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说明书
泰康赢家理财 B 款终身寿险 产品说明书
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为投资连结型保险,本保险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赢家理财B 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特色1、多个账户,可供选择本产品为您提供多个投资账户,您可以根据需求,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投资比例,满足您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2、账户转换,灵活自由每年无限次免费账户转换,实现灵活资产组合。
3、定期追加,积少成多产品交费方式灵活,您可以选择定期追加保险费的方式投资,积少成多,达到长期投资目标。
4、风险保障,人生无忧基本部分的身故保障,不扣除风险保险费。
另外,还可以根据您的需求增加可选部分的寿险保障,该部分保障将扣除风险保险费。
5、年金转换,规划晚年保单生效满5年后,您可随时申请将部分或全部保单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领取,规划幸福晚年。
二、投保须知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您有权选择是否在犹豫期内将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果您未选择的,我们将视为您默认同意在犹豫期后将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
如果您选择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即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的),并且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退还我们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以及除资产管理费之外的其他已收取的各项费用。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篇一: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1、投资对象主要投向为评级为级及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政策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券类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主体评级为,债项评级可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标准化资产投资工具。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比例区间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2、投资团队资产管理人:XX有限公司XX银行成立于年月,目前辖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家,并控股成立青岛西海岸村镇银行。
成立以来,XX银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资本持续达标、管理机制灵活、经营效益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年末,全行总资产亿元,本外币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亿元,上缴税金亿元,经营规模、效益、发展质量和潜力已经位居全省城商行前列。
资金托管人:XX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理财托管账户,为单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组合进行管理,保管理财资金。
确认与执行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理财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三、理财产品成立1、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
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
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2、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3、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一、引言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本文档将为您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产品,为您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二、产品概述该理财产品是一种基于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的综合性投资工具。
其主要特点如下:1. 投资对象: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实现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2. 风险与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与所选投资品种及其风险相关。
高风险品种将可能带来高收益,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3. 投资期限: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较长,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期限。
三、投资要求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风险控制,投资该理财产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投资人资格:该理财产品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开放,投资者需符合法定投资人身份认定标准。
2. 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要满足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以及产品规定的递增金额要求。
详细的投资金额要求,请参见产品相关文件。
3. 风险评估: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
四、产品优势该理财产品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具有以下优势:1. 专业投资团队:产品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管理和运作,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收益。
2. 风险控制措施:产品设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以有效的方式管理投资风险,降低投资者的损失风险。
3. 透明度高:产品的投资组合和相关信息将定期向投资者公布,确保投资者获得透明的投资信息。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投资风险:市场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应关注市场波动,理性对待投资风险。
2. 投资期限:产品有固定的投资期限,不宜用于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计划。
3. 费用说明:投资产品可能涉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详细费用说明请参见产品规则。
渤海银行理财 产品说明书
渤海银行 08007号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渤海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申请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二者如有冲突,以交易申请表的规定为准。
·若贵司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渤海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计划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说明书解释权归渤海银行所有。
风险提示本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渤海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1. 市场风险:投资工具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面临潜在的风险,本理财的市场风险来源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及其它银行间市场投资工具市场价格的波动。
影响债券及其它投资工具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风险因素: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汇率风险、经营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赎回或提前支付风险、投资组合杠杆风险等。
当投资工具的市场价格下跌时,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可能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市场价格下跌至零,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和理财收益。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 信用风险: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央行票据等银行间市场投资工具。
客户需承担债券发行人和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包括债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手到期不能按时足额兑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可能遭受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发生投资工具的本息完全无法回收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和理财收益。
3.管理风险:由于渤海银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甚至理财本金遭受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产品登记编码:C1030818A004714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80008)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招商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放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招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是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贵公司的本金有仍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蒙受损失,贵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且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或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招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招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一网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招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是较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甚至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的投资回报。
汇福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
