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惨烈车祸事故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事故。
事故发生时,正值下班高峰期,道路上车辆众多,行人穿梭。
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失控冲向路边的行人,造成多人伤亡。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最终查明事故原因。
二、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当天,车主李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从公司出发回家。
在行驶过程中,李某驾驶的轿车突然失控,冲向路边的行人。
事故发生时,共有5名行人被撞伤,其中3人重伤,2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李某迅速停车,拨打了急救电话。
三、事故原因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 驾驶员李某疲劳驾驶。
事发当天,李某连续工作了12个小时,疲劳过度导致驾驶过程中反应迟钝,操作失误。
2. 轿车制动系统存在隐患。
事故发生前,轿车制动系统存在故障,未能及时停车。
3. 道路安全隐患。
事发路段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两旁的防护设施不足,行人通行不便。
四、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事故造成5名行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2人轻伤。
2. 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及行人财产遭受损失。
3. 社会影响: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五、事故教训1.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
2. 汽车制造商要加强对汽车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的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 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防护设施,确保行人通行安全。
4. 广大群众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六、案例启示1. 生命至上:此次事故再次提醒我们,生命是无价的,我们要珍惜生命,关爱他人。
2. 遵守规则:交通规则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
3. 安全第一: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做到警钟长鸣。
4. 责任担当: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
总之,这起惨烈车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以下是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1. 车辆失控撞向护栏:一辆小车在雨天行经二广高速湖南娄底段时,驾驶人不仅没有减速,而且在超过右侧行车道上的一辆货车并进入弯道时,小车车身突然向左发生轻微摆动,随后失控撞上右侧护栏,在道路上旋转漂移了两圈才缓慢停下。
事故造成小车和公路护栏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两名司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2. 车辆侧滑发生飘移:一辆银色小车在沪渝高速湖北恩施段行经利川互通时突然失控,左右摇摆,多次横向侧滑碰撞中央防护栏,最终撞上分流鼻的防撞沙桶后翻倒在匝道上。
经调查,这辆车在经过积水路段时,因车速较快,车辆侧滑发生飘移,驾驶人李某为矫正方向操作过猛,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3. 斑马线前未礼让:在广西贵港一处斑马线上,黄某驾驶小车转弯时没有减速让行,碰撞到正在过斑马线的二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受伤。
这些案例都提醒我们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在雨天、积水路段和斑马线等关键位置,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谨慎驾驶。
4. 疲劳驾驶出事故:一位货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过度疲劳,导致车辆偏离车道,撞上了路边的树木和护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避免疲劳驾驶。
5. 酒后驾车酿悲剧:一位年轻人在酒吧喝酒后,仍然选择自己驾车回家,由于酒精的影响,他的反应能力、视力和判断力都受到了影响,导致他在路上无法及时避让行人,最终造成了悲剧性的后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6. 超速行驶导致事故:一位年轻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由于车速过快,他无法及时刹车避让前方的障碍物,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超速行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案例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警示,提醒我们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清醒、谨慎和安全驾驶。
交通事故的案例
交通事故的案例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因车辆行驶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交通事故的危害和应对措施。
案例一,酒驾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
在某日晚上,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由于酒后驾车导致视线模糊,驾驶失常,最终导致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多辆车相继追尾,数十人受伤,其中一名乘客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这起事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案例二,违规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在城市道路上,一名驾驶员为了赶时间,违规变道,结果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中,两辆车均受损,驾驶员和乘客也受了轻伤。
这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也给车主和乘客带来了不小的伤害,也给交通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案例三,行人闯红灯被车辆撞伤。
在市区的十字路口,一名行人因急于过马路,无视红灯,结果被一辆车撞伤。
事故中,行人受了重伤,需要进行紧急救治。
这起事故不仅给行人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驾驶员和周围的行人带来了心理阴影。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交通事故,它们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规变道等。
其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交通状况,提高对危险的识别能力。
最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做到文明出行。
