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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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 • (1)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权益受该
法保护; • (2)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遵守
该法; • (3)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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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 生产者是产品的直接参与者, 理所当然成为产品质 量第一的把关人。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生产者应当使生产的产品达到质量要求 • 生产者应当使生产的产品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 (1)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 三、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
• 产品质量责任, 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违反《产品质量法》所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一) 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产品不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 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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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二) 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所产生的 法律责任, 责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项目六 市场行为法
• 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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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 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
竞争行为。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 可以从竞争性、反道德性和违法性 上分析。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 (1) 欺骗性标示行为; • (2)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3) 诋毁商誉行为; • (4) 商业贿赂行为;
• (一) 监督检查 • 在我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部门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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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二) 法律责任 •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济责任、民事责任的意义在于保护合法经
• (一) 限制竞争行为 • 限制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
用其行政权力或经营者相互之间通过合同、协议及其他方式排除竞争 或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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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性交易行为 • 2.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 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行为 • 4.恶意串通的招标投标行为 • (二) 不当竞争方法 • 1.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 • 这是指经营者采用伪造或仿冒的标志或采用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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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销售者不能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
•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产品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 销售者销售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不得以
不合格产品充合格产品。
他标识。 • (2) 销售者进货后、销售前的质量义务。销售者进货后应当采取措施,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如果进货时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销售时的产 品出现缺陷, 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3)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标识 的有关规定。 • (4) 销售者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 条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
奖销售: • (1)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 (2)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 (3)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 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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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2.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 • 销售者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
缺陷, 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 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四) 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
明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而《产品质量法》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损害,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 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按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的原则, 产 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为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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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 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 位和个人, 也包括权利人的职工。
• (4) 第三人明知或应该知道上述违法行为, 但仍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品秘密。
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及受到实际损害时能得以补偿。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 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
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此外, 还规定了与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7.诋毁商誉行为 • 经营者对同业竞争者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手段, 恶意诋毁
、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以削弱其竞争优势的行为。 经营者所散布的信息属于恶意诋毁, 采用的手段是捏造、散布虚假事 实或无事生非、造谣惑众、断章取义、夸大事实。
•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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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5) 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 2.不正当竞争的危害 • 竞争是市场的灵魂。竞争实现了市场的更新, 优化了资源配置, 促进了
市场繁荣。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它的积极功能毋庸置疑, 然而市场 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了竞争具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 正当 的经营者, 积极进取, 努力以质量、价格、服务为竞争手段, 以人为本, 讲究生产效率, 提高产品质量, 节约生产成本, 提高服务意识, 为消费 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 另一方面, 不正当的经营者因为恐惧竞争、 扭曲竞争, 也会采用违背市场交易原则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 二、消费者权利
• (一) 保障安全权 • 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
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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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二) 生产者必须遵守的禁止性义务 •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2.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3.生产者生产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 • 4.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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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三)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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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一、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
• (一) 消费者 • 消费, 顾名思义就是消耗、花费。消费者也就是消耗、花费的人。这
种消耗和花费既可以是物质上的, 也可以是精神上的。从这个意义上 讲, 人人都是消费者。这里所说的消费者, 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从 法律意义上讲, 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的社会成员。 • (二) 消费者权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权益, 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 者带来的应得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
• (3)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 (4)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伪造产地
, 对商品质量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2.商业贿赂行为 •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回扣。 • 在商品购销中, 一方交易人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在账外暗中向
, 引起公众的误解, 诱使消费者误购, 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有以 下几种情况: • (1)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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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2)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 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认 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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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针对商场竞争中的正当竞争而言, 是经营者为争夺 市场优势, 违反了商业习俗和道德, 采用非法手段排挤、破坏竞争, 扰 乱市场秩序, 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限制竞争行为; 另一类是不正当 竞争方法。
交易相对人及其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支付钱财及其他报偿的行为 。回扣是一种很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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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低价倾销行为 • 低价倾销, 是指同业竞争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采用不当的以低于
成本的价格来销售商品的行为。法律并非禁止一切降价销售行为, 对 于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正当的降价销售, 法律仍是予以保护的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1) 销售鲜活商品; • (2)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 (3) 季节性降价; • (4)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三)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免责条件 • 1.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及免责条件 • 为了平衡生产者的利益, 保护生产者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产品质量法
》同时规定, 生产者只要能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须承担产品责 任: • (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 (2) 产品投入流通时, 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 (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这 是严格责任的例外, 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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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4.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的认识功能和心理功能, 对商品的质量
、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诱 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 •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 •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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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 产品质量, 是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等特性的总和。 • 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等主体之间, 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关系的法律规范 。 • 这里所指的产品, 是指经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 适用本法规定,农业原产品和不动产也不适用本法。但是建筑工程使 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适用本法。
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应符合该标准。 • (2) 具有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 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
说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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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符合以产品说明、 实务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4) 除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产品可以不 附加产品标识外,其他任何产品或包装上均应当有标识。