甘肃银行“汇福”安享盈定期开放式(9M)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周期)行内产品代码:000610012090061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编码:C1175621000041特别提示:投资者可根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甘肃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甘肃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甘肃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甘肃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销售文件。
2.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3.本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等。
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4.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甘肃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5.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6.对于投资者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甘肃银行将仅根据双方达成的条款和条件使用,并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7.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甘肃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甘肃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8.本理财产品不保障理财本金和收益,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理财产品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甘肃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部分或全部受损。
个人增利360天产品说明
个人增利360天产品说明一、产品概述个人增利360天产品是一种理财产品,旨在帮助个人实现资产的增值和财务目标的实现。
该产品的投资期限为360天,通过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来获取收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产品的特点、风险和收益,以及如何购买和赎回。
二、产品特点1. 投资期限个人增利360天产品的投资期限为360天,相对于其他短期理财产品,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
这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规划资金运用,获得更稳定的收益。
2. 收益方式个人增利360天产品的收益方式主要包括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其中固定利率是在投资期限内保持不变的,而浮动利率则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这样的收益方式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又能够享受市场上涨的机会。
3. 低风险投资个人增利360天产品主要投资于低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国债、银行存款等。
这种投资策略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
然而,投资者需要注意,低风险并不意味着无风险,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仍然可能对收益产生影响。
三、风险与收益1. 风险个人增利360天产品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于金融市场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
信用风险是指投资者可能面临的债务违约风险。
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这些风险,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2. 收益个人增利360天产品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所获得的利息和资本收益。
利息是根据投资金额和利率计算的,而资本收益则是通过投资工具的升值或赎回获得的。
投资者可以通过持有该产品来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
四、购买和赎回1. 购买投资者可以通过各大银行、证券公司或互联网平台购买个人增利360天产品。
购买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等文件。
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
2. 赎回个人增利360天产品的赎回通常需要在投资期限结束后进行。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发行方提出赎回申请来实现资金的回流。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安逸版理财产品说明书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安逸版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本理财产品适合于:□√无投资经验投资者 □√有投资经验投资者。
三、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不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请详细阅读本说明书第四部分风险揭示内容。
投资者应在对本理财产品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谨慎投资。
四、华夏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五、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华夏银行官方网站或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或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客户。
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步步增盈安逸版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1611420000101 登记编码:C1030416000897产品风险评级根据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 PR2(稳健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为:PR1(谨慎型)、PR2(稳健型)、PR3(平衡型)、PR4(进取型)、PR5(激进型))。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华夏银行自主评定,仅供参考。
适合投资者经华夏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类型为CR1(谨慎型)、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
华夏银行根据客户自身提供的信息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因客户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其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类型不匹配的理财产品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活利宝系列产品说明书
活利宝系列120401期60天产品说明书1、产品基本信息风险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揭示内容。
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票据收益权、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
如出现前述金融产品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等不利情况,则本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可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但中国银行不对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保证,与本理财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和享有。
本产品说明书中对本产品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银行对本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
中国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请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评级3中等风险产品本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流动性评级中本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可能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机构投资者产品名称活利宝系列120401期60天产品代码120401_0401_0531B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及理财收益币种人民币理财份额面值1元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5亿元,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亿元,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调整,本产品最终规模以理财计划管理人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产品说明书
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产品说明书摘要:一、产品概述1.产品名称: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2.产品类型:理财产品3.投资目标:稳健收益,风险较低二、产品特点1.投资期限:灵活多样,满足不同客户需求2.收益稳定:采用多种投资策略,保障收益稳定3.风险控制: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本金安全三、产品投资范围1.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等2.货币市场工具: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3.银行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四、产品费用1.认购费:无2.管理费:年化0.6%3.赎回费:持有期限小于1年,收取2%手续费五、产品购买与赎回1.购买方式:线上、线下均可购买2.赎回方式:线上、线下均可赎回3.赎回时间:工作日9:00-15:00六、产品收益与分配1.收益计算: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收益2.收益分配:到期一次性分配收益正文: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是一款以稳健收益为目标的理财产品,适合对投资风险有一定要求,期望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本产品说明书详细介绍了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类型、投资目标、特点、投资范围、费用、购买与赎回方式以及收益与分配等。
首先,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是一款理财产品,投资目标为稳健收益,风险较低。
产品名称体现了其投资特点,即稳定收益,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其次,本产品的特点在于投资期限灵活,收益稳定,风险可控。
投资期限可以根据投资者需求选择,满足各类客户的投资需求。
通过采用多种投资策略,保障收益稳定。
同时,深圳农商行拥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本金安全。
在投资范围方面,深圳农商行稳利多6号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