总之,交通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路漫漫 其“修”远 ——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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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 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28 人),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228公里加530 米处,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 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 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 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 A18526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53人)发生碰撞,致鲁A18526 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 二、教训与启示 澳大利亚曾经对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三者在导致道路交 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专门研究,结果显示,机动车、驾 驶人和道路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分别占4%、67%、24%。近年来, 各地大力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 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公路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现象比较普遍, 安全设施欠账遗留问题较多,道路安全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根本 改善。路漫漫,其“修”远兮。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和《公路交 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规定,高速公路中 央分隔带开口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公里,开口处必须设置插拔式 或充填式活动护栏。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济青段全线318公里,共 有中央分隔带开口237处,平均1.34公里一处,其中202处中央 分隔带开口设置了同事故路段相同的推拉式活动护栏,间距设 置和护栏类型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事故中,因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的活动护 栏基本起不到防撞作用,鲁A96925大客车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 况冲入对向车道与鲁A18526大客车左侧前部相撞,导致其侧翻, 致14人死亡。
十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十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出了车祸谁赔?【案情概要】2023年8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
另查,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肇事司机朱某、保险公司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
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当。
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当赔偿责任。
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当。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当赔偿责任。
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当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借车给没有驾照的朋友开,发惹事故,车主要赔吗?【案情概要】2023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玩耍,王某没有驾照。
在西双湖北提,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
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展责任认定。
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当50%。
考虑到被告刘某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孙某具有一定的过错,酌情其承当15%的责任,王某承当50%,孙某自己承当35%。
因刘某的车辆未投交强险,医疗费等损失由被告王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当49534元,交强险之外的20236元,刘某、王某、孙某按照上述责任比例承当。
道路安全事故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安全事故案例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因为道路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下面是几个道路安全事故的案例:
1. 酒驾事故:酒驾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个案例是一名酒驾司机在
驾驶车辆时酒后失控,撞到了一辆行驶在对向车道上的车辆,导致对向车辆上的乘客
严重受伤甚至死亡。
2. 超速事故:超速是另一个常见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一个案例是一名司机以高速驾
驶车辆,因为无法控制车速而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两车损毁、司机受伤。
3. 分心驾驶事故:分心驾驶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个案例是一名司机在驾
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因为分散注意力而未能及时注意道路状况,导致发生前方追尾事故。
4. 无视交通规则事故:一些司机忽视交通规则也会导致事故。
一个案例是一名驾驶员
在红灯时强行闯红灯,与从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严重损毁、乘客受伤。
这些案例强调了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醒人们在驾驶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觉,遵守
交通规则,避免酒驾和分心驾驶等危险行为。
只有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严格执法,才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16年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一、湖南宜凤高速“6.26”特大交通事故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宜凤高速公路郴州宜章段长村东溪大桥附近,湖南省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辆车牌号为湘D94396,由耒阳开往宜章莽山的大巴车(核载55人,实载57人,其中小孩4人),在宜凤高速K34+145处东溪大桥撞上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随后又撞向东溪大桥右边护栏,致油箱漏油起火。
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2016年7月4日,衡阳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衡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雁峰管理所副所长兼驻衡阳市中心汽车站管理办主任阴钧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6年7月11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对“6.26”事故交通肇事司机刘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二、天津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武某、李某、付某等5名嫌疑人共同出资购置牌照为“冀EA5566”的长途卧铺客车,运营邢台至沈阳的客运路线。
