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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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75-2007标准差异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等)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汇总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等)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汇总

CEMS比对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的检测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散见于于9个标准及规范,分别是: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87号)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4.《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0年8月5.《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7.《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8.《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9.《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综合以上标准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比对监测主要从监测人员、监测仪器与设备、采样过程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监测报告出具等方面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监测人员(1)要求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2)生态环境监测要求至少2人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3)监测过程应有照片视频等资料。

注:(2、3条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监测仪器与设备(1)监测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GB/T 16157-1996中12.2规定的仪器与设备(排气温度测量仪表、S行皮托管、斜管微压计、空盒大气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或压力计、转子流量计、采样管加热温度、分析天平、采用嘴),应依据标准至少半年自行校准一次。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S02、NO。

CO)测定仪应在每次使用前校准。

采用仪器量程20%一30%、 50%一60%、80%一90%处浓度或与待测物相近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若仪器示值偏差不高于±5%,测定仪可以使用。

HJ752017年度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及HJT752007规范标准差异

HJ752017年度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设计及HJT752007规范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标准差异之欧阳歌谷创作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标准差异之欧阳歌谷创作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与HJ/T 75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规定较HJ/T 75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 HJ 75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规定中无此项。

8、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规则HJ 75规定:7.1.2.3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

前四后二由之前的颗粒物增加为颗粒物和流速;新增了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及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标准差异之欧阳道创编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标准差异之欧阳道创编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 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 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HJ75_201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和HJT75_2007标准差异

HJ75_201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和HJT75_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75-2007标准差异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 、NOx 、颗粒物 )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与HJ/T 75-2007 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 规定较 HJ/T 75-2007 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 (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 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 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 CEMS 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 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 规定:第 4 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 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 规定:第 6 条监测站房要求 - 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 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 规定:第 7 条 7.1.1.7 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a 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 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 规定:第 7 条安装要求 7.1.1.1 b 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 2 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 20 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 规定离地高度高于 5 米,设置 Z 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 规定:第 7 条安装要求 7.1.1.1 d 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H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标准差异

H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①气态污染CEMS检测项目细化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准确度细分;②氧气CEMS增加了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准确度细化;③流速CEMS精密度、准确度要求变化;④①环境条件记录;②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引用标准;③准确度验收引用标准;④可溯源标气;⑤?①验收技术要求新增了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氧气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项。

②气态污染物、氧气、颗粒物准确度细化。

③新增了湿度准确度要求。

对技术验收要求提高,各项技术标准细化。

HJ/T75-2007规定验收检测项目仅有准确度要求。

17、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HJ 75-2017规定: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

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

监测数据向监控系统传输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

系统设计要求更高。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8、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HJ 75-2017规定: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

上位机接收数据与现场机存储数据一致性,精确至一位小数。

系统数据设置要求细化。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9、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HJ 75-201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

现场机在线率95%,每日掉线次数3次内,数据传输正确性要求精确至一位小数。

联网验收要求提高。

HJ/T 75-200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20、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HJ 75-2017规定:一般要求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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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
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
H J T标准差异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
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①气态污染CEMS检测项目细化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准确度细分;
②氧气CEMS增加了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准确度细化;
③流速CEMS精密度、准确度要求变化;
④①环境条件记录;
②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引用标准;
③准确度验收引用标准;
④可溯源标气;
⑤?
①验收技术要求新增了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氧气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项。

②气态污染物、氧气、颗粒物准确度细化。

③新增了湿度准确度要求。

对技术验收要求提高,各项技术标准细化。

HJ/T75-2007规定验收检测项目仅有准确度要求。

17、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
HJ 75-2017规定: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

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

监测数据向监控系统传输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

系统设计要求更高。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8、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
HJ 75-2017规定: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

上位机接收数据与现场机存储数据一致性,精确至一位小数。

系统数据设置要求细化。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9、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
HJ 75-201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

现场机在线率95%,每日掉线次数3次内,数据传输正确性要求精确至一位小数。

联网验收要求提高。

HJ/T 75-200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20、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HJ 75-2017规定:一般要求 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提高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21、定期校准周期变短
HJ 75-2017规定:定期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颗粒物CEMS15天,无自动校准功能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7天,无自动校准功能流速CEMS30天。

定期校准周期变短。

HJ/T75-2007规定:定期校准定期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颗粒物CEMS3个月,无自动校准功能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15天,无自动校准功能流速CEMS3个月。

22、定期维护内容周期变更
HJ75-2017规定:定期维护内容周期不做严格规定。

HJ/T75-2007规定:定期维护定期清洗隔离烟气和光学探头30天,检查CEMS过滤器3个月,流速探头积灰3个月。

23、无自动校准功能测试单元校验周期变短
HJ75-2017规定:定期校验无自动校准功能测试单元校验3个月。

根据是否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区分校验周期。

HJ/T75-2007规定:定期校验 6个月。

24、故障响应排除时间变短
HJ75-2017规定:常见故障分析排除(4/8/12)。

故障响应排除时间变短,对日常运维工作要求提高。

HJ/T75-2007规定:日常维护保养(24/72)。

25、校准校验周期变短,比对抽查样品数增加
HJ75-2017规定:定期校准校验技术指标要求。

定期校准:颗粒物手动15/90d,抽取测量手动7/15,直接测量手动15/30,流速手动30/90,定期校验:颗粒物、气态污
染物、流速3,6/6,样品数595/393。

校准校验周期变短,比对抽查样品数增加。

HJ/T75-2007规定:烟气CEMS失控数据判别。

26、明确相应时间段数据效力
HJ75-2017规定: .1 CEMS数据有效时间段和无效时间段。

明确相应时间段数据效力。

直接对应相应时间段判定数据效力。

HJ/T75-2007规定:缺失数据时间段。

27、对CEMS停运条件、程序、停运期间数据效力补充规定
HJ 75-2017规定: CEMS停运及停运期间数据效力。

对CEMS停运条件、程序、停运期间数据效力补充规定,对停运条件和停运期间日常巡检和维护明确要求。

第10,11章执行。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28、失控时段数据处理及选取变更
HJ 75-2017规定:表5 失控时段数据处理办法。

按季度有效数据补集率区分,对选取值最大值变更。

HJ/T 75-2007规定:表一缺失数据处理方法。

29、无效时段数据处理及选取变更
HJ 75-2017规定:表6 无效时段数据处理办法。

按季度有效数据补集率区分,对选取值最大值变更。

HJ/T 75-2007规定:表二失控数据修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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