债券投资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产品费用方面,本产品无认购费,管理费为年化0.6%,赎回费根据持有期限收取,小于1年收取2%手续费。
购买与赎回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购买本产品,赎回方式同样灵活。
安盈象固收稳健月开 5 号理财产品说明书 1 19
产品登记编码:【Z7002621000120】产品登记编码为本产品在理财登记系统取得的登记编码,投资者可以依据该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
信银理财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名称:【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健月开5号理财产品】产品代码:【AF21A2131】)重要须知:1.本产品说明书与《信银理财理财产品销售总协议》(含附件:客户权益须知专页)(或合作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提供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文本)、《信银理财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3.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信银理财或代销机构各营业场所或营业网点咨询。
4.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信银理财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信银理财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按照本产品期末总净值计算得出的收益。
5.本理财产品不保障理财本金和收益,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理财产品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风险提示: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部或部分受损。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具体风险如下: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对象的回报。
如果投资对象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在此情况下,本产品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本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融资主体的追索权利,信银理财有权以产品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添利理财产品说明书
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添利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添利理财产品文件》包括风险揭示书、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和投资者权益须知。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理财产品文件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发售。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清算分配金额,亦不构成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应分配金额承诺,仅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时参考。
在购买本产品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文件,特别是标记▲▲及★的条款,投资者若对本理财产品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管理人或向代销机构各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如对代销机构推介、销售的产品认为有不实或未尽风险告知职责或其它疑义事项,或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时,投资者可通过拨打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555、拨打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至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等方式反馈,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基本定义在本产品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用词将具有如下含义:1.参与主体用语(1)管理人/产品管理人/理财产品管理人/本机构:指交银理财。
(2)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3)代销机构: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可以购买理财产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中,个人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经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评定为适合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称投资者。
(5)投资合作机构: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主要职责为进行受托资金的投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受托投资或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具体职责以管理人与投资合作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武汉农商行鑫享存3号产品说明书
武汉农商行鑫享存3号产品说明书摘要:一、武汉农商行鑫享存3号产品简介二、产品特点及优势1.高收益2.低风险3.灵活存取4.长期持有三、产品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1.投资范围2.投资策略3.风险控制措施四、产品适合人群及购买建议1.适合人群2.购买建议五、产品费用及税收政策1.费用明细2.税收政策六、产品赎回及转让规定1.赎回规定2.转让规定七、产品问答环节八、结论正文:一、武汉农商行鑫享存3号产品简介武汉农商行鑫享存3号产品是一款面向广大投资者的高收益、低风险理财产品。
该产品在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助力财富增值。
二、产品特点及优势1.高收益鑫享存3号产品采用了先进的投资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实现较高的收益。
在稳健投资的基础上,产品收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助力投资者实现财富增长。
2.低风险鑫享存3号产品投资范围主要集中在低风险的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武汉农商行具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投资者本金安全。
3.灵活存取鑫享存3号产品支持灵活存取,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进行资金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长期持有长期持有鑫享存3号产品,可享受稳定的收益。
产品设计了长期持有的激励机制,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实现财富的持续增值。
三、产品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1.投资范围鑫享存3号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低风险品种,确保收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投资策略产品采用动态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市场环境调整投资组合,实现收益最大化。
同时,运用量化投资策略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3.风险控制措施武汉农商行设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投资者利益。
此外,产品还设置了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应对潜在的市场风险。
四、产品适合人群及购买建议1.适合人群鑫享存3号产品适合具有一定闲置资金、追求稳定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
2.购买建议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购买金额和持有期限。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3 号说明书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说明书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产品代码2119987003销售代码A 份额:2119987003A(面向微众银行渠道个人投资者销售)B 份额:2119987003B(面向微众银行渠道非金融机构投资者销售)C 份额:2119987003C(面向华夏银行渠道销售)全国银行业理财登记系统登记编码Z7003921000274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产品管理人华夏理财产品募集方式公募产品运作模式开放式净值型产品投资性质固定收益类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一、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理财”)不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除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投资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申购、赎回条款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
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请详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第六部分风险揭示内容。
投资者应在对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谨慎投资。
三、华夏理财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本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计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四、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华夏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如需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请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7或其他代理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热线。
产品风险评级根据华夏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PR1级(低风险)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说明书[001]
理财产品说明书[001]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特别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条名词释义(⼀)发⾏⽇期:是指银⾏确定的接受投资⼈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期限。
(⼆)提前终⽌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或投资⼈单⽅⾯决定全部提前终⽌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权⾏使⽇:是指银⾏或投资⼈⾏使提前终⽌权的⽇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开始停⽌计算收益的⽇期。