2016年7月1日13时,事故大巴从邢台出发后,“拉载乘客、配置货物”。
当日晚上,该客车行驶至津蓟高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
事故发生时该客车载有30人,26人在事故中死亡。
经查河北省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及下属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宋某某等9名责任人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涉事车辆擅自改变经营路线、长期脱线断线等违规行为无监控记录,一级、二级安全监控中心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未依规对涉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导致发生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目前上述9名责任人已被刑拘。
三、贵州紫云“8.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8月20日晚,一辆贵GBC002号客车从贵州安顺驶往紫云途中,在209省道(222km+300m)紫云县枫香塘路段发生侧翻。
2019-2021年30个交通事故案例
2019-2021年30个交通事故案例案例一:2021年5月19日,杨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云P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由北向南行驶,22时40分许,当车行驶至香格里大道蓝天宾馆前路段时,所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前部与和某某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云P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伤人及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事故现场对杨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杨某某对现场测试结果无异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1年6月11日,和某某驾驶云P号牌小型轿车沿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由西向东行驶,00时52分许,遇行人杨某某由南向北横过道路,云P号牌小型轿车右前部与杨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云P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和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因和某某处于昏迷状态,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和某某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救治,现场未能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
经对和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结果为202.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2021年8月5日6时20分许,孟某驾驶小型轿车(搭乘吴某、胡某晨、胡某毫、欧某),沿三江县境三柳高速公路连接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三江县境三柳高速公路连接线程村乡显塘村路段(程村路段)时,适遇曹某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孟某驾驶的轿车越过道路中心黄色虚线与曹某驾驶的货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孟某、吴某、胡某晨、胡某毫4人死亡、欧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四:2021年3月18日17时46分许,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柳城县沙埔镇往柳州市方向行驶至沙埔镇那并村路口(国道209线3280KM+50M)时,与前方由左往右横过公路由刘某驾驶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搭乘黄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黄某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15篇
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15篇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15篇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一〕:在公路上玩耍时引发的交通事故2021年6月的一个黄昏,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陈某在吃过晚饭以后,与几个同学一齐在公路上玩耍。
结果,突然冲过公路的陈某,被飘过的一辆大货车的左前轮碾压过了右腿和头部,在送去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3月,又是一个黄昏,两名男生在公路上玩耍打闹。
其中一名8岁的男生彭某突然奔跑着穿过公路,结果被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2021年8月,一名8岁的二年级男生赵某,随父母在公路边摆摊。
当他与伴侣在路上休息玩耍时,突然横穿透过了公路。
最终,赵某的头部撞在了一辆大货车的后轮上,惨遭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二〕:横穿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2021年6月上旬,适逢午后放学时分,...市江北区某小学学前班的6岁男生杨某,随爷爷一齐走出了校内的大门。
途中,杨某偶遇母亲在公路对面召唤,于是摆脱了爷爷牵着他的手,向公路对面飞奔而去。
不料,在刚刚跨进公路主路两-步,路的左侧突然疾驰来了一辆北京牌吉普车,将杨某撞倒并从他幼小的身体上碾压了过去。
杨某当场死亡。
2021年元月,一名年仅7岁的小女孩陶某,与家人前往医院探望病人。
在探望结束以后,陶某及家人步行回家。
突然,公路对面传来了呼喊陶某名字的声音。
说时迟那时快,陶某丢下家人飞奔着冲上了公路。
结果被一辆飘过的小货车挂倒并碾压,当场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2021年4月中旬,某小学一名一年级的女生陈某下午放学回家。
为抄近路回家,陈某没有走过街天桥,而是从人行护栏的缺口处进入了行车道。
突然从道路左侧驶过来一辆汽车,紧急刹车并使车尾横在了公路上。
此时,道路的右侧又有一辆大客车驶过,两车相见当场将陈某夹在了中间,这一重大的冲击将陈某小小的躯体瞬间压成了肉饼。
2021年4月,一名7岁的小学男生王某,随着姨妈一齐去上学。
在被亲人送到车站以后,王某为了追逐公交车,突然从电车的车头部位穿过了公路。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
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
36mg/ml),且超速行驶。
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
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
我们除了期望这些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校车“变形” 乘员丧命 ——2011.11.16甘肃庆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教训与启示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
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 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 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乘客, 也会使高速公路上行人增多,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前言: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起交通事故对受害家庭来说都 是天大的事。
全国平均每天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232人!
