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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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山东是中国历史上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是传统的农业区,自春秋战国直到唐宋,山东一直居于全国经济发展前列。12-14世纪的数百年间,山东几经战乱兵燹,经济发展受到很大破坏,经济地位严重逆转。进入明代,政府的移民屯垦为山东经济的重新发展奠定了基础;京杭运河山东段的浚通推动了鲁西平原商品经济率先起步;而明中叶赋役制度的变革则为山东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可能性。从明中叶开始,山东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明代中叶山东人口仅740余万,清代嘉庆年间增至2890余万,道光年间突破3000万,清末更达3700余万〔1〕,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几个人口大省之一。从明代中叶到清末,三百余年间山东耕地面积从57万顷增至110余万顷〔2〕,增加了一倍;而人口则翻了两番还要多,人均土地从明代的7.7亩降至仅3亩零。人口的大幅度增长使山东的人地矛盾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它也反映出这三百余年间山东经济的发展使土地的负载能力大大地提高了。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经济布局的优化,以及非农产业的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业运输业在山东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山东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主要包括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这一变化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及其经济收益,同时也提高了种植业的商品化程度,将小农与市场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粮食作物种植的变化粮食种植最主要的变化是两年三熟制的普及,而这一制度得以推广又与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密切相关。〔3〕山东两年三熟制的搭配是以麦-豆-秋杂轮种为主。康熙《巨野县志》记载:"种植五谷以十亩为率,大约二麦居六,秋禾居四","二麦种于仲秋,小麦更多,先大麦播种,历冬至夏五月收刈,大麦先熟,小麦必夏至方收";"秋禾以高梁、谷豆为主,其次黍稷,沙地多种棉花,芝麻与稻间有种者";"初伏种豆,末伏种荞麦,多用麦地,俱秋杪收刈"〔4〕。咸丰年间沂水县令吴树声《沂水桑麻话》记载的是鲁中沂州府一带的情况:"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两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俗谓污下地为涝地)两年三收,亦如坡地,惟大秋概种@①子,……麦后亦种豆"。无论哪一种搭配都是以豆麦复种为中心,即先种越冬小麦→麦收后复种大豆,晚秋收获→翌春种植大秋作物,如高梁、谷子、棉花等等。小麦在粮食作物中品优价高,是北方旱地农业中收益最高的作物;小麦又是越冬作物,农历八月播种,来年五月收获,可合理利用地力、农时。大豆则生长期短,且有很强的固氮作用,能够提高土壤肥力,在两季大粮作物中插入一季大豆,可以在不增加肥料投入的前提下提高土地总产量,在经济上是十分划算的。正是由于麦豆复种的这一优越性,使其经过长期发展最终成为山东两年三熟制的核心,而明清时期山东粮食种植的发展变化,也正是这一种植结构的调整过程。明代山东税粮征收分为夏、秋两季,夏税征麦,秋粮征粟。山东280余万石税粮中,夏税麦85万余石,占1/3,秋粮粟近200万石,占2/3〔5〕,这反映了宋元以来山东粮食作物结构中粟,即谷子是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崇祯《历乘》也说:"北人以粟为主,粟收遂称大稔。"〔6〕自明中叶前后这一种植结构开始发生变化。首先是小麦种植面积的大幅度增长,这一变化以农业种植条件较好的鲁西南平原开始最早,也最为显著。