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监局关于付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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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闫仁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闫仁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闫仁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23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273号
•【施行日期】202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闫仁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闫仁波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1〕34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闫仁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闫仁波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3月23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赖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赖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赖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9.10
•【文号】保监产险[2009]899号
•【施行日期】2009.09.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赖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9〕899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赖军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保字〔2009〕156号)和《关于对廖迎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保字〔2009〕157号)收悉。

经审核,赖军、廖迎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赖军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廖迎辉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15
•【字号】渝银保监复〔2019〕281号
•【施行日期】2019.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
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我司杜亮等三人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19〕309号)等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杜亮、谭凰、陈伟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2019年7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黄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黄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黄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4.06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324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黄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
川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你行《关于黄敏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发银任〔2021〕10号)收悉。

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黄敏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你行应同时将其任职文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4月6日。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01
•【字号】冀银保监复〔2021〕212号
•【施行日期】2021.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212号
保定银行:
《关于核准阴亮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2号)、《关于核准王林芳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3号)、《关于核准王震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核准阴亮、王林芳、王震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阴亮、王林芳、王震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2021年6月1日。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6.27
•【字号】渝银保监复〔2019〕232号
•【施行日期】2019.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行《关于傅刚先生担任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申请》等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傅刚的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到任,且未向我局提供正当理由的,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19年6月27日。

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傅强任职资格的批复-锡银保监复〔2020〕322号

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傅强任职资格的批复-锡银保监复〔2020〕322号

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傅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傅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锡银保监复〔2020〕322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傅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苏〔2020〕196号)收悉。

经审查傅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12月31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0.26
•【字号】自银保监函〔2020〕50号
•【施行日期】2020.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李清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公司经理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川人保财险发〔2020〕463号)收悉。

经审查,李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0年10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赵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赵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赵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9.25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497号
•【施行日期】2020.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赵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你单位《关于赵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农银成发〔2020〕48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赵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赵耀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2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吕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吕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吕亮任职资格的批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2]8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17
【实施日期】2012.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吕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2〕8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吕亮为南充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川阳光产险〔2011〕52号)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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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冀银保监复〔2021〕212号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冀银保监复〔2021〕212号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阴亮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212号
保定银行:
《关于核准阴亮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2号)、《关于核准王林芳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3号)、《关于核准王震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1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核准阴亮、王林芳、王震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阴亮、王林芳、王震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6月1日
——结束——。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281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281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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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杜亮、谭凰、陈伟
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我司杜亮等三人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19〕309号)等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杜亮、谭凰、陈伟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19年7月15日
——结束——。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亮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0〕466号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亮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0〕466号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梁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银保监复〔2020〕466号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梁亮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富保寿〔2020〕367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梁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10日
——结束——。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程亮任职资格的批复-承银保监复〔2021〕20号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程亮任职资格的批复-承银保监复〔2021〕20号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程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程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承银保监复〔2021〕20号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程亮同志拟任承德银行双峰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承德银行报〔2020〕10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程亮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程亮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承德银保监分局。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承德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1年2月1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陈飞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陈飞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陈飞亮任职资格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4.15
•【字号】阳银保监复〔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关于陈飞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单位《农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对陈飞亮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粤发〔2019〕90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飞亮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文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19年04月15日。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232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232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傅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行《关于傅刚先生担任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申请》等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傅刚的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到任,且未向我局提供正当理由的,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19年6月2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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