“带”血的教训 ——2013.2.1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石彦飞驾驶冀A70380号货车,沿连霍高速自西向东行
高速不是公交站 下客命丧为哪般 ——2011.7.4湖北随岳高速公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4日3时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
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 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 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 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 29人受伤。
根据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此次事故中,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 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 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 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后实验,大客车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发 现汽车列车,如能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12月2日)来临之际,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012.10.7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
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2012.8.26包茂高速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案例一:违规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背景在某市区的主干道上,一辆小轿车以超过限速4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
突然间,一名行人准备过马路,但因为小轿车超速且刹车不及时,导致发生严重的撞击事故。
事故结果行人当场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经过检查,行人多处骨折和内脏受损,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事故原因分析该事故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1. 小轿车超速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2. 司机未及时发现行人的存在,并且刹车反应过慢;3. 过于自信的驾驶惯,导致对行人状况的忽视。
事故教训该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以下教训:1.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合理控制车速非常重要;2. 注意观察路况和行人,及时采取相应的驾驶操作;3. 不要有侥幸心理,要保持专注和警惕。
案例二: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背景在某县城附近的乡村路段上,一名醉酒司机驾驶着一辆大货车。
由于酒精影响,他控制不住车辆,最终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迎面碰撞。
事故结果事故造成大货车司机轻伤,而小型客车的驾驶员和乘客受到严重伤害,其中一名乘客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分析该事故的原因如下:1. 醉酒司机违反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上路;2. 酒精的影响使司机失去了驾驶能力和判断力;3. 大货车的速度与小型客车相撞后的冲击力过大。
事故教训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1. 绝对不能酒后驾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2. 醉酒状态下坚决不开车,选择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3. 遇到其他驾驶员违法行为时,要保持警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案例三:交通信号灯不正常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背景某市区的一个交叉口,一处交通信号灯故障,导致所有车辆都无法正常通行。
在此情况下,两辆车同时进入交叉口,发生了严重的碰撞事故。
事故结果事故造成两辆车严重损毁,并有多名司乘人员受伤,其中一名驾驶员受伤严重,需要紧急送医抢救。
事故原因分析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如下:1. 交通信号灯失灵,未能提供正常的通行指示;2. 两辆车同时进入交叉口,因无法正常通行而发生碰撞;3. 司机在接近交叉口时未能采取更为慎重的驾驶行为。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交通安全事故的案例,以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李先生在朋友聚会上喝了大量的酒,却依然执意驾车回家。
在驾车途中,由于酒后驾驶,李先生的反应迟钝,无法及时避让一辆急速驶来的货车,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李先生的车辆受损严重,而对方货车上的司机和乘客也受了伤。
更为严重的是,其中一名乘客因为受伤过重不治身亡。
这起事故不仅给李先生带来了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更是让一家人陷入了永远的悲痛之中。
案例二,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小王因为工作繁忙,连续几天都只睡眠不足,但为了赶时间,他还是选择驾车出行。
在一次疲劳驾驶的情况下,小王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
由于他的疲劳驾驶导致了车辆的失控,不仅造成了自己的车辆受损,还给对方的车辆和乘客带来了伤害。
事后,小王深刻认识到了疲劳驾驶的危害,也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案例三,违章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张女士因为赶时间,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驾驶。
结果在十字路口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了车辆的受损和对方乘客的轻伤。
这起事故让张女士深感后悔,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违章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伤害,也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交通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酒驾、疲劳驾驶、违章驾驶等不良行为引发的。