(四)认购⽇:是指投资⼈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期。
(六)名义到期⽇:是指在银⾏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期。
(七)实际到期⽇:是指银⾏实际开始停⽌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期。
若本理财产品未被提前终⽌,则实际到期⽇即为名义到期⽇;若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则实际到期⽇为提前终⽌权⾏使⽇。
(⼋)理财期限:是指⾃计算投资收益起始⽇⾄实际到期⽇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作⽇: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和休息⽇外的⽇期。
第三条运作⽅式(⼀)运作⽅向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债券、货币市场⾦融⼯具等⾼流动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流动性资产包括国债、央⾏票据、⾦融债、信⽤等级不低于AA-的企业债券以及同业存款、回购、同业借款、货币市场基⾦等货币市场⾦融⼯具,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融产权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及债权类信托计划等。
(⼆)提前终⽌在理财期限内,银⾏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权,如发⽣以下事项时,银⾏可对本理财产品⾏使全部提前终⽌权:1、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的;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重⼤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的;3、因地震、⽕灾、战争、罢⼯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的;4、银⾏认为应该提前终⽌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篇一: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1、投资对象主要投向为评级为级及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政策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券类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主体评级为,债项评级可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标准化资产投资工具。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比例区间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2、投资团队资产管理人:XX有限公司XX银行成立于年月,目前辖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家,并控股成立青岛西海岸村镇银行。
成立以来,XX银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资本持续达标、管理机制灵活、经营效益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年末,全行总资产亿元,本外币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亿元,上缴税金亿元,经营规模、效益、发展质量和潜力已经位居全省城商行前列。
资金托管人:XX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理财托管账户,为单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组合进行管理,保管理财资金。
确认与执行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理财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三、理财产品成立1、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
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
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2、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3、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浙商银行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浙商银行“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风险提示“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说明书中的“预期年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者收益的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客户理财本金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理财产品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可能会对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二)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内,承租人违反设备融资租赁有关协议项下的约定,不愿或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将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1—(三)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四)流动性风险理财周期间,投资人的理财资金不能提前赎回,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
(五)其他风险战争、动乱、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进而影响投资人理财收益的实现。
二、产品概况本理财产品是浙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推出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锦盈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租金优先受益权。
理财产品要素如下:(一)产品名称:“永乐理财”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90801。
(二)产品币种:人民币。
(三)产品规模:3000万元。
(四)理财对象:个人客户。
(五)申购起点金额:5万元(超过部分须以万元为单位累进)。
(六)发行期:2008年5月12日至5月21日,共10天。
采用时间优先方式发行,额满停止发售。
(七)理财期限:12个月,起息日2008年5月22日,到期日2009年5月22日。
交通银行得利宝·天添利系列A款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交通银行“得利宝·天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得利宝·天添利”A款理财产品说明书尊敬的客户: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兹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根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本产品。
交通银行“得利宝·天添利”A款理财产品合同由《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交通银行个人财富管理客户权益约定书》及本产品说明书共同组成。
本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部分、风险揭示书专页、客户权益须知专页、产品适合度评估专页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共五部分。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交通银行“得利宝·天添利”A款理财产品合同所载的资料操作。
若本产品说明书与申请表、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约定书等文件不一致的,则应以本产品说明书为准。
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在本产品说明书加盖印章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分/支行(投资者通过适用的电子银行渠道签署本产品说明书的系指投资者清算账户开立网点所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在购买本产品前,请客户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合同,特别是粗体印刷的条款,客户若对本理财产品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产品说明部分一、产品概况和基本信息产品名称“得利宝·天添利”A款产品代码0191090001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编码C1030109000001,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产品信息。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托管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募集方式公募产品运作方式开放式产品评级稳健型(2R)(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适合的投资者适合经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增长型、二、投资运作(一)投资范围1.固定收益类: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2.货币市场类: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杭银理财幸福 99 年添益 2003 期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杭银理财幸福99年添益2003期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备案编号:Z7002220000010一、重要须知1.本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
2.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
3.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咨询。
4.本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
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本金。
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5.投资者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
本说明书及投资者签署的《理财协议书》、《杭银理财幸福99添益系列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的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6.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7.投资者承诺其用于认购理财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情形。
8.杭银理财及销售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责任,除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外,不得对其他第三方商业机构提供任何投资者信息。
9.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修订。
