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向有关机构或部门缴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平透明、风险可控、用途专款。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赔偿、安全设备的购置与维护、安全培训与宣传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和缴纳期限将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风险程度和相关政策进行规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机构由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指定。
第二章缴纳与管理第八条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根据自身安全生产情况,按时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九条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应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机构应对企业缴纳的抵押金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机构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提供查询服务,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第三章使用与退还第十三条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机构申请使用相应的抵押金。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时,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使用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向管理机构提供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使用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向管理机构归还相应的抵押金。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退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经过管理机构的审批。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4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保护企业的安全资产,并减少安全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1.2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定义2.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指企业在面临安全风险时,为弥补可能导致的损失而提前向相关方支付的一定金额或提供的一定物品。
2.2 安全风险是指可能对企业的人员、财产、声誉或利益造成损害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第三条适用范围3.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
3.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四条主管部门4.1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在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中负有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保管5.1 安全风险抵押金应当由专门负责的人员予以统一保管,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5.2 安全风险抵押金应当妥善保存,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
第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6.1 安全风险对企业造成损失时,公司应先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弥补。
6.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退出7.1 企业面临安全风险的期限届满或安全风险解除后,安全风险抵押金应当及时退出。
7.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退出应当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必须经过审核和确认,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八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追偿8.1 如果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未能弥补全部损失,应通过追偿的方式继续弥补剩余损失。
8.2 追偿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
8.3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追偿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九条考核方式9.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情况将定期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保管、使用、退出和追偿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员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三、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设立和管理1. 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
具体比例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风险等级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由相关部门依法确定并公布。
2.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由企业自行保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独立于企业的一般资金账户。
3.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存入、提取和补充:3.1 存入企业在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存入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并将存款凭证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3.2 提取(1)当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并核定事故责任,确定责任方。
(2)责任方在接到事故责任认定通知书后,需在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决定,若认定申请符合规定条件,将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转交指定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
(4)指定银行或金融机构在收到提取申请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划拨至责任方指定的账户。
3.3 补充(1)企业在存入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后,经一段时间生产经营活动后,如没有发生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减免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
(2)企业需要补充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应当在获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充。
四、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处置1.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存放于指定银行或金融机构后,所产生的利息归企业所有。
2. 当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导致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时,所提取的金额将抵扣利息后的本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本着全员参与、责任共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安全责任和风险差别为分级分类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的归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缴存类别与系数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与奖惩采取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方式进行,风险抵押金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或调整。
第四条按照各部室的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实行不同的风险抵押金标准。
风险抵押金标准共分为两个类别(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和奖惩标准)。
一类:安全管理专职部室、负责生产技术的职能部室。
二类:其他职能部室。
第三章缴存与兑现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周期采用公历年制,从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抵押金每年年初缴存,抵押周期内缴存标准如有浮动,应据实及时进行差额补退。
第六条各部室风险抵押金缴存以部室为单位向计划财务部缴存。
缴存标准需经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审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办公室负责收缴。
第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存标准以缴存当月所在岗位为标准,兑现亦按此标准兑现,全年不作调整。
调入人员和试用期转正人员从调入或转正当月缴存风险抵押金,考核周期亦从当月开始折算;调出和退休人员,考核周期按当月截止时间折算,抵押金与奖惩在第二年年初统一结算。
第八条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评情况,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系数并完成兑现。
第九条公司每年初与各部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年度末,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____%权重)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____%权重),对安全生产业绩以百分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控制和减少,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结果,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一种抵押金制度。
第三条抵押金的缴纳、使用和退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抵押金的管理和监督由有关部门负责。
第五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抵押金缴纳的义务,按照规定使用抵押金。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相关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指自然人。
第七条抵押金的缴纳、使用和退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胁迫、强迫相关单位和个人缴纳抵押金。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抵押金的缴纳第九条抵押金的缴纳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后,评估结果认定为重大风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二)曾经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三)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被国家列为高风险行业或领域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四)其他具备安全风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抵押金,缴纳金额由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抵押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二条抵押金的缴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一)现金缴纳;(二)银行转账;(三)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抵押金缴纳凭证及缴纳明细表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章抵押金的使用第十四条抵押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用,并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抵押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更新、维护、保养等费用;(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费用;(三)事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费用;(四)安全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运行经费;(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煤矿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一、总则和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全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实现我公司安全年目标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风险抵押金实施范围横向到各部门,纵向到每个员工。
风险抵押金实施对象为全体在岗员工。
三、实施办法1、公司员工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根据所在档次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机务安全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或人员)进行考核并兑现一次。
2、风险抵押金及季度奖励金按安全管理难度及责任大小分为八档,具体见表1。
表1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及季度兑现标准表一档1200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二档1000公司其他分管领导领导三档700机务安全部、技术部、选矿车间正职四档600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质检部、调度室、化验室正职五档500各部门副职、专职安全员、工程系列技术人员六档400部门内主管、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七档300司机、炸药库和危化品库库管员、测工、井下采样工、生产一线员工八档200公司其他员工注:新毕业的工程系列技术员相应降低一档。
新入矿员工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按相应标准交纳。
3、实施时间: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
4、实施中途因辞退、辞职等其它原因需要离开公司的退还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主要工作1、由机务安全部负责在1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由机务安全部制定并负责签订,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种制定本部门各工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负责签订,然后报机务安全部备案。
2、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确定。
