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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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2号)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于2017年上半年对我校开展审核评估工作。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审核评估工作的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如下。
一、培训宣传阶段(教务处)(8月27日-10月8日)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召开全校动员大会。
2.制作宣传手册,营造迎评氛围,推进评建工作。
3.分配工作任务,设计工作表格,制作材料模版。
二、自评自建阶段(9月5日-1月15日)
(一)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两办牵头、规划处、研究生处、教务处配合)(9月10日-10月8日)
(二)填报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9月10日-10月8日)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工
注:数据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数据提交部门汇总协助部门数据后,再提交。(三)收集、整理本科教学档案材料。(各院系)(9月10日-11月30日)
1.院系教学管理过程资料。
2.2014、2015、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3.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资
料。
4.各专业实践教学及基地建设情况资料。
5.院系办学特色项目材料。
(四)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9月10日-10月8日)和课程教学大纲(9月10日-10月30日)。(教务处、各院系)
(五)总结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完成自评报告。(9月10日-11月10日)
《自评报告》大纲及分工
各院系要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院系基本情况、办学定位及发展思路、学科专业建设举措及成效、存在问题及主要对策等,其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要写实,字数不少于自查报告总字数的三分之一)。
(六)准备专家案头材料。(专家进校前完成)
1.延安大学章程(两办)
2.延安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两办)
3.延安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两办、规划处)
4.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手册(教务处)
5.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分析报告(教务处)
6.专任教师信息及分专业教师一览表(人事处)
7.审核评估自查报告(教务处)
8.校长报告(PPT)(两办)
9.专家进校期间本科生课表及任课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
10.本科生试卷汇总表(教务处)
11. 2014、2015、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教务处)
12.实习基地一览表(教务处)
13.2016届本科生就业单位一览表(学生处)
14.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
15.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务处)
16.主要职能部门管理制度汇编(两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研究生处)
17.近三年学生就业质量报告(学生处)
(七)完成巡视诊断专家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9月10日-12月20日)
1.“三化”问题及《延安大学章程》等制度的推进落实(两办)
2.办学基本条件改善(基建处、后勤处、财务处)
3.教师干部思想观念改变及管理水平提高、机构改革和人事聘任制度改革(组织部、人事处)
4.师资队伍建设及高水平人才引进(人事处)
5.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教务处、科研处)
6.学科专业特色凝炼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究生处、教务处)
7.《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生处、教务处)
8.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及学生就业指导(学生处)
9.图书资料建设(图书馆)
(八)整顿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过程。(教务处)(9月10日-1月15日)
(九)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教务处)(9月10日-12月20日)
(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两办、教务处、学生处)(9月10日-1月15日)
(十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学生处、团委)(9月10日-1月15日)(十二)加强校园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保卫处、后勤集团)(9月10日-1月15日)
三、专家审核阶段(时间待定)
(一)迎接专家进校,做好专家进校准备工作。
(二)按照专家的要求提供资料、数据和人员。
(三)全校师生以“平常心”积极参与评估。
(四)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以“平常态”配合评估。
(五)专家进校审核工作另行安排。
四、整改提高阶段
(一)收集整理专家意见,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任务。
(三)撰写整改落实报告。
(四)总结审核评估工作经验,整理评估档案。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