10.管理人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二、释义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产品/理财计划:指杭银理财幸福99年添益理财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理财产品说明书附件:潍坊银行理财产品信息一、产品概述(根据具体报备发行信息填制)二、投资管理、投资对象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其中所投资的信用类债券的债项评级在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级;若所投资的信用类债券无债项评级,其主体评级需在级(含)以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货币基金、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投资于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低风险证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信托计划以及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泰利达系列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为;债券回购投资金额不高于前一交易日资产净值的;投资于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低风险证券产品的比例为;信托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比例合计不高于%。
、投资团队资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要求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集合国泰君安的研究、投行、经纪、海外等各项综合优势和资源,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业界的领头羊。
公司的投研团队包括了清华、复旦、交大、财大等国内名校的优秀人才,在各自研究领域研究多年,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
自年开始,公司先后与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东莞银行合作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取得了累积收益超出同行业绩基准的好成绩。
资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三、理财产品成立、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
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
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四、收益率测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测算综合考虑了投资收益、产品发行成本、银行合理利润等因素。
、该收益测算仅为银行根据历史数据与以往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不代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该理财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客户到账资金为准。
客户获得的理财实际收益=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为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测算年化收益率为,理财期限为天,则:客户获得的理财测算收益为:万元××元(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最不利情况分析: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的金融工具贬值或者投资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本金及测算收益,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
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并且本金可能受到损失。
五、收益及本金支付安排、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我行在收到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不能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我行可适当延长理财期限,该理财产品期限相应顺延至本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
我行将在实际收到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六、风险揭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根据本行内部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低(二级),该评级仅供参考,请参考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购买适合的产品。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潍坊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信用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标的发行主体的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造成投资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测算的收益及实际收益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理财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
七、信息披露、我行通过发布产品成立、收益情况、产品延期或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件等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在个工作日内发布。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我行有权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发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八、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与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业务申请表共同组成投资者与潍坊银行之间的理财合同。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测算收益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潍坊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潍坊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我行在产品成立日扣划并进行资金归集。
客户与我行签定的理财产品协议书视为与我行签定的代扣协议书,同意用此方式实现理财资金的扣划。
扣划账号为协议书上客户指定的卡号或账号。
附件:理财产品协议书经办人:复核人:【特别提示】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如有疑问,可向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机构咨询。
甲方:户名(个人机构):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卡号账号:证件号码:电话:乙方:名称: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号邮编:电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本着自主决策、自愿委托、风险自担的原则,购买乙方理财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理财产品基本内容:、产品编号认购金额(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级、级理财产品购买起点万元,级、级理财产品购买起点万元,级理财产品购买起点万元。
、本产品详细情况见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甲方可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内对本产品进行认购。
二、名词释义购买日:指甲方签署本协议,购买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的日期。
收益起计日:指开始计算理财产品约定收益的日期。
募集截止日:指结束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募集的日期。
到期日:指计算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约定收益的截止日期。
本金及收益返还日:指支付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日期,即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到账日。
甲方所选择产品的详细描述如收益率、风险揭示、收益起计日、到期日、本金及收益返还日等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协议的构成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业务申请表和客户权益须知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四、双方的声明和保证、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其在乙方存入的人民币资金购买本协议项下的理财产品,保证委托时在乙方存入足够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其合法持有,并有完全处置权。
、甲方已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悉知该产品的风险,全权委托乙方按照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用途运作资金。
甲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对协议内容已做了必要的说明和提示,甲方未对协议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乙方已对甲方进行了风险揭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根据评估问卷显示,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符合购买本产品的条件。
甲方确认充分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的内容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内容,并接受乙方根据上述问卷对甲方作出的评级结果。
本条款仅适用于个人客户。
、乙方声明自身具有开办理财业务的经营资质,保证以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资金。
五、理财产品的认购、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银行卡或活期帐户用于认购本协议项下的理财产品。
客户不可凭现金直接购买乙方理财产品。
、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证件资料、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乙方将按照本协议中留存的甲方信息联系甲方。
、甲方签约、解约、变更银行账号等本产品项下的相关内容须填写《潍坊银行理财业务申请表》并交由乙方网点办理。
对于甲方变更信息但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理财产品的起息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将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投资资金在购买日进行冻结,产品成立日扣划并进行资金汇集。
根据甲方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办理与委托资金相关的扣划手续。
甲方投资资金自购买日至收益起计日期间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七、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实施投资管理行为,以专业技能管理理财产品资产,依法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乙方不对该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作出承诺或保证,亦不会承诺或保证本金安全。
乙方应依照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投资范围、资产种类和比例进行投资,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约定比例合理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