这些行为不仅危害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是给他人带来了伤害和痛苦。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警惕,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疲劳驾驶等不良行为,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安全事故不是偶然的,而是可以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来预防和避免的。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经典交通事故案例
经典交通事故案例1. 有这么一个案例,小李开车的时候一直在看手机,就那么几秒钟的分神,结果撞上了前面正常行驶的车辆。
那撞击的声音可大了,就像炸弹爆炸一样。
被撞车辆的司机小王当时都懵了,回过神来赶紧下车查看情况。
两人站在路边,看着撞坏的车,满脸懊悔。
小王生气地说:“你咋开车的呀,咋能看手机呢!”小李低着头,满脸愧疚地说:“我错了,我真不该看手机,这下可咋办呀。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开车可千万不能分心,手机再重要也比不上生命安全呀。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2. 记得还有一次,小张晚上开车回家,觉得路上车少,就开得特别快。
在一个弯道的时候,由于车速太快,车子直接失控冲出了道路。
那场景,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根本控制不住。
幸运的是,小张只是受了点轻伤。
交警赶到现场后,严肃地对小张说:“你这速度也太快了,晚上视线本来就不好,多危险啊!”小张后怕地说:“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开这么快了。
”这事儿就提醒我们,不管啥时候,都得控制好车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你平时开车会注意车速吗?3. 有个案例是这样的,小赵开车前喝了点酒,觉得自己还清醒,就上路了。
结果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绿灯亮了,后面的车一直按喇叭,他都没反应。
直到交警过来敲窗户,他才惊醒。
交警一闻就知道他喝酒了,立马对他进行了处理。
小赵后悔不已地说:“我就不该喝酒开车,真是害人害己啊。
”这就像给自己和别人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你身边有这样喝酒开车的人吗?4. 小王和朋友开车出去玩,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
小王为了接朋友扔过来的零食,手离开了方向盘,车子瞬间跑偏,撞上了路边的护栏。
那护栏都被撞变形了,车子也受损严重。
朋友吓得脸色苍白,小王也惊呆了。
朋友埋怨道:“你就不能好好开车嘛,接啥零食啊!”小王无奈地说:“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这就好比在开车的时候玩杂耍,不出事才怪呢。
我们开车的时候一定要专注,不能做任何危险的小动作。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1. 路口违规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在某市的一个路口,一辆小轿车闯红灯行驶,与正常通过路口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司机受伤。
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小轿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 酒驾引发交通事故某市一名酒驾司机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并且驾驶时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
在行驶过程中,他未能及时刹车,与前方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受伤。
3. 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某市一名司机连续驾车超过规定时间,疲劳驾驶导致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避让一辆突然变道的大货车,发生侧面碰撞。
事故导致司机和乘客受伤,车辆损毁严重。
4. 交通事故中的行人闯红灯在某市的一个人行横道上,一个行人在红灯亮起后仍然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通过的小轿车相撞。
行人因此受伤,事故责任由行人自己承担。
5. 超速行驶引发的追尾事故在某高速公路上,一辆车因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减速,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
超速行驶导致驾驶员无法控制车速,造成事故发生。
6. 交通事故中的盲区事故某市一名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到盲区内的行人,导致与行人相撞。
由于盲区的存在,司机未能及时发现行人,事故发生后行人受伤严重。
7. 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逆行某市一辆机动车在禁止逆行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逆行行驶是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8.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在某市的一个拐弯路段,一辆车辆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转向不及时,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
驾驶员的操作失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9. 骑车人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在某市的一个十字路口,一名骑自行车的人闯红灯行驶,与正常通过路口的摩托车相撞,导致骑车人受伤。
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骑车人承担事故责任。
10. 交通事故中的违规变道在某市的一个道路上,一辆车辆因驾驶员违规变道,未给予其他车辆让行权,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擦碰事故。
驾驶员的违规变道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评析
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评析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工具的碰撞、翻车、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下面列举了十个典型案例,并对其进行评析。
1. 高速公路车辆追尾事故案例描述: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刹车,后面的车辆由于距离过近无法及时刹车,发生了连环追尾事故。
评析:这种事故主要是由于车辆间距过近和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所导致。
应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持车辆间距,并提高交通监管力度。
