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民诉,行诉(区别)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https://img.taocdn.com/s3/m/0dab1f1b767f5acfa0c7cd17.png)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异同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异同](https://img.taocdn.com/s3/m/3eb9465e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3f.png)
⽐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异同⽐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异同⼀、证据概述(⼀)概念:证据是指⽤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义的证据制度包括证据和证明两部分。
(⼆)证据的构成要件:刑事诉讼证据和民事诉讼证据⼀样,都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这“三性”是司法实践中证据质证、认证的三项基本标准。
所谓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观臆想或者理论推测。
关联性,则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相关性,具有证明上的因果关系。
判断有⽆关联性的标准应当是:证据的存在,使得待证事实的真实或虚假变得更为清晰,从⽽有助于证明待证事实的真伪。
所谓合法性,⼜称法律性,是指证据本⾝必须是合法的。
其包括三层含义:⼀是指取得证据的⼿段本⾝必须是合法的;⼆是证据本⾝的表现形式必须是合法的;三是证据必须依法质证,只有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证据的证据能⼒和证明⼒证据能⼒⼜称证据资格、证据的适格性,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只有具有证据能⼒的事实材料才是诉讼证据,才能⽤来证明案件事实。
在刑事诉讼中,虚假的事实材料、没有相关性的事实材料、根据法定证据规则应当排除的事实材料,都不具有证据能⼒,⽐如,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证据,根据⾮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被排除,即没有证据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在向他⼈收集证据时,采⽤的⽅式、⼿段可能会违反法律的禁⽌性规定或者侵害他⼈的合法权益,由此也产⽣了民事诉讼中的⾮法证据问题,即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的问题。
证据的证明⼒,⼜称证据⼒、证据价值,是指证据对于待证事实的证明作⽤的有⽆及⼤⼩,对证明⼒⼤⼩的判断基于法律的规定和法官内⼼的判断。
通过⽐较民事诉讼证据和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以及法律上的分类,总结差异如下:(⼀)学理上,民事诉讼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与刑事诉讼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存在很⼤的不同。
民事诉讼中,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事实具有直接的联系,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因⽽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https://img.taocdn.com/s3/m/208f0762caaedd3383c4d30f.png)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怎样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
![怎样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https://img.taocdn.com/s3/m/4ea746bc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3b.png)
怎样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
民事、行政和刑事是法律上常见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它们在处理对象、性质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
下面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1. 民事案件:
-处理对象:民事案件是指私人之间的纠纷,涉及个人、组织或公司之间的权益和利益冲突。
-法律性质:民事案件是根据民法和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处理的,旨在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和民事权利。
-法律程序: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强调平等、公正、充分听证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常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对其权益进行保护。
2. 行政案件:
-处理对象:行政案件是指政府机关与个人、组织之间的行政争议,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法律性质:行政案件是根据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等行政法律规范进行处理的,旨在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
-法律程序:行政案件通常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法院负责处理,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查。
3. 刑事案件:
-处理对象:刑事案件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涉及追究犯罪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性质:刑事案件是根据刑法进行处理的,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
-法律程序: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比较复杂,涉及警察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
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辩护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涉及私人之间的权益冲突,行政案件涉及政府与个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刑事案件涉及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它们在法律性质、处理对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
如果你面临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咨询机构或律师。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c1c73ae69e314332396893c3.png)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总结(大题)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1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共同点和区别①诉讼之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③诉讼必须有国家法机关的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④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⑤诉讼应当依法进行⑥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在于它们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所依据的实体法是犯罪与刑罚的法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是规定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方面内容的法律和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①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制定的②它是为惩罚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卫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秩序服务的③它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