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 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 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 )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 )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 )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 )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 )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 )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 )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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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药品治理 ——主要围绕药品的可及性
•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 ﹞44号文) •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试点的决定》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 政策的若干意 见》(国办发〔2017〕13号文) •2017年2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 2017〕12号) •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 疗器械创新的意 见》( 厅字〔2017〕42号文)
(六)假劣药定义及法律责任; (七)严格管理、细化规范; (八)药品储备与供应; (九)监管能力建设; (十)地方人民政府责任。
框架结构变化
《药品管理法》2001年版 (104条) 《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155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上市到退市
主体
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管理理念 产品和企业捆绑
上市许可人持有制度: 围绕产品监管的管理思路
产品和企业分离
环节
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链条风险控制
行为
供应商审计,QA、QC、QP,委托协议, 上市后管理,药物警戒,产品召回,退市
药品管理法主要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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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细胞工程
、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 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的,用于人类 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2020年新《药品管理法》解读
新《药品管理法》解读《中华人民 ___药品管理法》于xx年2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订通过,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
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XX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___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我市目前有药品使用单位186家,其中医院14家,个体诊所60家,村室112家;药品经营单位80家,其中药店79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旗帜鲜明地保持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增加了自由罚手段。
对严重违法的企业,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落实“处罚到人”,在对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其所获收入、罚款、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业等。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须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2018年市疾控中心因停电导致疫苗冷链温度不符合疫苗储存条件,导致价值80万的疫苗被销毁。
销售假药、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XX年发现我市存在销售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调查发现涉案金额较大,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020年最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05总第34篇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最新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五)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试题及答案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 )A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A 。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
实施新版药品管理法的细则解析
实施新版药品管理法的细则解析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可控,保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二、药品研制与上市第三条新药研制新药研制应当遵循科学性、严谨性、安全性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确保试验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药品上市许可药品上市许可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经严格的审评审批程序。
三、药品生产与经营第六条药品生产许可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
第七条药品经营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经营。
第八条药品追溯体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体系,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
四、药品使用与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使用药品,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积极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的行为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六、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
---以上是关于实施新版药品管理法的细则解析,相关企业和机构应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可控,保护公众健康。
2020年最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05总第34篇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最新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五)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试题及答案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注:此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20年最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05总第34篇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最新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五)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试题及答案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注:此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20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答案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试题正确答案如下: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假药和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新定义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强调信用管理
加强管理
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万,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零售劣药处罚十万起。涉及到中药行业,国家考虑到行业实际情况,另行做了规定,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定材和中药材注册证书
药品追溯制度
目前成药所使用的溯源方法是采用药品电子监管码,即每盒药品赋一个唯一的编码,通过扫码枪可以追溯每一盒药从产到销的各个流通环节的情况,可以防止假药的流通,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中药饮片这一块还是使用传统票据的方式进行追溯。
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
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本次药品法新提出的一个概念,目前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药品管理也是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以往国内的药品管理是批准文号所有者与生产许可合一的模式,即必须是生产企业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才可以生产药品,现在的模式是上市许可持有人与生产企业分开的模式,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与现行药品注册许可制度的最大区别不仅在于获得药品批准文件的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扩大到了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而且对药品质量自始至终负责的主体也更为明确,从而有利于确保和提升药品质量。也就是说,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为突破口,我国药品注册制度将由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捆绑制”,向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转型。
药品管理法新版实施解读
药品管理法新版实施解读背景药品管理法是中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规,在2020年12月1日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对现行法规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本文将对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进行解读,帮助各方了解其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1. 药品分类: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进行了细化分类,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中药材等。
不同类型的药品将按照不同的管理要求进行监管。
2. 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新版药品管理法增加了对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的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获得许可。
药品经营企业也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才能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3. 药品临床试验: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临床试验进行了规范。
药品临床试验必须经过临床试验机构的批准,并符合伦理审查和临床试验管理的要求。
4. 药品广告宣传:新版药品管理法加强了对药品广告宣传的监管。
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宣传药品的功效、适应症和注意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5. 药品价格管理: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价格进行了管理。
药品价格必须合理、公开,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药品价格的调整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影响和建议1.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要求,确保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 临床试验机构需要加强对药品临床试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药品广告宣传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确保药品广告宣传真实、准确、合法。
4.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临床试验和广告宣传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新版药品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结论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对药品行业的管理和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方应积极配合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共同促进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经营的解读
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经营的解读药品管理法是指对国家实施药品监管的一项法律。
药品经营是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是药品行业的核心环节。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以保障人民裙众的用药安全,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下面就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经营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希望能为大家解疑释惑。
一、药品经营许可(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取得的许可证经营相应的药品品种和规模。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都必须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照许可证中所规定的品种和规模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
二、药品经营范围(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
(2)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可以向其所服务的患者自行购物药品。
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兜售非处方药。
解读:药品经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不得超越经营范围。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向患者自行购物药品,但不得向患者兜售非处方药,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记录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措施,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
解读: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记录和质量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对于进货的药品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药品经营价格管理(1)药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的低价药品销售,国家实行政策性减税,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解读:药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对于低价药品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国家实行政策性减税,应当依法依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监管理念变革凸显时代特征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开宗明义,第一条明确将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作为监管使命;第三条明确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从保护公众健康,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药品监管使命实现了新时代的理念升级。