2. 货车超载事故案例描述:一辆货车超过允许载重量,导致车辆行驶中发生侧翻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和货物散落。
评析:货车超载会导致车辆不稳定,容易发生事故。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限制超载行为,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3. 疲劳驾驶事故案例描述:一名驾驶员连续驾驶超过规定时间,因疲劳导致车辆失控,发生碰撞事故。
评析:疲劳驾驶是造成道路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推广疲劳驾驶检测技术,合理安排驾驶时间,减少疲劳驾驶的发生。
4. 酒驾事故案例描述:一名酒驾司机驾驶车辆时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评析:酒驾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提高酒驾的社会风险和法律风险。
5. 道路施工区域事故案例描述:一辆车在道路施工区域行驶时,撞上了设在施工区域的隔离栏,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受伤。
评析:道路施工区域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风险,应加强对施工区域的警示标识和交通指引,提高驾驶员对施工区域的警觉性。
6. 车辆失控事故案例描述:一辆车在高速行驶中突然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树木或护栏,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
评析:车辆失控可能是由于技术故障、超速驾驶等原因造成。
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应合理控制车速,及时修复车辆故障。
7. 利用手机驾驶事故案例描述:一名驾驶员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导致注意力分散,发生碰撞事故。
评析:使用手机驾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极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法律案例分析交通事故(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3月15日,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死者为甲,司机为乙。
事发时,乙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某路段由南向北行驶。
甲驾驶一辆电动车,沿同一路段由北向南行驶。
当日14时30分许,乙驾车行至某路段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与甲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甲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乙驾车逃逸。
经鉴定,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二、争议焦点1.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 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 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本案中,乙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醉酒驾驶,导致甲死亡,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 乙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乙违反了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2. 乙的行为导致甲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乙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行为与甲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3. 乙的行为构成重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的事故。
本案中,甲死亡,乙的行为构成重大事故。
综上所述,乙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案例大全
事故案例大全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不断上升,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下面是一些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
1.某年某月某日,李某驾驶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结果失控撞上了隔离栏,导致车辆严重损毁并造成多人受伤。
事后经调查发现,李某平时驾驶经验不足,而且在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
2.某年某月某日,王某骑电动车从小路冲出,突然迎面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
由于王某没有观察前方情况,加之电动车没有配备安全设备,并且没有遵守交通信号,造成了双方车辆严重损毁和王某重伤的后果。
3.某年某月某日,一辆公交车在下坡时突然制动失灵,冲入了道路上的商店,造成了多人受伤。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公交车长时间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导致制动系统故障,同时事发时司机过度疲劳驾驶,无法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4.某年某月某日,张某跟朋友酒后驾车回家,在途中不慎失控冲入了路边河流中。
幸运的是,张某及时逃出车辆,但车辆严重受损。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张某有过酒后驾车的记录,这次事故再次暴露出他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都存在巨大问题。
5.某年某月某日,一辆大型货车因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严重不稳定,最终失控冲进了公交车站,并撞上了多辆停放的公交车。
事故发生后,导致多人受伤,并产生了巨大的交通拥堵。
经调查发现,货车司机鲁驾,超载行驶,同时也未履行货车定期检验的规定。
这些案例反映出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例如超速行驶、酒驾、驾龄不足、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个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以及车辆未经定期保养维护、超载行驶、安全设备不完善等车辆因素。
这些因素都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对于交通事故的防范,个人应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同时,对车辆也需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备的完好性。
