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雷管运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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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炸药、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1、炸药、雷管的领取
(1)领取炸药、雷管严格按要求领取爆炸材料。
爆破工必须仔细检查炸药、雷管的质量、数量、品种、段别、编号是否符合要求;将炸药、雷管分别装入专用箱并加锁,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发爆器等物品装入炸药、雷管箱内。
(2)爆破工和背药工检查核对炸药质量和数量,确认无误后装入由背药工保管的炸药箱内,并由爆破工上锁。
雷管箱和炸药箱钥匙均由爆破工保管。
2、炸药、雷管的运送
(1)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有专人进行运送,单人背药量不超过20kg。
(2)运送雷管的爆破工和运送炸药的背药工不得并排同行,炸药和雷管运送间距在20米以上。
(3)运送途中,应轻拿轻放,不准冲撞和敲打,严禁奔跑;中途行走和休息,都必须注意避开带电体和导电体。
(4)严禁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向工作面运送爆破材料。
3、工作面炸药、雷管的贮存
(1)爆破材料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无淋水、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工作面必须有备用炸药箱以备装配起爆药卷时使用。
备用炸药箱放置地点与贮存炸药的炸药箱相同。
4、发爆器及爆破母线管理
爆破工要保证发爆器及爆破母线的完好,妥善保管装入专用箱内或随时携带、不得随意丢弃,每班检查一遍,发现有破皮露芯线的及时用防水胶布包严或更换爆破母线。
5、炸药、雷管的退库
(1)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爆炸材料进行清点。
(2)需退回的爆炸材料都必须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爆破工分别放入炸药箱、雷管箱并都上锁,到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二)、装药前的准备
1、班组长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
(1)检查上一班是否留有拒爆(残爆)。
(2)检查工作面顶板完好情况,控顶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必须使用木质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
2、装配起爆药卷规定:
(1)装配起爆药卷只能由爆破工亲自操作,其他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
(3)装配起爆药卷期间,周围不准有闲杂人员。
(4)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5)用竹、木签逐个在药卷上扎孔,孔眼略大于雷管直径,不准用雷管代替竹、木签扎孔。
(6)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雷管。
(7)将抽出的单个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抽单个雷管时,不准硬拉、硬拽。
(8)一个起爆药卷只能插入一个雷管。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10)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将剩余的炸药、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及时放回各自专用箱内并加锁。
(11)炮泥用料必须符合规定,不得掺入煤岩粉。
(12)爆破工用炮棍逐个检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13)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和水。
(14)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5)检查装药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3、爆破工敷设爆破母线:
(1)从工作面向上顺槽敷设爆破母线,且拐弯处爆破安全距离为100米。
(2)爆破母线不得随意敷设在巷道上,不得敷设在水中、淤煤或淤泥中,更不得受到任何外物挤压或高温烘烤。
不得敷设在设备及导电物体上,距离电缆0.3米以上。
(3)爆破母线接头和破损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明接头,两根母线的接头必须错开一定的距离。
(4)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准使用固定母线。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4、设置警戒:
(1)警戒线必须超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警戒安全距离:警戒距离不低于100m;13104上、下顺槽警戒位置随工作面向前推进,警戒位置要不断后撤,以保证不得低于100m的距离。
(2)(警戒点1:13104工作面爆破位置向13104上顺槽150米处位置。
警戒点2:13104工作面爆破位置向13104下顺槽150米处位置。
(3)警戒线处必须设置爆破警戒牌。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去二回一”警戒制度。
(5)一名警戒人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通路,并且必须坚守岗位,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6)爆破后,警戒人员只有接到班组长安排的人员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
三)、装药与封泥规定
1、装药规定:
(1)每次装药前,必须停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转载机、破碎机电源,以防止机电设备电流引爆雷管。
(2)装药和雷管脚线连接工作必须由专人进行。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三
人连锁放炮制”。
(3)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4)每次装药前,都必须进行清孔、验孔,保证炮眼内无任何异物。
起爆药卷中的雷管脚线必须保证扭结短路。
(5)装药时,必须将每眼应装的药卷轻轻送入眼底。
(6)装填药卷时,不准用力冲撞或捣实。
2、封泥规定
(1)药卷装入后,先装一卷炮泥(约100mm左右长),再装水炮泥。
(2)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用炮泥封填封满,前两卷炮泥必须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必须依次用力捣实。
(3)捣炮泥时,用手拉住雷管脚线,拉直,但也不能过紧,并使脚线紧贴炮眼侧壁或上壁。
(4)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5)封泥后,必须将雷管脚线盘好在眼口,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悬空,避免与导电体相接触。