班组长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机务安全部;兼职安全员由机务安全部负责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从上年无“三违”记录、事故非责任人员中经本人申请考试择优录用,选拔比例10%。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5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____日至十二月____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
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____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
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4.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 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防止事故发生, 减少事故损失, 在一定条件下, 采取抵押金的形式对安全风险进行抵押担保的一项管理措施。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抵押金的决定: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高风险行业的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因素,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抵押金的数额: 抵押金的数额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的规模、所处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3.抵押金的缴纳方式: 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将抵押金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缴纳凭证。
4.抵押金的使用和管理: 抵押金应专款专用, 用于覆盖相关安全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如事故发生时, 用于赔偿事故受害人的损失、修复受损设施、进行善后处理等。
5.抵押金的返还: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后, 如安全生产情况良好,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可以申请返还抵押金。
6.抵押金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抵押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确保抵押金能够被及时、有效地使用,不被滥用或挪作他用。
7.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抵押金、滥用抵押金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处罚。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 具体的实施办法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是指在安全生产风险领域,由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要求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责任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一、风险评估:相关管理部门将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情况。
二、抵押金数额确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相关管理部门将确定企业需要缴纳的责任风险抵押金数额,一般按照企业风险评估结果和规模大小进行确定。
三、缴纳与管理: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责任风险抵押金,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合规性。
四、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责任风险抵押金将用于弥补企业因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导致的事故或损失,并向受害者提供补偿。
五、风险评估和抵押金的调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的变化,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抵押金数额。
六、违规处理:对未按时缴纳责任风险抵押金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以上就是《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此办法的实施旨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规定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一定金额的抵押金。
具体实施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金计算办法: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程度、规模和经济实力等因素,制定抵押金的计算办法。
可以按照固定金额或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
2. 抵押金缴纳要求:规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期限和金额向相关部门缴纳抵押金。
一般要求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一并缴纳。
3. 抵押金使用和返还机制:明确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例如用于企业安全设备的购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方面。
同时制定返还机制,即在企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后,可以申请返还抵押金。
4. 抵押金管理和监督机制:规定相关部门对抵押金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包括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返还申请的审核等。
5. 处罚措施:明确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抵押金或者违规使用抵押金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可以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子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维护、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三条风险抵押金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时向本单位缴纳的一定金额资金,用于保证参与者在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相关制度、规定,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风险抵押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是指单位内设的专门负责风险抵押金收缴、存储、核算、返还等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的缴纳、管理、返还等事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抵押金的缴纳第六条单位及个人在参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时,根据风险大小和特征类别确定缴纳或不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单位申请缴纳风险抵押金时,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报告、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第八条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并发出缴纳通知书。
第九条单位应在收到缴纳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将风险抵押金缴纳至指定账户,并提供缴纳凭证。
第十条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结果、法律法规要求及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缴纳标准。
第三章风险抵押金的管理第十一条管理机构接收单位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后,应及时将其存入指定的风险抵押金账户,并进行记录和核算。
第十二条风险抵押金存放在指定账户中,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风险抵押金的核算和统计工作,确保风险抵押金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抵押金档案,将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存储、核算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定期进行档案备份。
第十五条管理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风险抵押金的数据库,实现风险抵押金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规范风险抵押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要求缴纳的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三条风险抵押金是指为预防和弥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所需的保证金,用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理。
第四条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历史事故情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缴纳相应的风险抵押金。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合理确定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确保风险抵押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风险抵押金的缴纳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八条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金额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确定,具体金额由政府部门提出。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缴纳风险抵押金后,应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风险评估报告、缴纳证明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应单独开设账户,并在政府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存管。
第三章风险抵押金的使用第十一条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预防和弥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处置费用、伤害赔偿费用、环境修复费等。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审核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害情况等,并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和金额。
第十四条风险抵押金应按照使用范围和金额进行使用,不得挪用、截留、私分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章风险抵押金的退还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发生事故的,政府部门应及时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政府部门应按照事故处理情况和损害清算结果,确定风险抵押金的退还金额。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是指企业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赔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定比例和程序寄存给相关机构的一笔款项。
第三条抵押金的主要作用是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情况,制定抵押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管理办法和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抵押金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收取和管理。
第二章抵押金的基本要素第六条抵押金的主要要素包括抵押金的收取标准、管理方式、使用范围等。
第七条抵押金的收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确定,其具体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抵押金的管理方式应当明确抵押金的使用、储存、监管等各个环节,并应当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抵押金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主要包括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
第三章抵押金的收取第十条抵押金的收取主体应当为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收取抵押金的机构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企业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取得和变更、申请资金拨付等相关事项办理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事项和标准缴纳抵押金。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抵押金收取周期和收取比例及时缴纳抵押金。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所在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抵押金的具体金额,并如实填报《抵押金缴纳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抵押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等方式。
第四章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五条抵押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抵押金的资金流转、账务处理、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形成一个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局有关规定执行一九四队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后,对参加抵押的人员,将按全队以及各经济实体〔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挂钩实施奖惩〔队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由局考核,不参加本办法〕。
一、抵押范围队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部门、项目部〔经济实体〕其他副职;队属钻机正副机长;在册在岗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在册在岗队属车辆驾驶员。
二、抵押金标准:1、安全责任一类人员: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各经济实体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抵押金26元为抵押基数;在此基础上,每完成货币工作量10万元,风险抵押金增加1元;2、安全责任二类人员:队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抵押金24元为抵押基数〔队专职安全员〕;在此基础上,每完成货币工作量10万元,风险抵押金增加80元;3、安全责任三类人员:各部门、项目部〔经济实体〕其他副职抵押金22元为抵押基数;在此基础上,每完成货币工作量10万元,风险抵押金增加60元;4、安全责任四类人员:队属钻机正机长抵押金16元为抵押基数;在此基础上,每完成货币工作量10万元,风险抵押金增加40元。
5、安全责任五类人员:队车管员、消防员,队属钻机副机长,在册在岗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在岗在册队属车辆驾驶员,抵押金12元为抵押基数;在此基础上,每完成货币工作量10万元,风险抵押金增加30元。
三、抵押金的上缴和存放管理考核以本年度为准,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于当年的1月底前上缴队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应进行专项管理,并将收款单据复印件交队工程技术部备案。
