪
作者机构: 四川大学
出版物刊名: 办公室业务
页码: 249-250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3S期
主题词: 电子政务 法律法规 现状 方向展望
摘要: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和动力方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法管理、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具体体现。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标准法规体系构建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多进步与成果,但仍存在地位困惑、执行力弱、立法滞后等问题,因此,作者通过对国外积极经验的借鉴与我国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原则、应重视的问题和方向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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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 设;
2、关于惩治信息犯罪与信息安全的维护; 3、关于政务信息公开; 4、关于电子商务; 5、关于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美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发展概述
1994年
1997年 1998年
计算机安全
《关于禁止不正当接入行为等的法律》、 《为进行犯罪搜查实施通信监视的法律》
日本电子政务相关政策立法的特点
(1)重视电子政务的发展 (2)确立了纲领性的法律法规
加拿大电子政务立法政策
(1)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CSE 早在1998年就发布了《加拿大政府公共钥匙基础 设施白皮书》,制定了政府的公共钥匙的发展框 架。
21世纪初 美国政府对每个本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了电子化
美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一览
立法对象 宏观调控
信息
法律法规、文件名称
《电子政府法》
《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 信息准则》、《削减文书法》、《消费者与投资者获取 信息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例 法案》
基础设施 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政策性文件
(2)2000年5月,加拿大政府财政部通过了“服 务提升计划(SII ,Service Improvement Initiative)”,该计划制定了一个政策框架指导 政府的服务不断改进提高。
(3)2002年2月,加拿大政府颁布了新的政府安 全条例,确定了政府各部门应遵守的最低级别的 安全需求和需要采取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第七章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
第一节 概述
一、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所面临的法制困境
信息技术发展与相关立法的相对滞后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带来两个方面的变化:
一方面,新型社会关系不断出现; 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调整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
的这些关系的法律制度则一时难以制定,至少 是难以及时制定。
这两个方面的不协调,必然造成法律建设滞后, 带来法律建设中的空白点,从而给社会关系的 有效调整,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带来一系列挑战。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出台一部分有关 信息化方面的法规,到目前建立起一个初步的 法规体系。其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知识产权 保护、信息安全、网络管理、网络服务、网络 域名管理等方面。
中国电子政务立法存在的问题
立法无统一规范 立法层次结构不清 立法层次不高且滞后
(1)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2)非法网络交易猖獗
(3)有害信息难以遏制,反动、黄色和其他各种 不健康信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被广泛传播
(4)虚假信息泛滥,恶意谣言、小道消息传播迅 速方便
(5)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新的挑战
(6)国际互联网无国界限制
(7)互联网所具有的匿名特性
(8)越来越普遍使用的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还没 有统一的标准
美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特点
重视电子政务 信息化发展法 律环境的建设
信息化发展的基础 环境法律构建
特点
信息化建设法律环境构建
政府积极参与
日本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一览
立法对象
法律法规、文件名称
宏观调控 《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IT基本法)》
信息
《关于行政机关保存信息公开的法律》、《关于行政机关保存的个人信息 的保护的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关于行政机关保存的 电子计算机中相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关于特定电信职责提供者损 害赔偿责任限制以及发信人信息公开的法律》
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建设情况
电子政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法制建设 方面我们还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这里不仅有 技术方面的原因,更与我国发展电子政务的特 殊背景相关。
我国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主要是依靠行政推动, 电子政务系统多是“一把手”工程,电子政务 建设通过行政命令或上级指令展开更加优化的法制环境
在电子政务环境中,政府的运行是开放和交互 式的。它要求政府机构在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 并与内部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相连时,一定要确 保自身和社会公众的数据、信息资源以及相应 信息系统的安全(为行文方便,以下我们将这 两个方面的安全统称为电子政务安全)。
三、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电子政务法制建设
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的报告,报 告中提出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 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
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制定了“走近美国” 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 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
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政府在5 年内实现无纸工作
德国电子政务立法政策
(1)1997年6月13日,德国颁布《电子服务 法》,主要涉及数字签字,目的为电子信息和 通信 服务应用建立统一的条件。
(2)2001 年3 月,德国议会通过“电子签名” 法,旨在推进网上交易。它是国际上出台比较 早的电子签名法的国家之一。
(3)2002年1月1日,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 法》、《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电子政务 手册》,数据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都陆续生效了。
基础设施 电子商务
《形成高度信息通信网络社会基本法》 、 《关于行政程序等中信息通信技术利用的法律》
《关于修改居民基本台帐法部分规定的法律》、《关于附书面文件交付义 务法律的一次性法律修改的法律》、《修改商法等法律的部分规定的法 律》、《关于申诉手续电子化等的法律》、《关于电子签名地方行政机关 认证业务的法律》《关于电子签名及认证业务的法律》、《关于使用电子 计算机制作的税务账簿文书的保存方法等的特例的法律》、《关于修改商 业登记法等法律部分规定的法律》、《修改关于特定商业交易法实施规则 的部分规定的部门规章》
《1996年电信法》
《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 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
《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全球电子商务政策 框架》
《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 计算机安全 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禁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