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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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一)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
(二)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等。
(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不准乱接、乱拉照明线路。
(四)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五)安排给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认真做好“三包”(包课桌椅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照明、电教设备完好,包室内清洁卫生)。
(六)不安排固定班级上课的教室(包括阶梯教室)为学校的流动教室,全系的流动教室由机电系办公室统一调配。
(七)固定使用的教室和指定有专门人员管理的流动教室由相应人员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要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和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室内外地面无杂物,门窗清洁,教室内桌椅排列整齐,课前黑板干净。
(八)各班、部门因举办报告会、讲座、补课等需要使用流动教室者,须提前向系办公室提出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以免造成混乱。
(九)所有教室禁止从事教学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十)若发现教室里各种设施有破损或遗失时,负责管理的班级学生应及时上报,对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珲春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
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
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
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
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
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习。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
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
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
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
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珲春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
面点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等)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品种,并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
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珲春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
实操教室卫生制度
1.上课时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防头发、头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中。
2.上课中不得有吸烟、嚼槟榔、口香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行为。
3.食品应在工作台上调理,容器不得直接放置地面。
4.保持双手干净,经常洗涤及消毒,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
5.手指不可触及餐具之边缘、内面或饮食物。
6.严格收货制度,是否按规定验货,要有收获记录,食品检验证、卫生许可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生产日期。
7.食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不得与非食品混放。不得存放食品添加剂、工业色素、工业用盐。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别妥善保存,防治污染及腐败。
8.应有足够而清洁之冷藏、冷冻设备。温度需保持冷藏7℃以下,冷冻零下18℃以下。冰箱增加负责人标签。
9.厨房内灭蝇灯必须打开,门窗必须保持关闭,定期杀虫和灭鼠。
10.剩余之菜肴、厨房及其他废弃物应使用密盖垃圾桶或厨具桶适当处理.要节约使用食用调和油,循环使用避免浪费。必须废弃油脂要放入指定容器,有专人管理。
11.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必须分类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要有明显标示。
12.应至少有两套以上之刀及砧板,明确标示且分别处理生食、熟食。切割不再加热即可食用之食品及水果,必须使用塑料砧板。刀及砧板使用后应确实洗净杀菌完全,并不得有裂缝,不用时应侧放或悬挂以保持干燥。
13.加热保温食品之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食品调制后置于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加工过得食品须快速冷却(置于冰水中或把底部垫起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