四、考核期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除队级外所有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人员考核工作由队工程技术部负责。
五、奖励金额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考核合格奖励金额为各岗位风险抵押金基数的50%为奖励基数。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自愿缴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人、实施运营管理的单位等。
第四条抵押金的收取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充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抵押金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抵押金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抵押金的收取标准和流程第六条抵押金的收取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特点等因素确定,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第七条抵押金的收取方式主要有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
一次性缴纳的抵押金应在企事业单位筹建时或者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承诺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时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的抵押金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分几期缴纳完毕。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缴纳抵押金时,应填写《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九条抵押金的收取主体应当开设专门账户,用于接收、管理和使用抵押金。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抵押金不被挪用或滥用。
第十条抵押金的使用应当用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生产环境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抵押金的管理机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第十二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将所有缴纳抵押金的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或组织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抵押金的使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出使用申请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审批并支付抵押金。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指企业为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按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一种保证金。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将其用于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风险。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第六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比例,将应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入指定的保管账户,并按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第七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计算方法为: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事故的预算费用乘以风险抵押金比例。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比例由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确定,并及时公布。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通知,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入指定的保管账户,并及时将缴款凭证、缴款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进行检查,确保缴存的金额符合要求,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错误,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保管账户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设立和管理,严格保管其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优先用于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风险;(二)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以用于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三)在平稳运营期间,可用于安全技术培训、设备维护等方面;(四)不得擅自挪用抵押金偿还其他债务。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报账。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
第十五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4年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实施办法
2024年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进行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提到的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风险。
第四条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是指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缴纳抵押金,并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安全风险的监督、防范、应对和救援工作的一种制度。
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二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第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金实力、行业特点和风险等级。
第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具体方式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选择。
第八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期限为2024年年初至年底,超过期限未缴纳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将面临处罚和限制。
第九条相关单位或个人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应当存放在专门设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账户,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同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应当用于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和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设备、培训专业人员、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等。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当经过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并经过监管机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用、滥用或私自转移。
第十四条监管机构有权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并对管理不善、滥用等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和评定第十五条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和评定应当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准确。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履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
1.3 对于未在本制度中涉及的事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2.1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项目。
2.2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依据主要包括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2.3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计算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计算结果公正准确。
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3.1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3.2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等工作。
3.3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应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4.1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账户,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4.2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确保收支的合法合规。
4.3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账户应定期进行资金核对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4 对于违规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监督检查5.1 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的规范进行。
5.2 监督检查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机构进行,结果应及时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报告。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6.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的规范,希望能在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得以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____元,中层人员缴纳____元,普通职工缴纳____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2)是指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下,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一笔抵押金作为保证金。
这笔抵押金将在企业发生违法、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事件时,用于弥补和赔偿损失。
该制度的目的是激励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降低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并确保处罚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
具体的制度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要点:1. 抵押金比例: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抵押金。
抵押金的金额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生产记录等情况确定。
2. 抵押金的用途:抵押金主要用于赔偿违法、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事件中造成的损失。
具体的用途可能包括受害人的赔偿、环境修复、设备维修等。
3. 抵押金的管理和监督:抵押金应由相关行政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抵押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抵押金的返还: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事件,或者已经按规定进行了赔偿和补救措施,抵押金可以返还给企业。
返还的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和绩效进行评估。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营活动涉及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对安全风险实施的一种经济保证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风险控制能力,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数额,并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
第二章抵押金数额的确定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资产状况和安全风险程度;(二)企事业单位涉及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物质的安全性;(三)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措施和能力;(四)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额可以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应当依法进行,且调整金额不得超过原抵押金数额的50%。
第三章缴纳和使用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合格后,按照规定的数额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至指定的安全管理机构。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开具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据,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收据交给企事业单位。
第十条在企事业单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达到事故预防控制目标并进行评估后,可申请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部分或全部解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当用于以下用途:(一)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措施进行奖励;(二)用于应对突发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置;(三)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使用和解冻。
第十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台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评估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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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总则和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全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实现我公司安全年目标要求,经公司研...