和便利群众的④它是贯穿着社会主义民族精神,反映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的3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①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都是进行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不同的是前者解决的是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后者解决是刑事诉讼的实体问题②进行刑事诉讼始终离不开刑事诉讼法,同时也离不开刑法③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是刑事程序法同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根据和任务1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①从程序上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②是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③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1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法院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一般也是它应尽的义务)①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和裁定驳回自诉②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进行调查③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④有权审理和裁判一切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⑤有权决定法庭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有权决定法庭辩论的开始和和终结⑥有权决定是否延期审理⑦有权决定是否调取新的证据或通知新的证人到场⑧有权决定宣告判决的地点和方式⑨有权裁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也有权重判或者轻判⑩有权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也有权决定维持已生效的裁决2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检察院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一般也是它应尽的义务)①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对贪污、渎职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②有权审查决定批准逮捕,也有权决定不批准逮捕③有权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也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④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裁判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也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等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公安机关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一般也是它应尽的义务)①有权进行勘验、搜查、扣押、通缉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活动②有权采用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拘传等强制措施③有权根据检察院的批准、决定或法院的决定执行逮捕④有权决定立案侦查和撤销案件⑤有权对侦查终结的案件提出起诉负责不起诉的意见⑥有权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提出复议、复核的要求等等第四章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特点①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者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职能或辩护(答辩)职能②同案件事实有直接具体的切身利害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又对其有直接影响③属于诉讼参与人的范畴,即应该是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诉讼参与人④以上三个特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为什么说我国刑事诉讼的公诉人不是当事人①公诉人在刑事诉讼中实际处于原告一方的地位,并且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但是公诉人作为国家追诉权的具体执行者,同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具体的切身利害关系。
法考考试科目介绍
![法考考试科目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dee6fe07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8b.png)
法考共包含8个科目,分别是: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商经法、行政法、理论法、三国法。
每个科目内容虽不同,但有些共同点~之间的知识点是相通的。
一、刑法1、在法考中,刑法在客观题部分的分值在35分左右,主观题部分的分值在30分左右,是法考中分值较高的学科之一。
2、从刑法体系来看,分为总则和分则,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总则部分包含三部分内容——概述、犯罪论、刑罚论,其中犯罪论是总则的核心,也是刑法学的核心,需要多加把握。
分则按照所侵犯的法益不同分为十个章节,其中难点、要点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以及贪污贿赂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中。
相对其他学科,刑法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少,但是需要理解的内容非常多。
3、刑法的学习要求建立知识框架体系,深入思考和理解基础理论,仔细辨析相似罪名,揣摩法条的深层含义,用理论联系案例并将理论、法条、案例融会贯通,才能达到合格的刑法水平。
二、民法1、分值地位高,客观题近几年考察分值都在45分左右。
2、知识点庞杂,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其中包含众多细碎概念和具体规则。
3、侧重点突出,客观题考试中,总则主要考查自然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主要考查占有、物权请求权、物权变动、善意取得、担保物权;合同主要考查合同相对性、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保证;侵权责任主要考查各类具体的侵权行为。
4、注重案例思维,题目所涉及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要考生耐心细致分析、准确判定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1、复杂的外表,简单的本质行政机关与行政行为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是有距离的,我们很难用生活常识理解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入门难”是行政法的学科特点。
有人想到行政法,就想到成百上千部法规,但其实法考中行政法知识并不繁杂,我们只用掌握宏观的制度体系即可,整体来看,法考中的行政法是一门较为浅显的学科。
三大诉讼法区别不同点对照
![三大诉讼法区别不同点对照](https://img.taocdn.com/s3/m/8ff02be310661ed9ac51f3b1.png)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专利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二)地区管辖刑事诉讼: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2•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特殊情况的管辖。
民事诉讼: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2•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3•特殊地域管辖(9种);4•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行政诉讼: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向下转移刑事诉讼:不能民事诉讼:能行政诉讼:能四)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刑事诉讼: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