药品是高风险产品,更是需要风险获益平衡的产品。
药品监管机构保护公众健康使命的履行,体现在发现风险、控制风险。
而促进公众健康使命的履行,则体现在通过建立加速患者获得急需的治疗药品的机制,促进公众更及时获得疗效更好、安全性更高、更可及的药品。
具体的制度体现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的鼓励创新、对儿童药品优先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等内容之中。
药品监管的首要原则是风险管理把药品风险管理作为首要原则,体现了立法者对药品安全的本质是控制药品风险的深刻理解。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诸多条款体现了风险管理的理念。
例如,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研究,实行药物警戒制度和上市后评价等。
药品监管的第二个原则是全程管控药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依赖强大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监管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保证持续合规的责任主体是相对人,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是监督相对人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此次《药品管理法》修订借鉴了国际经验,虽然没有规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但并未降低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要求从事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活动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并在第十章“监督管理”中,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3月)一、药品生产环节如何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要求?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为落实生产质量责任,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监督检查和风险处置,修订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规范生产许可管理。
明确药品生产的基本条件,规定了药品生产许可申报资料提交、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和要求,规范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管理要求。
二是全面加强生产管理。
明确要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经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保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剂、化学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管。
对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供应商、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延伸检查。
建立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全面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坚持利剑高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细化《药品管理法》有关处罚条款的具体情形。
对违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增设了相应的罚则条款,保证违法情形能够依法处罚。
二、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监管事权如何进一步明确规定?为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明确监管事权划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的基础上,细化了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事权,做到权责清晰,确保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国家药监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是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制定药品检查技术规范和文件,承担境外检查以及组织疫苗巡查等,分析评估检查发现风险、做出检查结论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各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和评估。
药品管理法修订概述
药品管理法修订概述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促进药品质量提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中国政府于2020年12月26日发布了药品管理法修订(以下简称“新法”)。
新法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药品研发和生产环节的监管更加严格
新法增加了对药品研发和生产环节的监管要求,明确了药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二、药品审批流程更加严谨
新法加大了对药品审批的监管力度,明确了药品审批的程序、条件和要求。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三、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管更加严格
新法加强了对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规定了药品销售行为应当遵守的规定,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四、药品安全监管更加重视
新法强调了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加强了药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综上所述,新药品管理法的发布将有助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提高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也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做好药品生产、销售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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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 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 年 03 月 31 日发布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药品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2015 年以来,先后印发《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 〕44 号,以下简称44 号文件)、《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 〕42 号,以下简称42 号文件)等重要文件,部署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关联审评审批、优先审评审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2019 年6 月和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 月1 日起施行。
两部法律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建立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上市后变更分类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要求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制度,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
现行《办法》颁布于2007 年,在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以及规范药品注册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适应新制修订法律、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科学进步和医药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二、《办法》修订的思路是什么?这次修订《办法》,坚持贯彻新制修订法律要求,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围绕明确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药品注册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各方主要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突出《办法》的管理属性。
考虑到药品注册管理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将结合技术发展不断调整完善,在规章中不宜作具体规定,后续将以配套文件、技术指导原则等形式发布,更好地体现药品研发的科学规律。
三、如何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这次修订《办法》,在药品监管理念方面创新,引入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系统进行设计,加强从药品研制上市、上市后管理到药品注册证书注销等各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制度:一是增加GLP 机构、GCP 机构监督检查相关内容,强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事权,充分发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作用,保障GLP、GCP 持续合规和工作质量。
新版药品管理法
新版药品管理法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资,为了规范药品市场和加强药品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药品管理法。
近期,我国也出台了新版药品管理法,本文将对新版药品管理法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背景介绍药品管理法是国家对药品市场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旨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我国自1998年发布了第一版药品管理法以来,经过多年的实施和发展,不断完善和修订,最终形成了新版药品管理法。
主要内容新版药品管理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药品分类和审批: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各类药品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根据药品的风险等级,将药品分为创新药、一般药品和仿制药等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的药品进行不同的审批管理。
2.药品生产和经营: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资质和条件,严格遵守药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经营企业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新版药品管理法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药品质量检验和监测工作。
对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药品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4.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进行了规定。
药品价格必须合理,不能恶意涨价或虚高定价。
医保支付则要求药品必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5.药品广告和宣传:新版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广告和宣传进行了规范。
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药品广告必须经过审批并取得许可证,严禁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
新版药品管理法的意义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出台,对于规范药品市场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版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的分类和审批程序,减少了重复审批和不必要的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
其次,新版药品管理法加强了对药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保障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020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答案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试题正确答案如下: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A 。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 )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 )A 。
监测、识别和评估B 。
监测、评估和控制C 。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 )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 )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 )A .变质的药品B 。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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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解读
《中华人民 ___药品管理法》于xx年2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订通过,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
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XX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___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我市目前有药品使用单位186家,其中医院14家,个体诊所60家,村室112家;药品经营单位80家,其中药店79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旗帜鲜明地保持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增加了自由罚手段。
对严重违法的企业,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落实“处罚到人”,在对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其所获收入、罚款、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业等。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须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2018年市疾控中心因停电导致疫苗冷链温度不符合疫苗储存条件,导致价值80万的疫苗被销毁。
销售假药、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XX年发现我市存在销售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调查发现涉案金额较大,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 ___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目前我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及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证由常德市局办理;药品零售单体店及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证、变更由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 ___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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