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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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费孝通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确实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好书,自觉从小生活在乡土社会中,对“乡土”有或多或少的了解,阅读本书时有一种很深的亲切感。为了对中国乡土文化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这本书成了我的不二之选。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感觉书里面描述的内容通俗易懂,稍加查阅即能抓住文章主线,通晓全书大意,特别是前面几章,由乡土本色到文字下乡,再到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序”,谈到人们的“私”,再到维持私人关系的道德与家族,层层推进,相互联系。从第七章开始的最后几章主要讲述了乡土社会中的约束力即世俗意见对男女的约束、传统力量对社会秩序的约束力、故土情结及血浓于水对人的约束力。阅读第一遍时感觉有些吃力,很多很多不懂的地方,不过多阅读了几遍之后感觉好了很多,下面谈一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作者在这本书的开篇<乡土本色>中论述了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性这一特点,而乡下人正是这个社会的基层。乡土社会中的农民土气、人口流动性弱、人民喜欢群居。因为乡下人依靠土地谋生,生产生活离不开泥土,土在人民的心中占有很高的地位,人和土“粘”在一起,乡土人民“土气”由此而来。正是因为人民的这种“土气”促成了不流动的乡土人民,再加上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很难被外来的新事物扰乱。因为对世代生存的土地的依赖性,他们很难会选择迁移,即便是战争及自然灾难的发生,乡土人民依旧很难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子孙继承祖上的家业,村里的人户累计得越来越多,由于中国传统农业小农经营的特点,因为合作和保卫家庭的需要,人民开始聚村而居,逐渐形成一个个村落,由此形成乡土社区的基本单位。
接着谈到乡土社会具有地方性的这一特点,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因为流动性小弱,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社会学中描述的一种礼俗社会,人民平时接触的都是一些与生俱来的人,人民无需选择便拥有与周围人的各方面关系,人民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
而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是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它与这种乡土社会具有很
大的不同。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作为一位农村出身的青年,我多少有些关于乡土社会的经历和想法。在农村里面,乡里乡亲之间因为相互熟悉而对彼此产生信任,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互帮互助,邻里之间发生什么事情往往很快被同村甚至更高级别行政区域的人知道,可以说在乡土社会里面根本没有秘密可言,人人相互了解,凡事相互通晓,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人与人之间很容易产生信任,现代社会则恰恰相反。
最近因为双十一的到来,很多人都在计划着采购自己下半年的“重量级”商品,像衣裤鞋子什么的,希望可以从中获得实惠。然而网购最大的问题却是来自时空的阻碍,网购过程中一般会有实物与图片的差距,产品质量问题,诚信问题等等,网络两头的人都是陌生的,对彼此不了解,很难产生对彼此的信任,于是电商通过采用一系列措施来尽可能大地确保诚信。但事实上还有很多是无法保证的,比如说商品的好评率,很多人都会认识是店家雇人“刷”出来的,他们根本就不会相信那些“所谓的”好评,这一部分信任无法保证,这是因为电商做的还不够。
乡社会中对人对物的“熟悉”在这种社会有很大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在现代社会中很难体现,乡土生活中的办法在现在社会中无法运用,它里面的生活方式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人民不再想回到乡土社会中去了。
接着作者又在<文字下乡>纠正了城里人认为乡下人”愚”的看法。乡下人因为不识字被称为“愚”,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愚”是指一个人智力的不足或缺陷,不识字称为“文盲”,文盲与愚自然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作者举出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捉蚱蜢的例子,说明乡下孩子的智力并不逊于教授们的孩子,只是在学字能力比不上教授们的孩子而已,而这个可能与孩子的基因和学习环境有关,因此仅凭识字能力来比较城里孩子与乡下孩子的智力并不恰当,故而乡下人并不“愚”。
乡土社会中的人因为对彼此的熟悉,日常生活当中可以通过声音气味等来接触交流,不像现代社会中运用那么多语言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一点我最赞成不过的了。在文字出现之前,乡土社会中的人民用物品来传情达意,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约定,是一种默契。
乡土社会中的人民更多的是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而现代社会却主要用文字来
表达意思。文字需要讲究文法,需要使用恰当,不合文法的文字会引起一些误会;面对面的谈话可不讲究文法,交流简单随意,不受限制,人民生活在一个村落里,语言成为乡土社会中不得不采用而且是主要采用的工具,这就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在乡土中生活的人民很少识字的原因,这与他们“愚不愚”没有关系。没有文字并不影响人民的正常,乡土社会中人“文盲”是由这一本质特点决定的。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乡土社会越来越远离我们的生活,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并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的生活,文字变得越来越重要,作者则在<文字再下乡>中说明了文字下乡的重要性,文字可以用于表达意思、记忆、克服距离的局限性,它已成为当代社会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并且只有等到乡土社会中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够真正的下乡。也就是说,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乡土社会中的这种基层结构,在中国的乡土实施改革才会有希望。
第四章中讲到乡土社会中的人与现实社会群体中的“私”的毛病,接着讲述中国与西方社会团体之间的差距,乡土社会中的“自我”与“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在这种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而西方社会则是以国家为单位的“私”,他们把国家看做是超越一切组织的团体,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来保证团体的利益,这也还是当代社会的一大特点。
西洋社会的道德观念来自他们的信仰,西方社会中的上帝是众生之“神”,他是团体的代表,是公有的,必须是无私的,他对每个人都是公道的,一视同仁的。中国古代社会则更偏重“私”,人民生活在由私人关系组成的群体中,儒家孔子的孝、弟、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仁都是表现在亲属之间的伦常关系,这样一个由无数亲人关系搭建的差序格局的社会,无法做到基督教里面的不分差序的兼爱。
家族与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在家族中的家庭只是社会圈子中的一轮,不能说它不存在,但也不能说它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不是一个团体。家族具有生育的功能,它还附有氏族与部落所有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中国社会家的性质与西方社会有很大的差别,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而西方国家则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