民事诉讼: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
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论刑诉与民诉中回避制度的异同
![论刑诉与民诉中回避制度的异同](https://img.taocdn.com/s3/m/102a131b4b73f242336c5f8f.png)
届法学班姓名:代旭学号:论刑诉与民诉中回避制度的异同在本学期上了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后,我发现两门课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原则,程序等方面,譬如: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案件、诉讼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等一些基本原则,程序方面,二者都需经过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但是也有很多差异,本篇中我主要针对回避制度的异同进行分析。
基本概念方面,民事诉讼法学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当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参与诉讼的相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这些相关人员不参与本案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学中的回避制度,则是指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因与案件本身或者与案件当事人具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获得公正处理的特殊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从基本概念中,引申出来再看回避的方式,民诉的回避方式规定一般有两种,一是自行回避,即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遇到法律规定的原因或者认为自己承办该案件不适宜时,依法向有办案监督权的组织或人员提出放弃承办该案件的请求;二是申请回避,即当事人遇到法律规定的原因时,向法院提出更换承办法官的请求。
刑事诉讼中,申请回避的方式则是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与民诉中的差别不大,最后的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但是没有自行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在这种情形下,公安司法机关依照职权作出决定,命令相关人员退出该案件诉讼活动的制度,指令回避实际上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这样,可以看出来,民诉中即使相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厉害关系,自身没有申请回避,有关当事人等也没有申请回避的,诉讼还是会继续。
这里也可以看出刑法比起民法的严谨性。
回避的期间,这是指回避适用的诉讼阶段范围。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6761076b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d8.png)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在⽇常⽣活中,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社会中屡屡发⽣⼀些⼈⾝受到侵害等问题,使得很多⼈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那么对此⼀些刑事案件来说,有些⼈会单独提前民事诉讼还有就是附带民事诉讼,对此很多⼈不知道双⽅的区别,下⾯店铺⼩编就为⼤家分析⼀下关于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诉讼费⽤。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同时还要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风险。
因此在受侵害严重的案件中,受害⼈如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就有可能⾯临预交⼤额诉讼费的难题。
⼆、审限不同。
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普通程序六个⽉。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般是在六个⽉内宣判,⽽附带民事诉讼⼀般同刑事案件⼀并审判,在受理后⼆个⽉内宣判,⾄迟不得超过三个⽉。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异议的,为了取得被害⼈谅解,⼀部分被告⼈愿意赔偿被害⼈各项经济损失,争取从轻处理。
⼆、赔偿范围。
根据最⾼⼈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五⼗五条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为造成被害⼈⼈⾝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付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被害⼈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活辅助具费等费⽤;造成被害⼈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损害赔偿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受害⼈遭受⼈⾝损害,因就医治疗⽀出的各项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活上需要所⽀出的必要费⽤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导致的收⼊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https://img.taocdn.com/s3/m/8951a716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fd.png)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刑事诉绩法——官告民,民事诉讼法——民告民,行政诉讼法——民告官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 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 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 实行回避制。
6. 实行两审终审制。
7.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 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联系:都是程序法我想知道如何记住三大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比较关于调解础1、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诉意见)第9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结论: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注意是可以)(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理解为应当)2,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高法解释)第96条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d0dbffe8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21.png)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
①行诉法只比民诉法、刑诉法多一个“现场笔录”;刑诉法只比民诉法、行诉法多一个“检查笔录”。
②刑诉中其实也有“当事人陈述”,只不过被拆分成“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③三大诉讼完全相同的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④我把法条列在下面,假如你能抽出1分钟的宝贵时间,请亲自进行比较一下,这样印象会更深刻。
【刑诉法】
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诉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行诉法】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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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区别关键词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美国的令状主义模式1.令状主义模式概述令状主义,是指执行侦查职能的官员在执行逮捕、搜查、扣押、监听等强制侦查行为时,原则上必须有法官或其他中立的官员签发的令状才能进行的原则①。