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 • (1)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权益受该
法保护; • (2)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遵守
该法; • (3)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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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 生产者是产品的直接参与者, 理所当然成为产品质 量第一的把关人。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生产者应当使生产的产品达到质量要求 • 生产者应当使生产的产品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 (1)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 三、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
• 产品质量责任, 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违反《产品质量法》所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一) 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产品不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 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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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二) 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所产生的 法律责任, 责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项目六 市场行为法
• 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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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 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
竞争行为。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 可以从竞争性、反道德性和违法性 上分析。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 (1) 欺骗性标示行为; • (2)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3) 诋毁商誉行为; • (4) 商业贿赂行为;
• (一) 监督检查 • 在我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部门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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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二) 法律责任 •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济责任、民事责任的意义在于保护合法经
• (一) 限制竞争行为 • 限制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
用其行政权力或经营者相互之间通过合同、协议及其他方式排除竞争 或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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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性交易行为 • 2.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 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行为 • 4.恶意串通的招标投标行为 • (二) 不当竞争方法 • 1.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 • 这是指经营者采用伪造或仿冒的标志或采用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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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销售者不能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
•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产品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 销售者销售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不得以
不合格产品充合格产品。
他标识。 • (2) 销售者进货后、销售前的质量义务。销售者进货后应当采取措施,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如果进货时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销售时的产 品出现缺陷, 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3)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标识 的有关规定。 • (4) 销售者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 条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
奖销售: • (1)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 (2)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 (3)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 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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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2.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 • 销售者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
缺陷, 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 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四) 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
明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而《产品质量法》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损害,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 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按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的原则, 产 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为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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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 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 位和个人, 也包括权利人的职工。
• (4) 第三人明知或应该知道上述违法行为, 但仍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品秘密。
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及受到实际损害时能得以补偿。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 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
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此外, 还规定了与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7.诋毁商誉行为 • 经营者对同业竞争者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手段, 恶意诋毁
、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以削弱其竞争优势的行为。 经营者所散布的信息属于恶意诋毁, 采用的手段是捏造、散布虚假事 实或无事生非、造谣惑众、断章取义、夸大事实。
•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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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5) 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 2.不正当竞争的危害 • 竞争是市场的灵魂。竞争实现了市场的更新, 优化了资源配置, 促进了
市场繁荣。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它的积极功能毋庸置疑, 然而市场 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了竞争具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 正当 的经营者, 积极进取, 努力以质量、价格、服务为竞争手段, 以人为本, 讲究生产效率, 提高产品质量, 节约生产成本, 提高服务意识, 为消费 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 另一方面, 不正当的经营者因为恐惧竞争、 扭曲竞争, 也会采用违背市场交易原则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 二、消费者权利
• (一) 保障安全权 • 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
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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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二) 生产者必须遵守的禁止性义务 •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2.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3.生产者生产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 • 4.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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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三)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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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一、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
• (一) 消费者 • 消费, 顾名思义就是消耗、花费。消费者也就是消耗、花费的人。这
种消耗和花费既可以是物质上的, 也可以是精神上的。从这个意义上 讲, 人人都是消费者。这里所说的消费者, 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从 法律意义上讲, 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的社会成员。 • (二) 消费者权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权益, 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 者带来的应得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
• (3)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 (4)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伪造产地
, 对商品质量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2.商业贿赂行为 •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回扣。 • 在商品购销中, 一方交易人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在账外暗中向
, 引起公众的误解, 诱使消费者误购, 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有以 下几种情况: • (1)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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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2)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 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认 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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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针对商场竞争中的正当竞争而言, 是经营者为争夺 市场优势, 违反了商业习俗和道德, 采用非法手段排挤、破坏竞争, 扰 乱市场秩序, 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限制竞争行为; 另一类是不正当 竞争方法。
交易相对人及其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支付钱财及其他报偿的行为 。回扣是一种很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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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低价倾销行为 • 低价倾销, 是指同业竞争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采用不当的以低于
成本的价格来销售商品的行为。法律并非禁止一切降价销售行为, 对 于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正当的降价销售, 法律仍是予以保护的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1) 销售鲜活商品; • (2)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 (3) 季节性降价; • (4)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三)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免责条件 • 1.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及免责条件 • 为了平衡生产者的利益, 保护生产者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产品质量法
》同时规定, 生产者只要能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须承担产品责 任: • (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 (2) 产品投入流通时, 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 (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这 是严格责任的例外, 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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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
• 4.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的认识功能和心理功能, 对商品的质量
、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诱 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 •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 •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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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 产品质量, 是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等特性的总和。 • 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等主体之间, 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关系的法律规范 。 • 这里所指的产品, 是指经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 适用本法规定,农业原产品和不动产也不适用本法。但是建筑工程使 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适用本法。
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应符合该标准。 • (2) 具有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 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
说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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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产品质量法
•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符合以产品说明、 实务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4) 除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产品可以不 附加产品标识外,其他任何产品或包装上均应当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