四)、连接爆破网路规定
1、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的连接工作,只能由爆破工一人独立完成。
连接线和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连接由爆破工进行连接,与连线无关人员不准在爆破地点停留。
2、爆破网络采用串联方法连接。
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虚接,不得与金属网等导电体相接触。
4、接头有锈或污物必须清除掉。
5、所有脚线连好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应分别确认已连线的雷管数量,只有两人清点出的已连雷管数量相等且剩余引药数量相符时,才能进行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工作。
6、检查爆破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五)、通电起爆规定
1、爆破网路与爆破母线连接后,爆破工负责检查所有连好的脚线接头、母线与脚线的接头以及所有露出芯线的脚线和母线都不允许没入水、淤煤、淤泥中,脚线不能有水浸泡、不能被淤煤、淤泥掩埋等,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
2、爆破工最后撤到警戒线外起爆地点,并监督警戒员拉好警戒绳(警戒绳必须醒目,不得用爆破母线和连接线替代),挂好警戒牌。
3、爆破工把扭结的母线末端分开,接到发爆器接线柱上并拧紧。
4、将发爆器钥匙插入毫秒开关,并扭到充电位置,开始充电,充电时间必须符合规定。
5、充电结束待发爆器氖灯发亮,闪光稳定后,吹三声口哨,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6、通电起爆后,爆破工拔出发爆器钥匙,并随身携带。
7、起爆结束后必须及时将两根爆破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扭结短路。
六)、验炮规定
1、待工作面炮响至少5min且炮烟吹散之后,方可进入爆破地点验炮,并对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爆破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按规定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3、验炮时必须检查工作面通风、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4、撤除警戒工作必须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指派联络员撤除警戒,不经班组长同意,警戒人员不准随意离开警戒位置。
5、当班装好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6、工作面分次装药分次起爆时,必须在每次爆破后都要认真进行验炮,发现拒爆,及时处理拒爆后,工作面方可进行下一次装药爆破,严禁两次爆破放在一起检查拒爆、残爆。
七)、处理拒爆规定
1、井下发现有瞎炮,发现人必须立即向跟班队长和班长汇报,并由跟班
队长和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警戒线以外。
2、若通电后没有起爆,必须先拔出发爆器钥匙,并随身携带。
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短路。
至少等15min后,方可由爆破工一人沿线路查找不起爆原因。
3、首先检查爆破母线及网路,若为断路、短路、虚接等原因,处理后重新按上述程序起爆。
4、若仍不起爆,证明非线路原因,但又不能确定拒爆炮眼位置,则采取先两两并联再串联的方法重新连接后,再次起爆;再次起爆后仔细找出所有拒爆炮眼的准确位置。
5、由班组长和打眼工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其平行的新炮眼,眼深略大于拒爆炮眼。
6、严禁手拉、镐刨;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拒爆(残爆)炮眼: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继续加深炮眼残底(无论眼内有无残药)。
7、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煤,收集未爆的雷管。
8、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9、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由跟班队长及爆破工负责当班处理完毕。
八)、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在顶板破碎、煤壁片帮情况下,要及时拉超前架进行支护,伸缩梁伸完后仍空顶的部分,要在支架伸缩梁前方架临时支护。
2、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必须升紧,初撑力满足要求。
3、顶板较破碎或顶板不稳定的地方,严禁支架大起大落,必须由熟练支架工擦顶带压拉架,以防止顶板掉矸或顶板脱落造成冒顶事故。
4、遇有顶板恶化,发生冒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时处理。
处理时,可用半圆木配合2.5米单体柱作为背顶支护,坚持先支后改的原则,严禁空顶作业,对于较大范围内的冒顶事故,应先把两头附近支架加固,背好顶板,防止冒顶区扩大,并清理好退路,然后由外向里逐棚处理冒顶区。
5、在冒顶区架棚或在棚上绞架时,必须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并坚持
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撬落顶板上的悬矸和煤块,工作时要派专人观看顶板,严防顶板掉矸伤人。
6、在处理的冒顶区垂直工作面方向架梁时,梁的一头搭在支架伸缩梁上的长度不得少于400mm。
另一端必须紧贴煤壁掏出梁窝,把木梁的另一头放入梁窝内,并在下面打上支柱,拉架时采取间隔移架。
7、在绞架背顶或在梁的前方架棚时,严禁动附近支架。
9、在处理冒顶及需要人员进溜子内工作时,溜子及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
10、对于冒顶区支架,拉架时,先停住溜子,打上闭锁,在其梁下打上支柱后拉架,以减小对顶板的松动。
11、采煤机在过石包期间,必须减速慢行。
12、过石包时,对采煤机截齿、齿座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13、采煤机司机及工作面内的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顶板及煤壁情况,严防顶板的碴块或片帮的煤块掉到煤机的滚筒上甩出伤人。
14、工作面在石包处的溜子必须推直,以防止折断溜子哑铃销或折断齿轨。
15、对于在采煤机后面掉落的大块矸石要及时打碎,以防止噎死溜子。
对于直径大于1m的矸石可以打不小于0.6m深的炮眼进行爆破处理,不得放糊炮和明炮。
16、当工作面发生范围较大的冒顶事故时,必须马上停电闭锁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及时处理冒顶段,以防止压死溜子。
17、放炮时,必须用废旧皮带将支架的大立柱的活塞柱和电缆及管路遮盖好,防止爆破时损坏。
18、工作面打眼与割煤不能平行作业,人员到煤壁侧工作,必须首先检查顶帮维护情况并停电闭锁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清好退路;打眼期间有专人监护。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1310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本措施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