1791年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被认为是美国令状主义原则确立的宪法依据。
2.令状主义模式的积极意义一方面,令状主义具有监督执法的意义,通过令状这一法定形式督促侦查机关只有在具备足够的法定材料,有了足够的怀疑以后才开展对涉案当事人的强制侦查措施,因为只有在具备“合理根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批准令状。
另一方面,它也具有保障人权的意义,相比由侦查机关单方面决定相对人的命运,中立第三方的法院的参与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人权,以避免侦查机关在决定有关事项时存在立场上的偏私。
3.令状主义模式的局限令状主义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可能被“形式化”,因为案件繁多,司法资源有限,再加之实际情况被侦查机关所挟持,呈现给法官的只是书面纸质的东西,法官难免由于无法了解真相而急急作出判断。
第二,签发令状这一程序只能进行事先的监督,而签发令状以后的情况法官无法掌控。
第三,针对令状本身的救济制度也需完善。
二、俄罗斯的司法审查模式1.司法审查模式的基本概况司法审查模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院对侦查机关“强制处分”行为的决定权。
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101条的规定,法院有权对包括羁押、延长羁押期限、停职、扣押财产、金钱处罚等在内的对当事人的权利具有比较严重的影响的强制处分行分作出裁定。
而其它强制处分行为可由侦查机关或法院决定。
二是法院受理对侦查机关人员行为的申诉②。
根据第123条和125条的规定,对于侦查中“可能损害刑事诉讼参加人宪法权利和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审前调查进行地的法院提起对这些行为的司法审查。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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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
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事诉讼,⾏政诉讼,刑事诉讼三者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政机关的具体⾏政⾏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民事诉讼中双⽅当事⼈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政诉讼只能是由⾏政管理的相对⼈提起诉讼,⾏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诉案件由⾃诉⼈提起诉讼外,均由⼈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政诉讼中,只由被告(⾏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负有提供被告⼈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罪轻或⽆罪的材料为⾃⼰辩护。
适⽤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主要适⽤《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政诉讼主要适⽤⾏政法律、法规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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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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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
![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d9a142c0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6a.png)
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的民事诉讼的。
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被害人想要被告人赔偿自己损失的,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那么,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发生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换句话说,附带民事诉讼只存在于特定的刑事案件中。
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主要采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方式,但它与普通民事诉讼又不完全一样,它是以刑事诉讼为主,以附带的民事诉讼为辅的一种混合诉讼。
这种混合诉讼具有纯粹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所不具有的特殊性,结合审判实践,笔者认为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有以下区别:1、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
附带民事诉讼不适用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遭受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告人主观上必需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否则不应赔偿;2、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而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刑事自诉案件中少数案件外,刑事诉讼被告人不能对附带民事原告人反诉;3、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赔偿范围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可以计算的物质损失,即直接经济损失。
而普通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非物质损失,即精神损失。
4、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在收取诉讼费的问题上有所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司考小口诀(刑诉、民诉、民法、三国法、宪法)
![司考小口诀(刑诉、民诉、民法、三国法、宪法)](https://img.taocdn.com/s3/m/96c6844233d4b14e852468db.png)
司考小口诀(刑诉、民诉、民法、三国法、宪法)1、刑诉事项内容口诀解释强制法援辩护情形盲聋哑,未完全精神病人,审判时未成年,可能无期或死刑、强制医疗精神病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拿枪打取保候审情形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病,羁押期届满未审结,可能判有期、管制、拘役、附加刑孩病未审结,有缓管拘附,不批捕起诉监视居住对象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病,羁押期届满未审结,没有取保人或保证孩病未审结,取保无人财,扶养特需与取保候审对比记忆金,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要拘留适用条件正在犯罪,有人看见,住处或身边有证据,企图自杀、毁灭证据,不讲真实信息,多次作案等正看处,杀灭真多闪瞎狗眼……简易程序消极范围盲聋哑,未完全精神病人,共犯案件有人异议,有重大影响盲聋哑,半疯傻,共犯异议有重大二审开庭审理情形检察院抗诉,被判死刑,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抗诉死刑,定罪量刑二违反公开审开回开回成审应当发回重审判、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违反其他程序,剥夺限制诉权成程诉权诚的诉权(成诚师兄,你在刑诉中亮相了)再审开庭审理情形检察院抗诉,可能加重刑罚,依照二审需要审理事实证据,依照一审程序审理抗诉加刑,事实证据与二审开庭审理情形对比2、民诉事项内容口诀解释一审终审情形最高法,特别,非讼,调解,部分裁定最高法特讼调裁最高法特别赠送一份调菜特别授权事项和解,调解,上诉,反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二解二诉三请求二姐两次诉讼共三个请求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特别程序,多人诉讼,下落不明,非讼程序,重申再审特别多人出走,非讼重审再审简易程序中应当先行调解的六类案件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宅基地和相邻关系,标的额较小、合伙协议公交家务邻宅小伙坐公交回家做家务,发现邻居宅子有小火撤仲裁庭组成,成程无成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仲裁程序,没有仲裁协议,枉法裁判,隐瞒证据,伪造证据,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枉法隐伪超诚没枉法印伪钞(成诚师兄,你是清白的!)国内仲裁裁决中不予执行的情形仲裁庭组成,仲裁程序,没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仲裁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成程无枉法证超成诚没枉法争吵移送执行案件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民事制裁决定罚款、拘留,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回转三费拘罚,附带回转的依据执行中止情形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无财产供执行,其他案件涉及执行标的物,对方申请撤销裁决,对方申请不予执行破产无财,异议待审,不予撤销某公司破产没钱,吃了官司提出异议等候审理,对方还不撤销。