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完善交通监控设备,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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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目录刹车失灵酿事故 (2)飞石砸死十七乘客赔偿官司打了三年 (2)飞来的横祸 (3)一个小螺母和六十一条生命 (5)违章操作引发爆炸起火 (8)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及原因 (9)达州市万源市“2002.5.28”特大交通事故 (11)车祸猛于虎降虎路漫漫—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透析 (12)阿坝州马尔康县“2002.6.8”特大交通事故 (16)34条生命的祭奠--盘县“1.30”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探析 (17)32起典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原因汇总分析 (20)对一起惨重的翻车事故分析 (24)刹车失灵酿事故案件经过:2005年2月25日,贵州省威宁县郑廷福在县农机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马”牌农用三轮运输车,该车生产厂家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
4月9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刹车失灵问题,经厂家维修部检查,车的左面刹车鼓损坏,因在包修期内,厂家维修部对该车进行换件处理。
4月21日,郑廷福驾车出行,因该车右面刹车鼓爆裂,致货厢与底盘分离,继而发生交通事故,郑廷福在事故中死亡,有两人受伤。
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该农用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向威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2005年5月9日,经县消协组织县农机公司、生产厂家及死者家属三方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由生产厂家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家属有关费用共计4.6万元,三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
点评:在全国的交通事故中,因农用车的质量、驾驶员的素质以及违章驾驶而引发的事故占有较大的比例。
这个案件经过县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农用三轮运输车被证明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得到了一定的赔偿。
据报道,因为一些农用车(包括一些农用机械)存在质量问题,各地产生的纠纷不少。
但由于种种原因,买车或买农用机械的农民大都处于弱势地位,维权很难实现。
而由此而带来的事故后果也大都由使用农用车的农民承担,一些应该由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承担的责任反而被忽视了,这对农民是不公平的。
一些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降低生产成本,甚至采取降低车辆安全性能的做法,他们应当受到谴责。
另外,有关部门也应采取加强对农用车市场的监管,不要让质量差特别是安全性差的车辆和农用机械混入市场;同时,还要对购买和使用农用车的农民及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驾驶水平和维修能力,规范他们在公路上和农田里的驾驶行为。
飞石砸死十七乘客赔偿官司打了三年几十吨重的山石突然从天而降,砸中行驶中的客车,造成17人死亡、14人受伤。
死者家属将湖北省竹山县公路段、竹山县交通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经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调解,竹山县公路段共赔偿53万元。
日前,竹山县法院为这起特大事故赔偿案进行了执行款的兑付,标志着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大案结案。
事故发生于2002年5月5日下午,出事客车属于湖北省竹山县汽运公司。
2002年6月29日,17名死者的亲属以集团诉讼方式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由竹山县公路段、竹山县交通局承担赔偿责任。
十堰市中院审查后,以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原告方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省高院出于慎重起见,就该案专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后于2003年6月19日函复湖北省高院:“政府授权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属于行政处理程序,但不能因此而排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
只要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本院就应当受理。
”湖北省高院对本案审查后,于2003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十堰市中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初将该案案卷转至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5日共受理了13名死者亲属的诉讼案共12件,涉案权利人27人,诉讼总标的额200余万元。
原告方认为:竹山县公路段对公路旁的危石未进行清理,疏于养护,险情排除不力,在该案中应承担过错责任。
竹山县交通局对道路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竹山县交通局认为,交通局是政府交通主管机构、县行政机关,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属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原告要求交通局承担赔偿责任属主体不适格。
被告还举证认为该事故已被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非责任事故,属于《民法通则》第187条规定的免责情形。
所以,原告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驳回起诉。
竹山县公路段认为,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事故发生前公路段对该路段尽到了必要的养护义务,也未发生过任何险情。
公路段作为行政事业性单位,依据《公路法》的规定履行公路养护职责。
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优先适用《公路法》,而非《民法通则》。
所以,原告起诉被告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路段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竹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5•5”事故发生的地点属半山洞型公路,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对该处路段的类型及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鉴定,结论为“突发性崩塌类坠石意外事故”。