一、总则和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全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实现我公司安全年目标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风险抵押金实施范围横向到各部门,纵向到每个员工。
风险抵押金实施对象为全体在岗员工。
三、实施办法
1、公司员工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根据所在档次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环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或人员)进行考核并兑现一次。
2、风险抵押金及季度奖励金按安全管理难度及责任大小分为八档,具体见表1。
表1?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及季度兑现标准表
序号
档次
标准(元)
岗位分档
备注
1
一档
1200
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
2
二档
1000
公司其他分管领导领导
3
三档
700
安环部、技术部、选矿车间正职
4
四档
600
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质检部、调度室、化验室正职
5
五档
500
各部门副职、专职安全员、工程系列技术人员
6
六档
400
部门内主管、班组长、兼职安全员
7
七档
300
司机、炸药库和危化品库库管员、测工、井下采样工、生产一线员工
8
八档
200
公司其他员工
注:新毕业的工程系列技术员相应降低一档。
新入矿员工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按相应标准交纳。
3、实施时间:从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
4、实施中途因辞退、辞职等其它原因需要离开公司的退还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主要工作
1、由安环部负责在3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
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由安环部制定并负责签订,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种制定本部门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负责签订,然后报安环部备案。
2、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确定。
班组长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安环部;兼职安全员由安环部负责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从上年无“三违”记录、事故非责任人员中经本人申请考试择优录用,选拔比例10%。
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安全风险抵押金必须由个人出资缴纳,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工种、所属档位报表报安环部审定后,安环部报于财务部后开始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同时将风险金交纳明细表交安环部存档。
五、考核办法
1、由安环部负责每季度对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各单位根据考
评结果填报安全奖报表并经安环部审核后报财务部兑现,安全工作管理奖罚分下列两挡次。
(1)安全环保部、技术部、选厂;
(2)综合办公室、财务部;
(3)(含本单位员工)
2、每季标准见表1,每季度每人实发安全奖(元)=相应档位标准(元),年底返还剩余的风险抵押金.
3、轻伤处罚办法:轻伤由安全环保部调查处理,属第一挡次单位扣单位负责,人100元,事故责任人扣200元:风险抵押金的15%。
属第二挡次单位扣单位负责人150元,事故责任人扣300元;风险抵押金20%。
4、重伤事故处罚办法、属一挡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风险抵押金20%,事故责任人400元,风险抵押金100%,属第二档次扣单位负责人300元,风险抵压金30%扣事故责任人500元,风险抵押金100%,扣主管经理100元,扣公司全体员工抵押金30%。
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5、工亡事故的处理:发生工亡事故,全公司工资总额下浮10%,事故单位员工工资下浮20%,风险抵押金扣30%,同时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
6、设备事故按有关规定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1)一般事故的处罚原则:设备修复费用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发生事故罚单位负责人或设备主管100—1000元,罚事故责任人200——500元。
(2)事故直接损失或修复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同时对事故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3)小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除本年抵押金及本季度奖励金。
(4)其他考核根据公司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状进行考核。
7、环保事故的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1)环保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内的为一般环保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罚部门负责人100元,罚事故责任人2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内,罚部门负责人200元,罚事故责任人400元;
(2)环保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的为重大环保事故。
公司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同时对事故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8、风险抵押金扣完的员工由安环部负责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重新缴纳风险抵押金。
科研制度秘书制度租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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