第一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第一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d4f84ded4afe04a1b071deb3.png)
区
解决民事争议,其目的是保障 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目的是审 打 击 犯 罪 和 保 障 人
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实现。 任务、
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行政 权。 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 保护公
目的
民的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和 监 督 行
别
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3
续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
( 二)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所解决的相当一部分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 司法机关在解决被
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在一 发现本案涉及犯罪需要追究刑事 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联
起,因此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 责任的,如果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 同时, 可 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审。 针对刑事责任的
审理对象 及判决
确认 判 决、 给 付 判 决 和 变 更 判 决,可 以 直 接 决 定 当 事 人 的 民 事权利义务。
性,有权作出维持、 撤销判 决、 强制履 行 和 有 限 的 变 更 判 决, 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
的意见( 以下简称枟民诉法意见枠);
法枠、枟 人民检察院组织 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 法枠 中 有 关 审 判 组 织、 法枠 ( 以 下 简 称 枟 国 家 赔 偿
法 执行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枠 的若干 审判程序以及法律监督 法枠)、枟监狱法枠、枟律师法枠;
义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完 全对等。 被告有反诉权。 当事 人都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 务。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并 不完全对等,如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享有起诉权, 而作为执 行公务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 无起诉权, 也无反诉权。 被告 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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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行政诉讼中:,
2、刑事诉讼中: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3、行政诉讼中: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十七)二审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十六)二审的审理范围
1、民事诉讼中:
(1)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2)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
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行政诉讼中: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3、行政诉讼中: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3、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中,是应当不公开还是可以不公开。
2、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十四)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
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十五)上诉的期限和对上诉的限制
1、民事诉讼中: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干案件移
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1、民事诉讼中: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3)受诉法院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予受理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十一)是否准许撤诉
1、民事诉讼中:
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不予受理;
(2)在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
3、行政诉讼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九)近亲属的范围
1、民事法律中: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3)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3、行政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
15日;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3)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三种特定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2、刑事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中: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刑事诉讼中: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
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3、行政诉讼中:
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八)申请恢复诉讼期间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管辖权的转移
1、民事诉讼中: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行政诉讼中:
(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1、民事诉讼中: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行政诉讼中:
(七)公开审理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十三)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1、民事诉讼中:
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
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3、行政诉讼中:
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非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十)立案以及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1、民事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