如万历19年,在曲阜县孔府屯庄张阳庄的161亩分种地中种麦66亩,占40.9%;顺治10年汶上县孔府12个屯庄的1220余亩耕地,共种植小麦947.95亩,种大麦84.93亩,两者合计已占播种面积的72.3%,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汶上县孔府各庄二麦种植比例详见表1)。表1 顺治十年汶上县孔府屯庄二麦种植比例统计(单位:亩)屯庄耕地面积播种面积复种率种植小表陈家闸181.0 183.0 1.0% 165.0 胡城口96.0 148.8 55.0% 80.69 马村庄123.03 148.5 20.7% 91.76 高家庄179.4 179.4 - 150.0 罗庄64.5 78.521.7%41.0 鹿家庄115.0123.17.0% 82.3 疃里庄82.5 117.7 42.7% 58.0 檀家庄69.9

112.861.4%47.5 游村庄58.062.0 6.9% 49.1 西平原庄53.053.0-48.0 东平原庄125.0 125.50.4%86.5 所庄73.095.130.3% 48.1 合计1220.83 1427.4 16.9% 947.95 占耕地面积%77.6% 占播种面积% 66.4% 屯庄种植大麦二麦合计占耕地% 陈家闸10.0 175.0 96.7% 胡城口 3.43 84.12 87.6% 马村庄8.099.7681.1% 高家庄 5.0 155.0 86.4% 罗庄 1.5 42.5 65.9% 鹿家庄12.995.282.8 疃里庄 5.0 63.0 76.4% 檀家庄 1.2 48.7 69.8% 游村庄 3.953.091.4% 西平原庄- 48.0 90.6% 东平原庄34.0 120.5 96.4% 所庄-48.165.9% 合计84.93 1032.88 84.6% 7.0% 84.6% 6.0% 72.4% 资料来源:据《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11册,第44-150页各庄春秋总账统计。孔府所占土地可能土质较好,故种麦比例较高,我们再来看一下一般情况。康熙《巨野县志》记载"种植五谷以十亩为率,大约二麦居六,秋禾居四"〔7〕;《峄县志》亦载,"二麦则阖境有之,视他禾十居六七"〔8〕;稍晚的记载如乾隆年间鱼台县,"谷之品,惟麦收独厚,小麦尤多"〔9〕;光绪时菏泽县"通计小麦居十之六七,余谷居十之三四"〔10〕。鲁北平原种植比例稍低于鲁西,但也达50%左右。如嘉庆年间寿光县,"十亩之田必种小麦五亩,其收早而利赢也"〔11〕。甚至土质条件较差的山东半岛招远县,冬小麦所占比重也已是"大率于百谷居十之四云"。〔12〕冬小麦种植的发展是两年三熟制实行的基础;大豆种植由春播复种的转化使两年三熟制的实行从可能变为现实。山东大豆种植由来已久,品种甚多。不过,山东大豆种植原是以春播豆为主,而春播豆三、四月份下种,不适合麦后复种。明清时期山东大豆种植有一个由春播为主到夏播为主的转化〔13〕。这一转化过程在鲁西、鲁北平原开始较早,估计约在明中叶前后,到万历年间东昌府恩县一带,黄、黑、绿诸豆已是"俱五月初种,九月中收"〔14〕;清康熙年间淄川蒲松龄《农桑经》更进一步总结麦茬复种大豆的经验,"五月……留麦茬骑垄耩种豆,可笼豆苗"。在东部的山东半岛这一转化可能稍晚,清初,"三月种大豆"仍是较为普遍的农作习俗。〔15〕麦地复种大豆比例的提高直接影响着两年三熟制的普及率。如康熙年间邹县毛家堂100亩耕地中,每年约有70亩左右种植冬麦,其中约有20-30%复种大豆,70%左右休耕;夏家铺的比例稍高些,在38亩耕地中一般总有20亩种植小麦,麦后复种大豆者10-15亩,另有少数麦地复种荞麦,麦地复种率约70%,休耕部分为30%。乾隆年间美化庄790余亩耕地中冬小麦种植多为400-500亩,约占耕地面积的60%;麦地复种有明显提高,复种大豆占麦地的80%,另有10%左右复种晚谷、晚黍、荞麦等,休耕地只有百分之五、六了。〔16〕总之,麦地复种均以大豆为主,其他作物比例十分有限,故大豆复种率的提高直接关系着耕地复种指数,上述毛家堂、夏家铺二庄的复种指数分别为120和140,而美化庄则已超过150了。关于山东两年三熟制的发展,有同志认为始自雍乾之际〔17〕,笔者上述考察显示,明代后期至少在鲁西平原的兖州府、东昌府已经实行。如顺治10年汶上县孔府12个屯庄中有10个实行了复种,平均复种指数为116.9;此时的山东还处于明末战乱破坏后的恢复时期,故复种应是沿明代旧例。万历年间东昌府恩县一带夏播大豆的普遍化当也与麦后复种有一定的关系。至于两年三熟制的普及当是在康熙中叶~乾隆年间,这显然与山东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密切相关,上举邹县、汶上县屯庄康熙二十年代麦后复种尚有间歇,到三十年代渐趋稳定,乾隆年间复种比例已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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