但意外事故与民法上的不可抗力不是一个概念。
通过庭审举证、质证,被告竹山县公路段已经预见到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但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加固、排险,导致事故的发生,公路段应负一定责任。
庭审中,由于被告方坚持认为湖北省安监局已认定该事故属意外事故,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职责,故不同意赔偿。
在合议庭向当事人阐述了相关法律及本案归责原则,明确竹山县公路段应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后,双方才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
飞来的横祸11月14日清晨6时左右,在山西省沁源县郭道镇的汾(阳)—屯(留)公路上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沁源二中初三,121班的21名师生被疾驰而来的载重卡车碾压致死,17人身受重伤。
11月14日下午,记者赶到长治市沁源县。
在事故现场,记者看到近100多米长的公路边的空地上血迹斑斑。
肇事大货车刹车时在公路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记者目测了一下,大约有50多米长,路一侧有多棵白杨树被撞断。
据了解,肇事车为晋D13513东风带挂车,驾驶员是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的李孝波。
当时他正准备从黎城县到沁源马军峪煤矿拉煤,拉煤车为空车,肇事司机在事故中没有受伤,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大货车如此发飙几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名字的家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让他们在郭道人民法庭等待,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也不见有人来安抚。
据守护在现场的交警介绍,当日早晨5时40分,沁源县第二中学组织全校初二、初三13个班的900多名学生来到汾屯公路上跑操。
学生们跑到汾屯公路k118+206处,在公路上调头返回。
前面12个班都调头返回去了,尾随其后的初三121班转弯时,一辆车号为晋D13513的东风带挂大货车像疯了一般突然碾压过来。
在一片惊呼和惨叫声中,学生们纷纷倒地。
东风带挂车撞倒一大片学生后,又撞断了路边的大树,随后斜横在路上才停了下来。
事故当场造成18人死亡,其中班主任姜华也在此次事故中丧生。
在死亡学生中,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15岁。
据同学们说,当场死亡的老师姜华是物理老师,当时他将身旁的2名学生推开,就在他救人后的一刹那间,车轮从他身上碾过。
公路跑操已多年在沁源县中医院四号病房,躺在病床上的初三学生郭艳丽向记者讲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况。
头部和胳膊已经受伤的她用嘶哑的声音对记者说,跑操中,她所在的121班排在最后一个,刚转弯调头,突然被车撞倒她就晕过去了。
等醒来一看,身边到处是尸体,吓得又晕了过去,第二次醒过来时已到了医院。
她还告诉记者,学校操场小,除了初一学生在操场跑操外,大部分学生一直在公路上跑操,经常有车横冲直撞驶来,跑操的时候提心吊胆。
在沁源二中校门口,从30多公里外的官滩乡活凤村赶来的魏太云眼里噙着泪花,正在焦急地打听着自己16岁女儿的下落。
她从上午10时多来到郭道镇一直等到下午4时,也没有获得孩子的任何消息。
记者上前了解到她孩子叫卫梅芳,就从交警部门提供的一份师生死亡事故名单中查找,翻开第二页就看见有卫梅芳的名字。
据悉,因为学校体育场地小或没有体育场地,学生只能在校外跑操的现象,不仅存在于沁源二中,在山西省各地市的部分学校甚至在省会太原也同样存在。
司机疲劳驾驶酿祸端据山西沁源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介绍,“11·14'‟沁源特大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司机疲劳驾驶。
沁源县交警大队副队长肖葆华说,李孝波今年31岁,经常驾车来往于山西省黎城县和沁源县之间运输煤炭。
11月13日晚10时,李孝波与另一人驾空车从黎城县出发,11月14日早晨6时左右酿成事故。
从前一天晚10时到第二天早晨6时的8个小时当中,车辆由李孝波一人连续驾驶。
事故当天下午6时,沁源县县委副书记段怀亮出现在家长们面前。
郭道镇人民法庭的审判厅临时被当作了会议室。
旁听席上黑压压坐满了神情呆滞、眼睛红肿的遇难学生家长。
段怀亮承诺,一要妥善安置受难学生的后事,二要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三要追究学校的相关责任。
段怀亮说先给每个遇难学生家庭拿出1万元厚葬,并再次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请相信政府。
山西紧急排查类似隐患该事故已经引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山西省的高度关注。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安监局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处置事故,抢救伤员,调查原因并及时上报事故抢救等进展情况。
据悉,公安部、教育部有关人员也已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于幼军当即批示,要求长治市全力抢救,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严肃处理责任者。
山西省政府先后派出副省长梁滨、张少琴赶赴现场。
梁滨带领公安、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张少琴带领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人员督促协调当地全力做好善后事宜。
1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城镇学生晨练尽量安排在学校内,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交通主干道锻炼。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行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并要安排相关教师带队随行,全面负责学生安全。
要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个小螺母和六十一条生命——西南航空公司“2.24”特大飞行事故反思1999年2月24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TYl54M/B-2622号飞机在执行成都至温州SZ4509航班任务时,在温州地区撞地失事,飞机粉碎性解体。
机上61人全部遇难,其中旅客50名、空勤人员11名(其中飞行员4人、安全员2人、乘务员5人)。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在现场进行了细致勘察和多方查证,对搜集的有关部件残骸进行了初步分析。
现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的飞行、适航、记录器等专业小组对现场获取的残骸又进行了实验分析,并进行了地面试验、模拟机验证等取证和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